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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祖国与国家的关系

2012-04-29李乐

理论月刊 2012年9期
关键词:关系祖国国家

李乐

摘要:理论界非常重视探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以及爱国主义的理论,在对这两个理论学说进行分析探讨时,往往忽略或混淆研究的对象究竟是祖国还是国家。而这一组概念的混乱造成了不少研究上的误读。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祖国和国家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它们是一对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准确的把握和研读二者的关系,对于相关理论研究十分必要。

关键词:祖国;国家;关系

中图分类号:D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9-0168-04

对于爱国主义理论研究来说,可能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爱国主义对象的确定了。因为“国”是有不同的,有些人从爱国作为一种情感和历史传统的角度来看,认为爱国主义爱的对象是祖国,而有些人从现实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角度,认为爱国主义爱的对象应该是国家。那么究竟应该是祖国还是国家呢?下面就通过分析祖国与国家的概念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关于祖国

通俗地来讲,祖国的含义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祖国是从祖先一直代代居住生活、自己也出生在那里的地方。另一方面,祖国是移居海外的人们以前所居住生活的地方。从字面上来看,汉语“祖国”很好理解,就是“父祖之国”、“祖宗之国”的意思,指从历史上沿袭下来的人们的祖先父辈们就一直生活归属的国家。前文也提到,英语中的“爱国主义”(patriotism)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的“祖国”(patria)一词,而“祖国”的词源则是拉丁语中的“父亲”(pater)一词。而英语中“祖国”有“raothedand”、“latherland”、“homeland”等表述方式。可以直译为“母亲之地”、“父亲之地”和“家乡之地”,正规的翻译都译为“祖国”。由此可见无论中外,人们都将“祖国”理解为自身的出生、血统和某一块特定的土地的联合,具有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这个概念应该来自于早期人类社会,人们尚处于以血缘为主要联系纽带的时期。当时归属于氏族部落的人们对于土地所有权的认知标准就是以土地为自己的祖先占据的早晚来判断,同时人们对自身祖先的怀念很容易就移情于祖先们生活过的土地。在自己祖先们生活过的土地上,某些与其有关的自然地标经过长期的发展就变成了凝聚自己群体的符号,推而广之的整块土地对于群体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群体成员们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人们的生产、生活、文化创造都和这样一块土地及其附着的自然生态具有密切的关系,久而久之,人们就对这块“父祖之地”有了深厚的感情,不光土地的产出供给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更重要的在于特定的土地对于该群体具有了文化和符号的意义。群体的生存繁衍和存在的意义都和这块土地结下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国家成为人类群体的社会组织最重要的形式。原来的“父祖之地”自然而然地演变为“父祖之国”了。所谓“祖国”的观念就这样产生了。概括起来,祖国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在理论上或者自己主观认定上。祖国的土地就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由自己的祖先传承下来并且实际上或是理论上属于自己和同胞们所拥有的,祖国领有的土地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个人们群体的形成、发展、历史和文化传承都与之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个人们群体的历史记忆与其紧密联系。祖国的这种领土性经常会造成国际之间的争端,很多扩张主义者都打着“恢复祖国历史领土”的旗号制造事端,挑起战争。

第二,理论上祖国的人民应该与自己具有血缘或者亲缘上的联系,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想象的,至少同一祖国的人都自认为同胞。这一点使得祖国这个词在一群自认为同胞的人中间具有强大的感召力,这也是为什么在涉及一国全体人民或大多数人们的时候,祖国一词往往具有动员工具的作用。因而人们在发展壮大自己的祖国、繁荣丰富祖国的文化、为祖国的平安美好奉献自己的力量等口号感召下,往往具有一种如同殉教一样的热情。

第三,人们对于祖国都具有深厚的感情,但生活于祖国内的人们这种感情并不常常表现在外,除非外力的促动;与生活于祖国之中的人们不同,祖国承载的文化和传统对于远离祖国在外生活的人们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身处异国的人们对自己的祖国都抱有强烈而明显的感情,这种感情与他们对祖先、父辈、亲属的感情相互交织,难以割舍。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表现出的对故土的“乡愁”就是这种情感具体而微的反映。

第四,随着时代的发展,祖国逐渐演变为人们寄托对自己或祖先所处生活和文化的符号,而且这个符号本身是由许多其他的文化符号联合组成,并且可以涵盖这些符号。这些符号多是人们在祖国土地上长期生活而形成的对于祖国情感的一种经验上的概括。

第五,祖国是人们的对于国家的情感表达,这种情感表达往往是针对现实中的国家的。因为祖国只是人们对于祖先和自己在亲缘上和文化上所属国家的泛称。但是生活中还要落到具体的某一个国家上。一般来说,不存在与现实中国家完全没有关联的祖国概念,祖国必然要与现实中的国家对应,无论是肯定性关联还是否定性关联。如果现实中没有与自己观念中的祖国对应的国家,要么这个观念中的祖国很快就会被遗忘。但是更多地情况是会造就创造与祖国对应的国家的运动,如犹太复国主义运动。

第六,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寄托于祖国这块土地上的国家的形式和类型不断地变迁,人们对于祖国的认知也处在不断变化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人们认定为祖国的对象各不相同。但是人们也会把符合自己对于祖国想象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都化为祖国并形成自己的祖国史。

第七,由于具体承担“祖国”称号的国家本身具有的阶级性和文化性,所以不同阶级、不同文化的人们对于祖国有不同的认同。但是由于在统治阶级掌握的强大的国家机器的作用下,通过教育、宣传、宗教等等手段,统治阶级会将自己对于“祖国”的认知潜移默化地传播给被统治阶级和人民,从而使不同阶级和不同文化的人们群体产生同一个“祖国”的观念。只有在经过了政治启蒙和政治动员以后,不同阶级和不同文化的人们才会根据需要建立自己的“祖国”概念。

第八,必须注意到世界上除了有历史悠久的国家外,还有很多建国历史很短的国家。这种国家的人民以前从未有过国家的经历,他们要么处在被殖民被压迫的地位,要么还处在前国家社会。对于他们来说,祖国就是现在才有的这个国家。这种祖国观完全是在国家缔造过程中和建国后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教育、宣传灌输出来的,所以祖国观念又具有建构性。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作为人们常常谈起的“祖国”,既是实体性的,又是观念性的,既表现在领土和历史方面,又表现在文化和符号方面,既具有群体感召动员功能,又具有个人情感抚慰功能,祖国本身根据所依托的国家来看具有阶级差异性,而国家的建立也会促成祖国观念的建构性,这几个方面的特点相互作用,使得我们很难全面清晰地对祖国提出一个为大家公认的概念,而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关于国家

作为现代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的国家,相关的理论阐述非常的丰富。“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凡是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就有‘国家。也就是说,从来就有某种规模比家庭大而且不承认任何权力高于它的联合组织或自治组织。”国家首先是一种政治实体,有特定的疆域及主权,从抽象的角度来讲。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也是很多人在通常意义上对国家的理解。从表面上看。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有学者将西方关于国家的概念加以归纳,光是国家的定义观就有以下六种,一是“最高的善”说。此说认为国家是包括一切社会组织的人们的联合体,是最高的社团,是达到“至高无上的善”的组织。此说最早由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近现代西方著名学者,法国的狄骥和马里旦等人也持这种观点。二是“国家三要素”说。此说认为国家是由人口、领土、主权三个要素构成的结合体。三是“有机体”说,认为国家同人一样也是一种有机体,其本身结构同人体结构有相似之处。四是“国家至上”说,认为国家是民族精神和道德的最高体现,所有个人和团体都必须绝对服从和效忠国家,国家有权制裁和统治一切。如“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社会进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道德共同体的最后发展阶段,而其他‘道德共同体为家庭和市民社会。”这种观点也被认为是法西斯主义的反动理论。五是“普遍福利国家”说,认为人们在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中,需要有一个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机构,这就是国家。六是“多元主义国家”说。认为国家实际上是执行许多利益集团意志的这样一种共同体,国家权力是多元化的,否认国家是某个阶级专政的工具。上述六种观点,影响最大的是“国家三要素”说。这六种定义观从各自阐述的角度来看,各有道理,但是也都有不足。一种比较稳妥的办法当然就是综合各种观点,取长补短,所以就出现了关于国家的复合型定义。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约翰·A·霍尔和G·约翰·艾坎伯雷的观点,他们认为关于国家的“一种复合型定义可包含三个因素。首先,国家是一套机构,这些机构是由国家的相关人员操纵的。国家最重要的是作为暴力和强制手段的机构。其次,这些机构处在通常被称为社会的那个以一定的地理界限划分的领土的中心。关键是,国家对内需关注它的国内社会,对外需留意它在其中活动的更大范围的各种社会:它在某个领域中的行为常常只能用它在另一个领域中的活动来加以解释。最后,国家垄断着其领土内的规则修订。这种情况要求创建一种被所有公民分享的共同政治文化。”

当然,在国内政治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定义。恩格斯指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恩格斯还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合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列宁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统治的机器。”简言之就是把国家定义为“统治阶级的机器”。必须明确一点,就是只有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通过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了国家同社会和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以后,才深刻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所以,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国家的认识是科学的,具有高度的指导意义的。

在明确了国家的本质之后,我们就可以结合前述关于国家的观点归纳出一个相对比较准确的定义了。这个定义首先要反映出国家的本质,其次要反映出国家的功能。第三要反映出国家的构成要素,三者相结合,国家的概念就很清楚了。所谓国家。就是指占据统治地位的特定阶级通过政府及军队、法庭、监狱等一些暴力机关对一定人口、一定领土范围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这样一种人类社会共同体。

国家是阶级的产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阶级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按照生产关系的不同进行划分的几种国家类型。

当然还有其他国家划分方法。安东尼·吉登斯从社会学的角度根据社会权力的构成、掌控、分配和调节等方面的差异,将国家划分为传统国家(Traditional States)、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ism States)和民族国家(Nation States)。依照他的观点,传统国家包括城邦(city state)、封建制、世袭帝国、游牧或征服帝国和“中央集权的历史性官僚帝国”。传统国家(阶级分化的社会)的本质特性是它的裂变性。其政治中心的行政控制能力如此有限,以至于政治机构中的成员并不进行现代意义上的“统治”。许多传统国家的政治统治是非常松散的,即便是一些建立阶层制管理制度的中央集权国家,比如古代中国。其中央领导集团与下层普通民众之间往往间隔了若干个管理层级,相对于庞大人口,人数非常有限的官僚集团只能将对下层民众的管理交给具有自治性质的地方士绅,而地方士绅变成了帝国权利的实际拥有者。传统国家有边陲而无国界。绝对主义国家即指君主在其版图之内拥有排他性权力的国家,所有的权利均由君主来授予并可以由他予以撤回。在绝对主义国家中,我们可以发现与传统国家这一形态的断裂,这一国家形态拥有远超前者的行政能力、财政能力和军事动员能力,更主要地是,经过欧洲三十年战争的锤炼,这些国家拥有了以前任何时代都没有的主权,国家的领土和边界因此而得到了明确的划分。这预示着继之而来的民族一国家的发展。自绝对主义时代始,与非个人的行政权力观念相联系的主权观念以及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政治理念,就已逐步成为现代国家的组成部分。西欧主要的绝对主义国家包括资产阶级革命前的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民族国家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现代国家,吉登斯认为:“民族一国家存在于由他民族一国家所组成的联合体之中,它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对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民族国家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和工业主义色彩,整个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过去几千年人与人之间绝对的阶级分化被打破了,主权、领土、政府与民族、民主、人权结合起来。内部权利的绥靖一方面使得掌权者对权力的占有相对化。另一方面促进了内部的团结和认同。民族国家的发展预设着传统国家中相当基本的城乡关系的消解,同时也内含着(与国界相联系的)高度密集的行政等级的诞生。在民族国家阶段,产生了民族主义。

上述关于国家的观点虽然是安东尼·吉登斯主要根据西方社会的历史发展经验得出的,对于中国等东方一些国家发展状况的阐述可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是其中的观点对于我们认识国家这个人类历史的产物仍然是有意义的,毕竟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三、祖国与国家的关系

尽管从以上陈述中我们可以非常明确祖国与国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是就作为爱国主义的对象而言,二者仍然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一,人们的祖国观必定是随着国家而始终的。没有国家的祖国是不可想象,即便这个国家在现实中还没有出现,仅仅停留在人们的思想和想象中,但是对于祖国的认识,必定会促成现实国家的出现,或者追求现实国家身份的运动。比如在以色列建立之前的犹太人中间,一直有一种观念,对于所有犹太人来说,所谓“祖国”就是指地中海沿岸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那一块土地上曾经出现过的犹太国,所以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就以此为宣传口号,借助二战后有利的国际局势建立了以色列,并且号召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回归“祖国”,成功地实现了“祖国”和现实国家二者的统一。

第二,祖国和国家都具有领土性,二者的领土之间还存在密切的联系。祖国本来就是由人们对于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以及生活于其上的人的乡土观念演变而来的,土地是祖国的基础,而人们之所以对于祖国有深厚的感情就在于这块土地是属于“我们的”。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就是领土,无论这个领土是由边界清楚划分出来的还是由边陲大致勾勒出来的。国家对领土的经营是国家的职能之一。如果出现人们认为的祖国领土与国家领土不一致的地方,往往就会引发力求改变以使其一致的行动。世界上出现在国家间围绕领土问题发生的争端很多并不是现有国家统治期间领土发生的变动,而是对各自“祖国”原有领土范围认识的差异。

第三,作为观念意义上的祖国受其所依托的国家的影响,具有一定的阶级差异性。任何阶级执掌国家政权以后,都会向国内的民众宣称自己执政的合法性,通过向民众灌输各种各样的经过选择了的思想观念。培育民众对于现政权的认同。其中一个重要的宣传内容就是声称自己现有的国家就是民众的祖国或者历史上祖国的现实继承者,尽管事实可能并不是如此。但是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事实怎样,而在于在民众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祖国观。进而产生对国家的归属感,从而便于统治阶级行使统治权。这种祖国观很容易就能在统治阶级的群体内部产生共鸣,但是对于被统治阶级和群体来说,这种祖国观却很难被接受。在他们的感受中,祖国和国家是割裂的,国家只是那个与自己相对立的统治机关,那个“力量”,与血脉相连、情感相联的“父祖之地”、“父祖之国”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们对这个“国家”。实质上是对这个国家机关产生强烈抵触情绪,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起而反抗。《尚书·汤誓》里所谓“时日曷丧?予与汝偕亡!”就是一例,在当时君国一体的时代,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如此咒骂君主,实际上就是表达对这个国家的怨恨。

第四,当人们认同这个国家的时候,国家就被视为祖国的现实继承者而非仅仅是那个统治机关。祖国是人们对于国家的情感性和日常性表达。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诸如“祖国母亲”或者“祖国生日”等等这样的说法,而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里的祖国就是指现实中的国家。这里的国家在人们倾注了感情之后,往往就被称为祖国。而且国家的一些具有政治意义的符号也经常被当做祖国的象征。比方说国旗、国歌、国徽、国都等等。当然一些祖国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符号也经常被拿来在国家中承担一些政治象征的意义,比如长城、华表、黄河等等。

当然,除了概念上的不同之外,祖国与国家还有很多其他的差异。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人们对于祖国的认定具有主观性,而国家则没有。一个人国籍可以是甲国,而其心目中认定的祖国却可能是乙国。这种文化上和心理上的归属感是人们内心的主观选择,外力很难左右。特别是在人们流动性很强的全球化时代,也许一个人因为生计或者其他政治、经济的原因离开自己本来生活的国家,去往其他国家生活,并且取得了所在国家的国籍,但是他在主观认同上很可能还是将自己原来的国家视为祖国。在这种情况下,祖国和所属国就产生了错位。由这种错位可以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一国的公民和主观认定的同胞就不能互相代替。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国家意识和祖国意识在个体心目中是属于不同范畴的两种意识。国家意识是一种法律、权利意识,而祖国意识就个体而言纯粹是一种情感意识、文化归属意识。因此,一个人所属的国家可以不断变化,但是祖国具有唯一性。为了避免因祖国意识与国家意识之间错位而引发的矛盾,国家必须对治下的所有公民进行引导,以使其祖国意识与国家意识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如果不能实现这一点,退而求其次,至少要置现有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并体现于公共领域,而对祖国的情感放置于私人领域、文化领域,使其成为与人们的宗教信仰一样的“善意忽略”的对象。

第二,祖国和国家各自对应的人群其联系纽带不同。在一些具有悠久历史传承的国家里,祖国对应的人群彼此之间互认为同胞,其联系纽带基本上是文化的联系,特别是传统文化的联系,还有想象中的血缘和亲缘联系,彼此都认为是同一祖先的后人,比如“炎黄子孙”之谓。而国家对应的人群被称为公民,公民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最基本的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此外还可能是相同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或者是同样的政治理念和追求,又或者是社会分工带来的彼此间紧密的经济联系。当然我们还必须要注意到在近代以来出现的一些新兴资本主义国家。其历史和文化都缺少积淀,其人民也是来自于五湖四海,这些国家的最早居民们认定的祖国和现在所处的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错位,将这些人联系起来的纽带是这个新兴国家的建国理念以及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依靠国家宣传和教育机器,这些移民的后代们逐渐产生了对现在国家的祖国意识。

第三,由于祖国具有的阶级差异性,所以在不同阶级的思想中祖国和国家之间的对应关系有很大的不同。统治阶级认定为祖国的国家。被统治阶级和群体不一定对其产生“祖国”的情感。这种差异性会使得不同的阶级在处理有关国家的问题时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前面介绍马克思主义的爱国主义观点时提到的“工人没有祖国”的说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另外一个典型事例就是在西欧17世纪时,一些启蒙主义思想家关于祖国的看法也表明了这一点。拉·布吕耶尔针对专制制度的压迫喊出了“专制之下无祖国”这句名言,狄德罗也说道。“保卫祖国是无所谓的事,再也没有什么祖国,从北极到南极,我只看到暴君和奴隶。”伏尔泰指出:“人们在一位有道明君治理之下才有一个祖国,在一个昏君统治之下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祖国了。”这些言论充分表明,对于不同的阶级而言,祖国这个概念具有相对性。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祖国和国家是一对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祖国不可能脱离国家完全成为一种抽象的存在,它必须从现实存在的国家那里获得实体性,以使人们的感情有一个现实的依托;国家需要祖国这个概念来让民众产生认同和归属感,满足人们身处国家这个社会组织时的情感寄托,通过在民众中间培育祖国观念以达到动员人们巩固政权的需要。所以如果把爱国主义当做人们对于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来理解的话。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就是人们到底认为他所面对的国家就是祖国的现实继承者,还是与自己祖国情怀相悖的统治机关。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祖国和国家错位的情况。对于个体而言的爱国主义对象就有一个取舍的问题,而取舍的关键就取决于个体的国家认同。

责任编辑杨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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