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动词与构式
2012-04-29郭青戴卫平
郭青 戴卫平
摘 要:构式语法认为,一个句子的意义不仅仅是由出现于其中的动词所决定的,而且还取决于将动词结合起来的构式。语句义取决于动词义和构式义的互动。“看不见”“摸不着”的语法构式意义为语句义做出一定的、甚至是重要的贡献。
关键词:构式语法动词 构式 意义互动
构式语法理论是近十几年兴起的一种语言分析理论。其精髓和突出贡献是区分了词汇义和构式义。构式不仅是个结构形式的问题,构式本身就有其特定的意义。句子意义不能只根据组成句子的词汇(特别是动词)意义推知,句法结构本身也表示某种独立的意义。
一、简单句构式
构式语法主张将动词与构式两者紧密结合来研究语言,并认为这两者的结合构成了语言中的基本句型(王寅,2011:273)。语言中的基本句型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庞大网络,在该网络中,语义结构以一种最普遍的方式与具体的形式配对。例如,含有基本论元结构的构式被证明与动态的情景相联:即基于体验的完型,如某人有意将某物转移给另一个人、某人致使某物移动或改变状态、某人经历某事、某物移动等等。
Goldberg(1995)的论元构式理论主要讨论的是语言中极为普遍的简单句构式,这些简单句构式代表了语言的常态。论元构式本身就具有独立于句子动词的构式意义,这些构式是对反映人类经验的基本动态场景的语义结构的识解,是具有经验基础的格式塔(成军、莫启扬,2012:49)。Goldberg将基本句子类型看作是论元结构构式,而且认为在多个论元结构构式中出现的实际上是同一个动词。Goldberg之所以对于简单句构式有着特别的研究兴趣,这是因为在她看来,简单句构式在任何语法理论中都占据着核心位置。如果能够证明构式在简单句领域内的描写研究中不可或缺,那么就必须认识到构式在语言描写中同样不可或缺。“简单句构式与反映人类经验的基本情景的语义结构直接相联。”(Goldberg,2007:5)
二、题元与论元
(一)题元结构
Goldberg在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中进一步发展出全新的“构式语法”理论,深入地分析了一些较为常见的构式(如双宾构式、使动构式、动结构式等)的题元结构,从题元结构的角度论述了构式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用构式语法的方法,而不是像词汇中心论那样只关注词汇规则的方法,来分析题元结构的新理论。(王寅,2011:251)
构式语法认为,构式本身有意义,也有自身的题元结构,并且还常发挥构式压制的作用,迫使进入其中的动词改变其论元结构,论元构式是构式的特殊次类,它为语言的句子表达提供了最基本的手段。
Goldberg(1995)主要从构式的题元角色对动词参与者角色具有支配性作用这一角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即“动词与构式之间的互动”主要基于以下两项原则(王寅,2011:199):
1.语义连贯原则:动词的参与者角色与构式的题元角色在语义上相兼容。
2.对应原则:动词所侧显的参与者角色必须能与构式所侧显的题元角色相融合。
(二)论元构式
Goldberg(1995:21~23)指出,仅在词汇层面上来分析语言和题元结构的局限性实在太大了,缺陷实在是太多了,而论元构式分析法则可有效地弥补这一局限和缺陷。例如:
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他打喷嚏把面巾纸给喷下了桌子。)
She baked him a cake.(她给他烤了个蛋糕。)
Dan talked himself blue in the face.(丹说话说得自己脸都发青了。)
在含有“sneeze”“talk”“bake”的例句中,若仅从动词投射角度论述它们的参与者角色结构或论元结构,很难归纳出一条动词规则来对这些例句做出概括性解释,只能在“sneeze”“talk”“bake”等各自动词词条中分别增加各自的特殊意义,以及它们各自所对应的角色结构。但是,这些意义除了被用于上述句型外,在其他场合并不多见,若从这个角度来说,似乎没有必要在这些动词词条下单独增列附加义项,也没有必要将它们分列出来作为一个单独词条来处理(王寅,2011:387)。动词通常和框架语义知识相联,并且必须和独立存在的论元结构构式进行整合。
(三)论元结构与题元结构
构式和动词两者都有各自的题元或论元结构,因而才有了各自的意义,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互动的关系,互相影响并取得协同。构式的题元结构可以改变动词的论元结构并适当改变其意义。例如:
Bill set the alarm clock onto the shelf.(比尔将闹钟放在架子上。)
Bill set the alarm clock for six.(比尔将闹钟定时在六点。)
这两个例句中,“set”的基本词义没有变,但整个句子的意义并不相同,这是因为“set”被用于不同的构式之中,或构式的题元角色发生了变化。简言之,句子的题元结构不仅仅是由动词决定的,而是由动词和构式共同决定的,句子的意义不仅仅是由主要动词决定的,而且还应当考虑到构式题元结构的内在性语义。(王寅,2011:71)
动词有自己的论元结构,构式有自己的题元结构,两者有时完全协调,有时不很协调。如果两者完全协调,则具体语句仅例示了构式意义;如两者不完全协调,往往是构式的题元结构处于主导地位,发挥“构式压制”的作用,迫使用于其中的动词做出部分调整。正是在构式压制的作用下,一个动词才有了不同的用法和意义。(王寅,2011:190)
英语中的许多常用动词(如do,get,have,make,take等)可用于很多不同的句型,出现很多不同的题元结构。也就是说,动词的论元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也不是先验确定的,而是开放和流动的。一个动词使用的频率越高,其论元结构变化就越大,也就无法预测到它所能出现的句型,此时必须从整个构式角度才能做出更为有效的说明。
三、动词中心与构式中心
(一)动词中心论
传统语言学或语法理论都强调句子中主要动词的作用,认为动词的论元结构决定着整个句子的题元结构。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语言结构的内部关系,提出了“词汇中心论”(Lexicalism)。词汇中心论,顾名思义,就是将“词汇”视为语言结构和语义结构的分析中心(王寅:2011:65)。“动词中心论”(Verb Centralism)则将语言中的“动词”视为主要研究对象,认为动词中所含有的潜在性参与者角色(包括论元或补语、附加语、限定语等)的数量,决定了该句子的题元结构,它可为名词短语指派参与者角色。例如当三价动词“give”用于“John gave Mary a book”时,句子中的三个题元角色(施事者John、接受者Mary、施予物book)就是由“give”的论元结构所决定的。
王寅(2011:78)认为,词汇在语法分析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当以词汇和有关规则为中心来分析语法,特别是动词,其所含语义和语用方面的信息可以决定语言基本句型的形式和意义。动词能够将其自身所具有的参与者角色结构投射到句法的题元结构上,可提供有关“参与者”的基本信息。“动词通过投射自身的题元结构就可以对句子的意义做出预测,这是因为动词的语义要求与围绕动词建立的句子意义之间的联系往往是显而易见的。”(成军、莫启扬,2012:48)
(二)构式中心论
构式语法学家强调应从整体角度来解读词语的意义,实现对语言各层面做统一解释的目的。Goldberg所倡导的构式语法对动词中心论持否定态度,她认为动词不能完全决定句子的题元结构,构式整体才是决定句子题元结构的关键,因此她提出“以构式的题元结构分析法为中心”的理论取向。(王寅:2011:81)
Goldberg认为,不仅词汇有意义,而且结构也有意义。她在其论著中强调词汇意义(特别是动词意义)和构式意义的差别,并且认为在两者发生语义冲突时,构式常处于主导地位,可压制动词发生变化。(王寅,2011:219)
“具体的语义结构和其相关的形式表达必须被看作是独立于词项而存在的构式。”(Goldberg,2007:2),Goldberg(1995:35)曾故意杜撰了一个动词“topamase”,并将其置于一个构式之中:“She topamased him something.”她问了十位语言学家,其中有六位认为“topamase”词义为“give”。这亦可说构式本身具有独立于词语的意义。Goldberg在1995年的专著中较为详细地分析了英语中的双宾构式、使动构式、动结构式、the way构式等所含的意义,并且指出这些构式义对出现于其中的动词义具有强烈的掌控作用。
四、构式意义和动词意义互动
构式语法学家虽认为句义不完全是由句中动词决定的,但也没有否认动词在决定一个句子的相关句法和语义关键特征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它也是构式语法研究中的一个核心内容。构式语法认为,一个句子的意义不仅仅是由出现于其中的动词所决定的,还取决于将这些词语结合起来的构式,即结构。换言之,语句义取决于词汇义和构式义的互动。Goldberg(1995:53~54)以“动词与构式互动论”取代原有的“动词中心论”。
虽然构式自身具有独立于动词的意义,但是很明显语法的运作绝对不是完全自上而下的,即构式简单地将其意义强加于意义固定的动词。在Goldberg(2007:23)看来,语法分析既是自上而下的也是自下而上的。构式意义和动词意义以几种重要的方式互相影响,因此动词和论元的互相参照是必要的。
构式义具有“自上而下”的整体性特征,而动词义具有“自下而上”的嵌入式特征。Goldberg认为,一个特定表达式的意义主要取决于构式意义,及其与动词意义的整合运作,这就是她主张分析构式意义和动词意义之间关系的原因。
同一个动词常会用于若干不同的构式之中,动词与构式之间也不是处于一一对应的静止状态之中的,其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王寅,2011:389)。像“kick”这样的普通动词至少可以在8个不同的简单句构式中出现。例如:
(1)Pat kicked the ball.(帕特踢球。)
(2)Pat kicked Bob black and blue.(帕特把鲍勃踢得鼻青脸肿。)
(3)Pat kicked the football into the stadium.(帕特把足球踢进了体育场。)
(4)Pat kicked at the football.(帕特朝足球踢去。)
(5)Pat kicked his foot against the chair.(帕特用脚踢椅子。)
(6)Pat kicked Bob the football.(帕特将球踢给鲍勃。)
(7)Pat kicked.(帕特乱踢。)
(8)Pat kicked his way out of the classroom.(帕特连踢带踹地出了教室。)
当动词出现在不同的句法形式中,其意义不必发生变化。表达式的意义也依赖论元结构构式的内在意义。在上述不同的简单句构式中,“kick”的基本意义主要还是“踢”,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当然,整个句子的意义不仅仅是由出现于其中的词语通过组合获得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语法构式意义也可为其做出一定的、甚至是重要的贡献(王寅:2011:71)。上述不同的简单句构式本身也为整个句义增添了一些除“kick”(踢)之外的意义。
英语中有些动词不能用于SVO构式中,却可以用于SVOC构式中:
*She drank him.
She drank him under the table.
*They laughed the poor boy.
They laughed the poor boy out of the room.
*He sneezed the napkin.
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He could think people.
There was a woman who could think people into a different galaxy.
可见,可接受的表达式的意义是由动词意义和构式意义进行整合处理加工后的结果。构式义与动词义的关系s是互动的、辩证的。构式义和动词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这犹如“鸡生蛋和蛋生鸡”的关系,各种句子构式都有其相应的典型动词及其联系的语义成分构成,构式义与其构成句式的典型动词的意义有直接的照应关系。构式研究方法要求我们必须解决动词义和构式义是如何互动的。(范晓,2010:10)
参考文献:
[1]Goldberg,Adele.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Chicago 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2]Goldberg,Adele.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言研究[M].吴海
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成军,莫启扬.Goldberg的构式语法观[J].西安外国语大学学
报,2012,(1).
[4]范晓.论句式意义[J].汉语学报,2010,(3).
[5]王寅.构式语法研究——理论思索[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
版社,2011.
(郭青 戴卫平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外语学院 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