创业板三周年反思
2012-04-29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创业板三周岁的生日很快就要到了,但在这三周岁即将到来之时,我们难有喜悦,更多的却是反思。
在2009年10月开板之时,创业板曾被寄予了无限的期望。从“中国的纳斯达克”,到“资本市场多层次化”;从“成熟金融体系重要标准之一”到“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又一新亮点”。三年后,这些溢美之辞言犹在耳,但投资者眼中看到的创业板现状却可以用“凄凄惨惨戚戚”来形容。
截至2012年8月14日,创业板已有345家公司,但这些公司中超过6成跌破了发行价,超过8成跌破了上市首日收盘价,跌跌不休的创业板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相当惊人!
创业板大比例破发和投资者大面积亏损的情况下,市场的另一面却是歌舞欢腾——作为融资方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三年来合计募集资金为2272.61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60.73亿元,超募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量的55.47%。作为中介机构的券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计获得了157.79亿元的发行费用,发行费用占募资比重高达6.94%。
三年以来,创业板还创造了什么呢?数以千计的亿万富豪,以及层出不穷的“业绩变脸”型公司。
我们并不否定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之一的重要存在意义,亦不可能要求创业板从诞生开始就可以迅速达至完美。但是,三年以来,我们在创业板看到了太多的怪现状,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创业板及其运行机制进行反思。而唯有反思,方能令创业板保持更长久的生命力。
我们试图将创业板市场厘清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他们为创业板上市公司提供了急需的发展资金,甚至是大大超过上市公司计划募集的资金,但三年来他们获得的回报如何?
第二个层面包含券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三年来中介机构在创业板业务上盈利几何?又为市场提供了怎样的投资标的?现行发行机制下,中介机构的行为怎样被扭曲?
第三个层面是作为融资方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由上市衍生出的众多亿万富豪。在获取融资后,创业板公司是否给出了“高成长”的回答?身家暴增的亿万富豪是否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