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标准的文体和语言
2012-04-12周春光
周春光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 合肥 230031)
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编审标准主要是依赖不成文的约定俗成和编审者的语言常识。比如,行文应该合乎语法、符合逻辑是共同遵守的约定,不成文的常识,一成文则臃赘。但是语言的精细丰富,表达的多样灵活,个体认识的差异习惯,造成了编审上的意见分歧。常常出现写的文体不一,写的雅俗相间,不分文野;也常常出现修改的不如原文,改的可有可无,改的令人不服。
其实标准的文体和语言是有规定的,只是规定的比较宽泛。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号》中的规定,“①目标。制定标准的目标是规定明确且无歧义的条款,以便促进贸易和交流。为此,标准应:清楚和准确”。“②统一性。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内,标准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
文体是指文章的风格和体裁。文体的划分种类较多,一般先划分口语文体与书面语文体,然后又分为记叙文体、议论文体、说明文体,应用文体,进而又分为文艺文体、政论文体、科技文体、公文事务文体等各种各样的文体,争议也颇多。总之,根据一定的需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就形成了一定的文体。
文体决定了各种风格的语言,又通过语言来体现。语言是更为复杂的系统。根据词语的文体色彩可以划分为书面语、口语、正式用语和非正式用语。根据词语的感情色彩上的差异,分为文雅、中性和粗俗的词语等。从词语表示的态度来看,有褒义词、贬义词、中性词等。
在语言实际使用中,用词的灵活性是相当大的,不能硬性规定某些词汇只能用于某个特定使用域。用词不能不分,又不能分得太细太死。
口语一般是口头上交际使用的语言,灵活生动,可能带有方言特征。书面语与口语相对,比口语精确谨严,利于规范。从语言的演变趋势来看,古代汉语的口语和书面语(文言文)是严格分工的,现代汉语的口语和书面语趋于基本统一,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共同存在,共同发展。
现代汉语的口语和书面语多数是一致的,有些口语和书面语界线模糊,有些口语和书面语有明显差异的,尤其表现在同义词的选用上。例如:总的来说(口语)——总之(书面语);岁数——年龄;小孩——儿童;运——运输;法子、办法——措施。而口语“不错”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示“很好,好,中,一般”。
标准的语言忌用褒、贬义词,应用中性词汇。例如;后果(贬义)——结果(中性)——成果(褒义);操纵(贬义)——控制(中性)。口语和书面语的明显差异在中英文的对比和互译上更为凸显。汉语和英语均灵活丰富,存在大量同义词,适用于不同的文体和语境。
翻译也许最能说明语言问题,在对比中,两种语言的特色呈现无遗。关于翻译的质量标准,有种种不用的看法,至今并无定论。严复提出的翻译标准“信、达、雅”,影响深远,也争议不休。现在公认的翻译标准概括为“准确、流畅”或“忠实、通顺”,其实就是“信、达”二字。准确,就是译文应与原文的思想内容、文体风格等相一致,即忠实于原文。有了翻译标准,才能评价译文质量,提出修改意见。下面是从现行的标准中举出两例,依照翻译标准不难发现症结所在,也就不难修正了。
例1.粪便(原文)——excrement(译文);原文俗野,译文(排泄物)文雅,且属委婉词。例2.低温干燥(低温慢速干燥)——low temperature drying;译文遗漏了原文中括号里的内容。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谈语言,“约定俗成不是语病的挡箭牌,该规范化的,能够规范化的,还是要尽量规范化。”语言规范化的范例:在《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号》7.1.2中,给出了“条款表述中助动词的使用规则”。标准中类似的语言使用规则,相信会逐渐增多。
综上所述,为了达到制定标准的目标——规定明确且无歧义的条款,为了便于编写、修改和审核标准,笔者以为标准的文体宜为庄重的书面语文体,标准的语言宜为规范严谨的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