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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2012-04-13冯文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9期
关键词:子女农村学校

冯文林

(四川警察学院 治安系,四川 泸州646000)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冯文林

(四川警察学院 治安系,四川 泸州646000)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但他们却无法享受同龄人应有的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很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导致价值观、人生观的偏离以及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地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影响到当前的社会治安稳定。因此,如何有效控制和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犯罪预防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为了过上好日子,离开家乡到城市谋求发展,却把孩子留在了家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是指农村地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长期离开原籍所在地,在外务工,而未成年人自己却留在了原籍地生活、学习、成长。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13亿人口中,农村人口有8亿多。据全国妇联统计,目前全国留守未成年人数约为5800万,其中14岁以上的留守未成年人超过2000万,大多分布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他们中的79.7%由祖父母代为监管,13%由亲戚朋友代为监管,7.3%没有确定的监护人。这支规模庞大的留守未成年人队伍中的许多孩子,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但他们却无法享受到同龄人所享有的父母的关爱和教育,绝大多数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子女长年累月很难与父母见上一次面,很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导致价值观、人生观的偏离以及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中国社会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08年《关注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报告显示,2004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率占整个刑事案件的6%,2005年上升到10%,2008年以后增长的比例更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影响到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因此,如何有效控制和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侵财犯罪较多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乡镇、县城出现了大量的网吧、游戏厅、酒楼、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场所,加之市场商品丰富,刺激着人们的消费欲望。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由于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持,又想满足其消费欲望,往往会采取偷盗、抢劫、诈骗等手段,来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他们一旦得手,随即挥霍一空。2009年初至2010年初,四川省古蔺县公安局办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起,其中侵财性违法犯罪就有29起,占到总数的80%以上。

(二)性犯罪增加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一部分已经进入青春期,生理发育日趋成熟,开始对异性感兴趣,但是父母不在身边,缺乏有效的、有针对性的生理教育和性教育,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许多消极腐败的东西对其影响较大,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中涉及黄色淫秽的内容比较普遍,受其诱惑刺激,往往抑制不住生理躁动,从而走上性犯罪的道路。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

(三)激情犯罪高发

留守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成长极不稳定的特殊生长发育期,对事物的认识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而且模仿力比较强,很容易受到身边不良环境、不良人群的影响。一些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自我保护意识十分强烈,往往会因为他人一句不当的语言或者不当的行为伤害其自尊而丧失理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实施违法犯罪前没有预谋,并且事前很少想到行为的后果,其行为表现具有明显的激情性。2009年5月20日,古蔺县中城中学学生张某(男,16岁,父母均外出打工)因与同学王某发生口角,即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扎王某胸部,导致其死亡。2009年24日深夜,重庆开县一少年涂某因玩游戏输给阮某,不服输的涂某问清楚阮某就在附近网吧后,拿上水果刀就去教训阮某,正在玩游戏的阮某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倒在血泊中了。经调查,涂某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涂某初一便辍学。

(四)团伙犯罪明显

留守未成年人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管教,内心比较孤独寂寞,容易形成盲目的讲义气、拜兄弟的团伙心理。许多未成年人经常与一些有劣迹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纠结,参与偷窃、抢劫、打架等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恐惧感和孤独感;有的留守未成年人并不愿意主动违法,但又担心自己被孤立,屈服于从众心理而不得不参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团伙已呈现向黑社会组织演变的趋势,团伙内部有组织、有分工,作案手法慎密、凶狠,明显表现出黑社会性质,极具危害性。2008年10月8日,湖北省竹山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联合县刑警大队,抓获以周某为首的13名未成年人盗窃团伙,破获一起涉案数万元的手机被盗案。经查证,他们之中有9位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自2008年2月以来,已经作案上百起。在作案时,他们有人负责指挥,有人负责踩点、望风,对行动不力的成员进行处罚,俨然是一个未成年人黑社会组织。

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未成年人成长学习的重要空间。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伦理规范的形成与家庭中长辈,特别是父母的言传身教是联系在一起的。未成年人对父母的依附性比较大,家庭主要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亲情观念、教育方法以及自身形象是家庭凝聚力强弱的重要因素。凝聚力愈强,其子女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愈小。反之,必然会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子女违法犯罪。由于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或双方均长期在外,有的甚至几年不回一次家,只是偶尔和孩子通通电话,很少沟通,无法和其他孩子一样与父母建立正常的依附关系。另外,在大多数的“隔代教育”中,由于祖孙之间年纪差异较大,有太多的代沟,加之祖辈精力不够、知识过时等原因,祖孙之间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有的祖辈过于溺爱晚辈,对其百依百顺,导致留守未成年人行为失常,走向歧路。

(二)自身原因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上的发育期,个体意识逐渐增强,好奇心加剧,喜欢模仿。但他们自我约束力差,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认知能力、行为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能力较低,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易受不良文化的负面影响,在行为上容易产生叛逆,出现消极盲目的反抗情绪。同时,由于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长期与父母分隔,他们没有可信任的倾诉对象,易导致孤僻、自卑、封闭、任性、不合群、不善于交际、冲动易怒、神经过敏等心理疾患。

(三)学校原因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正规化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的作用不仅仅是传播知识,同时还负有塑造美好心灵,灌输正确思想道德观念,培养正确人生观和道德情操的职责。目前学校的应试教育只重视学生的学科成绩,对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比较淡化,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普遍比较缺乏,对成绩不好的学生存在偏见,甚至歧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没有父母对学业的辅导和监督,也没有思想品德的引导和必要的心理调节,学习成绩往往比较差,不受老师重视,对其不管不理,从而进一步伤害了一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自尊,造成他们的自卑心理,引发厌学、逃学等。

(四)社会原因

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社会的产物,而非仅仅不良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教育功亏一篑。这就是人们常说的“5+2=0现象”,即五天学校教育后,学生在社会上受两天影响,学校的正面教育就等于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1.低俗文化娱乐活动的影响。优秀文化可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低级庸俗的文化则会腐蚀人的灵魂。不良的社会风气和低俗的社会文化娱乐市场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农村中小学周围的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擅自接收未成年人进入其中,而许多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父母的监管,致使他们逃学、旷课,沉迷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很早就接触色情、暴力、赌博等内容。这些低俗、消极的内容对他们稚嫩的心灵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不良交往的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父母在身边监护,加之不爱学习,喜欢到社会上闲逛,交往一些社会闲杂人员,久而久之,必然心生邪念。湖南省东阳县法院少年法庭,2005年共审结少年犯罪案件51件,涉及少年被告人102名,其中因不良交往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有72人,占总数的70.6%。

3.社会其他负面因素的影响。新的读书无用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影响正在日益加深。据调查,2009年高考时,仅重庆市就有两万考生放弃高考。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无心学习,大部分初中毕业后就辍学流入社会,因年龄小和没有学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又不愿意劳动,晃荡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极易参与违法犯罪。

三、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

对于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父母来说,他们当然也舍不得孩子,狠下心把孩子留在千里之外的家乡也是一种无奈。对他们来说,城里的生活成本太高,负担一家人的生活不易,即便孩子来了,能不能在城里上学也是一个未知数。所以,出于经济的制约和目前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还不太可能把子女带在身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的上学、医疗、保险等都受到一定政策的限制。要改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目前的现状,必须有根本的解决办法。首先,应该着力减轻农民负担,制定相关的农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农民工能就近务工,而不用背井离乡到外省或者很远的地方去找工作。这样既能挣钱养家,又能照顾孩子,还可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才是解决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问题的根本所在。其次,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起点,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保障农民工进城以后的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问题。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说,“教育部早在几年前就开始要求各地公办中小学免费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上实行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的政策,2012年将把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落实了教育部的要求,开始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重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任教师,抚养、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责任。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教育不可或缺。一方面,应提高父母对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护能力,正确管束和引导教育子女。政府应当通过一定的政策,为孩子和父母团聚创造条件。例如,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先从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始,最好先从母亲在家、父亲在外的家庭开始,给父亲一个回家和孩子团聚的机会和条件。另一方面,密切学校和家长的联系,畅通学校、留守未成年人、老师、务工家长的交流渠道,使务工家长在了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的基础上,发现他们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孩子。与此同时,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动员父母经常和自己的孩子沟通,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把孩子带在身边。家长要在子女面前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身示范。

学校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越轨行为预防体系的中心。因为留守未成年人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所以学校的预防作用至关重要。学校应注意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的结合,帮助留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防止他们参与不良的社会活动。首先,学校应坚持素质教育理念,促进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其次,加强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研究,坚持因材施教。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当深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中间,了解他们的需要,掌握他们的特点,开展特殊的教育和管理。再次,推行寄宿制,营造集体生活环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让留守学生在快乐中学习生活。最后,要努力建立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有研究显示,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改善人的心理状况,提高挫折承受力。教师应特别注重解决好关爱与帮助、信任与鼓励、自主与纪律方面的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欢笑中生活、在自律中学习的环境,使留守学生对学校产生归属感和依恋感。

(三)加强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

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检出率高达近六成,主要表现为缺乏自信心、情绪不稳定、人际关系冷漠。由于他们长期与父母以外的亲人生活,而这些亲人大多自身文化修养不够和生活忙碌,认为对孩子管吃管住就已经尽到看护的责任,缺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的意识和条件,使他们在出现心理问题时找不到合适的倾诉对象。因此,应以一定区域为单位,组织培训专门人员定期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照顾,让他们感受到关爱与温暖,以弥补亲情缺失所带来的心理障碍,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导致违法犯罪。同时,要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从政法部门挑选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农村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组织农村留守学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竞赛,不断增强他们的道德法制观念。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逐渐整合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的力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法制教育网络,使预防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极为重要。因此,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决打击淫秽色情网站,遏制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网上空间。公安机关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毒害,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其次,要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签订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再次,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最后,要建立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档案,包括孩子的姓名、就读学校、监护人姓名、委托监护人的联系方式等,便于综合管理。

(五)以社区为平台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社区是连接学校和家庭的纽带,是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社区与学校联合,对家庭教育实施有效指导;社区与司法部门联合,对非监禁的农村留守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进行社区管教;社区与文化部门合作,在乡镇、村社分级建立留守未成年人活动之家,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区域留守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读书室、娱乐室,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陶冶情操的场所,减少他们到社会上被“污染”的机会。

做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不仅要靠公安机关,也要靠全社会的支持。首先,社区民警应该对染有不良习气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他们违法犯罪。其次,对违法犯罪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不能一处了之,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充分体现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尽最大可能挽救失足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最后,对违法犯罪的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要采取人性化的执法措施。如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时,尽量避开其他同学;要结合违法犯罪情节,可拘可不拘的坚决不拘,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

[1]潘莹,李楠.5800万儿童留守乡村成中国社会亟待破解难题[EB/OL].http://gb.cri.cn/27824/2012/03/13/5311s3597929.htm.

[2]李庆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子女”发展的影响[J].上海教育科研,2002(2).

[3]尹明强.社会转型期农村未成年人犯罪透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07(3).

[4]姜立强.农村青少年犯罪与农村社会工作[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5).

[5]张必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J].云南教育,2007(4).

[6]夏中洁.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D].镇江:江苏大学,2007.

[7]程少贵.农村留守青少年学生心理卫生问题与健康危险行为研究[D].合肥:安徽医科大学,2008.

【责任编校:边 草】

DF792.6

A

1673―2391(2012)09―0138―04

2012—07—09

冯文林,男,四川富顺人,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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