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成长史
2012-04-29张慧
张慧
【√】他多次告诫手下不准窝里斗,平时不要去偷、抢,一般不要出去惹是生非,但如果有人敢侵犯经济利益要一齐上
山东省莒南县是一个农业大县,汀水镇位于莒南县西北部与临沂市河东区、沂南县、莒县毗邻。这里濒临沭河,交通相对闭塞,广大农民靠种植、养殖糊口,生活虽不富裕却也衣食无忧。
这种简单的日子从2005年开始被打破,以王文光为首的一个团伙“崛起”在汀水镇周边地区,并进行着不断的打砸抢。
2月2日,莒南县法院对王文光等2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窝藏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王文光有期徒刑十三年。
172页、近13万字的一审判决书,历数了王文光犯罪组织的种种暴行:为维护组织利益,在王文光的组织、指挥、指使或授意或亲自参与下,以暴力或威胁等多种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寻衅滋事22起,殴打13人,致12人受伤;打砸车辆20辆,损毁物品总价值10620余元;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计173295元;实施敲诈勒索2起,索取现金18000元,非法拘禁2起2人,发放高利贷85000元。
据办理此案的莒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玉昌透露,王文光犯罪组织从发展到壮大,恣意横行了7个年头。29名被告人中,曾经有两劳及刑释前科的就有14人,其中包括王文光,而这位三十出头的青年人另一个身份是村委会主任。
“古惑仔”少年
王文光1981年出生在王家沟村,从懂事起,姑姑就觉得这孩子是个有点讨人喜欢的“小调皮”。在父亲眼中,王文光小时候很不听话,经常逃课,是个怎么约束管教都不为过的儿子。
王文光小学因成绩差多次留级,别人小学六年就升了初中,而他小学读了九年。上初中一看,自己比其他同学个子高出了一截。因此,初一还没上一个月,王文光自己就把桌椅搬回了家,家里见他确实没有心思读书,也就没怎么管他。那时,王文光15岁。
辍学后,王文光整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他就上王家沟中学去找同学玩。有天晚上,王文光邀上两个同学,去学校砸碎了几块玻璃,随后因扰乱教学秩序被治安拘留。
第一次见儿子进派出所,王文光的父亲很气愤,一顿训斥之后,他决定让王文光跟着姑父去学厨师。一来,是让王文光以后有个谋生的职业;二来,让他不要到外惹事。但不管怎么看管,王文光顽皮的习性就是难以改变。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一部叫《古惑仔》的香港黑道影片风靡大陆。从大城市到闭塞农村,那时的青少年几乎对影片中的“抗霸”、“单挑”等场景都耳熟能详,正值青春期的王文光也不例外,“我那时候打斗片看多了,觉得打仗很好玩。”王文光说。
王文光17岁时,结识了一圈从初中辍学出来“问题”学生,他们从家里偷来钱,凑在一起学成年人抽烟,带着墨镜,三五成群去溜冰,去录像厅看电影。王文光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没有零花钱,就壮着胆子去偷钱,曾经一次被逮个正着,被公安罚了款。
那时最让王文光兴奋的事是学电影的场景,跟“大哥”去打斗赚钱,这种“梦想照进现实”的生活方式,常常令其他同龄少年很羡慕。王文光做了隔壁村青年杨子升的小弟,后者是这帮“古惑仔”们的头头,王文光负责帮闲占场子,打架时抡起袖子吆喝几句。1999年的一次群殴事件中,王文光为了表现给老大杨子升看,在对方什么人都不认识情况下,操起拳头就打过去,双方后来都头破血流。事后,王文光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两年。
劳教出来后,王文光跟随姑父去了大连当厨师。在大连,王文光认识了好几个莒南县的老乡,他们有的在此打短工,干建筑装潢,有的帮人出海打鱼。王文光在大连干了两年厨师,也会跟老乡出海打鱼,据同去打鱼的青年说,王文光那时比较能干,别人一年出海打鱼赚7万,他能赚10万。
在大连的日子里,王文光晚上常去一家老乡开的武馆里练武。对于靠厨师赚钱谋生,王文光觉得又累又苦,根本没有盼头,他离开了大连,回到在老家莒南县汀水镇的干水果厂当工人。
收保护费发家致富
2002秋天,王文光回到汀水镇,在这里他简直如鱼得水。他经常跟同村的王廷涛、王廷强,邻村的樊金涛玩在一起,并在一个摩托车店里玩时认识了王玉光。这几名青年同样都曾因抢劫、盗窃被劳教。和古惑仔里的青年一样,王文光等人凑着钱买辆摩托车,染黄头发,文身,学电影里的青年风驰电掣。
在电影里无处不在的“结拜”情节熏陶下,王廷涛、王开磊、王文光、王俊、王发波、王泽鑫共六人结拜为“把兄弟”,按年龄大小排序位置,每个人肩膀上都文着龙虎狼头。后来,王文光又先后吸纳吴仕杰等11名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青年加入兄弟团伙。
结拜之初,王文光就因胆子大、脑子活、点子多、会笼络人心在团伙中树立了一定的威信,但王开磊也妄想当 “老大”,他唆使孙立贵、王守林、潘自龙等小兄弟跟他而不要听从王文光的。王文光得知此事后,纠集吴仕杰、王泽鑫、孙立贵等人到王开磊家,将王开磊打伤,王开磊被逼外出到淄博打工。一年后,王开磊回到汀水镇感到势单力孤,只好依附于王文光。经过这一番争斗,王文光在该团伙中牢牢确立了“老大”的地位。
王文光称最初“拜把子”是要人多势众不怕事,兄弟十几个,个个都是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可以说在汀水一带都是小有名气的,都不是善茬。后来,“兄弟齐心,其利挣钱”。
“一块儿争活一块儿干,挣了钱一块儿分,人多势众,有什么事一块上。”这是王文光经常给手下人说的话。
为了发家致富,王文光首先想到了“黑社会”经常干的事——收取保护费。
在汀水镇各个村庄里,一年四季都有赶集。集会上,村民拿出自己家种的,或者收购的产品供人购买,产品从粮油蔬菜、肉鱼家禽到衣服五金无所不包。赶集的地点是村庄的露天空地,几个村庄每周都轮流一两次集。
但这个看起来很传统安静的赶集市场,却是灰色社会中的一块肥肉。无论哪种商品,只要有人去控制,每年都可从中收取一些保护费。
王文光曾经看中了石塘(建筑用石头)市场,他先是带领一帮人到集市上找到卖石塘的承包户,恐吓让石塘承包户每卖一拖拉机石头就交5元钱的“保护费”。大多数承包户不敢惹他们,又不想放弃生意,只好答应给。仅2006年6月20日至2007年2月8日,王文光共收取汀水镇东夹古哨村、西北庄村、墩后村等承包石塘户的“保护费”30745元。
在汀水镇一带集贸市场上,凡是有利可图的地方,王文光几乎都想插手。到2010年,他和手下先后垄断了肉鸡、兔子、生猪、草莓、校车接送、麦子收割、高速公路供料等几项市场。而这些具体工作,都由手下人具体分工打理。
当地人几乎认为王文光在汀水镇无所不能,有些人做生意都需要巴结他。2007年王文光家先后办了两次喜事,光是喜钱就收了十多万元。
靠贿选当上村主任
通过垄断赶集市场,王文光的“原始”积累达到几十万元。他多次组织手下外出旅游或为其购置时装。他用这些钱去赌博、溜冰(吸毒),伺机放高利贷。
莒县刘官庄镇的于景文原来是收购生兔的农户,他曾在王文光的庇护下,控制了汀水镇一带的兔子市场。后来他借了王文光的高利贷,到期没钱还,害怕被迫害就远离家乡,2006年12月份被王文光等人从蒙阴县抓回汀水镇关在旅馆里达四日。其间王文光指使手下人员多次殴打于景文,还逼其脱光衣服浸泡到结冰的水库中,直到其家人给王文光打款并送钱后才将于景文赎回,之后于景文远走他乡不敢在家居住。当民警多方联系到于景文时,于景文担心报复,竟谎称没有此事。
像于景文这样请求王文光办事的人,当地有不少。他们答应每年给王文光几万块钱,叫王文光赶走其他同行,然后可以坐地压价收购农户的农产品。
王文光在本村基本上不结仇,这是他出来混的原则。如果村里面有人被欺负了,也会叫“大哥”王文光出面。“村里鸡毛蒜皮的事很多,来找我很烦人,一般都帮着办。附近村里人都怕我。”王文光对《方圆》记者说。也正是如此,在外人看来是地痞、一霸的王文光,在同村人的眼中,不算什么善人,也算是个“能人”、“狠人”。
2007年春天,汀水镇王家沟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村主任。村里有中年人对王文光开玩笑说:要选举了,看你行,你去干吧。
王文光说,当时“自己也想当官,过过官瘾,也体面,以后揽活也好办”。于是决定竞选村主任。
怎么当这个村主任呢?贿选。王文光派手下十几个兄弟挨家挨户去送钱,每户一百,全村419户,前后足足花了五万元。这还不够,王文光在当时任村支书的王立标开的酒店里摆下五桌酒席,一批批地请村里人来吃席,酒席日夜不停,一直持续了三四天才歇息。
选举的结果自然是王文光当选村主任。王家沟村一千多口人,跟王文光同姓的家族占一半多,王文光得选票一千多,反对票仅几十票。
受此风气影响,王文光的手下王玉光也当选上了沂南县杨坡镇高阜村的村主任。王玉光只有小学文化,2001年7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过刑,跟王文光不同的是,王玉光在村里的威望不是很高,在村委会开会时,常有人顶撞他。一次,高阜村的纪长福、白金会向上级反映该村的经济问题,作为村委主任的王玉光非常生气,为教训白金会,使其不再上访,就找到王文光帮忙,教训了这两位。
以村干部身份强揽工程
所谓“别拿村长不当干部”。作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头号人物,一个小小的村主任往往能够做到一言九鼎。而对于王文光来说,有村主任这层政治光环的镀金,他的“事业”会发展更大。
汀水镇附近的青临高速公路十八标段2号拌合站的供料市场开始就被王文光手下的王发波给控制着。平时有专人在施工现场照看,一旦发现有外地车辆来送沙,就会被威胁撵走,车子也会被洋镐砸坏。
后来,王文光为了来钱更快,直接以村干部身份强揽工程,但被施工方拒绝。王文光怒气冲冲,想去报复。他首先安排王开磊到临沂市购买迷彩服,同时召集手下人员吴仕杰、王开磊等当晚到其家中集合,准备洋镐去工地砸车。而王文光自己却先到汀水镇派出所,以咨询王文奇投案自首事宜为由打探消息;等手下人把项目部工地工棚、挖掘机砸坏后,又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从派出所出来。
经此一闹,承包路基土方工程的人被迫将该土方工程让给王文光,王文光又将该项工程转让给其他承包商,仅1公里的路基,转让后就获利8万元。
青临高速公路十八标段工程让王文光尝到了甜头,也让他明白最赚钱的活还是揽工程,这比过去收取保护费强多了。
2010年5月22日,汀水镇西北庄村旧村改造工程在汀水镇经管站公开招标,王文光一眼就看到商机。在汀水镇经管站竞标现场,他一共派去了二十几个人,致使其他竞标者大多不敢参与竞标,最终王文光手下以底标中标,揽到该工程。
在本村内部,王文光更多的是以村主任身份出面协调事务,但群众工作不是那么好做。2008年,王家沟村的沿村公路要改造成街,供开店设铺使用。沿公路旁的两户村民不愿拆迁,王文光带领着村镇两级干部去做工作,劝说一整个下午不行。王文光很恼火,当天晚上派手下用推土机将两户住宅推倒一半。事后,这两户村民把王家沟村委会告上法院,导致村委会败诉赔了5万元。
“从那以后,王文光就不管村里的事了,村委会组织开会,他一年也没去三次。”王家沟村现任村支书王清群告诉《方圆》记者,好几次村委开会,他还亲自到王文光家敲门请。几次见王文光早上10点多钟都赖在床上不起,王清群后来干脆就不叫他了。
在王清群眼中,王文光开始给他的感觉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比我小二十几岁,论辈分叫我叔。但后来共事发现根本就走不到一块。”王清群认为王文光和社会上不懂事的青年一样,只会吃喝玩乐,结交混混,不干实事。
村支书和村主任矛盾激化
王清群是2010年5月被上级党委任命为村支书的,在这之前,他是村里负责管计划生育的副主任,因为态度强硬,工作成绩显著,扭转了王家沟村计划生育指标全县倒数第一的局面,深受镇里领导的信任。
另一方面,王清群也是名生意人,先后干过机电维修、生猪买卖。二十几年的精明算计,让王清群积累了不少钱,成为村里的富人。如今,他在村里沿街十字路口的最佳地段处开了一家宾馆。而公路对面不到五十米的蛋黄色两新楼房正是王文光新盖的。
王文光曾因揽工程活儿,向王清群借钱,王清群答应借钱,也想作为合伙人参加一股。工程很赚钱,一个月就挣了七八万,但当分红时,王清群只拿走了两万,剩下的都被王文光拿走,这让王清群感到很不平。除此之外,王文光还多次向王清群借钱,至今有借据的都超过了五万。
不过,最让王清群不可忍受的是王文光居然挥霍村委会的钱。王清群坦承自己当初想当书记的原因也不过是“一边捞点名誉,一边干点实事”。但真正坐上村里一把手的位置时,他觉得自己骑虎难下。
王家沟村在汀水镇算是个大村,有1419人,土地有1800多亩,206省道穿村而过,镇里的派出所等单位都驻附近,可以算是镇行政中心。村委会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村里沿省道的土地租金加上镇党委的拨款,不过,党委至今还欠七八十万元。而租金部分大多又收不上来。所以,王清群上台时,村里财政欠外头40多万元,让他根本就没有“干点实事”的资本。他上台后,唯一称道的政绩是组织清除了村角落积压陈久的垃圾,让整个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王文光在我之前就当了一年主任,他在任时大肆使用村里的钱款,村委会的钱都被他当招待费吃喝了。”王清群称自己多次制止,但无济于事。“他(王文光)还动手想打我,怪我在外头败坏他。”而王文光觉得村支书“到处败坏我,是怕我当了党员转正夺权”。
无论是传统上的叔侄纽带,还是作为生意上的伙伴,抑或是工作上的干部同事,都没能让王清群和王文光和和气气,两人的关系到最后闹到见面生怒的地步,矛盾的导火索是一次利益之争。
2010年秋天,王文光与王清群闹翻之际,想把生猪市场夺回来。而生猪市场一直是利润最大的肉类市场,本来都由王清群负责检疫收费的。
2010年10月14日上午,王文光到汀水镇为民服务中心为检疫证申请书上加盖“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会”印章,因未按正常程序携带村支部书记开具的用章申请书,负责审核盖章手续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未给盖章,王文光为此非常恼火,他不顾汀水镇党委副书记王茂仓、经管站站长孙崇献的劝阻,径直冲进办公柜台,拉坏存放印章的橱门,从中取出印章,强行按在申请书上。
王文光这一次对镇党委的冒犯,彻底激怒了王清群,随后他拨打了110。
2010年10月14日13时许,莒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王文光家中有多人聚在一起吸毒,并且还干过其他违法事情,可能有枪。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前往王文光家中,在烟雾缭绕的气氛中,一举抓捕了王文光和5名手下核心成员。
“我研究过法律,我认为自己不是黑社会”
据办案的另一名检察官徐淑涛透露,从2004年结婚之初,王文光还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混混,家中非常穷困,至案发时,王文光已积累了相当的资产:拥有两处价值过百万的房产和数辆汽车。
如果王文光没被抓,接下来的路,徐淑涛认为是这样的:入党、当选镇人大代表;青临公路的盈利才刚刚开始,等整条路段完工了,就有上百万元的入账;给手下兄弟都配车,花点钱去购买枪支弹药……其实王文光通过王玉光购买了两把猎枪,并安排吴仕杰专人保管枪弹,但据说枪是假的,用来吓唬人的。王文光在家中一楼安了六七张床,要求手下没事就都住在那里,以防备有什么事好随时聚集人拉出去。在其家中的一楼存放着几十把洋镐把、腊条棍、焊十根长钢叉和两根短钢叉。
王文光少年时梦想中的“古惑仔”江湖,少不了火拼。但在现实中,这样两拨人砍刀齐上,血肉横飞的场面并没有,在大多数的占场中,他和他的手下占据着绝对的霸势。
唯一一次具有帮派色彩之争的是2010年麦收期间,当时王文光的手下咸兰军已经牢牢控制了汀水镇一带的收割机市场,强迫收割机主每亩提高麦收价格十元至四十元不等,作为其“保护费”,并强制收割机主必须按他们指定的区域划片收割。而在临沂市混黑社会老家是汀水镇西北庄的“庄五”之子也想揽几个收割机,这影响了王文光团伙的利益,咸兰军等人当然不会拱手相让,因此双方发生争执。王文光打电话组织所有团伙成员到家中集合,操出洋镐把、砍刀、猎枪,气势汹汹准备去汀水镇彭古城村的“古城饭店” 跟“庄五”等人约场。“庄五”虽也带着七八个人到场,但看到王文光团伙人多势众并且有备而来,只得握手言和,不敢再插手汀水镇的麦收市场。
曾经多次出入派出所的王文光也明白,正像电影里的黑社会迟早会被扑灭的,因此他多次告诫手下不准窝里斗,平时不要去偷、抢,一般不要出去惹是生非,但如果有人敢侵犯经济利益要一齐上。
“以前也听说过黑社会组织犯罪,我被处罚了几次,也很注意研究法律,像抢劫、盗窃等量刑、处罚我都研究过,我认为自己不是黑社会。”王文光最后对《方圆》记者说。
2012年2月2日,山东省莒南县法院对王文光等涉黑案作了判决,被判刑的共有28人。王文光被判四宗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犯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记者到村里面问村主任王文光的事,村里人除了回答“他不是被抓了吗?”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有人避开追问说“这个事,我不太清楚”。有村里老人问记者他判了多少年,记者告诉一审法院判了十三年时,这位老人也只是吁了口气:“噢,这样啊。”
涉黑罪名辨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组织,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王文光认为自己不是黑社会。首先,自己和手下的打架行为在农村比较普遍,平时打人后,会找到受害人,赔点钱,对方也没有追究。其次,结拜八兄弟是事实,但不承认是领导与手下的关系,而是朋友关系。三,为了揽活儿,不让别人进入市场,主要通过恐吓,并没有发生严重的杀人伤人事件。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徐淑涛(本案的公诉人)认为,王文光处在农村地区,组织也是刚刚成立的,虽然还没有达到其他黑社会组织很专业的程度,但具备涉黑组织的雏形,有构成涉黑的四个特征。一、组织稳定,王文光是为首的,结拜兄弟是基础,还吸收了十几名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二、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插手竞标、承揽工程、控制市场等手段,聚敛钱财。三、打砸开路,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是暴力行为,受害群众不敢报案;四、垄断了乡镇集市的生猪、兔肉、草莓、石塘等各个领域,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莒南县的汀水镇、石莲子镇,河东区的汤头镇、葛沟镇,沂南县的杨坡镇,莒县的夏庄镇等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