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环保监理工程师在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中的作用
2012-04-14李涵杨恒
李涵杨恒
(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 210013)
1 概述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本身是一种对自然和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好施工环境的保护,既是工程承建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是现场监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流的工程要求具有一流的建设管理和一流的工程质量,以及一流的环境保护意识。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往往同时具有施工工期长、土石方开挖量大、混凝土浇筑量大、灌砌工程量大等特点。如何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参建各方的法律义务,也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形象、工程安全、工程效益的发挥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机构的任务,不仅是完成好对在建工程本身有直接影响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也应对由于施工带来的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监控。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针对不利的环境保护影响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在规划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建成运营阶段予以严格落实执行。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环保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也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必须与工程主体“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为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水平,建设监理工程师不仅应具备必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监理工作能力,还要努力学习环保方面的知识,尤其要熟悉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使监理工程师自身的素质不断提高。
2 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要点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要点主要表现为:水污染、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水土流失、河道淤塞、水生动植物的生态破坏,以及重大环保事故的预防等。在整个在建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现场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协助承建单位做好下列工作:
a.防止在施工前与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以外植被的侵占与破坏。
b.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渣、废渣、废料的即时储存、管理和完工后渣、料场的场地平整和覆盖层植被恢复。
c.注重对施工生活营地内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管理、对生活垃圾的掩埋和相应场地的平整,以及对生活污水的处理排放。
d.重视在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地表水土流失致使下游河床淤积,以及土石方施工中钻孔、爆破、运输产生的粉尘。
e.强化对混凝土生产系统的废水处理,以及混凝土在浇筑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排放管理。
f.注意水库蓄水时,对库区上游植被、生物、建(构)筑物的破坏,以及对库区下游水生动、植物和人群的影响。
g.检查落实机械设备油料的储存、运输、分配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各种废油的有效处理后的回收利用。
h.严格按规范规定对临近工作区和生活区范围内的土石方施工中的钻孔、爆破、运输,砂石混凝土系统生产,灌浆等工程的施工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i.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做好施工区域内人群的传染病的预防事项。
j.协助工程承建单位制定出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相应预案。
3 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机构中配备从事环境保护的监理工程师应持证上岗。并根据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副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对在建工程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监理。
3.1 环保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现场监理机构的环保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a.熟悉、了解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和相应的设计文件。对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区域进行实地调查,掌握重要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对象,对环境敏感区(点)做出相应标识。
b.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章节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否责职明确,是否满足在建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和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承建单位递交的在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
c.现场监理机构的环保监理工程师应针对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施工工序提出并编制出相应的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的具体措施,以及其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归档制度。
d.对所委托的监测单位监测所得到的各项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各项环境指标,对照相应的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进行即时评估。
e.协助建设单位和监督承建单位对在建工程现场突发环保事件进行有效处置,以及做好善后处理事项。
f.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的环保验收工作,整理环保资料并归档。
g.协助建设单位和配合承建单位 对在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内容进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3.2 环保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
现场监理机构的环保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如下:
a.环保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施工规范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有关要求制定出了具体有效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如有偏离,应予以整改合格后方能开工,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开工。
b.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或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承建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偏离有关环保规定或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建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c.监理工程师应制定施工环境监测计划,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监测一般应定期、定点进行,使数据具备可比性,为制定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和判断环保措施执行效果提供必要的依据。监测项目为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声环境质量中必要的指标。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有权不给予以已完工程量的计量支付。
d.建立环境保护监理台账、环境保护监理台账是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索引。监理工程师应当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台账,按照不同岗位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监理记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分别建立本专业的环境保护监理台账,记录本专业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台账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管理。必要时,监理机构可建立现场监理机构的环境保护监理台账,记录整个监理机构的环境保护监理事项,该台账应由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管理。
e.建立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制度。现场监理机构应定期编报监理月报或监理年报,报送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其月(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前阶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的解决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4 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现场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理工程师应分别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项环境保护的实施内容,使得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在现场监理机构专职监理工程师手中。具体实施全过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4.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现场监理机构应以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法律、规范以及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做好施工区域内环境保护的防范措施和相应的预控决策研究。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在向承建单位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同时,对施工区域现场范围内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查看。然后根据本实施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和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章节仔细地阅读和理解,重点是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等对施工区域范围内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程度。并了解当地政府有无关于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规定,以及内容如何。
在此前提下,现场监理机构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阅。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承建单位在施工组织计划文件中所提供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细致地分析,同时结合自身对施工区域现场范围内相应的环境保护现场查看的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的因素,研究如何采取避免或减少施工可能发生污染的实施方案,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同时针对有可能产生严重污染的施工工序,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和督促承建单位把环境保护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施工队、班组和个人,并列入相应的承包合同书和岗位责任制中,明确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人。如果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都具有环保意识,并在施工方案中采取有力措施,就能真正做到施工阶段对环境污染的事前控制。应该说,做好了事前控制,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2 施工实施阶段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点和关键,随着施工活动的不断展开,各种污染物将不断出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表现为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光污染等。其中,粉尘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辆行走带起的泥土、灰尘;工地的噪声主要来自模板的拆、装,混凝土浇筑、振捣,电锯和切割机工作,以及工程装修时的敲打、电钻等;水污染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杂乱无章,道路、场地积水,机动车辆行走激起的泥浆飞溅,搅拌站掺有混凝土砂浆所用外加剂的残留污水,电石(碳化钙)的污水以及在工程装修阶段混有各种化工废液的污水等;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撒落的泥土、混凝土、砂浆、砖头、石块、沥青、塑料和各种包装袋等,这些固体废物如果没有合理处理,不仅占用场地,而且还是周围空气、水、土壤污染的源头;光污染主要来自钢材和钢结构的加工、焊接等,如果大功率的电弧焊弧光闪烁,昼夜不停,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生活和休息。
a.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的防止。大量的土石方的开挖与填筑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点之一,在土石方开挖或填筑开工前,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制定出土石方平衡调配规划,在充分选择好开挖料补充回填料的前提下,应对弃料场的选择堆存进行优化配置,避免弃料的无序堆放,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重复搬运堆存。同时弃方的堆置应不妨碍水流,并保持自身的稳定。如有其他利用考虑,应按照要求堆填成型。加强防尘措施。钻孔必需采用水钻,路面要洒水冲洗,粉粒材料运输采用密封车。
b.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水污染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用水应尽量采用循环式利用,真正做到一水多用。必须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应按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排放。要注意施工人员饮水卫生。生活污水必需经处理后方能排放,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理,生活废水必需经沉淀处理后方能排放。施工区应按规定建立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厕所。施工中产生的废物应在指定地点掩埋,不能随便乱弃。种植土尽可能返还造地。
c.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噪声和光污染防止。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在运营期间将产生大量的噪声污染,尤其在人群集中地区的施工,必需采取相应的隔音或消音措施,以确保噪声对人群集中区的污染降至最低限度。钢筋和钢结构加工焊接时产生强烈的弧光对人体危害很大,要求具体操作人员应带面罩,严格按规定操作,具体电焊的操作时间与场地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和远离人群集中区进行。
d.项目实施过程中自然景观与植被破坏防止。施工中,应最大程度地保护施工区以外的自然环境和景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除了永久工程、取土坑、筛分和加工厂、弃渣场、营地等施工范围外,对施工区其他范围所能保存的林木,承建单位在施工时应加以严格保护,避免对当地自然景观和地表植被的破坏而造成地表侵蚀,形成面上新的水土流失。工程竣工后,现场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拆除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全面进行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并按承建合同要求对施工场地的植被和绿化进行恢复。
鉴于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以上各种污染,监理工程师应主动与承建单位协商,要求承建单位尽可能采取措施予以控制。虽然每道施工工序由承建单位的施工班组或个人掌握,但现场监理机构的环境监理工程师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无疑对承建单位的具体实施班组或个人是一种强有力的行为约束和影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承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竖起广告牌,书写着对周围居民、单位打扰和造成种种不便的歉语,但随着施工过程的不断进行,有时候丝毫不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甚至造成了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对原有绿化(如花草树木)的破坏,如果现场监理机构的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能事先提醒施工单位注意保护绿化,绿化破坏的程度将大为减少。保护施工工地现场周边原有的绿化是工程建设项目参建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4.3 竣工验收阶段
在建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现场监理机构的专职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应配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相应的在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章节的编制工作,并作为竣工验收监理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专题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a.现场监理机构的环境保护工程师应针对在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出专题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应结合在建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和相应的设计文件,全面地审查在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无偏离及违规的事项发生,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纠偏措施和违规事项的处理方案和具体措施。
b.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在环境保护方面所提供的决策和相应的工作作出全面的评价,对参建各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c.对在建项目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和相应设计文件提出的在建工程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进行后评价,为后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和相应的设计文件提供第一手素材,使后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与相应的设计文件更臻完美。
d.要求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所完成的任务提出相应的验收评价意见。该评价意见应作为今后参建各方的业绩,也应作为今后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评判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