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管理工作规范化如何保持
2012-04-29张国山
张国山
【摘要】规范化对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影响至关重要。从领导管理角度而言,规范化容易失守与领导者的素质水平、作风意识、方法艺术、意志品质以及团队力量等息息相关。文章从规范化含义和意义入手,分析了导致规范化难以奏效和持久的原因,提出了防止和根治规范化失守、保持有效稳定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行政领导 管理工作 持续规范化
规范化是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基本前提和可靠基础,处理不好,我们的工作就会长期处于忙乱无序和工作无成绩状态,事业也将难以取得真正的进展。因此,如何才能保持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持续规范化,就成为了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规范化的含义及其与行政领导工作的关系
规范化的含义。规范的基本含义是指规矩规则。在使用中,其含义有所扩展,大体包括规矩规则、有规矩规则、合于规矩规则、有秩序等。而从全面、深层的内涵分析,规范是指在一定的价值理念统领之下,反映先进、进步的思想道德、精神境界和价值准则的规则体系。
规范化,就是将规范及其价值全面推广、应用的过程或活动。从领导和管理工作的角度讲,规范和规范化是相对于随意性而言的,它要求领导和管理工作有规则、有标准、有依据、有程序,为相关人员知晓,并保持稳定、持久。除非特别说明,本文对“规范”与“规范化”不作严格区分。
规范(化)的意义。规范化的意义来自于规范的价值与地位。规范的价值是规范应当体现的进步目标和规范在实践中具有的引导、示范、透明、安全、稳定的作用。规范在实践中的基础奠定和环境营造作用,有利于工作取得累积性的成绩。在行政领导管理实践中,规范的地位和作用包括:它是政策制定和出台的根据;它是政策执行和遵守的标准;它是领导者和管理者行为水准的标尺;它是领导和管理整体状态、面貌与形象的再现;它是被领导者或管理对象对领导和管理活动评价与预期的依据;它是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和体现;它是领导和管理团队凝聚力的前提,也是被领导者和管理对象向心力的保障;它是领导效能和管理绩效的基础,是事业发展的根基。
规范化与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关系。规范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领导核心职能得以展开、展现的基础。领导工作不规范,行政工作和管理工作很难规范;相反,领导工作规范了,行政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就有了基础和保障。实践证明,规范化坚持的如何,主要取决于领导工作。对领导工作破坏最大、影响领导工作取得累积性业绩的,也首先是领导及其统领下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规范化的价值和作用的实现程度与其应用性和持久性息息相关。规范不能应用于实践,或在实践中应用不广、渗透不深,那么它的价值就无从谈起;而规范的应用与实践若不持久,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朝令夕改,互不关联,甚至矛盾冲突,也就无所谓规范和规范化。
行政领导管理工作规范化容易失守的原因分析
规范化原本是行政领导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的、基础性工作,几乎每一位领导都知晓其重要地位,绝大多数领导都很重视这项工作。然而,在实践中真正做到保持其扎实的基础性和持久的连续性并非易事。规范和规范化常常因在运行和管理过程中遭到忽视、忽略、轻视、慢待、荒芜而失守。这种失守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不懂得规范化的含义和意义。有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根本不懂得或不真正懂得规范和规范化的含义,更不懂得其意义,因而不重视规范和规范化的建设与推行。对规范和规范化的理解肤浅,只停留在形式、表层上的认识,满足于一时一事的认识。人云亦云,跟形势、走过场,做表面文章。重视规范的文字、条款、文本,甚或文字繁多、文本冗长、条款齐全,却没有实质内容,缺乏制度、机制的含量。这些无不与对规范化的理解深度和相应的作风态度有关。
不真想实现规范化。没有或不能把规范化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坚持和推行、作为一项基础设施扎扎实实地建设和巩固。不重视、嫌麻烦、怕束缚,只是迫于上级的要求或形势的压力,被动推行规范化。开开会,讲讲话,成立调研、规划小组,起草若干规定、办法,表面上兴师动众,但在内容、质量上不见效果,与实际脱节,难以应用。要么没想用,要么无法用,要么不愿用,要么忘了用。有的从一开始就厌烦、抵制规范化;有的一时兴奋,一阵风后,时过境迁,规范化不再重要,甚至从此不再提及。
不善于规范化,即不善于运用规范和推行规范化。规范(化)的制定和推行有一定的规律、需要一定的技巧。规律是科学,技巧是水平、方法和艺术,这两者都与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其理解、领会与把握有关。理论知识不足,难免理解肤浅、片面;实践经验不足,难免生搬硬套、刻板教条;同时,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还需要被恰当领会,最终结合实际制定出务实合理的规范和实施规范的措施。对规范化缺乏深入透彻理解,缺乏经验和技巧,势必将规范化工作看得太过简单,从而在规范制定中过于理想化,以为只要是科学、合理的规范就一定能实行,一定收到好效果。
滥用规范化。滥用规范化的原因和形式多种多样。有的由于不学无术,不懂规范(化)的含义和目标,也不懂得规范(化)的方式方法,动辄“规范(化)”,这本身就不规范。有的浅薄主观,看不清主流和实质,思路不清,头脑混乱,便用规范化名义和不规范的方式滥用规范化。有的为了突出标榜自己,无视或不顾事实,甚至出于成见或局部利益,推行规范化。总之,这种打着规范化的旗号,推行不科学、不合理、不正当、不必要、不切实际措施的规范化,其结果只能带来混乱,还糟蹋了规范化的名声。
保证行政领导管理工作持续规范化的途径
掌握系统的法学知识理论和要旨。规范(化)既是管理术语、原则,也是法律术语、原则。但其专业性的基本思想、系统原理和技术技巧还是属于法学范畴。因此,负责规范化决策和推行的行政领导和管理者必须较为系统地掌握法学的理论知识体系,并领会和把握住法学思想要旨,才能更深刻理解和准确地把握规范(化)的要旨与方法。作为行政领导和行政管理者在当下法治社会和科学管理的时代,务须奠定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充足的法学理论知识,乃至熟悉必要的立法司法实践。
秉持管理学和领导科学的专业精神。管理和领导是运用多种学科、多种理论知识的实践性活动,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科学。行政领导与管理者务须奉行专业性理念,秉持专业性精神,掌握管理学、领导学的专业要旨,甚至形成具有自己风格的领导管理方法体系。行政管理和行政领导必须用专业的思想和思维作指导、思考和研究管理工作和领导活动,必须用专业理论工具与方法武装自己,必须用专业资源和成果开辟、开拓和维护专业领域。努力使自己的思维和工作专业化,强化专业力量。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领导管理工作规范化有一个强大的依托和可靠的基础,才能支撑和保障规范和规范化的长效性。
培养并保持健全严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规范(化)是靠人来制定、执行和推行的。人的随意性是规范(化)的最大威胁。各种外在的约束都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人的理性与非理性冲动对规范(化)的威胁。必须最大限度地提升人的自我约束力。作为领导者和管理者,事业心和责任心至关重要。整体、宏观的事业心以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能促使我们保持宽阔的胸怀和高远的追求,克服一己私利,从而避免种种狭隘的思想、境界、视野、胸怀导致的规范化乱象。
锤炼坚强的领导意志力、班子凝聚力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规范化最终要落实在实践中和群众中,要靠群众的工作和行动来落实和体现。一项规范化措施方案,难以自动地在群众和实践中推行。尤其是推进性和创新性的规范化措施方案,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没有积极的措施,很难顺利实施并产生预期效果。克服推行规范化的困难和阻力,领导的个人意志力和影响力、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只有具备这几个“力”,规范化的制定和实施才不至于紊乱,不至于中途受阻、变异,才可能持久,进而实现目标。
练就领导和管理团队过硬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灵活的工作方法与艺术。工作作风是与领导管理素质、能力、责任心以及事业心、意志品质等相关而又不同的品质。它既是领导者素质的综合表现,又与领导者个人风格、工作岗位、职责任务、领导形象、组织纪律等要素及其要求有关。工作作风要求整合领导者和领导班子的内在气质,并以组织原则、岗位性质和职业形象的方式整体性地表现出来。因此,工作作风对领导内在素质和外在行为具有呼唤和约束作用。
工作作风是一种外在影响力,给人以鼓舞和信心。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则是把规范化道路变成通途的方法与技巧。规范化固然是一种标准和原则,却要和恰当的方法与灵活性艺术相配合。惟其如此,才能使规范化顺利实施,取得预期的效果,实现预期的目标。只知道认真、僵化地固守那些静止的原则,规范化不会受其感动而自动实施。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