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2-04-23邵杰
邵杰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市场;法制;实施;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建筑市场优胜劣汰的招投标竞争机制已初步建立, 并已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中介服务各方的竞争意识、竞争能力、数量构成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带来深刻影响。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建筑工程项目涉及资源多, 影响面广, 因此, 如何提高招标效率仍然是一个热门的话题。
一、建筑工程招标的概述
随着我国刹_会主义巾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我国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对在国内进行的人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使用国家投资和外资的建设项日,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强制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日进行招投标,可以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以及材料、设备的供应商,相应地这此单位也可以凭自己的经济实力、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自山竟争,从而选择出价廉质优的施工企业,达到真正实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日的。但与此同时,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二、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的工程招投标取得了较大进展, 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及缺陷, 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欠缺, 法制建设滞后
当前, 招投标竞争非常激烈 , 竞争对手综合实力差距非常微弱, 法律提供的微小弹性空间都直接影响评标结果。《招投标法》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 , 它应当给各方主体追 求效率的空间, 但作为政府投资工程, 应有更严厉的规章, 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性, 最大限度的减少弹性空间。
2.招标市场诚信尚显薄弱
由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 客观 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 减少 了 投 标 人 因 为 弄 虚作假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笔者认为, 依 托有形建筑市场, 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完全可以对投标人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审 核 , 以杜 绝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但由于政府招标投标监管的滞后 , 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监管平台尚未建立 , 这给了弄虚作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3.评标工作不健全, 透明度不够
评标工作是招投标的关键工作, 评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直接影响招投标的质量。评标办法的针对性、多元性、科学合理性有待改进。有些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知识面 满足不了多专业结构的要求 , 个别评委打“人情分”或评分受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对评标的评分结果公开性不够, 不利于投标人提高竞标水平。 现在, 一般开标, 在宣布了各投标人的报价后就休会 , 最后的中标结果请 各自上网查询, 这样做实质上是剥夺了投标人的知情权。有的投标 人辛苦了一场 ,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 力 , 最后自己究竟排名如何都不知道, 有的觉得自己肯定中标却名落孙山, 从而对评标工作产生质疑。
4.行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招标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 其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从施工 、监理、造价咨询或文秘等行业转行过来的。尽管他们具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但是, 其中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的系统培洲和学习, 缺乏招标代理工 作 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不能很好地完成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和评标定标等工作。因此, 一些从业人员在代理工作中不是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组织招标, 编写相关文件, 而是相互搬抄,造成有的文件雷同, 存在明显瑕疵和漏洞。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是造成招标质量低劣, 投诉不断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健全建筑工程招标市场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当前开展工程招标存在的突出问题 , 对加强和完善我国工程招标管理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逐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标行业法律法规体系
《招标投标法》的正式实施, 对于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各方主体行为 , 创造了公开、公正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促进投资效益提高, 以及遏制腐败现象产生等 , 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招标投标法》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未作处罚规定 , 不能给予有 效打击。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但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未设置处罚条款 , 造成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评委组成违反法定要求的现象相当普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但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也未设置相应的处罚条款 。许多招标人正是利用缩短招标时间 , 不给其他投标人足够的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 从而搞虚假招标, 使其事先选中的投标人中标。此外, 《招标投标法》还有一些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规定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但对解决招标人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则缺乏明确规定; 对工程、货物、服务三类不同性质的招投标活动带有共性的问题作了规定 , 而对其特性反映的不多等等 。因此 , 建议国家能分别制定工程、货物、服务三个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以体现不同性质招投标活动的特性, 便于在实践中更好操作。同时, 对《招标投标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 , 并在此基础上, 对《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2.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严格核准招投标方式、组织形式和范围, 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某个工程项目只要施工企业达到资质要求 ,网上诚信档案分值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均可在网上报名, 参与投标, 通过这种手段增加有效投标单位数量。 当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 欲投标的企业其投标成本大于项目可能得到的利润 时 ,便再没有单位进行围标, 达到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也不会轻易将中标机会拱手相让。同时在招投标的整个程序 中 , 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和拟定的评标办法。一般情况下, 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初始条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与招标单位存在关联 ,可以同时审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系等 。通过资格审查和对相关利益关系的限制 , 能有效防止投标者之间的串通行为。对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均应邀请参加投标, 不得设置任何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3.采取科学的评标方式
目前, 建筑市场应用的评标方法一般有百分制法、两阶段法等。由于投标报价是招投标竞争的焦点, 一些投标方片面追求低标价, 往往忽略技术标 , 这容易造成低价竞标的恶性循环 , 容易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 所以评标办法应充分考虑合理低价和技术指 标的关系 , 适当提高技术指标的比例 , 进一步发挥评标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从投标人合理报价、施工组织、安全措施、质量保证、缩短工期等方面综合评分。把好评标关, 做到评标方法合理, 评标规则完善,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4.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我们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清理从业人员的挂靠情况 , 不定期组织专家检查工程投标单位的工作质量。工程投标单位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 建立一支稳定的技术骨干队伍, 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
结束语
本文对招标过程中, 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招标主体行为不规范以及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一些建议。相信本研究会给我国的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运行给出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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