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封建官员依附型人格形成基础研究
2012-04-29徐小缓唐权
徐小缓 唐权
摘 要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统治时期,君王为了维护王权的独一性和至高无上性,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具有依附人格官员组成的官僚体系。文章试图从思想、制度、经济以及官员职位的产生等方面分析官员依附型行政人格形成的基础。
关键词 封建官员 依附型人格 形成基础
中图分类号:B842 文献标识码:A
Study on the Form of Attachment Personality in
Chinese Ancient Fedual Official
XU Xiaohuan, TANG Quan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Guangxi 530004)
Abstract In our country's long feudal reign period,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uniqueness and supremacy of the Kings' power, the governor had established a huge bureaucratic system that the personality of officials was attached.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at how the personality of officials was formed through the way of the production of the thought, government system, economics, officials position and some others.
Key words feudal official; attachment personality; form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了中国,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的时期,为了维护王权、压制破坏封建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最高统治者组建了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以保证王权的权威和持久。由于君主掌握着“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的“六柄”之权,处在这支队伍之中的封建官员,他们官职的获得消失都带有强烈的依附性。这种依附性也体现在他们的行政人格之中。“王法”是他们行政的依据,君主的口谕和上司的指示往往优先于国法,惟命是从是我国古代封建官员行政的一大特征。封建官员行政人格的依附性与这一职业群体的产生及职业生涯发展有很大的关系。而现代的管理体制中仍然残留这种依附关系。因此,探讨依附关系的产生根源对研究和解决现在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现实意义。
1 依附型人格的内涵
人的人格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以分配关系为主的封建社会,人的人格必然是属于依附型的。这时的公共领域的权力结构属于统治型式的中央集权,这种权力体系结构决定了人对上级和权力的依附。在封建社会,存在着人对人的依附,存在着下属对上司、下级对上级等等的依附,存在着人对制度的依附,更多的是人对权力的依附,确切的来说,是对拥有权力的人的依附。对人的依附是具体的,在被依附者那里是具有随意性的;但是对于依附者来说,为了维护这种依附关系必须时时刻刻处于紧张的状态,防止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这种依附关系的骤然冰消。可见,人对人的依附这种关系是非常残酷的,依附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权力、利益,以及改变自己的命运而选择了对拥有权力的人的依附,但他作出这种选择的代价是巨大的,那就是连同自己的命运都交给了被依附者。
2 依附型行政人格形成基础研究
(1)君主专制社会政治文化决定封建官员的依附性人格的思想基础。王权对政治和经济的支配和影响渗透到等级制度的各个层级的成员,对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产生深刻的影响。各文化学派关于治国安邦学说的主体思想一般都以君主专制、王权至上为前提。司马迁把以皇帝为核心的权力体系称为“天盖”,在这种权力体系中,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拥有独一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集兵权、政权、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主导社会的文化、舆论。秦始皇规定不准民众对自己评头论足以及历朝历代的文字狱,不仅是对知识分子的迫害,更是对民众的思想扣上枷锁。儒家学说之所以成为封建统治的的工具,并不断地把自己的精神和利益融入其中,是因为儒术是统治者“最便于专制”的手段,儒家的天道观念、大一统的观念、纲常教义等等,起到教化民众遵守等级贵贱的社会秩序,这些对于专制官僚统治是不可或缺的。道德的经典条律是三纲五常,即关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各自名分与相互关系的规定。君臣关系的准则是君仁臣忍,这个准则也适用于其它所有尊卑、上下之间的名分与关系。王泽华先生在他的研究中指出,封建时期的教育,除了小学教育外,其他教育都是政治文化方面的教育。以此形成对整个社会影响是深刻全面的君主专制的政治文化乃至社会主体文化。作为为统治者服务的封建官员来说,他们不仅是这种文化的接受者,更是这一文化的传播者。因此,君主专制的社会文化决定了封建官员的行政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具有很强的依附性。
(2)封建官员的产生途径决定了他们行为的依附性,是依附性人格形成的现实基础。夏商周时期,基本上没有选官制度,实行的是世官制,也就是通过世袭的方法实现官员的新旧交替;汉朝实行察举制,也叫孝廉,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魏晋时期主要是通过九品中正制选官,是一种按照门第来选官的方式;隋设立了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特权垄断,扩大了管理的来源;唐的官员选拔的途径包括:科举制度、门荫、流外补职、入幕制;宋和唐的官员选拔制度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包括科举、纳资和荫补。至辽金元时期,辽选拔官员的途径是:世选,是指具有世选特权家族按照一定的标准继承爵位和官职;另外一种方式是科举;金代重视科举和特定的标准选拔官员,包括荫补、世选、军功等;元代选拔官员的方式包括:元代以出身作为做官的资格、从吏而官、读书做官、荫补制度等。据明史记载,明朝的人才“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四种方法中,科目(即科举)最盛,是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荐举指推荐民间人士做官或破格提拔官员,是选拔人才的一种辅助手段。铨选指官员的考察和升迁方法。清代选拔官员的途径包括:科举、学校、举荐和捐纳、世职和荫补、吏道等。
表1 各朝代选拔官员的方式
从表1各朝代选拔官员的途径及方法可以看出,在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时期官员的选拔最重要的方式是通过姻亲和世袭,通过其他方式选拔的官员数量是很少的。在这些选拔方式中值得一提的是科举制度,有人把我国封建时期官员的演变路径归纳为:世官制—察举制—科举制。科举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官员产生渠道的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仕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在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同时,对维护君主专制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无论是通过姻亲、世袭还是科举所选拔出的官员,他们都是王权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维持社会和王权的稳定才能保住自身利益,王朝的覆灭也是他们权贵的结束。新的王朝带来新的官僚体系,但是维持封建王权专制依旧是这一体系的唯一任务。获得官职这些途径决定了他们行政行为的依附性和行政人格的依附性。
(3)王权对经济的支配是封建官员利益的向标,是依附型行政人格形成的强大引力和经济基础。在封建统治时期,“权力的上下关系同时又体现着财产的占有关系”。在封建统治时期,土地是获得财产的重要方式。春秋时期,人们把土地视为财富的主要标志,占有土地,也就同时拥有对人民的占有权,从而获得剥削对象。这个时期土地运动不是通过平等交换或买卖方式进行的,而是政治和军事行动的伴生物,主要是在诸侯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卿大夫之间进行的。在他们之间通过“封赏”、“争夺”、“迁徙土著,重新分配土地”、“索取”、“政治手段”、“诸侯对上级的纳或致”、“出于政治原因的交换”、政令对土地的调整和分配等方式实现土地的流转。由于诸侯打击卿大夫等受封者上面,千方百计加强集权、扩大自己的权力和统治的土地范围,对君王的专制产生了威胁,君主也采取了措施打压诸侯,如消灭诸侯、削夺、转封或改封、减少分封等方式加强中央集权。所以,在政治稳定时期,封建地主和官员只有对上级忠心才能获得升迁和得到更多土地的机会,才能获得较多的经济利益。对他们来说,维护王权的至高无上,不仅是他们上级的要求,也是他们的利益所在。王泽华指出在“春秋战国时期除了最高的统治者外,其他的人都是政治从属物,均构不成独立的经济主体”。所以,王权政治对经济的支配是促使封建官员依附人格形成的经济关系基础。
(4)遵守社会统治制度是封建官员获得更多社会自由的基础,是他们形成依附人格的制度基础。王泽华教授在他的研究中指出,“等级制度实行的宽度与广度,标志着政治权力对人身的支配程度。当等级制度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地位,而且也决定着人们的经济地位时,那就意味着人们很少能在政治之外获得更多的自由”。对自己职位的抛弃就是对等级制度的抛弃,《荀子·君道》也指出,只有“县贵爵重赏”,才能招纳善射、善驭之士。如果有人根本不把爵禄视为宝物,甚至相反的把它视为粪土,这类人就会被视为危险人物。《管子·立政九败解》指出:“轻爵禄而贱有司”者为不牧之民。《商君书·靳令》指出:“有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韩非子·难一》说:“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轻也)万乘之主”。在这些人看来,把爵禄抛在一边,也就等于把统治者抛在了一边,脱离了封建政权的控制,这对统治者来说是对他们权威的挑战,是不能容忍的。统治者必须制定各种规则制度对这些人施以刑罚,直至杀身。因此,在遵守社会统治制度是封建官员获得更多权力和地位的基础,是获得更多社会自由的基础,同时也造就了他们依附上级和权力的人格惯性。
参考文献
[1] 王亚楠.中国官僚政治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 王泽华.中国的王权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 吴照云.中国管理思想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3.
[4] 张康之.论公共行政中独立人格的生成[J].浙江社会科学,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