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普惠性缓解“入园难”
2012-04-20
□ 本刊记者 陈 晓
用普惠性缓解“入园难”
□ 本刊记者 陈 晓
伴随着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发生根本变化,城市幼儿园数量迅速减少。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将“推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幼儿入园率。”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医学部教授迟宝荣: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迟宝荣认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中存在教育体制、目标、内容、收费不明晰等问题。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将有利于明确管理机制,避免市场的过度盲目性,提升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同时可以避免教育收费的混乱现象,在国家财政难以保障完全免费教育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通过部分补助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此来规范学前教育的过度市场化趋势。
在实施办法上,迟宝荣建议,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深入,积累了丰富的推进教育义务化的经验。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可借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经验,如分阶段、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按照由发达地区到全国、由半免费到全免费、由一年学前班再到三年幼儿园教育的思路逐渐推广开来。
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尽快制定并颁布《学前教育法》
经过调研,刘晓庄发现,从总体看,目前学前教育呈现出3个特点:社会需求大、城乡差别大、民办比例大,仍然是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而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真空地带和相应的制度缺失,如幼儿园办园资格中,有些园长至今没有教育资格证;有些地方教师、保育员准入门槛过低;幼儿园伙食、玩具等卫生标准如何保障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
学前教育作为国家学校教育制度中的首要环节,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大多省市目前亦未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刘晓庄建议,尽快制定并颁布《学前教育法》,以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任务、发展方针;学前教育机构及教师、工作人员、学前儿童的权利;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协作、学前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学前教育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国际投资集团董事长彭磷基:为普惠性幼儿园免税
近年来,彭磷基发现,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不少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出台了扶持政策,增加了资金投入,力图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其中一项举措就是兴建普惠性幼儿园,使更多普通家庭能够支付上幼儿园的学费。
其中,最受欢迎的是把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建设成为普惠性幼儿园。彭磷基说,这类幼儿园的产权属国家所有,校舍建筑安全规范,最有条件办成收费低廉的优质幼儿园。
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这类普惠性幼儿园却面临生存问题。一般地方政府将幼儿园委托给承办者办学后,就不再负责其日常支出,但其收费标准却被限定得较低,这令许多承办者陷入高成本、低收费的经营状态,幼儿园难以为继。
彭磷基认为,应该降低承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经营成本和压力,对承办普惠性幼儿园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优惠和支持,减免相关税费,并免去租金费用,使普惠性幼儿园的资源投入放在教学质量及设备上,也使更多私人参与民办幼儿园,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