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的博弈分析
2012-04-29吴莉婧
吴莉婧
【摘要】中美贸易摩擦在金融危机后愈演愈烈,其背后深刻的经济原因可借助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予以解释。在对中美贸易关系中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的基础上,可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改变博弈参与人的支付,或进行无限次重复博弈,同时提高博弈中威胁与允诺的可信性,以促成双方达成合作。
【关键词】贸易摩擦囚徒困境博弈
中美贸易摩擦现状
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日益频繁且不断升级。据商务部统计,2002年1月至2010年7月间,美国正在实施的对华贸易救济措施共73项,其中同时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17项,单独采取反倾销措施的37项,单独采取反补贴措施的1项,特保措施1项。以上统计数据尚不包括美国正在进行的对华商品的贸易救济措施调查。从立案频率来看,美国在2008年之后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率明显增加,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间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占总量的46%。同时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增加,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美国对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约50亿美元,占同期我国总涉案金额的54.42%。“美国油井管‘双反案涉案金额32亿美元,是迄今为止中国遭受的金额最高的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美国轮胎特保案涉及18亿美元,其涉案金额在所有对中国采取的特保调查中也是最高的。”①
可见,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转移国内的经济压力,美国频频向中国出口商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运用技术贸易壁垒、劳动贸易壁垒等非关税措施来限制中国商品的流入。针对美国的种种贸易保护行为,中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对美国商品也采取了双反调查,直至采取双反措施。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彼此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悄然抬头。
对此问题,许多学者已从政治、社会、产业经济、宏观经济等角度进行了多方位研究。笔者拟运用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来解释并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并根据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对中美贸易摩擦的解决提出自己的对策建议。
中美贸易摩擦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
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模型所设定的是,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里接受审讯。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刑8年;如果两人都抵赖,因证据不足各判1年;如果其中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坦白的当场释放,抵赖的则要被判刑10年。表1中给出的是囚徒困境的支付矩阵。这里,每个囚徒都有两种策略选择:坦白或抵赖。其中每一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策略组合下两个囚徒的支付(payoff),其中第一个数字是囚徒A的支付,第二个数字为囚徒B的支付。(表1)
在这个例子中,不论对方如何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都是坦白。例如,如果B抵赖,A坦白的话可以不必坐牢,不坦白的话被判1年,所以坦白要优于不坦白;如果B坦白,A也坦白的话被判8年,不坦白的话将被判10年,坦白依然优于不坦白,这样坦白就是A的占优策略。同理,坦白也是B的占优策略。其结果就是,每个囚徒都选择坦白,各判刑8年,(坦白,坦白)构成了该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所谓纳什均衡指的是这样一种策略组合,这种策略组合由所有参与人的最后策略组成,即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个参与人有积极性选择其他策略,即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②
囚徒困境模型反映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从整体来看,两个人都抵赖,最后各判1年,对两囚徒而言是最理想的结果,但这个结果在每个参与博弈的理性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无法实现。每个参与人均满足个人理性,选择对自己而言的最优策略,其最后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坦白,两人都被判8年。每一个体的理性选择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
囚徒困境模型在经济学上有广泛的应用,如寡头企业之间达成的限产提价的卡特尔协议、公共产品的供给、军备竞赛等。这一模型同样可延伸适用于法学。假设博弈中的所有参与人事先约定某一行为规则,作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则当事人是否会自觉地遵守该协议,取决于这个协议的结果能否构成一个纳什均衡。如果构成纳什均衡,则没有人有积极性背离协议;反之,如果一个协议的实施结果不构成纳什均衡,它就不可能自动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协议要想获得实施,就需要外在强制力的约束;协议实施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外在强制力的约束效果。
中美贸易关系中的囚徒困境模型。WTO的法律规则是成员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其核心内容为开放市场,实现贸易自由化。
从理论层面分析,排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可以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在世界整体范围内提高生产效率。就单一国家而言,自由畅通的国际贸易也有利于国内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但可能会影响某些特定主体的利益,如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因此,可以假设如果两国均清除各种进口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其各自的所得为8;如果两国均采取贸易保护,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各自的所得为5;如果一方实施贸易自由策略,对进口商品仅征收较低的关税且不采取任何旨在限制进口的非关税措施,而另一方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正常关税之外,设置种种贸易壁垒限制商品的流入,其结果就是,采取贸易自由策略的一方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国外市场,其所得为4,而采取贸易保护策略的国家则保护了国内市场同时也可开拓国外市场,其所得增长为10。两国各自的策略选择与所得可用表2表示:(表2)
根据对囚徒困境模型的分析,中、美两国为了实现个体理性,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会采取(贸易自由,贸易自由)这一策略组合,因为贸易自由不是占优策略,双方均有动机改变自己的选择,最后必然稳定在(贸易保护,贸易保护)这一结果上,该结果正是此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可见,选择贸易保护是各国追求个体理性的结果,这一结果必然导致两国间的贸易摩擦不断且逐渐升级。同时,上述结果也说明了WTO的各项法律协议无法自行实施,需要外在的强制约束力,此种强制约束力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中美贸易摩擦困境的破解
中美贸易摩擦背后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解决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从博弈论的视角,可以考虑以下三种路径:
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改变博弈参与人的所得,从而获得新的纳什均衡。表2所列出的囚徒困境矩阵是在没有考虑外在强制性制约机制的前提下给出的。如果外部存在一个高效且强有力的违反规则惩罚机制,即当博弈参与人违反自由竞争与市场准入规则,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策略时,会受到相应的惩戒,则其选择贸易保护主义的所得将减少,借此可以改变矩阵的结果,并可能形成(贸易自由,贸易自由)这一新的纳什均衡结果。遗憾的是,目前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尚不能满足这一要求。WTO争端解决机制虽然自运行以来广受赞誉,但WTO毕竟只是一个国际经济组织,难以像主权国家一样设置凌驾于当事方之上的强制执行机构。笔者认为,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键性弱点在于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作出的报告难以保证充分履行,当败诉方不主动履行时缺乏强制执行的机构与制度设计,这主要囿于WTO的法律地位与性质,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
通过无限次重复来破解囚徒困境。表1表示的是一次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如果博弈无限次,则参与人的激励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一个参与人适用触发策略,意味着只要其对手在博弈中一直采取合作策略,则该参与人也会继续采取合作策略;但是一旦对手在某一个阶段采取背叛策略,将会触发该参与人在之后一段时期内采取不合作策略,甚至永远采取不合作策略,从而对对手实施惩罚。”③通过无限次重复博弈,可以走出囚徒困境。在中美贸易关系中,由于双方均是对方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且此种状态还将长期存在,因此双方之间进行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条件是存在的。在这一前提下,根据触发策略,其中一个国家采取合作策略,双方就有可能走出囚徒困境。
增加威胁及允诺的可信性。在博弈中,任一参与人均可发出如下信息:如果对手采取与自己利益相违背的行动,那么他将在博弈中遭受损失,此为威胁;如果对手采取对自己有利的行动选择,那么自己也将采取对他有利的行动,此为允诺。威胁具有威慑的功能,允诺具有诱导的功能。如欲通过无限次重复博弈来破解囚徒困境,要使双方合作,离不开有效的威胁与允诺,且威胁与允诺的可信度越高,双方越可能走向合作。在中美贸易摩擦中,欲提高中国威胁与允诺的可信度,最终还是要靠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一方面要提高美国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另一方面要通过开辟新的海外市场,以及不断扩大内需等方式,使中国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替代选择。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注释
①http://www.nbfet.gov.cn/index.php/department/view/id/13885/dep/dwmygl。
②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出版社,2004年,第8~9页。
③王则柯、李杰:《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