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职业导向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实践
2012-04-13林建辉
林建辉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网警职业导向的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实践
林建辉
(湖北警官学院 信息技术系,湖北 武汉430034)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公安院校学生培养产生深远影响。应从专业教学能力、学科体系运行、人才培养界定、师资队伍建设等角度分析网络警察的培养实践,并从质量工程、技能工程和资源工程三个方面设计并实践应对措施。
网络警察;招录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措施
作为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从根本上规范政法机关进人机制的战略举措[1]。自2009年我院招收信息安全专业招改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试点专业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学生警务化管理,强化教育教学基础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在改革实践中,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从网络警察的实战需求出发,对课程设置、教学环节、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资源配置等进行全面调整、科学优化和大胆创新,把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基本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公安职业特色鲜明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录培养体制带来的转变
与以往学历教育相比较,就教学相关的内容而言,由于和以往相比生源情况不同,招改生教学实践课程内容多,突出公安职业化教育,突出实战教学。主要发生了几个转变:
(一)招生对象发生了转变
在保持学校性质和地位不变、学历教育不变的前提下,招录对象由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调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军队(拟)退役士兵。
(二)培养方向发生了转变
将以非定向招生、培养转变为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考生在报考学校时就明确工作去向,入学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后,到定向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警录用手续。
(三)培养侧重点发生了转变
试点工作,将更加注重专业特色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突出公安实务方面的教学、训练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2]。
二、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实践的解读
面临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新形势,如何围绕服务公安工作需求这一主题,将教学工作内涵由学历型教育转变为学历、职业融合型教育[3];如何围绕提高教育训练水平这一核心要素,将教学从以面向教材、面向基础、面向素质向教材和实践并举、基础和应用并行、素质和技能并重的方向转变;如何围绕知识积累与方法创新这一指导方法,将信息安全专业的基本能力培养和网络警察的基础技能训练有机结合,是摆在我们发展道路面前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具体地来说,改革体现了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改革对基础专业的教学能力层次提出了更高要求
就我系招收的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而言,大部分考生具备了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要满足这些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需求和职业诉求,必须首先要求教师具备更高层次、更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教师具备完成更高层次教学的能力和方法;要求教师更加努力地去探索学科、教学的深层次的规律性。只有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得到有效提高,才能确保招改生的教学能够顺利开展。
(二)改革对学科体系的常态运行规律提出了复合要求
招改生具有定向特征,即学员的工作岗位相对确定;招改生同时还具有过渡特征,即学习时间相对较短而且内容较多。因此,他们的课程必须打破原有学科体系,要压缩理论课程,力求做到“精讲多练”,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在教学内容上,要面向基层、实践操作,突出实际执法技能的教学。在培养方案的制定中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教、学、练、战一体化。
(三)改革对人才培养提出了较具体的实战要求
在试点改革的要求中,明确说明了公安院校要注重与地方公安机关合作办学,共同培养人才。无论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考核标准等方面都和地方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共同商量;招改生学习的两年时间包括一年半在校内学习,半年在公安实战单位锻炼;同时,在教学上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具体表现在实训课程比例大大增加,占总体课程的50%以上。
(四)改革对师资队伍的专业学历结构提出了全新要求
培养方案中要求通识课和专业基础课占必修课程的1/3,其余2/3为专业课。此外,定向培养的特征决定了在专业课程中实践、实战课程内容占有很大比例。这就要求教师不仅在专业领域内要提高实践操作和动手能力;同时,教师专业知识也必须拓展到覆盖相关公安业务部门的业务内容和业务技能。教师不仅是专业的教师,更应该是实战中的专家。
(五)改革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认定机制提出了适用要求
方案中对实践教学的强调必然要求考核应该以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实战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为主。如何根据这一要求调整考试、考核的规范和方法,对学生实践操作、动手能力进行科学考核和评价,以适应实战对学生的技能、素质要求,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六)改革对教学团队的调整优化策略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践和实战的培养要求决定了教学内容要打破课程界限、打破学科界限、打破专业界限。因此,在组织教学时,以往以单兵作战为主的模式必须改变成为集相关课程、专业、部门教学资源为一体的团队教学模式。要尽快摸索规律,争取支持,合理构建教学团队,出台准入政策和激励机制,调整和优化教学团队以完成培养目标。
三、网警职业导向的应对措施
(一)以融合为目标,密切联系实际业务部门
招改生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部门与实际业务部门的有机联系是否密切、和谐;公安教育训练必须服务公安工作需求,招改生的教学设计与实施也离不开公安实际部门的配合和支持[4]。因此,需要在以往基础之上,努力构建一个教学部门与实战部门科学融合的交流机制。一是让教师参与到公安实践工作中去,通过具体工作体现他们的业务能力。湖北省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以来,专业教师就积极参与其中,作为建设专班成员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二是利用“双向交流”加强与基层公安机关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类型的合作项目。利用老师下派到公安分局的机会,与公安机关就信息化建设与培训达成了意向。三是发挥优势资源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电子取证重点实验室迄今已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服务。目标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公安实际部门相互融合,发挥优势、打响牌子、体现价值,构建一个共享共赢的新型交融模式。
(二)以实战为目标,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两个淡化”、“两个强化”和“两个深化”的方针拟定首届试点生培养方案。一是淡化专业界限和淡化课程内容,以“任务”来驱动教学实施;二是强化课程联系性和强化学生素质能力培养,以“实警”来综合考核学生能力;三是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和深化教学科研相互联系促进,以“课题”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为今后他们走上实际工作部门后与学院紧密联系提供纽带。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按照教学平台、教学模块、教学板块、教学专题四个层次设置课程结构体系,目标是通过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安专门人才。
(三)以特色为目标,打造立体教学团队
经过十年的建设,我系已经形成了一只集教学、科研、实战为一体的综合教师队伍,其中不乏特色和强项。一是信息安全特色专业形成了符合公安实际需求的教学体系;二是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重点打造了一只公安信息网络建设专家团队;三是网络侦查方向探索和实践了相关新的理论;四是电子取证实验室已经成为省内技术专家平台。在此基础上,计划在教师特色、特长的基础上,配合“双向交流”、“警务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强势“双师”教学团队;二是积极响应学院在职民警培训的“个十百千万”工程,推出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培训课程,培养一批内容覆盖相关业务的培训教师。
(四)以实效为目标,摸索试点培养考核机制
招改生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公安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按照要求必须以“学为用”、“练为战”为指导,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实施中,通过以下几个环节来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一是推进课程教法改革,鼓励教师通过“任务式”、“案例式”、“课题式”等多种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方法开展教学。二是科学动态设计教学内容,及时把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经验补充进教学内容。要求招改生教师一律采用活页式讲义开展教学,并计划在取得相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推出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法创新,面向基层,面向实战,精讲多练。三是拓展实战训练内容,在培养方案中根据公安实战需求,在第二、三两个学期设计了信息通讯及信息安全专业素质强化训练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专业素质强化训练,综合相关部门主体业务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和考核,提高业务技能。四是调整考核机制,变以往的以理论考试为主的模式为以达到操作标准为主的模式。计划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对招改生的大部分专业课拟定一个科学的操作标准要求,并根据这一标准实施实践性考核,以实际操作结果达标与否作为评价课程学习结果的标准,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理论水平高而操作技能一般的现象。
(五)以质量为目标,完善教学培训监控体系
在我系两级教学监控机制的基础上,拟定严格的教学准入制度,通过机制保证以最优良的教学师资力求最优秀的教学效果。一是通过科学公平的制度选拔课程群的负责人,要求教师根据自身特点确立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教学内容,并尽快形成优势。二是对参与业务强化训练的教师进行严格审核,要求教师提出符合公安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训练内容并给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三是在现有基础上摸索科学的教学评价机制,通过科学的机制、畅通的渠道,帮助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立足实警的职业学习引导机制成为重要补充
公安专业人才的必备属性可以归纳为:人才层次的高级性、专业领域的技能性和知识能力的职业性。但是,信息安全学科专业内容的相对丰富性以及网络警察知识需求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学生除了在课内、校内去吸收所学知识、达到培养目标之外,还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引导专业学生充分合理地利用时间,领会学习内容、培养自学能力、提高自身素质[5]。
首先是营造了一个开放式管理、开放式教学、开放式辅导、开放式共享的教学环境。从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立体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入手,通过开放式管理、开放式辅导、开放式教学、开放式共享构建开放式的教学环境;通过科技创新活动、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参与公安实战,学生逐步搭建个性化发展平台,从而在课外学的比课内多,课外实践比课内多,做到“一精多能”。采用任务驱动型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课余学习的知识比课内多,课余实践的时间比在课堂的多,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开放式教学。
其此是搭建了一个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专业学习与创新相结合的个性化发展平台。按照“学生中心”的理念,开设面广量多的专业选修课,让学生有足够选择余地,确定个性化发展方向。努力开拓第二课堂,组织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开发各种培训与公安技能训练,吸收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鼓励学生在课外自主地学习、锻炼和提高。
五、结语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对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针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带来的一系列变化,本文提出的应对措施可以用“质量工程”、“技能工程”、“资源工程”来概括。一是落实质量工程,将专业技能细化、量化,对教学管理、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的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二是要以网络警察的专业知识、技能指标体系为蓝本,重点针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三是优化、整合教学资源,依托实战部门、司法实践部门、教研室、重点实验室、科研教学团队,整合和优化资源,提高整体效能。
[1]李国强.招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与突破路径探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
[2]乔顺利.公安院校“体改生”培养模式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3).
[3]凌晓靖,蔡炎斌.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专科院校师资培养的思考[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4]刘宇松,杨黎黎,李金.浅谈体制改革生在公安院校的教育管理[J].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1(4).
[5]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课题组.公安专门人才“定单式”培养模式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6]杨丽娟,习静.浅谈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教学模式的转变[J].教育教学论坛,2010(21).
D631.1
A
1673―2391(2012)09―0171―03
2012—04—01
林建辉,男,湖北警官学院信息技术系。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立项课题(2011B110)网络警察职业导向的信息安全专业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责任编校:周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