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教孝道观的现代反思价值
2012-04-13周山东
周山东
(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孝是基于人类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对父母亲人的亲爱之情、忠敬之行,不仅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在当前,对于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家庭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家庭成员人格发展的和谐仍具有重要的价值。[1]孝亲敬老仍然是现代人注重的美德,但不可否认的是,现代人的孝道观念多少有些局限性,突出表现在狭隘亲子观念、物质化孝行,以及厚葬社会风俗等方面。对此,道教的某些孝道观念,具有一定的反思价值。
一、“人亦天地之子”与狭隘亲子观念
现代人亲子观念的狭隘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人父母者有把子女视为自己私有的倾向,强行设计子女的前途,粗暴干涉子女婚姻,极端的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做长者的牺牲。”[2]4二是为人子女者把亲人、家人的利益视为至上,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一些官员把“为家人谋利益”作为最高的孝道表现,不惜滥用公共权力,攀结权贵,营私舞弊,违背社会的公平正义。总之,在一些人看来,人首先是父母的儿子,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所以有权利干涉子女的生活,子女也有义务满足父母的要求,并把其视为人伦的第一义务。
然而,在道教看来,人不仅是父母的子女,“人亦天地之子也”。[3]406人的生命直接来源于父母,在终极根源上则是来自天地。道教称天地混一,分而为阴阳二气,并以天地的物化形态存在。“天者常下施,其气下流也;地者常上求,其气上合也”。两气“行于天地上下”,在中央相交相通,“而为中和之气”。人即是由“中和之气”所化生的,“中和为赤子,子者乃因父母而生,其命属父,其统在上,托生于母。”[3]694也就是说,人是通过父母而降生的,他的本命属于父亲,他的统系归在上天,只不过是从母亲的体内托生下来的。如此人的“生命生活在一个两重化的境界中,它自然地作为人类的存在;同时它又分享着一种超越人类的生命,即是宇宙的或者是诸神的生命”。[4]95道教从“人亦天地之子”的终极根源强调孝道,超越了血亲观念的局限,不仅在历史上极大地提升了儒家孝道的境界,对于反思现代人的狭隘亲子观念亦具有参照意义。
第一,对于为人父母而言,就是要去除“子女为己之私有”的观念,减少干预,多加指导,尽心尽责为社会抚育子女。既然人的生命就其终极根源而言,是来自天地;父母是天地神统的具体承载。因此父母的职责就是保存好,并延续好“天地神统”,行善去恶“毋使子孙有承负之厄。”[3]80这里,如果我们把“天地”的概念转换为“社会”的话,那么每一个生下来的婴儿,都是社会的一份子。父母养育子女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不是对子女的施恩,不能希求回报,应尽力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而“子女固然是受领新生命的人,但他也不永久占领,将来还要交付子女,像他们的父母一般”,[2]3把责任一代代地传下去。这里的责任,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2]6所谓“健全的产生”,是指给予子女一个健康的体魄;所谓“尽力的教育”,就是在理解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的基础上,给予指导,而不是命令,“不但不该责幼者供奉自己,而且还须用全副精神,转为他们自己,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2]7所谓“解放”,就是让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人”,“一个堂堂的人”,[2]14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给子女以良好的成长环境,父母还得“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2]10
第二,对于为人子女而言,就是不仅要爱敬自己的父母,亦要爱及天下的人和物,要有一种普世的感恩情怀。虽然我们不主张为人父母以施恩的态度培育子女;但为人子女一定要有感恩的心怀去对待,唯有去除其中的交换关系,才能恢复道德的本质。这里的感恩,首先当然是父母的养育之恩,其次还要感谢天地万物的造化之恩。如果我们把“天地”的概念转化为“社会”,把生命的内涵拓展为肉体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那么我们成长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一切人与物都值得我们去感谢。在道教看来,就是要孝及天地,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顺天地之造化,不做“烧山破石,延及草木,折华伤枝”[3]572等伤害天地的事情;其次就是竭尽全力供养天地所化育的万物,使其随顺时气而化生、成长、结籽、枯萎。一正一反,总的说来,就是按照天心地意治理万物。其次,就孝的内容而言,除了感恩,爱及人与万物,更重要的是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堂堂的人”。就正如周作人先生所说的:“至于恩这一个字,实是无从说起,倘说真是体会自然的规律,要报我的恩,那便应该更加努力做人,使自己比父母更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2]12
二、“孝出自然至心”与物质化孝行
孝行的物质化,是现代社会饱受争议的又一个问题。孔子曾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5]14缺乏敬意的“养”与饲养犬马的“养”无异。因此,尽孝就不应该只是物质“奉养”,更要从心地上“爱敬”。然而,现代人尽孝更加注重物质,而忽视了父母的精神需求。在农村,常见的是佝偻的老人,独自在田间劳作,只能偶尔接到儿女的电话,和逢年过节子女送来的礼品和钱物;在城市,一些高档的养老院里,设施齐全,护理精心,价格不菲,但老人被送进来之后,却再也不见儿女来探望。一些人为了尽孝,请人陪老人聊天、看病,甚至还有代为回乡探亲、扫墓等等。
现代人孝行的物质化,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使子女尽孝“有心无力”。由于工作、学习和住房等原因,年轻人很少能与父母住在一起,即便有心亲自侍奉和照顾父母,也已变成奢望。除了靠电话和钱物来表情达意外,已别无选择。其二,生活压力增大,年轻人既要忙于事业,又要照料老去的父母,还要养育嗷嗷待哺的孩子,往往分身无术,难以抽出时间回家尽孝。况且现在年轻人绝大部分人是独生子女,都是你忙,我忙,大家忙,即使想请亲友代为照看,也常常勉为其难。其三,在现代工业社会,能力取向代替了年龄和资历取向,新生一代明显优于老一代,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生活方式的不断更新,使得上一代很多经验失去了对年轻人的指导意义。因而不必象传统社会那样尊敬、恭顺老年人以获取生存和发展必须的知识。
可以说,现代人绝大多数还是有孝心的,以物质供养代替精神满足很多是出于无奈之举。近年来,“物质化孝行”成为电视、网络、报纸,以及街谈巷议的焦点,这一方面体现了现代人对于孝道义务的坚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现代人对于尽孝的困惑。以道教“孝出自然至心”的观点来看,或许能有新的启示:
首先,尽孝是人之基本义务,时代变了但义务不能忘。《太平经》说:“慈孝者,思从内出,思以藏发,不学能得之,自然之术”。[3]301也就是说,孝敬父母之情乃是从内心萌生,是人之为人先天就具有的,源于子女爱父母之道德感情以及报恩之道德理性。在人世间的种种爱之中,亲子之爱是形成最早的,也是最自然、最符合人的天性的。“子者受命于父,恩养于母,为子乃敬事父而爱其母。”[3]113-114现代社会养育子女更为不易,所以为子尽孝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义务。
其次,尽孝最为重要的是心意,形式可以变换。《老子想尔注》云:“臣忠子孝,出自然至心”,[6]183“服色、名字、状貌、长短,非也,悉耶伪耳。”[6]173也就是说,孝道行为是至真至诚的感情表达,不拘泥于外在的形式。物质是孝心的体现,但不能代替孝心,心意才是更为重要的。正如70岁的王勤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所说:“儿女在物质上对老人的孝敬,根据自身条件可多可少,做父母的不会过多苛求和计较。但如果儿女只让老人住得舒服、穿得好、吃得香,在精神上不能使老人心情舒畅,就不能算对老人尽了孝心。”[7]不仅如此,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公众表达孝道的方式尽可以多样。让不同的人群以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孝道,这恰恰是发自内心,源于真情,既是对孝道最有效的传承,也是社会的进步。如果拘泥于迂腐的传统孝道观念,死守“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反而让自己勉为其难,尽孝就会成为一种负担。
三、“事死不得过生”与厚葬社会风俗
厚葬之风古已有之,在现代社会,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大操大办丧事和祭祀活动,建造豪华墓地,在全国各地非常普遍。在北方,如哈尔滨,2009年,某陵园一个大约为一平方米左右的双人墓,最便宜的也要四五千元,而最贵的家族墓,一平方米算下来大约在三四万元,远远高出了哈尔滨市当年售价最高的高档小区住宅的价格。以哈尔滨市一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1500元计算,在不吃不喝,不花一分钱的情况下,需要攒16年才能买得起。这样的豪华墓地,购买者不尽都是有钱人,有一些甚至是工薪阶层。[8]在南方,如武汉,一位受访者说:“上世纪90年代一个亲戚在石门峰买了一个墓地,只要6880元。现在同等位置的至少在3万元以上,价格涨了差不多五倍。”[9]就是深处偏远之地的农村,如湖南冷水江市铎山镇,人死了,遗体要在家里摆放7天左右,每餐要摆10多桌,一宗丧事在4万元以上,即使家庭贫困的也要花费2万元以上。[10]厚葬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恶俗,以致当地政府屡加禁止也不起作用。
对于厚葬这一恶俗,道教早在《太平经》那里就提出了“事死不得过生”的原则加以驳斥。也就是说,为去世双亲治丧及守丧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心力和精力等,不能超过生前侍奉父母的实际程度。《太平经》虽然采取的是神学论证方式,但其中有些观点对于反思现代社会厚葬风俗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其一,“生者,其本也;死者,其伪也”,[3]53人生前的情形才是根本,死后的情形,纯粹是活人假造的,因而没有厚葬的必要。为什么称之为假造呢?《太平经》称:事实上活着的人并没看见死人真感到称心如愿的事情到底是什么,“而生人为作知,妄图画形容,过其生时也。”[3]53人死后,魂神归天,骨肉入土朽烂成泥。况且,人并不能知道死后的情形是什么,也就不清楚对死者应尽的职责究竟该是些什么,所以孝子侍奉双亲,应当凭借根本来处理,也就是说“以生为本”,“事死不得过生”,更重要的是在生前好好孝敬双亲。以此看来,一些陵园打出广告“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有面子”,并不完全正确。实际上,活人连死后的世界是什么都不清楚,更谈何让死去的父母有面子,所以那些“老人走得风风光光”的话是假的;倒是让活着的人有面子是真的。一位房地产商说:“我身边有不少有钱的朋友,几乎都花了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给亲人买了墓地,然后再风光下葬。说白了,给死人买墓地,其实就是赚活人的面子。”[11]
其二,“阴强阳弱厌生人”,[3]52也就说“事死过生”不仅对死人无益,更会导致死人欺压活人。《太平经》以当时社会流行的阴阳理论来论证“事死不得过生”,说“生人,阳也;死人,阴也,事阴不得过阳。”[3]49事死过生,纯属是敬阴欺阳,兴阴压阳,强阴弱阳,盛阴衰阳,不仅名为“背上向下”,而且名为“逆气逆政”,造成鬼神邪物“昼行”祟人、贼杀人、病害人,导致邪气日多,怪变纷纷,治失政反。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字词,而是从“事死过生”给活人带来的灾难来看,实际上在现代社会已经得到验证。在城市,由于厚葬风行,导致墓地价格飞涨,丧葬服务收费越来越高。为了逝者的安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房奴”后又产生了“墓奴”,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墓地资源越来越紧张,造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状况。在农村,以湖南新化县为例,据统计,每年正常死亡6000人,按最低每人2.5万元计算,年耗费1.5亿元以上,年土葬占地约200亩,年消耗木材逾1万立方米。而该县2008年的税收收入为1.6亿多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不足2000元。[10]大操大办丧事,加重了生者的经济负担,严重庸俗化了社会风气。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生者乞求死者庇护,跪、爬等,搞得孝家人整天神情恍惚。有的还制造纸糊的“高楼大厦”、纸马、纸人,甚至“二奶”等丧葬用品。这些做法的盛行,宣扬了封建迷信,腐蚀了年轻一代的心灵。所以《太平经》称:“孝子虽恩爱不能忘亲,事之不得过生时也。”[3]51
其三,“治丧但心至而已”。正是出于厚葬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平经》倡导“上古圣人治丧,心至而已,不敢大兴之也。”[3]51古人下葬,用柴草厚裹死尸,埋在野地,不起坟,服丧也没有固定期限,因为圣人深知“死丧者,天下之凶恶之事也,兴凶事者为害,故但心至而已。”[3]51只要尽到对父母的怀念之情,就可以了。古人尚能如此豁达,今人就更应该如此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环境破坏日渐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今人更要主动摒弃厚葬风俗,接受文明丧葬观念,如海葬、火葬、树葬、花葬等,既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又为后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净化社会风气,这才是大孝。
[1] 周山东,王利华.论儒家孝道推动和谐家庭发展的三个向度[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0(4).
[2] 钱理群.父父子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 王明.太平经合校[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 伊利亚德.神圣与世俗[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 张继禹.中华道藏(第9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7] 老年人最需要子女什么样的孝心?[EB/OL].[2011-12-27].http://www.69jk.cn/laoren/laorenxinli/226855.html.
[8] 哈尔滨墓地价格超过房价 豪华墓每平米3万[EB/OL].[2009-03-24].http://www.stnn.cc.
[9] 武汉墓地价格10年涨5倍 群众直呼死不起[EB/OL].[2009-03-31].http://www.stnn.cc.
[10] 挥金厚葬陋习当除 有的丧事开支高达10多万元[N].人民日报,2009-7-28.
[11] “厚葬”不如“厚养”[N].新华报业网,200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