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务员“特供房”,不能法不责众
2012-04-29宋雅君等
宋雅君等
第5期文章《公务员“特供房”好吃难咽》一文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了广西来宾公务员“特供房”小区的违法性。早在2006年,国家就发布了《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但时至今日,为何当地敢于公然违规?
像来宾这样的“集体违规”已多次发生,但最后往往因为法不责众,而不了了之,后续处理大多很“低调”。即便有个别官员因此被处理,但分出去的房子,却少有收回来的。后续问责乏力,无疑是这种“集体违规”盛行的重要原因。
遏止集资建房的乱象频发,必须要加强问责力度,不能因为住房分配已成事实,就听之任之。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特供”住房,有关部门必须收回,在公众的监督下,重新公开处理。
此外,尤其是要强化对“一把手”的严恪监督在彻查“集体违规”的同时,通过法治和行政手段对“一把手”实施双轨问责,才能有力震慑类似行为。
——上海宋雅君
临时工权益谁来维护
贵刊第5期文章《临时工现象何时休》聚焦了当前社会上较为关注的临时工生活现状。在法律上,确认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利益的依据是劳动合同,但事实上许多用人单位选择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临时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而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这种情况已经屡见不鲜。
虽然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关系,但这不能成为放任无合同劳动现象存在的理由,如果,现行的《劳动法》能将所有劳资关系规范于文本合同之内,临时工的权益保障都将在法律范围之内,同时严惩无合同派遣人员的劳务中介机构,那么,任何被派遣的临时工都将拥有劳动合同,他们的劳动保障也将随之落地生根。
临时工也是工!他们理应平等地、实质性地得到权益方面的保障。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堵住现行法律的漏洞;劳动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劳动违法成本,使其望法胆寒而规范用人,如此,保障临时工权益有望!
希望临时工问题能够切实引起政府的重视;贵刊也能继续关注。
——河南狄丹
转型成为亚洲时代主流
第5期文章《博鳌续写“亚洲奇迹”》报道了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
肆虐至今的全球金融危机,在给世界经济注入诸多不确定陸的同时,也使各经济体更加感到顺应变革、参与变革、推动变革的紧迫性。
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经济体以出口导向、投资驱动以及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投入为特点的增长模式,日益显现出不平衡和不可持续性;亚洲地区经济长期快速增长所产生的效益和财富,还没有公平地惠及社会的所有阶层,经济增长还没有充分带动整个社会以及这个社会中的所有人的全面发展,亚洲地区各国各经济体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在拉大,亚洲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的挑战,
因此,寻求亚洲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亚洲各国不约而同的追求。当前,靠出口主导型取得迅猛发展的亚洲国家,如果继续走老路,其经济增长必将受限。基于此,亚洲国家应一方面以本地区为市场,一方面不断扩大国内需求。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积极探索转型路径。企业要不断提高研发能力,通过科技创新,把产品的品质提升到世界一流水准,提高满足社会消费需求的能力。在企业内部,要为员工提供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提供发展的机会,使员工的收入能满足消费的需求。
——上海钱洁
大学生社工的春天何时来
贵刊第5期文章《社区里新来的年轻人》报道了大学生社工的工作现状。在国外,社会工作者被称为“社会的治疗师”,具有很高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他们在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工发展越发专业化,许多高校都设立了社工专业,并且已经有不少学生毕业后开始走上工作岗位。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大学生社工普遍存在着社会认可度低、待遇不高以及人才流失等问题。
对此,专家建议政府应该加大社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支持社工的氛围。一方面要引导大学生投身社会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借鉴国外经验,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大学生社工也要通过自身努力,用行动证明社会工作者存在的价值及工作的意义,让居民认可、满意。
同时政府还应设计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合理体现物质保障,造成大学生社工流失率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工资待遇低。薪酬体系的设计要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充分考虑居民收入状况,通过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留住人才避免广项好的决策在执行中失去公信力,
总之,当前中国大学生社工工作刚刚开始,制度安排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未来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北京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