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2012-04-13王国富
王国富
(重庆市潼南县太安镇畜牧兽医站,重庆潼南 402679)
重庆市潼南县是一个养猪大县,潼南县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指示,于2007年开始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几年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同时也出现了几个具体问题,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一、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
能繁母猪保险的前期主要工作由潼南县畜牧局基层兽医站职工完成,他们划片负责能繁母猪的登记、造册,办理保险业务。后期的理赔工作则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与保险公司共同完成。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经营,农民自愿,政策支持,以险养险”的原则,本着“政府补贴一点,农民缴纳一点,公司优惠一点”的实施办法。按照“以奖代补”的政策,每头能繁母猪由养猪户交保险费8元,其余部分由财政补贴。每头能繁母猪保险周期为一年,出险后养猪户最高可以获得赔偿费800元。通过兽医站广大职工的不懈努力,农民朋友的能繁母猪真正做到了“能保尽保”、“该赔尽赔”,降低了农民的养殖风险和经济损失,收到了比较满意的效果。
二、能繁母猪保险参保理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有的养殖户能繁母猪参加保险意识性不强,积极性不高,观望攀比严重。要他们交点保费很难,他们认为母猪保险不稳当,参加保险的母猪死了不一定得到赔偿费,因此,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2.能繁母猪保险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潼南县农村山高水远,地理位置比较差,年轻农民在外打工赚钱,家里留下老弱病残,他们没有文化,不懂科学,思想守旧,不愿接受新事物,信息不灵通,加上养殖户散、乱、多,养殖规模比较小,也留下了不少死(漏)角。
3.部分工作人员素质低下。某些兽医站职工觉悟低,素质差,对此工作有不满和畏难情绪,他们觉得这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费力不讨好,受几方面的气,领导要批评,保险公司要怪罪,农民要骂娘,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因此不认真宣传,不认真办理母猪保险业务。从而影响了能繁母猪的保险理赔工作。
4.某些兽医站在岗职工比较少,兽医站的防疫、检疫工作量大,经济任务重。几个职工要负责全镇的所有动物各种疫苗每年几次的疫苗注射(如猪瘟疫苗,猪二联苗,猪肺疫苗,猪牛口蹄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猪链球菌疫苗,狂犬病疫苗,禽流感疫苗,鸡新城疫疫苗等等),圈舍消毒,畜禽普查,畜禽驱虫,下乡诊治动物疫病,饲料任务,药物任务,品种改良,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任务。
5.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难以管控。兽医站部分职工与农民互相勾结,弄虚作假,共同骗保。他们利用地缘,血缘,人情,亲情,官情利益等利害关系,乱参保,参空保(指亲戚,朋友,镇、村、社干部等关系户,本来没有喂养母猪,却参保几头或者几十头)。
6.参保母猪死亡理赔成本较高。由于地理位置较差,偏远分散,部分山区交通不便,母猪养殖户零星、分散。按要求要对病死母猪拍照,兽医站没有专业拍照人员和照相机,如此一来,租车费,照相费,报案电话费,传真费,复印材料费,人情生活费,职工误工费等等,造成母猪参保理赔成本增加。
7.保险公司人手少,母猪死亡理赔业务不专业,保险理赔不及时。如果遇到疾病高峰期,参保理赔时间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之久,农民理赔往返县城十分不便。农民怨声载道,只好找到兽医站职工大吵大闹,兽医站职工叫苦连天。
8.参保母猪身份难以确定。参保母猪佩戴耳标易烂、易落,磨损严重,看不清耳标号码,个别母猪养殖户以此为由用没有参保的母猪充当参保母猪骗保理赔。甚至更有几位相得利益者互相勾结将一头病死母猪异地多次拍照骗保,获得理赔款。或者无中生有,随便找一头活母猪照一张相片,冒充死亡母猪骗保获得赔偿。
三、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更好地发展潼南县畜牧事业,我们必须结合潼南县生猪生产实际,对症下药,认真研究,迎难而上;学习其他区县先进经验。
1.解放思想,认清形式。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要发展,必须进行农业产业机构调整。猪业经济是潼南县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潼南县农业产业经济的强大支撑。但是,生猪产业又是一个大风险产业,要大力发展,就必须摆脱传统生猪养殖的束缚,降低农民养殖风险,实现农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2.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我们一定要利用电视,广播 ,报纸,网络媒体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能繁母猪参保理赔的思想意识和积极性,真正做到全民参保,应保尽保。
3.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涉及到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农民,企业与农民,部门与相关单位,单位与职工,职工与农民等之间的利益分配调整。建议各相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得力干将,组建课题组,专题研究论证能繁母猪参保理赔的相关问题,制定完善的能繁母猪参保理赔政策和绝对可行的实施方案。
4.提高各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的监管措施,加大其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查处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中的违法犯罪人员。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工作素质,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责无旁贷”,“守土有责”。
5.建立健全相关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措施。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劳动报酬,让他们多劳多得,提高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减少他们违法犯罪的几率,使他们快快乐乐地工作。
最后,我们必须抓好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的支撑和运作体系的建设。建立起企业支持,金融支持,疫病防治支撑“三位一体”的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发展体系。真正化解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农民,政府与农民,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大小矛盾和一切不利因素的影响。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公司”四级联动的运行机制,各负其责,各得其所。使潼南县能繁母猪参保理赔工作上一个更高的台阶,真正做到我县畜牧产业的可持续性大发展,构建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