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入世以来北京市反倾销申诉案件总体评估

2012-04-29徐莉

WTO经济导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聚氯乙烯丙烯酸酯苯酚

徐莉

自1997年我国开始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至今年年初,北京企业参与申诉的反倾销案件共计19起,涉及13种产品,其中包括5个终止调查的案件。绝大多数案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启动申诉的,在中国入世前启动的案件也都到了中国入世之后才实施。从总体上去观察这些案件,可以发现其中表现出来的一些突出共性问题。

为避免赢了上游输了下游,最终出现上下游产业链同被保护的局面

在13种产品中,除了安检设备和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仪属于技术产品外,其他产品均为石油化工产品。石化产品属于基础原材料,产品竞争力与石油价格密切相关,其下游产业辐射生产与生活的各个方面。上游企业利用反倾销措施实现了进口替代,保护了行业的利益,但同时国产下游产品却被进口替代。

例如,2000年11月丙烯酸酯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其市场价格暴涨,导致下游企业纷纷倒闭、停产,并且国外下游产品趁机大量涌入国内市场,其中日本和韩国的高分子吸水树脂借机进入中国市场。又如,2005年9月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国外企业逐渐减少向我国出口涉案产品,而转向大量低价向我国出口下游产品,有的出口价格已接近甚至低于上游材料成本,它们通过打压我国下游企业来达到打压上游企业的目的。

正是因为石化产品的下游产业成本上涨和遭受外国同类产品的倾销打压,最终使我国的下游产品也需要利用反倾销措施来施加保护,石化产业出现上下游均被保护的局面。

例如,2004年2月商务部对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苯酚采取反倾销措施,这保护了国内苯酚产业,2007年8月对苯酚的下游产品双酚A采取反倾销保护,受到进口限制的是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2008年6月对双酚A上游的丙酮采取反倾销保护,受到进口限制的仍然是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再如,2009年10月商务部对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进口的锦纶6切片采取反倾销措施,2011年1月决定对锦纶6切片的上游产品已内酰胺采取反倾销措施,限制对象为欧盟和美国。

被保护产业的合理发展需要产业升级和国家配套政策

反倾销措施实施后,被保护的产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这说明反倾销措施在保护产业利益不受外国损害方面起到了作用。但同时我们看到,被保护的产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这影响产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例如,2000年11月我国对从日本、美国和德国进口的丙烯酸酯实施反倾销措施,2002年12月对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丙烯酸酯实施反倾销措施,2009年4月对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丙烯酸酯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在反倾销措施实施过程中,国内外企业纷纷投资新建丙烯酸酯装置或对现有装置进行扩能,产能大量增加,一些小规模的产能没有被淘汰,在环保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又如,2003年5月对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2009年9月决定继续对从这些国家进口的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限制,措施实施后我国聚氯乙烯的产能过剩非常严重。从2001年到2008年8年中,我国聚氯乙烯产能由320万吨增长到1581万吨,增长了近5倍,其中高达42%的产能过剩。再如,2005年9月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外国企业在华投资增加,国内新企业不断进入该行业,使得该行业产能大幅增加,甚至出现阶段性过剩的情况。

反倾销措施给企业带来的保护只是一时的,企业需要利用反倾销保护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而不是对反倾销保护形成长期依赖,不是通过短期的反倾销措施保护来实现市场暴利并影响自身的长期发展和损害下游产业利益。同时,产业的发展除了需要政府的贸易保护措施外,也需要政府其他配套措施来引导。

例如,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实施后产能大量增加,另一方面从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度增长,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导致聚氯乙烯的需求增长较快,带动我国产能快速扩张。为了遏制氯碱行业的盲目扩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氯碱行业准入条件》,主要从产业布局、规模、能源消耗和环保四个方面对氯碱行业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了准入限制。

可以说,在反倾销措施实施中,需要出台对行业的有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国家配套政策。

关注外国企业规避我国反倾销措施的方法,避免其获得额外利益

虽然反倾销保护了国内产业的利益,但来自全球的竞争是无法回避的,外国企业会寻求其他途径进入中国,比如选择与国内相关公司合作,在华投资生产,变对手为伙伴,把一般贸易方式转为加工贸易方式。

例如,日本是世界苯酚最大的出口国,每年低价大量向我国出口苯酚,严重影响我国苯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2004年2月我国对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苯酚进行反倾销限制,由于日本国内对苯酚需求大幅增长,日本承诺不再向我国倾销苯酚。但是在商务部决定从2010年1月开始继续对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实施5年的反倾销措施后,面对中国市场需求的持续强劲增长,日本企业寻求与中国企业合资的方式来绕过反倾销措施。2010年11月初,日本三井化学公司宣布与中国石化就苯酚及三元乙丙橡胶的合资项目达成了协议。又如,2009年10月我国对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进口的锦纶6切片实施反倾销措施,海关数据显示,从2006年到2009年,我国对锦纶6切片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占总进口量的比例均在66%以上,其中2007年和2009年更是超过70%,2010年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占比大幅下降,占当年总进口量的比重为56.7%,而以加工贸易方式和保税区仓储转口贸易等方式进口占比达到43.3%,占比有大幅度的提高。

国外的上下游企业还通过合并等方式来消化出口市场的反倾销等贸易限制措施,从而保证其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并通过不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产业链其他环节的出口来实现贸易利益。例如,面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韩国的丙烯酸酯上下游产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合并,2008年6月韩国LG化学公司宣布收购韩国最大的高分子吸水树脂工厂,旨在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并且随着中国下游的高分子吸水树脂价格的上涨开始进入中国获得利益。

反倾销措施本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但如果我国企业使用不当还可能造成外国企业获得额外利益而适得其反的结果。例如,丙烯酸酯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国内丙烯酸酯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丙烯酸酯价格,更多的企业进入丙烯酸酯行业,但是因为国内对丙烯酸酯的市场需求上涨很快,在生产远不能满足需求时,我国也增加了对丙烯酸酯的进口。由于国内生产商维持高价和国内对进口实施反倾销措施,外国生产商也提高对中国的销售价格,最终不仅不影响外国生产商的竞争力,而且还可能使外国生产商从高价中获得超过反倾销措施实施前的额外利益。这在下游产品进口中表现更为明显,比如日本和韩国的高分子吸水树脂进入中国市场,开始都采用平价供应策略,但是由于国内下游企业倒闭和停产,日本和韩国于是提高在中国的销售价格。

我国石化产业对反倾销保护的需要源自国内外石油价格差异

由于北京市受反倾销保护的产品多为石油化工产品,成本与石油价格直接相关,与同类进口产品相比,价格竞争力取决于国内外石油价格的对比,在产业保护工作中需要对国内外石油价格予以关注。

例如,1996年由于国内原油价格未与国际完全接轨,远高于国际水平,在日本和美国生产商大量倾销的情况下,我国刚刚起步的丙烯酸酯行业处于全面亏损状态。又如,从2003年聚氯乙烯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的五年,国内聚氯乙烯行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产能规模和装备实力也有了大幅度提升,但国内产业仍面临着国外低价货源冲击的风险,尤其是自2008年下半年起,由于国内外能源价格对比出现逆转,加上全球市场需求萎缩,国内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受进口大量增加的负面影响,全行业出现亏损。

总体而言,截至目前,商务部对进口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中与北京有关的案件涉及产品大多数是石油化工产品或其他基础性原材料。从这些反倾销案件的后续效果中,我们发现,被保护企业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通过抬高国内市场价格而获得利益,之后又有更多企业被预期利益吸引而进入该产业并最终造成产能过剩,这种结果使被保护产业不具有发展持续性和国际竞争力,而需要国家持续不断使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

反倾销措施只能用于短期保护产业利益,国内企业需要利用5年的缓冲期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而不能产生反倾销措施依赖性,并在5年保护期间无所为,以至于在反倾销措施到期后还需要国家通过二次使用反倾销措施来继续保护。

由于石油化工产品或其他基础性原材料涉及多种下游产业,涉案外国企业不仅通过与国内企业合作等变身方式来规避反倾销措施,甚至还在其国内进行上下游产业整合,利用国内外石油价格差异通过其下游产品来打压中国的上游被保护产品。由于石化产业的特殊性和外国涉案企业的规避策略,与北京企业相关的反倾销措施最终延伸到了上下游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可以说,北京的产业安全工作承载着上下游多个产业的利益,需要关注多个石化产业链的整体发展。

猜你喜欢

聚氯乙烯丙烯酸酯苯酚
◆ 电线电缆及端子
◆ 电线电缆及端子
◆ 电线电缆及端子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测定3-氟-4-溴苯酚
核壳型含氟硅丙烯酸酯无皂拒水剂的合成及应用
POSS 含氟丙烯酸酯聚合物的合成及其性能研究
负载型催化剂(CuO/TUD-1,CuO/MCM-41)的制备及其在一步法氧化苯合成苯酚中的应用
光固化含氟丙烯酸酯的制备及应用研究
谈聚氯乙烯膜的功能特点及其应用领域
4-(2,4-二氟苯基)苯酚的合成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