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诱惑多 “馅饼”“陷阱”要分清
2012-04-29秦巍
秦巍
俗话说得好:“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对投资者而言,还是选择能实实在在使自己获得收益的投资品为好。
拿着VIP卡到银行存钱,以为能享受“零等待”贵宾待遇,没想到VIP窗口前的队伍也不比普通窗口的短。保险理赔无理被拒、基金投资亏损严重、银行理财被误导、网银资金被盗……这样的悲惨遭遇,你是否有过?记者为此专门梳理了市民理财时,容易掉入的几个陷阱,并请理财专家给出建议。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投资理财时,不要盲目追求“效益”,而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陷阱1 狐假虎威 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
现象: 随着利率的不断攀升, 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水涨船高。记者走访了几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都竞相推出收益率“诱人”的理财产品,但统计显示,上千款理财产品中,有近百款个人理财产品到期并未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其中,结构性产品最多,占71.88%。
专家支招: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弄清产品的风险类型,弄清银行承诺的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俗话说得好:“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投资者不如选择能实实在在使自己获得收益的投资品。
陷阱2 指鹿为马 保险产品变身理财产品
现象: 刚退休的李女士到银行取出已到期的20万元定存,银行理财柜台的经理向她推荐了一款三年期“理财产品”,比定存划算得多。半年后,李女士急需用钱,希望将钱尽快退回,却被告知自己当时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如果当年退保,只能拿到30%至40%左右的本金。
专家支招:投资者要仔细查看产品认购书。保险类理财产品与定存、理财产品有本质区别,它主要着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何保险产品在退保时,本金受损较大。
陷阱3 渔翁得利 “霸王条款”赚取超额利润
现象:艾女士投资15万元,购买了某城商行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理财产品。后来发现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到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为3.55%,收益超过3.55%的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艾女士认为,浮动收益的产品无论产生多少负收益,都要由她自己来承担;若产生超额收益,却要归银行所有,这样的条款相当不合理。
专家支招:银行利用这种“霸王条款”,不但赚取了手续费,同时还赚取了超额利润,对于这种“没收”投资者超额收益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尽量不要购买。
陷阱4 暗渡陈仓 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
现象:王先生去年用信用卡刷卡购买了1.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还不收利息。他随后就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当我接到对账单时却傻了眼,账单上明确显示除了当月应还款项1000元以外,还额外扣除手续费72元。”
专家支招: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早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它实质上是变相的消费贷款。消费者透支消费时,一定要有理财意识,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而且在选择分期付款时,也要对银行信用卡使用条款进行充分了解,警惕免息背后的“隐性成本”,切莫花了“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