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采购需可持续发展

2012-04-29吕汉阳卢璐

经济 2012年7期
关键词:政府制度发展

吕汉阳 卢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今年刚好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全国各部门、各地方在《政府采购法》指导下,初步完成了由各自为政到统一管理、协调规范的过程,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经在不断的改革实践中初步形成。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专门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基本形成。在法律实施后,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和颁发了涉及招投标程序、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投诉处理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政府采购的程序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同时,政府采购已经从单纯的支出管理手段上升到宏观的政策工具,政策功能的发挥已经成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以《政府采购法》出台为标志,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取得的成绩获得了社会和人民的支持,这种支持进一步推动着政府采购事业的良性发展。然而,随着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法律协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都遇到了瓶颈,实践中也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乏对负面事件的关注。可以说,我国目前一方面正处于国际间的《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另一方面又面临国内深化改革压力,政府采购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机遇并存。如果我们不能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我们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就会受到怀疑,不仅不能巩固成果继续推进,而且有可能丧失已经取得的成就。因此,政府采购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眼前的焦点议题。

法制化、规范化、电子化、国际化是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方向与趋势。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以上几个方面均取得了快速发展,为政府采购事业打开了良好的局面。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能取得今天的成绩,是因为一直由创新引领着这项事业;那么,今后,创新也必将继续引领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成为一项可持续发展并能不断自我完善的基本经济和财政制度。同时,面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速的重任,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不应囿于节约政府支出和相关政策功能的定位,而需积极转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历史性任务目标上来,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重新审视并有效运用政府采购这一手段。我们必须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审时度势,坚持创新思维,推进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

新时期新情况要求我们必须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立足为科学发展服务,立足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以统一完善的法规政策为基础,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推进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政府制度发展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
政府手里有三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