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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体制与“人心文化”
——兼与张光芒教授商榷

2012-04-14王荣江

关键词:人心体制层面

王荣江

(淮阴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论体制与“人心文化”
——兼与张光芒教授商榷

王荣江

(淮阴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文化是由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东西所构成的具有整体结构的复合体;物质层面的文化是外在的表象,呈现在人们具体的生活方式中,精神层面的文化是物质层面的文化的心理聚像和抽象表现,制度层面的文化是整个文化复合体的骨骼;物质层面的文化现象是其制度规定及其实施的外在表现,制度层面的文化规定和制约着物质层面的文化在精神层面的文化中的呈现。从社会治理角度看,精神层面的东西是无形的,不好直接规范和治理,只能提倡;而物质层面的东西,过于表象和琐碎,只能通过体制的规定、安排和实施加以规范。当然,体制不是一纸空文,不是写在文件中的规定,而是在实际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实际有用和奏效的制度和规则,正是这些真正奏效的制度和规则,才决定人们如何去做,才决定着真正的“人心文化”的样态。

体制;人心文化;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在老百姓的日常话语中还是在学术界,体制及其问题都是个常新的话题;而当前,文化及其问题又成了新的热门话题。许多研究者,会不自觉地把体制和文化的问题联系起来讨论;但体制与文化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似乎并不清楚。最近读到张光芒教授的《“人心文化”的异化与畸变——当代中国文化深层结构批判》(《探索与争鸣》2011年第11期)一文,更有感触,觉得有必要撰文作些分析和澄清。

对张光芒教授在该文中用“人心文化”概念来分析当下中国文化的异化和畸变,我是赞同和欣赏的;但对他把人心文化剥离于体制之外,认为体制的好坏不是最重要,认为老板之所以欠农民工工钱、官员变成贪官,是因为老板的“人心”要这样做、官员的“人心”先坏了,认为“体制从来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困境”,认为“在当下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比体制更复杂的是人心,比体制更糟糕的是人心,比体制更具决定性力量的也是人心”的种种说法,笔者不敢苟同。

“人心”虽然不能直接看到,可它反映在人的言谈举止、行为做事中,因而是可以分析、领会和把握的;当然也可以通过“人心”的分析来扑捉社会生活的状况和事态。如果我们把文化看做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方式及其样态的话,那么“人心文化”就是人的生存和生活方法及其样态在“人心”层面的聚像和表现。“人心向背”确能反映人们在社会中的行动取向和价值判断,甚至能够反映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社会风貌和价值取向。但“人心”及其文化只能作为分析社会现象和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它并不能作为社会现象和问题发生的原因,它只是结果并作为结果而反作用于社会现象和问题。

对社会现象和问题,我们可以从不同学科及其相应的理论视角进行分析和研究,包括从“人心文化”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但如果从解决社会问题的层面说,可能就不得不涉及体制了,因为体制及其改变是引发并导致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的最为重要和直接的根源,包括人心世态的文化也是如此。如果张教授只从“人心文化”来分析和研究社会文化而不涉及体制,可能不会引起笔者的质疑,可他却要通过体制来谈人心文化并通过否认“体制是最重要的”来谈论社会现象和问题,问题就出现了。

体制是什么*张教授是反对从概念出发来讨论社会文化现象的,认为这是目前研究社会文化现象的弊端;可是如果没有一些基本的概念界定和澄清,我们又怎么能进行理论分析和作一些基本的判断呢??体制是指国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国企体制、法律体制,等等。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体制中,体制无处不在,在非私人的公共领域,我们做任何事、采取任何行动,都要面对和触及体制。

张教授在他的文章中提出的第一个疑问是:“体制的好坏是最重要的么?”从他提出的问题以及他对问题的分析来看,他认为体制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们姑且不论体制是否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单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兴衰史看,同是封建专制,不同王朝呈现出不同的文化样态和人心文化,体制好坏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皇帝和大臣们的“人心”好坏,这样的逻辑还能说得通;可在全球化和中西方不同政治意识形态的大背景下,这个说法就成问题了。否则我们怎么理解不同政治意识形态的对立和纷争呢?怎么来理解为了人民当家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成立的中国革命的正当和正义呢?如果今天的社会仅仅因“人心”好最重要,因而呼唤多出几个雷锋或用“雷锋精神”来铸就普遍的“人心”好来治理社会及其人的生活,这样的理论和逻辑,能让理论工作者或者老百姓信服吗?,即使在承认他所说的体制的好坏不是最重要的前提下,他的分析也是大有问题的。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他提出上述问题之后的论述引述一下:“一般而言,好的体制会被坏的人心搞坏,相反,坏的体制也能经由好的人心改善,使其坏的程度减小到最低。只要你不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不是一个生活在幻想中的浪漫主义诗人,不是一个短视患者,那么,你会发现,任何体制总是有着不好的一面,体制从来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困境,但是人心有时候却可以坏得非常彻底。”

首先,他所说的“一般而言,好的体制会被坏的人心搞坏”就让人很糊涂。好的体制怎么会被坏的人心搞坏呢?因为所谓好的体制就是相对而言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心变坏的可能的体制(在这里制度和体制的区别可以忽略不计),否则它就不能被称为“好的体制”。或许我们应该说“一般而言,只有不好的(不完善的、有漏洞的、权大于法的等)体制才会被坏的人心搞坏”*当然,这句话也隐含着作者上述表述后半句话的正确性,即“相反,坏的体制也能经由好的人心改善,使其坏的程度降到最低”。。就体制而言,作者所说的“体制”具体是指什么呢?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制呢?如果是西方的宪政体制,可能不存在体制“被坏的人心搞坏”的问题,因为有“坏的人心”的人是不可能在宪政的体制下被推举出来的,因而也就没有机会来实施他的“坏的人心”;像苹果公司的体制可能不是有“坏的人心”的人能进入的,更无从谈起把其体制搞坏了。如果是指中国的体制(从作者的论述看,这正是他所意指的),理解起来可能有点困难和复杂。从单位、企业到国家体制,中国的各种各样的体制,肯定有不完善、不健全的(所以我们要改、要不断地完善);可能人们更多地关注和痛恨的是当权者对现有体制的随意不遵守和践踏,这其实也是体制设计本身造成的。也可能在这个意义上作者说,体制的好坏不是最重要的,因而我们不能无端地指责现有的体制*其实这种说法,也肯定是不能得到现有体制的原谅的,因为既然体制的好坏并不是最重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费那么大的周折、牺牲那么多的人去推翻旧制度而建立新制度呢?如果这里的体制只是指一定政体下的具体的制度安排,那么就不好解释为什么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了。如果这样看社会,可能还有其他诸多的社会问题都是无法理解的。。

其次,作者说“任何体制总是有着不好的一面,体制从来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困境,但是人心有时候却可以坏得非常彻底”。这句话作者想表达什么呢?他的意思似乎是说,任何体制总有不好的一面,体制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所以体制不是最重要的,不要只盯住体制,也不要指望体制,人心才是最重要的,才是问题的根本。这又是一个无厘头的判断,甚至有点混淆视听。如果说体制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问题,我们人类还能指望什么来摆脱根本的困境?我们看到的现实是,美国对别的国家的干预都是以建立新国家政权及其相应的体制的形式进行的。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没有哪一个不是借助一定的政治权力及其相应的管理体制来进行的。在我看来,就当下中国的具体人心及其文化而言,它是体制下的产物,也是被体制所决定的。那些当权者之所以人心变坏,是因为体制没有或不能约束和制约他;或者说他能凌驾于体制之上,不是视体制为不可逾越的准则,而是视体制为服务于其个人意志的工具。反过来说,正是体制的不到位、不作为、执行不力,才导致一个个的当权者走向腐败的,并逐步形成今天的局面。正像不道德的社会培育不道德的人一样,不好的体制或不健全的体制(包括不能健全地实施和执行的体制),才培育了坏的人及坏的“人心”文化。不论是个人的作恶还是社会的丑态,要么是不好的体制(体制设计本身有缺陷)造成的,要么是体制不作为、执行不力造成的。当然,在既定的体制中,体制中的领导者们,他们的信仰、凝聚力、执行力,就成了最重要的东西了,这也符合人治社会的特点。

张教授在文章中提出的第二个疑问及其解答是这样的:“体制在哪里?事实是,一方面,处处是体制;而另一方面,其实看不见体制,它无时无刻不在被人执行着或使用着,而既然被使用,它就会变形,它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体制本身,它就不再是那个客观的体制,而是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同样一个制度或一种规定,常常不过就像人嘴之下的那个‘真理’一样。”“黑白之间完全由‘人心’所决定。”

张教授的意思似乎是说:体制又在又不在,它非常主观,完全由操控体制的人的人心决定并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我倒觉得,不是体制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的东西,而是张教授的陈述带有他自己“人心”主观性的东西。说什么体制“既然被使用,它就会变形,它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体制本身,它就不再是那个客观的体制”,那么,在张教授的心目中,体制到底是什么呢?怎样体制“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体制本身”了呢?难道异化了人就不再是人?异化了的体制就不是体制了?如果“体制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体制本身”了,体制还叫体制吗?体制就是因对人发生作用才叫体制的,难道体制是针对动物的?

你可以不把问题提到体制的层面上来讨论,甚至你讨论现实问题可以不涉及体制,但你不能曲解体制、消解体制,甚至一定要说体制不重要,人心才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硬是要说“人心”决定体制。按这样的逻辑,只要改变“人心”就能改变体制;只要改变了老板的“人心”就能让他主动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只要改变贪官的“人心”就能让他改邪归正,就能让体制变好。好的“人心”或者说道德,真的有这种神奇的力量?如果“以德治国”真有这种神奇的力量,什么宪政体制、什么法律制度,就真的不重要了。

其实,在体制与“人心”之间,在一般情况下,是前者决定后者,后者形成集体优势才能对前者产生作用,有时甚至是非常重要的作用。

“人心”文化既包括个体的人心文化,也包括群体的人心文化;并且后者是在前者的引导下逐渐形成的,是个体的人心取向和具体做法得以实施并趋于得势,其他人的趋从(或屈从)而逐步成势而形成的,不论是“好的人心文化”还是“坏的人心文化”的形成都是如此。个体文化向群体文化的发展,都是个体取向的现实合理性得到认同和示范性作用的结果。

我们姑且不论什么是“好的人心文化”和“坏的人心文化”、好坏如何区分的问题,就所谓的“人心文化”而言,不论是“好的人心文化”还是“坏的人心文化”的形成都有其生存的环境和发展的土壤,特别是“坏的人心文化”,是在有适合这种“坏的人心文化”生成的坏的土壤和环境中成长的。那么,这种坏的土壤和环境又是什么呢?它又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下形成呢?我们除了从社会的历史生成及其体制的安排和它的具体的实施中去寻找答案,我们还能从什么方面入手?如果说现在的中国的体制别无选择,也不好去评说体制的好坏优劣的话,那么我们怎么来理解和说明现在已经成为现实的坏的“人心”文化呢?于是我们现在纠结于体制与文化关系的死结而不能自拔。

笔者认为,文化是处于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东西所构成具有整体结构的复合体;物质层面的文化是外在的表象,呈现在人们具体的生活方式中,精神层面的文化是物质层面的文化的心理聚像和抽象表现,制度层面的文化是整个文化复合体的骨骼;物质层面的文化现象是其制度规定及其实施的外在表现,制度层面的文化规定和制约着物质层面的文化在精神层面的文化中的呈现。从社会治理角度看,精神层面的东西是无形的,不好直接规范和治理,只能提倡;而物质层面的东西,过于表象和琐碎,只能通过体制的规定、安排和实施(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体制和安排和实施)加以规范。当然,体制不是一纸空文,不是写在文件中的规定,而是在实际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生活中实际有用和奏效的制度和规则,正是这些真正奏效的制度和规则,才决定人们如何去做,才决定着真正的“人心文化”的样态。

我们就拿张教授所列举的例子来分析吧。作者认为,一个农民工被老板欺骗、虐待或者拖欠工钱不是因为体制,因为体制从来不允许老板这样做,是那个老板的“人心”要这样做;也不是体制直接培养了贪官,先是官员的“人心”坏了,然后才有贪官出现。作者似乎想在体制和人心之间找出更重要的东西,认为同样的体制,人心好坏才是根本和最重要的。可人心及其好坏是从哪里来的呢?按作者的逻辑,要么是人心生人心(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一样),要么是从无生出人心的好与坏了。作者认为,老板欠民工的钱不给,是那个老板的“人心”要这样做;“先有官员的‘人心’坏了,然后才有贪官出现”。这样的说法是违背常理的。如果仅仅从人性有恶的一面看,每个做老板的人肯定都想尽量少给或最好是不给员工工资,做官的人不给自己谋取利益(包括工资、待遇、名誉,等等)还做什么官!这些都是人的私心。那些有损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私心要被制止和遏制,不靠体制还能靠什么?即使是他们的人心坏了,也是体制不作为或纵容等体制自身的问题。老板给员工工资、给多少,官员怎样做官、能给自己谋取多大利益,其实是体制内政策和制度规定好的。老板之所以敢欠民工的工钱,官员之所以腐败成为贪官,要么是体制不健全、不完善,有漏洞可钻,要么是有制度不执行或枉法可以得逞的结果;但不论是哪种情况,都是体制本身的问题。人心变坏是结果,是事态发展的结果,是体制不完善、执行和监督不到位、不作为甚至纵容的一步一步逐渐成蔓延之势的结果。在这样的事态下,有再好的人心的人也只能有靠边站、吃亏、受骗的份。而这一切都是制度的两张皮、是潜规则代替纸上的应然规则而盛行的结果。人心是社会现实的风向和风气的聚像。其实,每个人的人心中,都有自然向好的一面;每个人都希望做一个有道德、高尚、清白的人,但绝大多数的人都是顺应和迎合社会发展而求生存的,体制和处事规则变了,事态变了,人心也就随之而改变*2012年7月19日出版的《南方周末》“评论”版的“读者来信”中有一则报道:“他怎么成了‘刁民’”。报道是这样说的:以前每月按时缴税的刘老板突然来到作者的税收办公室,称他的服装店没有达到起征点,要求调低应纳税收。作者大惑不解,因为刘老板的经营面积达到一百多平方米,虽说近年来生意不稳定,但一直按时缴税,今天怎么突然如此?刘老板从包中拿出4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每本执照上写着的法人都不同:“我把原来的店一分为四,门面也用木板隔开来了。现在几个店的月营业额不到两万元!不信你可以每天派人登记!”原来2012年初,江西省地税局调高了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起征点,月营业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刘老板心理不平衡地说:“同在一条街,我的店面大一点,可成本却是小商户的几倍,现在行情又不好,谁来为我们考虑一下?以前我对应纳税款从不说二话,可这次……”最后作者说:“听着他的诉苦,我心想:刘老板是怎样成了刁民的?”这则报道是对笔者文中观点最好的诠释!。好和坏是相对的,也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普通人都有“五十步笑百步”的心理和心态,既然有权有势的大官大款能占体制的大便宜,为什么小官小款就不能占体制的小便宜?普通老百姓也只好千方百计地利用可能有的与体制内的关系来办事:或为了省钱,或为了办成事,或为了别的目的。而所有这些事情的背后都可能是权钱和利益的交易,都是对体制的践踏和破坏。这种事情的逐渐盛行,“人心”的风气还能好?我们又怎能把人世间的各种丑行和丑态归之于坏的人心使然?应该说是体制及其现实的运行方式让“人心”改变了,而人心的改变又助长和强化了现有体制及其运作方式。

确实,人心要是普遍地坏了或者不能普遍地、理直气壮地好,肯定很糟糕,也很可怕,什么取向好的事情诸如道德、公平、正义等都不可能实现,甚至再好的体制也无济于事。其实,好的体制的建立和维护,也是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人心文化的。在不改变现有体制或逐步改善现有体制的情形下,依法治国、按章办事、有效监督,严格规范、严厉惩治、言行一致,对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进行严厉惩处,才是最可行的进路。也只有这样才是改变人心的正道,其他都是扯淡。可惜,我们现在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官员很难真的做到按章办事了,因为,体制的两张皮,监督不力,再加上信仰的流失、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流行、急功近利的心态,已经把不少中国有权有势的人搞得面目全非了。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一个权力至上的国家里,常识不起作用,更别指望理性和理论的作用了,一切都是逗你玩。不要责怪普通人,他们没权没势,只是想着法儿地活着,即使犯点事,找点关系,走走后门,也都是被逼的。人心也是这样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心本可以取善、向善的,可体制不让,通行的潜规则不让。鲁迅不仅仅揭露国人的愚昧和无知,更是控诉吃人的社会的黑暗。今天,我们的物质生活有质的上升(以环境污染、资源枯竭、食品安全等为代价),可我们的精神生活也有质的下降(信仰流失、道德沦丧、人格丢失、人心不古、精神萎靡等),这不是体制及其运行造成的还能是什么造成的呢?!

体制是一种社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当然包括体制内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体制人。如果体制有漏洞、有缺陷,体制内的人的素质、组织能力、理想信念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因为体制是人掌控的。真正好的体制,必然要对体制内的人有约束和监督,并且要有比约束和控制一般平民百姓严得多的制度和规范,还要严格执行,验明正身,以告示天下。果真如此,天下百姓,必人心所向,归顺信服,好心一片,和谐太平矣!

如果我们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实践历程来看,真正的问题可能是,过去的旧的体制不断松动和改变,而健全的新的体制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社会和人的行动在新旧体制的夹缝中或在双轨制中无规范地运行;而一旦出现问题,最终都是从上而下的行政命令、长官意志说了算,在起作用。经济发展神速,社会变化太快,问题事故频发,于是,只有应付事态的行政命令,却没有了按制度和政策做事的规范和机制,整个社会在一种无规范和无秩序的混乱中运行和飞速发展。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才是这个社会中的铁律(也许这不是国家领导者愿意看到的,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可为了应付局面,为了向前走而不致摔倒,行政命令是最好、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在这样一种铁律之下,一切都没了规矩,常识失效,理性无用,人们只能屈从于现实的铁律,各种不正常的、非理性的行为和事件的发生便不足为奇;什么道德沦丧、心灵扭曲、心态失衡、急功近利、贪污腐败,等等,这一切都没什么好奇怪的。说到底,是社会运行和治理失去了章法,失去了道,只能是群魔乱舞、各显神通了。

说到底,人心之所以变了,是体制的运行和管理要你变;你不变,你就会被抛弃,就会受气、吃亏,你就会out(出局、落伍)。试想一下,如果在各级各类的政府和部门中,你不听领导的、不按上面的意志做事,你的仕途会怎样?如果在高校中,您不发表论文、不申请课题,你会怎样?在医院中,你不让病人多做检查、多住院、多动手术、多开药,你会怎样?如果在中学中,你不好好学习争取考好的大学,你又会怎样(不是每个中学生都可以成为韩寒的)?作为商人,你不与政府官员拉关系、搞好关系,你又会怎样?作为单位的职工或企业的雇员,你不无条件地听从领导的,你又会怎样?在所有这些日常事务中,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是这样的心态,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因为你们生活在现行的体制中,被体制中的掌权者的意志所要求和胁迫吗?

也许,“体制从来不能解决人类生存的根本困境”,但我们呼唤民生,追求公民的权利、自由,社会的公平、正义、平等,不靠体制的改变、完善、给力和严格的实施,还能靠乌托邦的呐喊、靠雷锋那样好的“人心”或别的什么吗?

也许,在急剧变化的时代,我们需要的不是超常的智力和智慧,只需要常识。用常识去看待和审视事件和事态,用常识去做事、处事、去过生活。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处事不惊、临危不乱,用“不动心”去应对千变万化的世界。

用常识,我们就可以解决张教授提出的问题。老板不付工钱,我们的政府就该督促我们的法院依照法律让他付款;如果他硬是不付,相关执法部门可强制实施;如果他付不起,就让他的企业或公司破产拍卖并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只怕老板与政府有瓜葛或有政府背后撑腰,法院和农民工就没办法了,农民工也只有喊冤的份了。治理贪污腐败,也是一样的常识道理,只怕政府不作为或本身就腐败,可能就没什么好办法了。好多事情都出在政府,政府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了、做不成的。整治腐败也一样?只要政府下决心、动真格,哪有扳不倒的贪官。可能事情刚开始的时候好做一些,越到后来就越难做了;不动真格的,不做大“手术”,可能就真的积重难返了。我的观点是,现代社会,宪政的社会体制肯定比人治和集权的体制要好(所以我们也在进行体制改革,但不成功,或者说在改的过程中,新的体制还没形成却又凸显了旧的体制的许多弊端);而人治的社会体制运转得好与坏,就要看统治者的眼界、智慧、能力和决心了。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而急功近利的行政命令只能肢解它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持久性,并因强化人治的措施使其趋于破产。解铃还需系铃人,体制内的领导者和领导集团是有清醒的认识的,就看他们是否能下决心按宪政的方式来构建和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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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444(2012)06-0726-05

2012-06-20

王荣江(1963-),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科学哲学和科学思想史研究。

责任编辑:刘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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