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育学校中青少年道德素质形成的研究
2012-04-29ИА契尔加申,АС康托也夫,ГА葛利果里也夫
И?А?契尔加申,А?С?康托也夫,Г?А?葛利果里也夫
摘 要:
实证证明,在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中,道德品质的形成并不是像理论上证实那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的。在训练过程中,青少年存在着道德和体育的不平衡,因此,在体育活动中,不能孤立地进行教育工作。研究结果表明:为了确定在专门性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中,道德品质形成的方法和形式,通过强加他们的道德观点、社会规范和道德原则来完善青少年道德水平是不可能的。首先,唤起他们良好的善意,揭示出积极的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其次,要有意识地影响他们确定正确的心灵自我完善和解脱。所有这些都为青少年自我教育的实现、获取心灵体验来完善自我奠定了基础。学生在不同类型的社会活动中的创造性参与体验是非常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意识和自我意识来转变社会价值,掌握个人品质。
关键词: 教育;青少年;道德素质;青少年体育学校;竞技运动
中图分类号: G 807 文章编号:1009783X(2012)06048102 文献标志码: A
在青少年一代的道德教育和社会发展现阶段中,青少年形成积极的公民立场是形成新型人事业的基本任务之一。社会需要具有独创思维、讲求实际、具有很强的改造和革新能力的成熟个体,因为正是具有在不同社会体制下形成的各种特征和需要的人才是历史进步的必要和充分条件[1]。这就赋予专家们有责任对这一多层次问题的各个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道德教育包括道德感觉、信念和行为的统一。这就是培养人高度的思想性、公民性和积极的生活立场[2]。
可是,正如在研究设计阶段进行的观察中所发现的,国内社会秩序方面的各种原因,以及学校中,特别是家庭教育中的某些疏忽,导致了一部分孩子,主要是少年年龄的孩子中出现了负面的性格特征,最经常反映在道德方面缺乏教养,意志品质弱化,在发展性格和个性素质方面存在缺陷,在与他人的关系系统中出现了空白和偏差。俄罗斯在过渡到新的质量状态中已经经受了深刻而多方面的冲突:以前的道德价值和取向出现走样;大众文化手段被用于扩展伪价值系统:光顾满足个人需求的倾向、崇拜权势、挑衅、无责任感的自由。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较大的重心被放在追求财富和舒适上,集体主义思想被个人主义所替代,以往大公无私奉献(为国家、科学、艺术)的价值被个人利益原则所替代[3]。人的价值取向的改变限制了他们精神世界的发展。例如:2002年和2010年在玛涅兹广场上发生的事件;和平时期在国家公民之间出现的武装冲突;等等。
在俄罗斯人生活中道德因素作用的增强,一部分年轻人的道德素质与社会所接受的规范之间不相一致。完善针对年轻一代伦理教育的必要性,证实了我们在当前条件下,对运动员进行道德教育的教育学原理研究是十分现实的。
正如实践所表明,在青少年竞技运动中,由于缺乏教育过程的理论依据和组织-方法保障,造成青少年道德教育和体育教育被相互隔绝,在体育-竞技活动中没有解决教育任务。在教学-训练过程中没有确定形成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标准、水平和组织-教育条件。没有充分发掘体育-竞技活动作为使受教育者个性发展的条件和因素的本质[4]。
1 研究目的
确定形成青少年体育学校的青少年个体道德素质的组织-教育途径、形式和方式。
2 研究方法及其组织
以戈尔诺地区别尔季盖斯佳赫市和萨哈共和国(雅库特)雅库茨克市青少年体育学校作为研究基地,总共173名青少年参与了经验-实验性工作。经验-实验性研究的时段为2008—2012年。为了完成提出的任务,采用了理论认识水平和经验认识水平相统一、相互补充的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研究和归纳教育经验、间断性和干预性地观察了按照专门大纲组织的青少年教学训练工作;对教练员、教师、青少年及其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访问和交谈、经验-实验性工作,采用模拟法和专家评定法、统计法。
对34名所谓“危险群体”的青少年进行了特别集中的研究,其中12名青少年曾被未成年人机构登记在案。工作过程的目标是寻求青少年道德教育各种适宜的途径和形式(4年中人员始终保持稳定)。结果发现:1)青少年道德教育不是形成某种确定的个体道德素质,而是对他们进行完善和改造(后者可能与再教育有关);2)道德教育并没有特殊的工作形式,例如艺术、劳动形式等,道德教育的思想、原理是通过教育活动的其他形式和方向来实现的;3)在青少年体育学校条件下道德教育的内容由道德-伦理教育和在开放的社会意识下的独立社会活动所组成,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4)孩子们的道德-伦理教育知识在定期举办的社会-政治、社会-经济、有关权利内容等的讲座、教学训练课、个别-集体谈话、辩论和讨论的过程中逐步得到丰富;5)社会活动根据青少年体育学校学生的选择、兴趣在各类学校、依据兴趣结合的群众团体、专门组织的机构中进行。这些活动的核心内容是针对丰富青少年的内心世界、针对定期与自己的“内部人”接触的精神实践经历,从而建立起自我完善、自我建构的现实条件。
3 研究结果和讨论
在进行的社会教育工作基础上,针对青少年体育学校从事自由式摔跤的青少年的道德完善,可以提出以下组织原理:1)揭示正面的个性素质,即所具有的“人的高尚品质”并依此与他人相互作用、接触和交往的素质;2)通过教学-训练课系统、强调他们的竞技-道德优势,以及通过符合教育学原理的道德教育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把在社会生活经历中获得的消极的东西转变为积极的价值、定势、规范和道德;3)组织青少年体育学校学生与周围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事物和现象相互作用,这样的相互作用使他们能针对创造幸福和快乐、针对自我建构,选择生活的内容、方式和手段。
激励并为青少年提供广泛的可能性和与自己的“内部人”一起工作的方式,以便使自己意识到不仅作为一个外部生活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而且作为情感空间的创造者——这是形成个体道德资源最重要的因素:情感回应、忍耐、对共同快乐和共同感受的需要等。
4 结论
如果把道德思想、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强加给青少年,以应对他们的意志和愿望,那么不可能使青少年获得道德完善。首先重要的是“激发”他们高尚品质的本性,揭示正面的道德素质。随后阶段——对其意识产生作用,以便使他们自己找到树立精神纯净和摆脱桎梏的途径。所有这些都应该建立在自我教育,即通过获得针对于理解自己内部的“我”的精神-实践经历的基础上。经验表明:学生自愿地和创造性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价值,在这里他们通过认识和自我认识实现了社会价值的折射,完善了个性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