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制度规范
2012-04-12黄成华
黄成华
(广东医学院社科部,广东 东莞 523808)
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制度规范
黄成华
(广东医学院社科部,广东 东莞 523808)
建立学术不端事件的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营建宽松的学术环境,加大对研究生的培养力度。
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制度建设
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将会加速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进程。对研究生的培养,在学术方面应强调恪守学术道德,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为此,笔者认为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当前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实效性不强。有些人甚至认为学术道德教育是可有可无的,把所谓的教育当做一种“走过场”,形式重于实质。现实的严峻性迫使我们必须改变这些不合理的思想。现在不断在强调“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数量世界第二位,发明专利数量第三位”。这其中有多少论文造假、抄袭,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而暴露出来的个案也足以让人触目惊心。一方面我国发表论文数量不断攀升,“国际领先”、“国际一流”的鉴定不断涌现,但在专业领域同行评议中获得国际影响的依然鲜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公布的报告显示,我国科学在世界的影响力仍然不高,在19个主要国家中排名第13,甚至低于瑞士、以色列等小国。[1]我们要把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作为研究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与研究生学术品格的提高等量齐观。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成立专门的针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于学术不端事件采取惩防并举的措施。结合时代精神,采用一些比较鲜活的案例,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方面的荣辱观教育,明确以抄袭为耻,以创新为荣的价值理念。可以开设专门的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进行有关该内容的演讲比赛,召开主题班会等。在研究生中成立学术自律会,让研究生对自身的学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控。学校对研究生的管理容易让被管理者产生行政强制的感觉,而让自律会参与管理,更容易拉近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由于自律会的成员本身就是来自于研究生,同伴教育相对于行政教育而言能够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因为研究生彼此之间比较熟悉,比较清楚,更容易形成监管的力量。通过这些针对性的教育一方面可以让研究生远离这些学术不端现象,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研究生对不良学术风气的免疫力。
二、加大对研究生学术不端事件的处罚力度
把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状况与课题申请、奖学金评定、优秀研究生评选等结合起来。对于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把相关情况记载进研究生的个人档案。这必将会影响到研究生以后的就业、升学和深造。出于对严重后果的考虑,研究生会产生一种敬畏心理。研究生在行为选择时,会进行收益与代价的比较。如果代价太高、损失太重,研究生就会倾向于放弃这种行为。我们就是要通过这样的制度建设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研究生彻底放弃这种歪念头。这些研究生总不至于拿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做赌注。在2010年2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在学位论文或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严肃处理。对于学位申请者或学位获得者,可分别做出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授予的处理。
三、改革研究生的学术评价标准
当前的学术评价标准也助长了研究生急功近利的学习风气,在学术上急于求成,如果达不到目标就弄虚作假。当前研究生的心态普遍浮躁,这不是某个研究生的问题,而是制度缺陷的问题。以量而不是以质取胜的学术评审方式并不能真正反映出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并且,为了顺应这样的评审标准,为了快发、多发论文,研究生就采取同水平重复的方式,导致论文质量总体上不高。换句话说,这种评审方式并不能真正起到促进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功效,而且还会催生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现在编辑部审稿都有一个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过了三个月,稿件没有通过审核,再重新投稿又需要三个月的审核时间。有些研究生等不及了,就一稿多投。为此,编辑部也要改变审稿期限长的不足,缩短为一个月为妙。如果一审没有通过,就来电或者来函及时通知作者,而不要让研究生在等待中丧失时间和机遇。我们在促使期刊编辑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要改变这种偏颇的学术评审方式。“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获得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科研质量的主要指标,改变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建立符合各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2]
四、建立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制
导师既是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指路人,同时也是研究生学术道德品格的第一监督人。换句话说,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肩负着双重使命。为了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导师应该充分施展自身的人格魅力,以身作则,做好行为的表率与示范作用。如果导师自身都存在学术造假,就难以对研究生言传身教。西安交大造假教授被取消职务并解聘,同时科技部撤销了其所获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在研究生入学初始,导师就要告诉学生一个道理,即要想顺利地毕业,就必须有真才实学,花一番艰苦的努力。做学问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但是目前导师在对研究生进行指导时,往往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存在着厚此薄彼的做法。其实,对研究生而言,读书期间所学的知识毕竟有限,但是培养起来的学术道德品质却可以终身受用。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在处理舞弊作伪行为时,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舞弊作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做如下处理。对于指导教师,可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
导师责任制的落实有利于制约研究生的行为,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引起一些导师的不满,认为这种做法加重了他们的工作量,但是从长远来看,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来看,导师承担这样的责任还是应该的。作为导师也应该具有这样的民族大义。只有实行导师责任制,导师才会严格地要求学生,研究生才会有真才实学,从而做到师学相长,从根本上提高我们国家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五、建立学术不端事件的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我们不但要有防范和惩治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制度,而且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有时候我们不是缺少制度,而是缺少执行。现实中,有些研究生受到举报,却可以相安无事。为了提高举报的真实性,我们要求举报人实行实名举报,对于举报人要给予保密。对于实名举报的事件,有一件受理一件,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事件的调查结果。对于举报属实的,对相关违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有些人出于对自身单位名誉的维护和保全,对研究生的学生不端行为会采用包庇的做法,置若罔闻,听之任之。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上级教育部门要成立督办机构。如果学校故意隐瞒研究生的学术不端事件,或者采取大事化小的做法,可以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在当前的学术道德规范中,存在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在当前高校行政权力占主导的情况下,要重视学术权力,充分认识到学术权力在高校活动中的本原性地位与作用。[4]
六、营建宽松的学术环境
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的学术评价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研究生的科研探索精神。一方面,研究生只敢申报那些非常有把握的科研项目,另一方面,到了该结题而未达到结题条件时,就会产生学术舞弊行为。学校应该给研究生一个相对宽松的研究环境,采用一种强制性的标准有时候往往适得其反。“要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管理机构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明确其在学术管理和监督方面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术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5]科技部部长万钢说,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是有风险的,很多成果就是在过去不断的失败中产生的,因此科学研究只要是脚踏实地的,只要是努力工作的,课题哪怕没有达到原来的目标,同样可以支持。“我们要营造的就是一个宽容失败,摒弃浮躁,潜心研究的创新文化氛围。”[6]
[1][2][6]专家称学术道德到最危险时刻对腐败麻木是病根,2010年11月10日,http://news.sohu.com/20101110/n277502951.shtml
[3]科技部撤销一项科技进步奖 西安交大解聘造假教授,2011年02月10日,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02/10/c_121062106.htm
[4]王沙骋,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长效机制研究,思想教育研究,2011年第1期,68-71.
[5]郭玉珍,李久贤,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现状探究,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4卷第2期,122-125.
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following aspects:build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the tutor,build the feedback system and the responsibility assigning mechanism,and create the liberal academic environment.
Key words:postgraduates;cultivation of the academic morality;system construction
The Systemized Norm in the Cultivation of the Academic Morality in Postgraduates
Huang Cheng-hua
(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Dongguan,Guangdong 524003,China)
H319
A
1008—6772(2012)04—0036—02
2012-6-28
黄成华(1976-),男,江苏兴化人,广东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硕士,研究伦理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与监督的制度环境研究”,项目编号09jgxm-jc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