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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2012-04-29薛君

中国市场 2012年5期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改革

[摘 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与发展关系到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既妨碍我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本文提出构建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也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具体来说,制度碎片化的弥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从财政的角度看,建立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而最终达到的养老金待遇差距的缩小可以促进劳动力在大范围内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91-02

从学术理论的角度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分割以及养老待遇增长机制的差异,造成了一种既不利于公平又损害效率的局面。多种养老金制度的并存造成了制度的碎片化,制度的碎片化导致国家事业性单位的养老金待遇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差距持续拉大,郑功成(2011)认为,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双轨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而双轨制下的待遇差距大才是根本问题,这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角度来看,不同制度覆盖范围内的群体待遇差别阻碍了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从客观实践的角度看,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风险日益增大。由于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单一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造成财政负担日益加大。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也是保障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有力地指导和促进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推广和顺利进行,并进而将促使形成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乃至社会保障体系。

1 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文献总结如下:

李绍光(2006)主张,事业单位应该建立主导性养老金计划和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其中,主导性养老金计划仍要把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融资来源,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只能限于事业单位以外的非财政拨款融资。在此基础上,李绍光教授提出了两种改革备选方案,一种是偏重于积累制的一次性退休金加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计划,这种计划属于完全积累的强制性储蓄计划;另一种是现收现付性质较强的名义个人账户制度,资金来源为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郑功成(2008)主张,应该在“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指导下,构建以缴费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改革过程中,实行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增量改革,同时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在这种宏观思路的指导下,郑功成提出,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应包括公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其中,公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由个人和中央、省级政府共同负担,采取现收现付、预算管理的筹资模式,给付模式为给付确定型,同时随物价调整;统一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缴费情况及职业级别相挂钩。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实现养老金计发与工资增长挂钩转化为与物价指数挂钩,即养老金的目标定位于维护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2 河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思路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制度,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要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在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降低,同时又不造成在统一制度内与企业人员的待遇悬殊,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有联系,又体现特点,为人员流动架起桥梁,为推动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要统筹安排,妥善解决新老制度的衔接问题。在制定新制度时要注意其与老制度的衔接,以保证新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基本平衡。制度设计上,要兼顾老制度下退休人员的既得利益和新制度下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数据测算时,要采集不同单位、不同职级、不同类别人的数据,合理确定退休金计发的系数,以照顾到各方面的情况。在养老金计发水平、待遇调整等问题上,不同群体之间要相互照应,既不能简单拉平,又不能悬殊过大。

(3)注重与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不是孤立的,它与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医疗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改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与这些制度相配套。

3 河南省事业单位 “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遵循公平与效率的和谐统一的原则,公平包括社会公平和制度内的公平。所谓社会公平是指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缩小不同制度覆盖下的养老金待遇差别,实现养老金待遇的平等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制度统一;制度内的公平是指改革后将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与服务年限、贡献、业绩等挂钩,使得个人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效率是在不影响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减少改革的阻力。

(1)制度设计: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在事业单位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即公共养老保险计划、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计划。

由于财政性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是一种直接对应的雇佣关系,因此,随着事业单位合同雇佣制的发展,公共养老金制度最终的发展发向应当是与企业职工现行养老金制度相统一的。在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中,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应由个人、省和中央两级政府共同负担,改革的最后阶段,个人的缴费比例与企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相同;省级和中央政府分别按责任负担缴费比例,两级政府的负担比例之和应至少等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比例。

职业年金计划作为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的重要补充部分,可以补充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养老金制度改革带来的收益损失,减少改革的阻力。其资金来源包括个人缴费比例的一部分以及事业单位的福利和奖金支出的一部分,后者占大部分,这样可以实现职业年金的多寡与个人服务年限、贡献大小直接挂钩,有助于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个人储蓄计划属于个人自愿的存储计划,主要由政府引导商业保险公司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同时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优惠等),鼓励个人自愿购买,以备老年之需。

(2)制度的法律定位。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和职业年金计划由政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采用强制原则,而个人储蓄计划则采用自愿原则。政府对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储蓄计划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3)筹资模式。公共养老保险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实行“统账结合”的方式,个人缴费的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宜过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按责任分担的缴费全部计入社会统筹部分。实现个人缴费与职工缴费比例相等可循序渐进地进行,在改革初期,个人缴费比例稍低,政府稍高,以后可逐年提高个人缴费,降低政府缴费,最后实现个人缴费与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相同。公共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度。

职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以及事业单位用于奖金、福利部分的一定比例,这部分资金直接与个人服务年限、贡献以及业绩等挂钩,以实现激发个人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另一部分来源于个人缴费。职业年金计划实行个人账户管理的模式,采取基金积累制。

(4)给付方式。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实行给付确定型的模式,同时充分考虑通货膨胀因素,适度调整养老金待遇。职业年金计划的给付方式由个人自愿选择,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的全部积累额,也可选择按每月或每年的方式支付。

(5)管理机构。公共养老金由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职业年金可以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建立行业基金,实现自我管理,选择较为安全的投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6)统筹层次。公共养老金应最低实现省级统筹,以避免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统筹层次低而产生的问题,如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等。

4 结 论

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统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可以改变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碎片化局面,缩小不同职业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别,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可以促进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人员自由流动。事业单位改变财政拨款负担的单一养老金制度为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责任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有助于增强个人的养老责任和意识,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而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特别是职业年金制度的设立可以弥补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制度改革而减少的养老金收入。职业年金直接与个人工作贡献挂钩,有助于激发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多层次养老保险计划有利于增加员工的养老收入,减少改革的动力。妥善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老人”、“中人”、“新人”的问题,有助于推动制度的良性运行。

参考文献:

[1]崔丽,郑功成.改革养老金双轨制需立足现实 [EB/OL].(2011-3-09)[2011-4-10].http://zqb.cyol.comhtml2011-03/09/nw.D110000zgqnb_20110309_4-11.htm?div=-1.

[2] 李绍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基金项目]本文受河南师范大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为2011年度河南省社科联《河南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SKL-2011-36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薛君(1982—),男,江苏扬中人,河南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与服务中心。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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