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胶管:二次上会旧伤仍在 股民呼吁“暂停上市”
2012-04-29林然
林然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翎胶管)正积极谋求登陆资本市场,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胶管,包括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燃油系统、空调系统软管及总成等。
在2011年2月,鹏翎胶管曾第一次上会被否,至2012年6月,公司二次上会并获得通过。但是本刊记者发现,鹏翎胶管事实上存在客户过度集中的情形,但在招股书中的描述却大打“擦边球”。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发审委第一次否决鹏翎胶管上市时给出的“病因诊断”,事实上到了第二次上会时仍然存在,但公司却得以走“快捷通道”顺利过会。
发审委的这一前后相悖的审批标准已经引起了业界的热议,同时,要求鹏翎胶管暂停上市进程的声音则开始在投资者群体中出现。
销售客户十分集中
从客户构成看,鹏翎胶管主要为“大众”系列车型供货——从2009到2011年,鹏翎胶管的前三大销售客户都是“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在这三年中,鹏翎胶管向上述“大众”系列的销售金额分别占其总销售收入的48.62%、50.88%和52.46%,呈现逐年集中、逐年上升的态势。
不过,尽管鹏翎胶管对“大众”品牌的销售历年来都超过50%,但公司却在招股书中大打“擦边球”,称“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者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记者从汽车制造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汽车用胶管的产品标准事实上在同一个品牌汽车内部是具有共通性的,所以往往会出现某个配件产品获得一个品牌的其中某个合作厂商认可后,其它合作厂商也会认可,但反之亦然。
从这个角度理解,不管是“一汽大众”还是“上海大众”,鹏翎胶管对其形成的销售依赖都是同质化的。
关键词:认证
事实上,鹏翎胶管的上市之路一直以来并不顺利,这与其客户过度集中不无关系。在2011年2月份,鹏翎胶管第一次上会,证监会发审委即予以否决,并给出理由:“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个产品中有3个产品尚未获得主要客户认证,新增产能消化存在不确定性,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结合鹏翎胶管销售客户特别集中的状况,发审委否决理由中提到的“主要客户认证”,即指“大众”系列公司的认证。
至2012年6月份,鹏翎胶管二次上会,给出的募投项目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仍然为四项,分别为“新型低渗透汽车空调胶管及总成项目”、“助力转向器及冷却水胶管项目”、“汽车流体管路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那么,此番上会,鹏翎胶管的这些募投资金项目产品是否“获得主要客户认证”了呢?
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看,截至2011年底,上述募投资金项目的产品中,“新型低渗透汽车空调胶管及总成”获得主机厂认证的并未包含“大众”系列品牌,鹏翎胶管仅表示目前正在开发的新项目包含“大众公司”。
“高压助力转向器胶管”的“吸油管总成”和“回油管总成”已获得一汽大众部分车型的认证,但未见上海大众的认证。
产能消化成最大问题
发审委在第一次否决鹏翎胶管上会时提出的判断,在目前看来已经逐步得到验证——由于未获得主要客户认证,新增产能消化成为鹏翎胶管最大的问题。
记者在招股书中看到,截至2011年底,鹏翎胶管主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已经进展过半。其中,“新型低渗透汽车空调胶管及总成项目”的进度为46.55%,“助力转向器及冷却水胶管项目”的进度为56.19%。这些募投项目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能。
但在销售方面,这些新增产能确如发审委判断的“消化存在不确定性”。以“汽车空调系统软管”为例,其2011年产能为1305万件,但产量仅有56.42万件,产能利用率仅有4.32%,产能浪费惊人!
鹏翎胶管在招股书中强调,汽车空调系统软管产能利用率较低,原因是统计的相应产能包含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低渗透空调胶管”项目已经形成的部分产能,而新型低渗透空调胶管目前处在小批量试生产的阶段。
但令人不解的是,“汽车空调系统软管”的产能从2009年到2011年均为1305万件,产能利用率一直未能超过5%,在如此长的时间里用“小批量试生产”能否解释的通?
另外,“助力转向器胶管及总成”的产能利用率也相当低,鹏翎胶管将“助力转向器胶管及总成”纳入在“其它产品”中统计,该部分产品2011年的产能利用率仅有13.86%。
发审委的“审批悖论”
在上述情形中我们可以看到,鹏翎胶管第一次上会被否时,发审委给出了明确的“病因诊断”,而鹏翎胶管此后的表现也确如“诊断书”所预计的“产能消化存不确定性,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鹏翎胶管的这一情形不宜上市。
但在一年多后,鹏翎胶管二次上会却得以通过,第一次上会被否时的诸多病征不再被提及。
发审委这一前后相悖的“审批悖论”已经引发了业界的关注,有观察人士指出,鹏翎胶管于2012年5月31日披露招股书,随即发审委立即宣布在2012年6月5日审核,前后不过5天时间。而在2012年2月,证监会公布的IPO预披露提前制度,将以往在发审会前5天公布的拟上市企业招股说明书提前至初审会前阶段进行披露,预披露时间由原先的5天延长至30天。
走“快捷通道”过会后,鹏翎胶管糟糕的产能利用率开始为公众所关注,有投资者致电本刊指出:发审委第一次否决鹏翎胶管上市时给出的判断相当合理,公司的销售客户过分集中,产能消化也确实存在问题,以极低的产能利用率和市场前景完全不明朗的项目来“募集资金”,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监管层目前应该暂停鹏翎胶管的上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