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高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
2012-04-1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 510800)
随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即将生效和国内相关履约文件的即将出台,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新的课程开发与课程教学标准的制定、专业教学资源重新配置和质量体系修订等是目前国内航海教育培训机构全面履约所面临的亟须解决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学制较短的高等航海职业教育院校,要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达到马尼拉修正案提出的更高的适任标准,首先应透彻分析和理解马尼拉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内涵,在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再根据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单位船员教育与培训的现实状况,进行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资料等专业教学资源的补充与完善,才能为全面履约做好充分的准备。本文以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为例,分析了马尼拉修正案对无限航区操作级高级船员适任标准的主要修正内容及其内涵,并结合高等航海职业教育的特点,对高职航海院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改革提出建议。
一、马尼拉修正案对轮机部操作级船员适任标准修正的主要内容和内涵特征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95修正案条款的修正主要采用了修改和新增两种修订方式。根据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确定的对公约进行全面回顾的8条原则[2],此次对轮机部操作级船员适任标准的修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紧跟船舶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与时俱进地调整了相关适任标准
马尼拉修正案提高了轮机部操作级船员正确操作自动控制系统和正确处理各种操作和安全信息的能力。如在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职能模块中,将原来的适任项“操作交流发电机、直流发电机和控制系统”修改为“操作电气、电子和控制系统”,在其对应的知识、理解和熟练要求中,新增了电动马达、高压装置、轮机自动化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在该职能模块中还新增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修理”适任项;在“轮机工程”职能模块中新增了“使用内部通信系统”适任项,要求轮机部操作级船员能进行持续有效的信息发送和接收,并能按法定要求进行通信的完整、准确记录。由此可以看出,虽然马尼拉修正案提出了在海船上配备专业“电子员”和“电子技工”的要求,但对轮机部高级船员的电气、电子设备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维护与修理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却提高了。
2.更加注重船员实际操作技能、海上服务资历和知识实用性
马尼拉修正案注意到了学校教育培训内容与船舶实际技术发展水平的时滞性,注重知识的实用性和技能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以求增加海员的岗位适任性。首先表现为提高了轮机部普通船员晋升轮机员的培训时间和海上服务资历要求(从95修正案的“不少于6个月的轮机部海上服务资历”提高到“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组合车间技能培训和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包括不少于6个月的机舱值班服务资历”);其次表现为随着船舶机械设备与检测技术朝着量化的方向发展,在“维护与修理”职能模块中调整并增加了“用于船上加工和修理的手动工具、机械工具和测量仪表的适当使用”适任项,要求加工能满足指定公差,工具和电子仪表使用适当且安全;第三表现为在适任标准中删除了一些过时设备和控制系统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弱化了纯理论的知识,新增了一些与船上现有设备操作与管理相关的实用知识和技能,如弱化了关于力学、普通机械零件设计、机械振动分析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删除了柴油机主要机构受力与运动分析、供油与喷油规律等侧重理论探讨性的知识,新增了电喷柴油机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等新知识和操作技能要求。
3.更加注重控制人为因素对船舶安全和海洋环保的影响
IMO注意到绝大部分的船舶安全事故和海洋污染事故是船员行为失误和工作组织失误引起的,马尼拉修正案增加了多项与控制人为因素有关的强制性适任标准。如在操作级船员适任标准的“轮机工程”职能的“保持安全的轮机值班”适任项中增加“机舱资源管理”的培训要求;在“船舶作业管理与人员管理”职能模块中增加“领导力和团队工作技能的运用”适任项,在“确保遵守防污染要求”的适任项中增加“海洋环保意识培训”的要求。
4.根据海运社会环境变化提高海员准入标准
考虑到目前海盗猖獗、商船遭遇武装抢劫事件频繁的社会状况,马尼拉修正案规范了保安培训的要求,将保安培训分为四种培训、三个证书。不仅在船舶保安员的最低适任标准中增加了对海盗及武装抢劫分子使用技术的分析能力、防盗防抢设备和系统的知识和技能、演习与操练等方面的要求,而且新增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保安职责人员的培训适任标准,要求所有入职海员必须完成认可的培训并达到适任标准(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同时马尼拉修正案还明确了95修正案规定的“小证”的有效期(5年),要求所有从业海员必须每5年要提供保持所要求的适任标准的证据;并在“船舶作业管理与人员管理”职能模块中,增加了“有助于人员和船舶安全”适任项,将原“小证”中规定的“个人求生技能的知识”“防火知识和灭火能力”“基本急救知识”“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的知识”等4个基本培训项目纳入操作级船员适任标准之内,成为签发适任证书的适任条件,可不单独签发4个培训合格证书。
二、高职航海教育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教学改革思路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相对于95修正案,关于高级船员适任标准的条款的50%以上都进行了调整、修改或新增,这必将导致国内履约文件的修订,国内轮机部操作级船员的适任考试课程和适任评估项目也必将有重大的调整。高等航海职业教育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和高等航海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高职航海院校如何在有限的学制内使其毕业生达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学历教育和国家海事主管部门履约文件规定的行业规范要求,尤其是全面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新要求,使毕业达到国际航运市场的准入要求,高职航海类专业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1.适当的高职轮机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笔者认为,高等航海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符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操作级船员适任标准,能满足国家海运事业发展和国际航运人才市场需要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应用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充分体现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国际国内船运市场为宗旨的高职教育办学理念;二是专业教学目标要保证达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的适任标准的要求;三是人才培养规格是职业型的操作级船员;四是专业教育的直接目标是输送合格的无限航区A类船舶三管轮,使他们具有适任考试与技能评估要求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较好的综合素质,还要使院校毕业生能适应国际、国内航运技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优化调整高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调整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思路应在弄清专业人才服务面向、从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基础上,进行准确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再对从业岗位工作过程所需的核心能力(或技能)进行分析,弄清具备专业核心能力所需的支撑性和过程性知识与身心素质,获得专业技能所需的训练项目和实训手段,最后才能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高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面向国际、国内航运人才市场,以能胜任无限航区远洋船舶操作级船员岗位适任标准为培养目标,分析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表A-III/1第1栏适任项和第2栏知识、理解和熟练所要求的岗位适任能力、操作技能要求及第A-VI章所规定的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求生职能标准,还有关于海员的一般健康标准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应具备的专业核心能力,主要包括:保持安全的轮机值班的能力;正确使用船上通信设备并按船舶工作语言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正确操作主机和辅机及相关控制系统的能力;正确操作船舶管系设备及防污设备的能力;正确操作船舶电气、电子及控制系统的能力;使用适当的工具对船上主要机械、电气和电子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的能力;履行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保安和防污染控制的能力;良好的组织领导和资源分配与协调能力等。再根据养成这些专业核心能力的需要确定“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海员基本素质,打破学科性专业知识体系结构,重构满足岗位工作需要的过程性知识体系结构,构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所需的专业课程体系。
3.课程开发与课程教学标准的制定
课程开发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课程内容的选择标准,二是课程内容的排序标准。高职教育的课程应以解决“怎样做”和“怎样做更好”的经验和策略等“过程性知识”为主,以解决“是什么”和“为什么”的事实、概念、原理等“陈述性知识”为辅,即以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适度够用的概念和原理及理解为辅。职业教育提倡按工作过程导向来开发课程,其课程内容的序化也应按工作过程来进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课程序化可按“上船—接班—值班—监控与操作—应急处理—交班—休息”的船员岗位工作过程,将其核心内容“监控与操作”按实施对象(船舶机电设备)细化后,并考虑认知、理解和熟练的心理顺序,进行课程体系的构建和课程排序。
就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而言,马尼拉修正案从总体上讲弱化了专业基础理论的要求,而强化了船员个人基本海员素质和保持船舶航行安全、保安、防污染等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的要求,适任评价方法也更加强调认可的经历、经验、培训和演练等证据的获得。这必然导致学生学校教学时间的缩短,要使高职学生在有限的在校时间内通过适任评估与考试,课程必须按“综合化”原则进行设计,即弱化甚至取消专业基础课程,将适度够用的陈述性知识融合到专业课程中。具体的课程内容应按STCW公约适任标准中的职能模块或适任项按“项目化”的要求进行组织,即按职业能力模块将知识、理解与熟练融合起来,每完成一个项目的学习和训练,就使学生具备一项职业岗位工作能力。以“船舶蒸汽锅炉操作能力”训练项目为例,在讲授传热过程基本规律、换热器结构与工作原理、水蒸气形成的物理过程等背景知识的基础上,再讲授船舶蒸汽锅炉的结构原理、自动控制装置、操作规范,最后通过实际设备的操作训练使学员具备操作船舶蒸汽锅炉和进行锅炉常见故障的诊断与应急处理的能力。
课程教学标准是教学实施过程的基本准则,是规范教学行为和达到教学目标的保证。教学标准改革的重点应是教学实施标准,基于项目化的课程设计的课程实施标准,应给出每一教学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教学项目内容、教学组织方案、教员适任标准、教学设施和训练设备标准、教学效果的评价标准等,这也是真正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的前提。将陈述性知识传授与过程性知识习得、经验和策略的积累与实践操作技能演练、课程教学评价与适任考试和评估融通一体,使知识习得、经验积累、技能实训、素质养成四位一体,推动学员职业岗位适任能力同步增长。
4.深化校企合作,强化专业教学资源建设
随着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部分原行业所属航海院校归口到地方政府管理。一方面由于国家海运经济发展的地域差异,各地方政府对航海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投入机制不同,航海教育资源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许多航海院校归口地方政府管理后被重组或合并,由于航海教育的高投入性而被重组后的综合性地方院校“边缘化”,其航海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有限或陈旧,师资力量薄弱,招生规模小,人、财、物等教学资源难以得到补充和完善,与行业的联系日益弱化。马尼拉修正案中增加了船员部分专项技能应在船上训练、记录和考核的要求,这意味着未来航海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必然要由航海教育培训机构与航运企业来共同完成,以后的校企合作必然更加紧密,合作机制必将进一步完善。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的教学适应性和企业生产现场资源的直观现实性,将学校专业技能训练与企业船员职务晋升、知识更新、专项技能培训资源、学校人力资源优势与企业技术资源优势、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与企业的教育服务职能相结合,积极推动校内外生产性实训设施设备的共建共享,这是减少企业员工培训成本、降低院校教学资源投入、丰富航海教育培训资源、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目前大多数航海院校无法解决实习船的情况下,以政、校、行、企合作平台为基础,通过政、校、企三方共同投资进行生产性实习船购置,由共建企业在完成一定的学生实习任务的条件下进行实习船的经营管理,以船养船,同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税收减免、人员配置、营运管理等方面给予实习船一定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共建的积极性,通过共建共享打造一批区域性航海教育实训基地,这无疑是一种丰富我国航海教育资源,提高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考虑到信息技术的发展,马尼拉修正案允许缔约国采取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等更加灵活的船员教育培训方式,并在B-I/6节中给出了详细的指导。这一修正正好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正在大力推行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战略不谋而合,目前交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在组织相关高职院校进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这对航海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存建设将起到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各航海高职院校也应结合自己的特色和资源情况,按马尼拉修正案履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及有关船员专项和特殊技能培训项目的教学资源库,并促进区域共建、共享,这是促进船员教育培训信息化和弥补硬件教学资源不足的重要手段。
另外,国家海事主管部门应根据马尼拉修正案的主要修正内容,尽快修订《船员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行业协会也应尽快完成航海类专业规范的修订,以进一步规范院校的教学行为,促进航海院校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办学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设施,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国内各级各类航海院校做好全面履约准备,早日实现建设船员劳务输出大国、船员强国和航运强国的战略目标。
[1] IMO.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M].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译.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
[2]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解读[J].世界海运,201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指南[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
[4] 蒋祖星.论高职航海院校的办学定位[J].航海教育研究,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