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应重点关注专项资金
2012-04-29屈小元
屈小元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各种利民惠民政策性财政专项资金也源源不断地下拨至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因而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也应当改变审计思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专项资金,顾名思义,就是上级财政对某一系统工程和重点单位专门下拨的工作资金。然而,在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较为松懈,随意使用,寻找各种理由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是屡审不改。究其原因,笔者在工作实践中探讨其存在的几个方面原因:一是部门领导政策性不强,财经法规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上认清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的意义和作用,随意挤占挪用,认为只要没有个人贪污问题,挪用挤占一点也不犯原则性错误;二是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足,有的仅仅是按“人头”拨付基本工资,公用经费也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三是没有按规定建立专门的会计账目,把专项资金同地方财政拨付的补助收入混为一账,浑水摸鱼,更有甚者,有的部门甚至置国家财经法规于不顾,滥发各种名目的补助或用于吃喝送礼。
为了避免或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作为审计工作者,要全面树立为国理财的服务意识,在日常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专项资金,并协助被审计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首先是帮助被审计单位增强财经法规意识,使国家有限的各项专项资金尽量做到安全化和最大效益化;其次是从严控制各种形式的滥发钱物和吃喝送礼的不正当现象;第三是协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做到专款专账,专款专用;第四是对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从制度上和实际工作上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维护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作者单位:湖口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