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2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12-04-29
一、工作思路
2012年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攻坚年,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中心任务,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狠抓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扎实推进《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抓手,全面推动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基础教育阶段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省域达标试点
1.积极探索音体美教师配齐、器材达标的途径和方法,制订新课程标准实施细则,按照要求开齐开足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课程,推进学生评价体系和升学机制的改革。推出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精品课程。推进体卫艺设施设备达标及教师配备与能力提升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各地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素质教育促进工程。
(二)以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研究制定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办法。举办中央7号文件颁布5周年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各地阳光体育先进经验和做法,评比、表彰、展示优秀案例、图片和视频。
3.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举办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4.召开高校体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高校体育工作达标、评估标准,完善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关政策,组织举办高校校际文体对抗赛。
5.研究制定贯彻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举办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直属高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公告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教育评价机制和考试评价制度。
(三)以推进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
6.指导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生营养改善监测评估办法和不同类型地区学生营养膳食指南。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共同召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启动会议。通过送培训到地方的形式,支持各地对教育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和营养指导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修订《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操作规范》教学片,并配发至680个县。成立食品安全与营养专家指导组,开展“计划”实施工作的调研与专业指导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督促检查。
7.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工作。修订《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联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启动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8.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调研。组织开展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指标体系研制工作。举办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研讨会。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影响因素调研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调研。
9.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高校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指南和工作规范。举办高校校医院院长培训班、省级和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培训班。
10.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研究制定大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我爱我的眼睛”主题宣传活动、中小学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四)以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为重点,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11.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举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干部艺术教育专题培训班,指导各省研制《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细则》。
12.修订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组织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专家对中小学艺术课程的课堂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调研。
13.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音乐学、美术学(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召开试点学校工作总结会,组织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
14.加强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召开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研讨会,组织开展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评选活动。
1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全国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及校园环境建设评比活动,继续认真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支持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推进高校文化传承创新。
16.举办好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组织开展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以贯彻落实中发〔2011〕8号文件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国防教育,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17.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精神,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分片召开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管理研讨会,研究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8.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工作》,在深入基层、学校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指导纲要。
19.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军事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举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培训班和第六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召开学校国防教育信息化研讨会,提高学校国防教育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20.会同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2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