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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语用学分析研究

2012-04-29高见刘莹

山花 2012年8期
关键词:赖斯艾米丽玫瑰花

高见 刘莹

语言学家在分析以及研究语言现象的过程中,文学作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文学作品能够为他们的研究和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这就是说,语言学家的灵感是源于文学作品的,语言学家除了是文学作品的评判者,还是文学作品“忠实”的读者。然而,在对这些文学作品进行阅读的时候,还应该对其作者所要表达的深层意蕴进行了解和解读,这就是说在对文学作品进行解读的时候,应该对作者的言外之意进行深入的探究和挖掘,这样才能够真正地达到阅读文学作品的目的。尤其是对于与我们文化差异较大的国外文学作品而言,更要如此。目前,一个十分常见而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语用分析法对文学作品进行解读。这种方法能够促进对作品的深层意蕴进行理解,这样就能够跨越语言以及文化差异,真正地达到对外国文学的深入理解。本文主要以《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研究对象,用语用学分析的方法解读该小说,然后再运用格赖斯的合作性原则对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语言交流加以分析,旨在对该篇小说作者的言外之意进行挖掘,从而通过了解作者的言外之意,为读者理解小说的深刻意蕴提供一定的参考。

文学作品的语用学解读的可行性

对于语用学而言,它所研究和关注的就是说话人(这里指的是小说的作者)所传递的以及听话人(这里指的是小说的读者)对小说的意义的理解过程。世界著名的语言学家Yule将语用学研究主要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1)语用学是对小说语境所具有的意义的研究;(2)语用学是对说话人的深层含义进行研究;(3)语用学是对如何在字面表述之外来传递更多的意义的研究;(4)语用学是对(交际者)相对距离的表达的研究。国内语言研究者何兆熊指出,语用学有可能应用到任何涉及话语理解的领域,其中主要包括修辞学以及文学两个方面。文学所体现的是小说语言的艺术,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一言一行都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对于其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基本社会地位以及所要扮演的社会角色会或多或少地在小说人物的日常生活中进行体现。基于此,结合人物所处的环境深入地挖掘其话语的深层意蕴非常利于对文学作品的合理解读。

格赖斯的合作原则

牛津大学的著名哲学家格赖斯提出了语用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会话含义理论。格赖斯注意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并非直截了当地告知对方有某事,而是以含蓄、暗示的说话语气告知。比如有如下这段英语对话:A:Do you love me?B:I like you.通过这段简短的对话可以看出,B其实并不爱A,但是出于给A一个台阶下或是不想直接地伤害他,就说I like you.基于此,格赖斯试图对如下这个问题进行研究:人们是如何对没有明确表达出来的含义进行传递的?他经过细致思考,得出了这样的答案:人们之间的会话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的交谈一般并不是由一串与之不相干的话语所组成的,否则就会不符合情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人们之间的交往往往表现的是一种合作举动;参与会话的人们之间均会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其中有一个或者一组共同目标,至少有一个彼此都能够接受的方向。换而言之,我们好像遵循了这样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就是格赖斯著名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写为“CP”。

格赖斯认为,合作原则(CP)一般需要在一定的准则之下来进行,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准则:(1)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MQ):质量准则就是要求尽可能使自己所说的话为真实的,不要说自知虚假的话,且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语;(2)数量原则(Maxim of Quantity,MQ):参与说话的人应该包括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达到的最小信息量,而且所说的话也不要超过需要的信息量,这就说明了格赖斯认为参与说话的人们应该保持数量上的恰到好处;(3)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MR):对于参与说话的人所说的话要有一定的顺延性,即前后不要矛盾,需要统一,要有一定的关联性;(4)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MM):这个准则要求说话人应该在说话的时候对晦涩进行规避,避免说话过程产生歧义,给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语用学分析——兼论违反合作原则的运用

尽管语用理论及其原则主要是针对口头交际而提出来的,然而对于书面交际而言,同样也是适用的。因此,在对小说《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进行语用学分析时,往往需要排除口头与书面两者之间的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它们同为人际交流的不同表现形式,却具有内在的相同或是相似之处。从更高层面上来对其进行理解,笔者认为作者能够在实际的叙述过程中巧妙地对语言策略进行运用,而且还可以从读者本身来激发出他所期待的一些具体的反应。而对于读者而言,亦可以透过字里行间来推测出作者并未直接表达却希望加以传递的意义,这种关系以及说话者与听话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用任何的区别。基于此可以得知,将语用学的相关知识及方法应用于实际文学作品的解读过程之中,对于理解文学作品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增强作品的叙述性以及可读性,作品有时会在不同的层面上违反合作原则,这不仅会使得文学作品所要表达的深层次含义更加丰富,而且还大大地增加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福克纳作为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同时他也是美国南方文学的一位典型的代表作家。由于他深受家庭传统教育以及美国南方风俗习惯的影响,他的作品中几乎反映的都是美国南方的一些风俗习惯、风土人情,而且在他的很多作品中写出了美国南方人所特有的诙谐感,深入地对黑人以及白人的地位、相处以及矛盾等方面的敏感性较强的问题进行了刻画。而且,他的作品中所描述的故事基本上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可以将其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其主要脉络是这个县杰弗逊镇及其郊区的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中的主人公艾米丽小姐生活在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里,父亲为了维护所谓的高贵,赶走了所有向她求婚的青年男子。在父亲去世后她坚持旧有生活习惯,同时又叛逆地爱上了周围人眼中她不该爱上的“北方佬”霍默。她不顾世俗的干涉,毅然决定要嫁给霍默,可发现情人无意与她成家时,便用砒霜毒死了他,以此既可以挽留爱情,又可以保全名声。从此,艾米丽在破败的家族旧宅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并与死尸同床共枕四十年,直到她也去世。下面就是将格赖斯的违反原则运用于《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的语用学分析之中,旨在为探明作者所要表达的深层含义,让读者能够更加清楚地进行阅读。

(一)质量准则违反合作原则下的语用学分析

这篇小说所讲述的故事一开始就说艾米丽静静地离开了人世,整个小镇的人们都去为其送葬,而且还追忆了艾米丽曾经拒绝缴税的往事。这其实是用倒叙的方法来引起读者的注意,于是读者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艾米丽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呢?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去世了,整个小镇的人们都去为之送葬呢?在描述这个故事的时候,还未结束,这主要是由于作者所描述的并不能达到作者所要传递信息的量。因此,紧接着出现了全文主要的叙述者——“我们”。根据文章的实际内容可以看出,“我们”其实就是镇上所有的除了艾米丽的人,然而通过文本中叙述视角的突然转换,读者可以发现“我们”带有一种主观片面性,这是由于“我们”从未走进艾米丽的住所,也并未和她本人接触过。因此,“我们”对于艾米丽的一些事情并不知情。因此,当人们得知艾米丽购买了毒药,“我们”都说“她要自杀了”。然而事实上,从文章的结局可以得知,作者是非常清楚艾米丽购买毒药的动机的,即她买毒药是为了杀人而不是自杀。那为什么作者明明知道艾米丽的这一动机,还要故意地通过“我们”这一主观的叙述角度来对读者进行误导呢?很显然,这违反了合作原则过程中的质量原则,这就是说对于说话人作者而言,其所说的话应该句句属实的,不应说没有任何根据的话。因此,这就体现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也能够很好地吸引读者。

(二)对数量准则的违反

根据数量准则可以得知,说话者所说的话应该包括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同样,在小说信息的传递过程中,其实与人们的说话非常类似,作者为了能够让人们对作品进行很好的理解,就需要在描述故事的过程中提供充足的信息。然而,有时候为了能够促使故事产生某些明显的效果,作者可能故意违反这个准则,也就是说故意地将信息量介绍得很少,或是故意地将信息量介绍得很多。对于这篇小说而言,作者也是故意地违反了这个准则。在这篇小说中,描述了霍默的失踪,但是作者却一直没有给读者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在艾米丽买毒药之后的一段描述中,作者仅仅是借叙述者含糊地告知读者“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霍默·伯隆”。之后就叙述了艾米丽的死亡。对此,读者不禁会这样发问:霍默到哪里去了呢?会不会是艾米丽用老鼠药给毒死了?还是有其他的原因让霍默死亡呢?这些问题都是读者能轻易地想到的,但是作者却没有给出足够的信息来证明这一点,那么这就是作者高超的写作技艺,不断吸引着读者继续往下读。

(三)对关系准则的违反

这篇小说的标题是“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是非常美丽的花,通常代表爱情和生命,幸福和激情。但是,这却是一个关于死亡和腐烂、阴暗和悲惨的故事。在小说中,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玫瑰花,也没有人给艾米丽献花。“玫瑰”这个字眼只出现了两次,在故事最后一部分的一个句子里面充当形容词:“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灯罩”。很显然,这违反了合作原则里的关系准则。因为根据这个准则,说话要有关联.不要说与谈话无关的话。同样,一个作家写的一切应与主题密切相关。

(四) 对方式准则的违反

方式准则要求双方说话时要简练、条理清晰、避免歧义。同样,一个作家在叙述故事时也应该遵守这一准则,做到简洁、连续、有条理。但事实上,为了一个特殊的目的,许多作家不遵守这一准则。在这篇小说中,作者没有使用传统的叙述方法,也就是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叙述。相反,他采用了倒叙和铺垫的手法。小说开始并结束于艾米丽的葬礼现场,中间部分作者讲述了艾米丽生前的故事。然而,作者在讲述艾米丽的生前故事时,也并没有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叙述。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用格赖斯合作的原则来分析《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长篇小说,能够促使人们产生这样的一种感觉:作者在文中运用了非常高超而又精湛的写作技艺,对小说中的一些情节进行了描述,对于格赖斯的合作原则中的四个方面的准则也能够很好地进行呼应,这就是这篇小说写作的高明之处。这样运用写作技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读者去阅读,对故事情节进行深入的思考。《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小说中,作者福克纳刻意地违背合作原则,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悬念,这样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紧张氛围,从而极大地激发读者探究的心理,吸引读者积极地对小说的每一个故事情节进行深入思考,而且在读罢全文之后,还将各个故事情节进行一定的整合。基于此可知,将违反原则融合于实际的文学作品语用分析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对文学作品所要表达的深层次含义加以理解,能够对其中的各种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进行很好的把握,从而最终实现对文学作品的驾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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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俐俐.外国经典短篇小说文本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47-155.

作者简介:

高 见(1978— ),男,四川资中人,绵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外语教学,英美文学。

刘 莹(1978— ),女,四川崇州人,绵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外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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