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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的概念界定与内涵解析

2012-04-29

中国广播 2012年5期
关键词:所有权网络化规制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蔡雯教授认为,“媒介融合”包含三个必不可少的核心内容:媒介内容的融合、传播渠道的融合、媒介终端的融合。并指出“媒介融合是指在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组成大媒体业的各产业组织在经济利益和社会需求的驱动下通过合作、并购和整合等手段,实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内容融合、传播渠道融合和媒介终端融合的过程”。此外,我国其他研究者也曾提出对“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我们认为,媒介融合是缘于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推动而导致的不同媒介之间的边界模糊甚至消失的现象和过程。

媒介融合的内涵与外延可概括为四个层面,即媒介技术的融合、媒介业务的融合、媒介所有权的融合以及媒介政府规制的融合。1.媒介技术融合。以数字化、网络化技术为支撑的技术融合是“媒介融合”这一概念的最为本质的一点,它包涵信息源融合、传输渠道融合、接收终端融合三方面。2.媒介业务融合可细分为以下四方面:业务形态融合、业务技能融合、业务战术融合、业务战略融合。3.媒介所有权融合,从广义上讲,媒介所有权的融合,既包括传媒领域内部各媒介机构之间的所有权融合,也包括传媒机构通过跨行业、跨领域发展,与其他领域内的相关机构所形成的所有权融合。4.媒介政府规制融合,在媒介融合的进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是媒介融合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

(刘颖悟、汪丽文,摘自2012年第1期《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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