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县支行综合柜员制研究
2012-04-29郭志明
郭志明
摘要:随着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环境的变化,传统的经办——复核制模式已不能适应需要。本文以人民银行黄冈市辖内9个县支行为例,分析了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提出了改革思路和制度业务设计方案。
关键词:人民银行 综合柜员制 研究
一、人民银行综合柜员制的涵义与特点
所谓人民银行综合柜员制是借鉴商业银行柜员制管理模式,通过岗位重组、业务整合、流程再造、风险防范等措施,实现业务流程简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工作效率最大化的一种劳动组合形式。其主要特点是:核算前后台分离、岗位设置集中、业务流程简化。
二、人民银行县支行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必要性
(一)实行综合柜员制是缓解县支行人员日趋减少、老化与履职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的需要
一方面,由于受行员招录政策的影响,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数量逐年减少,人员年龄日趋老化。以黄冈市辖内9个县支行为例,截至2012年12月末,平均每个支行29人,人均年龄45.7岁;并且未来5年平均每个支行有4至5名职工退休,县支行人力资源日趋减少。另一方面,受现有内控制度的限制,目前各支行岗位设置多而且复杂,操作系统多且不兼容。据统计目前支行会计、国库、发行三个部门共设置岗位33个,业务系统多达39个。从事综合业务操作的人员占全行人员的60%以上,导致支行在人员使用上捉襟见肘,不利于履行金融调研、金融管理等其他职责。
(二)实行综合柜员制是均衡县支行综合业务部门各岗位业务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
随着人民银行会计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县级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量明显下降,国库业务量明显增加。据统计,黄冈辖内各支行的会计业务量日均为10笔左右,国库业务量日均为150笔左右,各岗位间业务量明显不均衡。另一方面,县支行现行的核算体制过于突出对业务过程的控制,控制环节越多,办理业务的时间就越长,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实行综合柜员制是减少县支行业务风险点、防范会计风险的需要
防范和控制风险是一切会计业务的根本。由于现行的业务流程复杂,迫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在实现相互制约的同时也形成了相互依赖;加上各岗位的责、权、利不够明确,相互制約的设计有可能成为相互推卸责任的理由,因此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四)实行综合柜员制是县支行适应ACS系统推广应用的需要
按照上级行战略部署,便捷高效的新一代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系统ACS即将上线,ACS推广应用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要规范和简化现有的业务流程;二是要培养一批熟悉会计、国库和发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综合柜员制的实行将使县支行的流程更加简化,柜员的工作能力得到锻炼和提升,可为ACS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人民银行县支行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可行性分析
(一)县支行综合业务部门的业务特点适合实行综合柜员制。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具备了以下特点:一是服务对象的固定性,客户性质比较单纯。二是业务相对简单,易于控制和监督。这两点都符合综合柜员制对服务对象及业务性质的要求。
(二)县支行能够为综合柜员制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自县支行设立至今,经过二十多年的历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培养了一大批会计、国库、发行一线业务工作人员,他们大多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为综合柜员制的实行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县支行能够为综合柜员制提供了良好的硬件环境
1、具有较为安全的系统、设备运行环境。人民银行县支行会计核算系统先后经历了会计核算系统、会计四集中系统、会计核算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四个阶段,系统功能日趋完善;另外,经过多年的投入,系统运行环境也得到很大完善。如:网络安全、技术支持、不间断电源、突发故障排除等外部条件较为成熟。
2、具有完备的适时监控系统。出于安全考虑,人民银行系统已统一安装了适时监控系统,用于对会计、国库、发行、金库等重要岗位和部门的实时监控。
3、具有准确高效的会计核算对账系统。2009年,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对账系统在县支行正式运行后,通过与每日定时对账,能够及时发现未达账项,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四、人民银行县支行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具体思路
(一)确定业务范围
从有效防范风险、充分利用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将县支行业务关联度较高的会计、国库和发行三部门融为一体,一并纳入综合柜员制实行范围。
(二)完善制度框架
取消现行会计制度中对“资金流入业务前台业务必须双人经办”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设立“以事权划分及权责分离为基本框架”的综合柜员制度。重新建立以综合柜员制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主要内容包括:(1)合理界定各柜员的职责范围,在明确事权分离、完善审批授权制度的前提下,设定柜员业务处理权限。(2)建立以会计主管事前审签、事中授权和跨部门监督为核心的业务监督体系。(3)强化业务交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等内部控制体系。
(三)重建岗位设置
本着“有利于分工协作、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在县支行会计、国库、发行三个部门实行综合柜员制需设置以下岗位:股长(会计主管)岗、综合柜员Ⅰ、综合柜员Ⅱ、综合柜员Ⅲ、业务综合岗、综合管理岗、管库员岗Ⅰ、管库员岗Ⅱ,共8个,具体岗位职责及内容。
(四)再造业务流程
针对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业务采取不同的处理流程:即对资金流入业务,采取“柜员受理柜面业务——会计主管事前审签相关票据凭证——柜员处理账务”的业务流程(即“一手清”);对资金流出业务,采取“柜员受理柜面业务——会计主管事前审签相关票据凭证——柜员处理账务——换柜员进行复核”的业务流程。
例如,办理1笔财务报账业务,在经办复核模式下要经过10道流程(如图1),需要8人往返于财务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凭证影像传输系统等3台(套)计算机系统中轮流操作,前后耗时至少1个小时。
而实行综合柜员制后简化为7道流程,3人各自在1台计算机上即可完成操作,前后耗时约30分钟。另据测算,办理1笔商业银行出入库记账业务平均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缩短为现在的2分钟。
(五)整合系统资源
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操作人员只用一台计算机,就能分别登录ABS、TCBS、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统计、账户、财务等业务系统,避免业务人员在多台计算机、多个业务系统之间频繁切换,提高工作效率。
(六)强化风险控制
一是强化岗位管理。建立岗位分工、制约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账务及重要会计物品的管理,以便岗位间相互制约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权限管理。合理划分会计主管、综合柜员、综合管理员、管库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合理的分权、授权机制,加强授权管理。三是加强业务的事后监督。建立“一体化监督模式”,将事后监督业务从综合业务股中独立出来,其支行监督业务作为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向县支行的延伸、直接对本行行长负责,业务上接受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的指导,切实履行凭证影像真实性审核和国库业务、发行业务的事后监督职能,强化业务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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