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后的财务管理
2012-04-29陈木丽
陈木丽
摘要: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目前这些改革已基本完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也必须相应进行改革。2011年7月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关键词:基层医改新制度财务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后,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在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通过实践经验,探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财务管理。
1、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综合改革中与财务管理有关的改革措施
1.1按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并实行药品零差价,所有西药及中成药都进行零差价销售,不再有药品利润;中草药按规定有25%以下的差价利润;疫苗归属于卫生材料明细核算,不属于药品核算范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价销售后,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奖补专项经费补助。
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遵照国家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是免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压力较大,因此,政府按规定核定对其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2009年财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均列入“公共卫生支出"明细科目独立核算,同时,必须按使用资金性质分类分项明细核算。如果是自有资金,则在“自有资金”项目归集;如果是财政资金,则必须按财政对应的补助资金项目明细归集核算。
1.3执行一般诊疗费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的标准为10元/次,内含专家门诊的诊查费用。执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后,收费行为更加规范,更利于财务监督与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账务处理浅析
新制度与旧制度对比,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库存物资核算、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本性支出、财政专项补助处理、财务报告分析。
2.1新制度记账基础
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2.2库存物资核算
新制度库存物资包括的内容比以前多,药品、疫苗、低值易耗品等都归属于“库存物资”范畴。新制度库存物资一般账务处理原理与旧制度基本一致,但新制度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所有库存物资出、入库均以进价核算。按规定收取的中草药差价、疫苗差价收入,直接在收入中核算反映。
2.2.1 西药及中成药销售的账务处理
西药及中成药以进货价销售,没有差价收入,计算药品销售成本时不再计算差价率。采购入库、调拨、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等环节均以进货价核算。
2.2.2中草药账务处理
2.2.2.1采购入库时(以供应商进价入账)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中草药
贷:应付账款
2.2.2.2科室领用中草药时(以进价调拨)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房-中草药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库-中草药
2.2.2.3确认中草药销售收入(按物价规定零售价),
借:库存现金等
贷:医疗收入-门诊收入-药品收入-中草药等
2.2.2.4中草药销售结转成本(按进价结转)
借: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中草药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中草药
2.2.3疫苗会计处理
2.2.3.1采购进货时(以上级疾控部门进价)
借:库存物资-卫生材料-疫苗
贷:应付账款
2.2.3.2门诊疫苗销售收入(按规定零售价)
借:库存现金等
贷:医疗收入-门诊收入-卫材收入等
2.2.3.3疫苗销售结转成本(按进价),
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材料支出-疫苗支出(使用财政基本公卫补助资金或自有资金)
贷:库存物资-卫生材料-疫苗
2.3资本性支出账务处理
新制度取消了“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设备购进等资本性支出发生时,直接列入当期支出。
2.3.1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新财务制度第三十一条 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2.3.1.1固定资产购进,按相关价款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同时,做支出分录,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或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等
贷:银行存款等
2.3.1.2出售、报废、毁损、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贷:固定资产
同时,如果有变价收入的,按变价收入减支出净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款项或其他收入
2.3.1.3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2.3.1.4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按账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贷:固定资产
对于可收回赔偿款的,在实际取得赔偿款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款项或其他收入
2.3.2在建工程账务处理
2.3.2.1在建工程购建时
借:在建工程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同时,做支出分录,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或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3.2.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工程实际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2.3.2.3无形资产及其他资本性支出账务处理原理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基本一致。
2.4财政补助收入及支出账务处理
2.4.1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及其他项目补助收入等。各项财政补助收入按明细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4.2新制度取消了“财政专项支出”科目,增加“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科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通过“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科目归集核算。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时,直接通过“医疗卫生支出”科目归集核算。
2.4.3设置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详细登记使用人员经费服务补助收入、公用经费补助收入等支付基本支出情况;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使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等支付项目支出情况;包括安排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
2.4.4.期末,分析计算本期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项目支出补助结转(余)
借:本期结余
贷: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或财政项目补助结转)
2.5财务报告分析
2.5.1新制度下,财务报告反映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更强调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报表减少医疗支出明细表、药品支出明细表,增加了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财务情况报表。
2.5.2药品收入及支出不再单独设报表反映,“药品收入”归属于“医疗收入”的明细科目核算;“药品支出” 归属于“医疗卫生支出”的明细科目核算。
2.5.3“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反映每项财政资金收入、支出。“财务情况报表”主要反映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综合药品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分析指标。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后的财务管理
3.1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合理编制预算,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分析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需要和财力状况,编制支出预算,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对经常性收支按照“总量控制、以收定支”原则核定收支;对建设发展支出(项目支出),由财政安排的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报批后才能使用。
3.2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素质提升。
3.3建立健全资产物资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对资产物资的购建、审批、验收及款项支付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
3.4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或设立“小金库”。
3.5所有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的才能列支。
3.6总的来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遵照《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