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他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怎样承担
2012-04-29孙乐滨
农村百事通 2012年4期
编辑同志:
我贷款购买了一辆大货车,不久前我雇用了一名司机,司机在出车时撞伤人后逃逸,被撞伤的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司机已被刑事拘留。请问,司机可能会被判几年刑?我应承担什么责任?
辽宁 张安阳
张安阳读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因此,如果你雇用的司机肇事后逃逸,且因逃逸致人死亡,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你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辽宁 孙乐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