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过敏反应后再输注治疗的观察与护理
2012-04-12刘燕飞
杨 颉,刘燕飞,薛 嵋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肿瘤学系,上海 200032)
紫杉醇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治疗。但由于其过敏反应发生率较高,占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从而使治疗被迫中止,这样不仅影响了患者治疗,而且造成经济上严重损失。2010年1月—2011年4月我院门诊输液中心肿瘤患者在接受紫杉醇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多例过敏反应,其中34例过敏反应者,经对症处理与抗过敏治疗后,继续输注紫杉醇药液,顺利完成了化疗疗程。现将临床观察与护理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对象 2010年1月—2011年4月在我院门诊输液中心接受紫杉醇治疗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患者34例,其中男1例,女33例;年龄 31~77岁,平均年龄54.0岁。均经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乳腺癌10例,卵巢癌10例,宫颈癌11例,其他3例。化疗药物过敏反应的诊断标准:参考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CTG扩大通用毒性标准,分为Ⅰ~Ⅳ度[1]:Ⅰ度:皮肤潮红(头部,面部,颈部,手部发红)8例,Ⅱ度:荨麻疹,全身蚁走感(面部,腿,全身痒)3例,Ⅲ度:心悸,胸闷,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心慌,胸闷,气促,腹痛,呕吐)23例,Ⅳ度:过敏性休克0例。
1.2 处理方法 根据文献报道[1-2],Ⅰ ~Ⅱ度:对症处理或不作任何处理,可自行缓解,不影响紫杉醇药液的输注;Ⅲ~Ⅳ度:抗过敏治疗,病情稳定后,严密观察和护理下,缓慢输入,由慢至快,完成余下紫杉醇药液的输注。34例患者中,8例Ⅰ度患者调慢滴速,加强监护。3例Ⅱ度患者给予地塞米松5 mg静脉推注,减慢滴速,加强监护。23例Ⅲ度患者立即停用紫杉醇药液的输注,更换输液器及液体,予以氧气2~3 L/min吸入,地塞米松5~10 mg肌内注射或静脉推注,异丙嗪25~50 mg肌内注射,西咪替丁300 mg静脉推注,监测生命体征。
1.3 结果 Ⅰ~Ⅱ度患者经对症处理后20~30 min过敏症状消失。Ⅲ度患者经抗过敏治疗后,30~60 min过敏症状消失。34例紫杉醇过敏反应患者病情稳定,并继续输注余下紫杉醇药液,输注中无不良反应发生,顺利完成了化疗的疗程。
2 观察与护理
2.1 心理护理 患者在经历过紫杉醇过敏不良反应后会产生恐惧、怀疑、失望等各种复杂心理,主动做好患者和家属的解释工作,消除不良心理,让他们参与诊治过程,讨论再输注技术,并向他们介绍此种药物再输注时仍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对策,了解其治疗价值及安全性,以解除他们的心理负担从容面对化疗[3]。
2.2 随时准备好心电监护仪,抗过敏药物,氧气帐等抢救药品和器材。
2.3 制定规范输注紫杉醇章程 紫杉醇是我院门诊输液中心特殊用药,设立特殊标记指定特殊区域,该区域离护士站最近,医师能以最快时间到达,并备有管道氧气,抢救器材等设备,加强巡回护士配备,由经验丰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患者过敏症状消失后,先完成余下紫杉醇药液的输注,然后完成其他药液的输注。输注余下紫杉醇药液的初始20 min内,予以10~20滴/min,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若无异常,滴速调整至20~40滴/min,40 min之后,若患者无不适主诉,则将滴速调整至40~60滴/min,60 min后仍无异常,再将滴速调整至60~80滴/min,共计3~4 h结束。输注过程中,加强巡视,耐心倾听患者主诉,并做好相应记录。
2.4 不良反应的护理
2.4. 皮肤潮红 本组患者中有8例出现面部、颈部和手部发红,给予调慢紫杉醇输注的滴速之后,护理人员做好患者和家属的心理护理,耐心解释过敏反应是紫杉醇特有的,以稳定患者情绪,积极配合化疗,并严密观察患者过敏症状有无改善。
2.4.2 荨麻疹,全身蚁走感 本组患者中有3例出现面部、腿和全身痒,遵医嘱给予地塞米松5 mg静脉推注治疗,同时护理人员告知患者切忌用手抓和热敷,因为这样做虽然会暂时获得舒缓,但反而使血管收缩紧张,温度升高,释放出更多过敏原。并嘱患者勿食用油炸、辛辣等刺激性食物,以免引起体内热性反应,加重过敏症状。
2.4.3 心悸,胸闷,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 本组患者中有23例出现心慌,胸闷,气促,遵医嘱给予抗过敏治疗,同时护理人员应做好患者的吸氧护理,向患者和家属说明吸氧的治疗意义,特别说明未经护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停用及调节氧气,保持吸氧管及呼吸道通畅,监测吸氧疗效和生命体征。23例患者中有2例患者出现腹痛、呕吐,呕吐物均为胃内容物,遵医嘱给予西咪替丁300 mg静脉推注,与患者谈心,分散其注意力并为患者备好深色容物袋。
3 小结
紫杉醇是治疗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的有效药物,但易产生过敏反应。常用方法是中断紫杉醇治疗,但该药在治疗上述疾病中疗效确切,停止用药会影响疗效,同时该药价格昂贵,停药会给患者带来经济上损失。通过迅速对症处理与抗过敏治疗后,待患者过敏症状消失,病情稳定,继续接受紫杉醇治疗,临床观察认为该方法是安全而有价值的[4-5]。继续输注余下紫杉醇药液前,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心理护理,输注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积极措施,使患者尽可能完成化疗,不影响其疗效,有利于患者的治疗与康复。
[1]华新民,刘枫林,任宪伟,等.应用紫杉类药物前激素预处理的改进及过敏后再输入的探讨[J].实用肿瘤学杂志,2004,18(1):38-40.
[2]刘朝晖,曾聪彦.79例紫杉醇注射液致过敏反应文献分析[J].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10,7(2):100-102.
[3]汤水琴.紫杉醇过敏后再输注治疗肺癌1例[J].中国癌症杂志,2001,11(6):576.
[4]Olson JK,Sood AK,Sorosky JI,et al.Taxol hypersensitivity:rapid retreatment is safe and cost effective[J].Gynecol Oncol,1998,68(1):25-28.
[5]Markman M,Kennedy A,Webster K,et al.Paclitaxel associated 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s:experience of the gynecologic oncology program of the Cleveland Clinic Cancer Center[J].J Clin Oncol,2000,18(1):1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