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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愈墓志的文体新变

2012-04-14

关键词:墓志铭墓志韩愈

刘 城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93)

韩愈所撰墓志凡55篇,数量为集中各体文第一,成就亦被推为韩文之首。清人储欣于《唐宋八大家类选》称:“昌黎墓志第一,亦古今墓志第一。”[1]936胡念修《四家纂文叙录汇编序》言:“封墓之文……唐贤既兴,首推昌黎。”[2]

韩愈墓志变墓志之体,并成为后世墓志之典范,学界已有论述,但对其新变的核心内容,似乎未能全面把握,还有待深入研究。一些已成之定论实还可再商榷。如钱钟书说:“韩愈始破(碑志)旧格,出奇变样。”[3]1527肯定韩愈墓志破旧体之功。但对墓志文体之改变,实际并非始于韩愈。墓志写奇事,已见于南北朝庾信的《周大将军闻嘉公柳遐墓志铭》、唐代张说的《四门助教尹先生墓志铭》。以散体为墓志,王绩《自撰墓志铭》已道夫先路。变墓志文体结构者,独孤及已有此意识。以议论、抒情写墓志而造成“破体”,顾况《饶州刺史赵郡李府君墓志铭》、李观《故人墓志(并序)》已为之。常衮《叔父故礼部员外郎墓志铭》详写与志主的关系及交情,中唐以后,此法常见,权德舆更是于一半多的墓志运此笔法。另外,权德舆《歼孙进马墓志铭(并序)》亦不类传统墓志,全文几乎以志主大父之语出之而无正面记录。

由此可见,韩愈之前,已有许多作家对墓志之写作进行了或多或少的变革,韩愈并非第一人。但韩愈墓志之所以成为后世称首之作,乃因其对该文体有意识地去做全方位的改变,并非偶尔为之。正如宋人楼昉《崇古文诀评文》所云:“退之所作墓志最多,篇篇各有体制,未尝相袭。”[4]471正是这种“破旧格”而“出奇变样”之求新精神,奠定了韩愈墓志文千古第一的地位。其对墓志文体之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变叙事结构,破墓志程式化之模式

元人陶宗仪云:“碑文惟韩公最高,每碑行文言,人人殊面目,首尾决不再行蹈袭。”[5]韩愈墓志就形式而言,每篇绝不雷同。笔者考察,唐代墓志最基本的要素为:讳,字,籍贯,家族溯源,世系,履历,卒年,卒地,年龄,妻、子,亲友之悲,葬地,撰写目的,且墓志书写之次序亦大致如此。韩愈撰写墓志时,常不按此安排结构,多因志主而异,随物赋形,有意使文章显得变化错综,与众不同。此乃变程式化之模式。

以起笔为例,林纾认为:“大家文集,所能引人入胜者,正以不自相犯。譬甲篇是如此起发,乙篇即易其蹊径;丙篇是如此起发,丁篇又别有其用心。……不同非自相戾也,期于适用而已。盖匠心独运,自有不同之同。”[6]韩愈墓志无疑是这方面的绝对典范。传统墓志均先提及志主名讳后详录其先祖家世,韩愈则变之,如《贞曜先生墓志铭》以三哭显出丧友之痛,以见韩愈与孟郊之深厚挚情;《唐故赠朝散大夫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直接记其直言进谏上司之事,以凸显其正直个性;《南阳樊绍述墓志铭》详列樊宗师“多矣哉!古未常有”的著作;《考功员外卢君墓铭》则释其何以列“四夔”之原因,以称其德行吏才。如《南少尹李公墓志铭》、《襄阳卢丞墓志铭》、《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等都以乞铭开篇,但各有不同。

再如篇章结构,以往墓志多置志主生平于祖先世系之后,而韩愈常把二者顺序颠倒,颇有些为志主张皇、凸显志主之意,如《施先生墓铭》、《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等。清代刘大櫆曾以“文者,变之谓也。一集之中篇篇变,一篇中段段变,一段之中句句变、神变、气变、境变,音节变、句句变,惟昌黎能之”[7],道出韩愈行文的神识与匠心,堪称的评。

二、史笔行文以显个性,变墓志写人之僵化

章学诚《文史通义》云:“六朝骈丽,为人志铭,铺排郡望,藻饰官阶,殆于以人为赋,更无质实之意。”[8]钱钟书也曾以庾信为例论述道:“按信集中铭幽谀墓,居其太半;情文无自,应接未遑,造语谋篇,自相蹈袭。虽按其题,各人自具姓名,而观其文,通套莫分彼此。惟男之与女,扑朔迷离,文之与武,貂蝉兜牟,尚易辨别而已。斯如宋以后科举应酬文字所谓‘活套’,固六朝及初唐碑志通患也。”[3]1527六朝墓志多骈文,虽似谨于格套,却落入千人一面的尴尬。这实际上也是唐前及唐代墓志的通病。

韩愈墓志除《试大理评事胡君墓铭》、《卢浑墓志铭》外,全以纯粹的散体行文,并且多运以史传笔法。虽并非每篇都有个性的刻画,但其文多半重人物摹画,而这些志主多符合自己的理想之“道”,或者具有超群的才学。《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志孔戡之直行。《唐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清河张君墓志铭》以怒斥反贼凸显志主忠义,以妻子“常有饥色”却甘愿花巨资为弟弟治病表现其孝悌。《唐故中大夫陕府左司马李公墓志铭》则写志主的少年老成、聪颖。《唐故江南西道观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则突出志主出色的吏才。

而传奇人奇事之作,更为韩愈博取了名声。《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叙“奇男子”王适之“奇”事,通篇离不开一“奇”字,以传奇小说目之亦未尝不可,储欣于《唐宋十大家全集录》赞此文道:“非天下奇男子,不足以发公之文;非公之文,亦无以传天下奇男子,交相得者也。”[9]2061《唐故朝散大夫尚书库部郎中郑君墓志铭》,清人林云铭《韩文起》称其写出了志主的“天性和乐,其行径与人不同”[9]2659:

俸禄入门,与其所过逢吹笙、弹筝、饮酒、舞歌、诙调、醉呼,连日夜不厌,费尽不复顾问。或分挈以去,一无所爱惜,不为后日毫发计留也。遇其空无时,客至清坐相看,或竟日不能设食,客住各自引退,亦不为辞谢。与之游者,自少及老,未尝见其颜色有若忧叹者,岂列御寇、庄周等所谓近于道者耶?[10]2450

通过神态、动作,逼真地刻画出志主郑群“近于道者”的和乐天性。

除喜记人物之“奇”,韩愈写人之妙文则多为文学家而撰,如《柳子厚墓志铭》突出柳宗元之重友情及文学成就。《贞曜先生墓志铭》则记孟郊“为诗,刿目鉥心,刃迎缕解,钩章棘句,掏擢胃肾,神施鬼设,间见层出。惟其大玩于词,而与世抹杀,人皆劫劫,我独有余”[10]2047,把孟郊自叙的“夜学晓未休,苦吟神鬼愁。如何不自闲,身与心为仇”(《夜感自遣》)[11]之创作状态写活了。

学界对韩愈以史传写墓志多有论述,此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以散体行文、以史传笔法写出志主个性,改变墓志传统局面,韩愈成为这方面的典范和标志,但这并非始于韩愈。古今学者对此颇多失察,王行《墓铭举例》说:“由齐梁以至隋唐诸家,文集传者颇多,然词皆骈偶,不为典要。惟韩愈始以史法作之,后之文士率祖其体。”[12]清人刘宝楠也认为韩愈碑志文把之前的“但主铭勋”“一变而为述事,后世史籍踳午,往往足资考证。故各家文集碑志,尤为可贵。昌黎之功,诚亦不细”[13]。钱基博《中国文学史》谓:“碑传文有两体;其一蔡邕体,语多虚赞而纬以事历,魏、晋、宋、齐、梁、陈、隋、唐人碑多宗之;其一韩愈体,事尚实叙而裁如史传,唐以下欧、苏、曾、王诸人碑多宗之。”[14]这些前贤所论实有待商榷。因为在韩愈之前,文坛已出现有意以散体行文的史传类墓志[15]。到韩愈撰墓志时,这种动向凝聚为具有前瞻力量的新典范,“昌黎之功”或“韩愈体”既是个人的天才创造,也包容了前人所作的努力。

三、不为志主讳,变墓志“称美而不称恶”之铭法

碑志文的社会需求,多为子孙亲友请人而作以显扬先人朋辈之德,“称美而不称恶”因符合儒家孝亲之义而尤具惯性。在韩愈之前,墓志中罕见揭志主之短,遑论寓讽刺及批判之意味,而数百年后,文体上追踪韩愈的苏轼也未能突破,其于《辞免撰赵瞻神道碑状》中自述烦恼:“右臣平生不为人撰行状埋铭墓碑,士大夫所共知。近日撰《司马光行状》,盖为光曾为亡母程氏撰埋铭;又为范镇撰墓志,盖为镇与先臣洵平生交契至深,不可不撰。及奉诏撰司马光、富弼等墓碑,不敢固辞。然终非本意,况臣老病废学,文辞鄙陋,不称人子所以欲显扬其亲之意。”[16]对于碑志“显扬其亲”的文体要求,苏轼似乎有些无奈。而韩愈则一反此道:“时亦有讽有劝,谅非特虚美而已。”[4]533

清人林云铭《韩文起》谓:“昌黎与子厚,千古知己。”[9]2619韩愈一生推重柳宗元之人格与文学,但对其年轻时急于立功、过于躁进颇有微词,此在《柳子厚墓志铭中》中并不避讳:“子厚前时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顾藉,谓功业可立就,故坐废退。”[10]2048故清代吴楚材评曰:“子厚不克持身处,公亦不能为之讳,故措辞隐约,使人自领。”[17]《唐故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记志主因“得疾,视政不时”而致“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没邑屋,流杀居人”[10]2091之过失。《唐故昭武校尉守左金吾卫将军李公墓志铭》讽志主“以先朝时尝信佞人柳泌能烧水银为不死药荐之,泌以故起闾阎氓为刺史,不效,贬循州司马”[10]2437之丑事。《唐故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多述志主迷信炼丹。李虚中为韩愈之友,但在《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中,韩愈也如实写其“‘深于五行’,‘百不失一二’,乃信道士说妄冀大还,卒以疽死。所以深著学仙服食之愚也”[18]580。最突出的是《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志主乃韩愈“兄孙女婿”,但文中仅以四十余字记其生平,且全为志主食丹药而亡之事:“初,干以进士为鄂岳从事,遇方士柳泌,从授药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益急,乃死。”[10]2656其余皆录数人服丹药惨死之状以批判丹药“杀人不可计”。林纾曾怪之:“昌黎集中,铭墓之文,多于他文,其最奇者,无如《故太常博士李君墓志铭》。……吾乃不知李氏家人,何重于此文,乃瘗幽以诋其先人之丑。或且作而不刊,为集中备数文字,亦未可定。”[19]指出此文之奇之怪,有违墓志写作之动因。

对于此,黄宗羲曾论道:“《祭统》:‘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故昌黎云‘应铭法’。若不应铭法,则不铭之矣。以此寓褒贬于其间。然昌黎之于子厚,言:‘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志李干,单书服秘药一事,‘以为世戒’。志李虚中,亦书其‘以水银为黄金服之,冀不死。’志王适,书其谩侯高事。至李师古,言其荐‘妄人柳泌’。皆不掩所短,非截然谀墓者也。”[20]并且在《与李杲堂陈介眉书》中认为这种“称恶”之写法能如实展现志主真实的一面,能显出志主独特的人生:“岂不欲为其讳哉?以为不若是,则其人之生平不见也;其人之生平不见,则吾之所铭者,亦不知谁何氏也,将焉用之?”[21]世人对此并非皆赞同,清人储欣在评论《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就反驳道:“剀切特怪,公欲觉世,何不著文以传,而施之李干之墓志耶?志载行迹而已,又扬美不扬恶,公此体断非后人所当学也。”[9]2893但不论如何,韩愈此举对文体正变之幅度的拉大,无疑是极富震撼力的。

四、多发议论、抒情,变墓铭以叙事为主之法

墓志在行文中,以记录志主生平为主,以叙事为传统写法。明代徐师曾谈及墓志的正体与变体时说:“其为文则有正、变二体,正体唯叙事实,变体则因叙事而加议论焉。”[22]韩愈之前,墓志中已有杂入议论的成分,但于文中并不占主要地位,而韩愈则时常把墓志当成议论文,借以抒发己解。清蔡世远《古文雅正评论》卷二:“凡纪传直叙到底者,正局也;间以议论者,变体也……墓志表状亦然。韩、欧志表,多以议论行文,仿屈原等传也。”[1]1140如《柳子厚墓志铭》云:

呜呼!土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人自视以为得计。[10]2048

借柳宗元以柳换播之举议论朋友之义。清人汪武曹《八家文读本》评道:“韩公志文,用笔谨严,不尚驰骋,兹独异于他篇,行议论于叙事中,在昌黎诸碑志文中为变调。”[9]2625张相《古今文综评文》亦云:“碑铭之文,纪事为上,议论为下,然昌黎《柳子厚墓志》,自我作古,创为格调,后人学之者众矣,抑亦属辞比事,春秋之教耶。”[4]8833

除激赏志主人格,韩愈还通过极其精当准确的议论来突出志主文学上的成就并阐明自己的主张,如《柳子厚墓志铭》:

子厚前时少年,勇于为人,不自贵重顾藉,功业可立就,故坐废退。既退,又无相知有气力得位者推挽,故卒死于穷裔。材不为世用,而道不行于时也。使子厚在台省时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马、刺史时,亦自不斥;斥时有人力能举之,且必复用不穷。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难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

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10]2048-2049以政治失意却激发柳宗元创作才能的事例来论证“穷苦之言易好”、“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的文学观点。《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仅四十多字提及志主服食金石药而亡的事实,却花四百字边记边议“以药败者六七公”的惨况,认为此可“以为诫者”。在志文的最后,韩愈似乎意犹未尽,又发一通议论:

五谷三牲,盐醯果蔬,人所常御。人相厚勉,必曰:“强食。”今惑者皆曰:“五谷令人夭,不能无食,当务减节。”盐醯以济百味,豚鱼鸡三者,古以养老;反曰:“是皆杀人,不可食。”一筵之馔,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务鬼怪,临死乃悔。后之好者又曰:“彼死者皆不得其道也,我则不然。”始病,曰:“药动故病,病去药行,乃不死矣。”及且死,又悔。呜呼,可哀也已!可哀也已![10]2657

几乎可视为一篇完整的议论文,这或是韩愈以议论文撰墓志的一种尝试。

章士钊不满韩愈此类议论“如此张皇其词,殊咸不伦不类”[23],但或许这是韩愈以史传写墓志的体现,在叙事的同时不忘加入代表自己意见的“史赞”。

不仅好发议论,韩愈还多记志主与自己之交情,把自己写进文中。这种写法韩愈之前已出现,张说、孙逖等人偶尔为之,如常衮《叔父故礼部员外郎墓志铭》:“衮积衅少孤,恭承悯覆,躬诲无倦,常至夜分。性愚难移,犹期日就,外傅不得专也,诸子不得视也。获渐庶几,实赖慈奖,恩未上报,祸已先锺。远慕何申?有怀靡及,所践之职,昔所弥纶。顾瞻庭除,出入哀惧微微小子,夙夜上惭。迁神甫临,省护摧绝,哀以传实,不敢假词。”[24]而权德舆超过半数墓志用此法。这实际上表明自己所叙乃实情,并无虚词。此部分内容通常出现于文末,作为铭文前志文的收束之笔。但韩愈却更进一步,多叙自己与志主的交往贯穿全文,且颇占篇幅,甚至成为全文中心。最典型的要属《殿中少监马君墓志》、《女挐圹铭》及《乳母墓铭》。

《殿中少监马君墓志》志主马继祖是靠门荫而做官,平生无甚可写之处。但韩愈和他家三世都有交情,“只以世旧为波澜”[18]589,写自己与这三代人交往始末并对他们的相继去世抒哀。故清沈德潜评曰:“哭少监,并哭其父、祖,将三世官位,三世交情,三世死丧,层叠传写,字字呜咽,墓志中变体也。”[9]2783《女挐圹铭》为爱女而写,“女挐无它行,独因随昌黎赴贬所死;而昌黎摹写其情,悲惋可涕”[4]1820。溢出内疚之情。而《乳母墓铭》则主要借自己从小“孤失怙恃”到后来仕途逐渐顺利来表达对乳母抚育的感激之情。这三篇均是借墓志以抒情之作,韩愈本人至始至终都现于文中。对此,刘师培颇为不满:“唐以后之作诔者,尽弃事实,专叙自己,甚至作墓志铭,亦但叙自己之友谊而不及死者之生平,其违体之甚,彦和将谓之何耶?又作碑铭之序不从叙事入手,但发议论,寄感慨,亦为不合。盖论说当以自己为主,祭文吊文亦可发挥自己之交谊,至于碑志序文全以死者为主,不能以自己为主。苟违其例,则非文章之变化,乃改文体,违公式,而逾各体之界限也。文章既立个体之名,即各有其界说,各有其范围。句法可以变化,而文体不能迁讹,倘逾其界畔,以采他体,犹之于一字本义及引申以外曲为之解,其免于穿凿附会者几希矣。”[25]150

五、于墓志中有所寄托,变墓志只颂扬志主之主旨

墓志发展至唐代,逐渐由六朝“千人一面”向凸显人物个性转变。志主一直是墓志关注的中心,不论是唐前的满篇虚语谀词,还是唐代逐渐重视的个性描写,均是围绕着志主生平记录或个性描写展开。韩愈亦遵循此则,但在不少墓志中却有意识地暗寓寄托,阐述自己的政治或文学理念,有时甚至取代志主成为墓志中心。

韩愈一生以维护道统为己任,反对佛老害民败政,甚至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在志人生平的墓志中,他亦不放过阐发此理念的机会。《唐故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记志主令道士还俗,宣扬儒家人伦之情:“有一吕氏子炅,弃其妻,著道士衣冠。谢其母曰:‘当学仙王屋山’。去数月复出,间诣公。公立之府门外,使吏卒脱道士衣冠,给冠带,送付其母。”[10]1629《唐故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批判志主之昆弟因“信道土长生不死之说,既去官,绝不营人事”[10]2023的同时,亦讽刺志主食丹药以致丧命。《唐故江南西道观察使中大夫洪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特别表彰志主实施的“学浮屠及老子,为僧、道士,不得于吾界内因山野立浮屠老子像,以其诳丐渔利,夺编人之产”[10]2546的政治举措。《唐故昭武校尉守左金吾卫将军李公墓志铭》记志主“以先朝时尝信佞人柳泌能烧水银为不死药荐之,泌以故起闾阎氓为刺史,不效,贬循州司马”[10]2437之事,暗寓讽意。《殿中少监马君墓志铭》言语间微寓对唐朝薄待功勋而少恩有所不满(参看黄本骥《读文笔得》)[4]5339。在《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中,韩愈更是有感道教丹砂“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之世风,而“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以药败者六七公”食丹药后惨死之状,“以为世诫”[4]1818。这些墓志可谓是韩愈宣扬自己排斥佛老的舆论平台。

韩愈还在墓志中宣扬自己的仁政与民本思想,反对藩镇割据、拥护王道政治[26];抒发怀才不遇、有志难申的不平之鸣,通过碑志中的人物为广大寒士大声呼吁;同时也寄寓着自己发自真性情的穷苦愁思之声,把自己倔强刚直的个性和愤世嫉俗的强烈感情宣泄在碑志之中,去向命运和社会全力抗争[27]。

除此之外,还激赏他人高尚人格,阐发自己的某些主张,如《柳子厚墓志铭》总结“土穷乃见节义”及“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所蕴涵的“穷而后工”的文学观点。《南阳樊绍述墓志铭》传达出“必出于己,不袭蹈前人一言一句”的创作理念。《贞曜先生墓志铭》赞赏“刿目鉥心,刃迎缕解,钩章棘句,摇擢胃肾,神施鬼设,间见层出”的文学创作状态等等,皆是如此。

对类似韩愈的变体之举,刘师培又提出异议:“墓志碑铭重在死者,主客异致,心物攸分……至唐宋八家之文,作墓志而附加己意,未免乖体。”[25]145韩愈墓志中的“附加己意”最为典型,虽“乖体”,但使得墓志更具包容性。

六、求“奇”,变墓志庄重肃穆之文风

墓志文为逝者而写,本该庄重肃穆,但韩愈却贯彻其好“奇”之追求,使得墓志时有奇风异彩。王世贞曾云:“韩公于碑志之类,最为雄奇有气力,亦甚古。”[28]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亦论道:“昌黎之奇,于碑志尤为巉削。”[4]1191而日本学者市川勘曾说:“韩愈的碑志文除采用史传手法,重在刻画人物的气韵和风貌外,也表现出好‘奇’的性格。”[29]176可惜未进行深入阐发。

“奇”,首先表现为写奇人,《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当为第一,唐文治《国文经纬贯通大义》卷一评曰:“惟奇事乃能有奇文,然非昌黎之奇气,亦不能曲折以达。……铭辞奇古,亦系奇峰突起。”[4]8261《唐故朝散大夫尚书库部郎中郑君墓志铭》描写志主“天性和乐”个性之文,也可为例证。不但好“奇”,韩愈还对弃奇之行径颇有微词,《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先极赞志主“少气高,为文有气力,务出于奇,以不同俗为主”[10]1587,但后却写其“益弃奇,与人为同”,读者可于字句间揣摩出韩愈微妙的情感变化。

再者,表现为奇文,例如上文所举《唐故太学博士李君墓志铭》等文,不写志主,而写志主服食丹药而亡之惨状,不但“奇”,更可堪称“怪”。朱熹在《朱子语类·论文》也说过:“韩退之墓志有怪者了。”[4]210另外,韩愈还在墓志中大量记载他人的请铭语,并借此表彰自己的文才,此等自矜声名之行径,置于以称显志主为主旨的墓志,实在是太过刺眼,如《唐故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也。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将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敢以其稚子汴见。先生将赐之铭,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覆其遗胤若子若孙。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人,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10]1712

篇章结构的错综变化,不循常态,亦是求“奇”之表现。

结语

韩愈墓志对墓志文体之变,启后人悟无数法门,元代潘昂霄撰《金石例》、明代王行的《墓铭举例》、明末清初黄宗羲的《金石要例》、清代鲍振方的《金石定例》等金石类著作就多以韩愈墓志为准式要例。但如无韩愈之雄伟才力,后世模拟之作则时有画虎不成反类犬之失。以《殿中少监马君墓志铭》为例,该文一出,“遂别成一体……遂成正调矣”[9]2782,且多为世人所学,明人唐顺之就说它是“欧文黄梦升、张应之诸作之祖”[9]2780。但林纾看到了这种模拟带来的弊端:“自此体一创,后之文家争摹仿而成金石之例,摭拾细碎,均可成篇,而皆不及退之者。凡此等体,皆可偶而不可常。既无事实,宁不作可也。”[9]2780韩愈墓志虽为文家立法,但其乃寓书写形式之改变与创作主体精神之贯注的完美统一,而后人所学多徒具表面,故鲜有成功者,于此也可看出韩愈墓志的不可超越性。

对文体的创造性改变,从文学角度而言是突破,能给僵化的实用文体带来鲜活之风及新的生命力,但其中一些不合体例之处,对墓志的主体——志主而言,实在是有些轻视,如揭志主之短就违反了墓志称美隐恶之写法,而不叙生平、好发议论,则隐去了志主的生平履历,违背了墓志纪实之功能。但无论如何,韩愈墓志的新变代表着墓志发展的新方向,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1]吴文治.韩愈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王水照.历代文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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