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以会计电算化专业为例
2012-04-12李彦蓉
李彦蓉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处,陕西 西安 710119)
高职院校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要目标。即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培养适用的具有大学知识,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这是高职院校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高校教育离不开教师,一支高效率的教师队伍是一所院校培养出合格人才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的培养对象和目标决定了高职院校需要的是既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具有较强的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因此,建设一支高效率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形成办学特色、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础和关键。
一、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1.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会计电算化专业为社会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文化素养及会计职业道德,熟悉会计制度及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会计基本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会计实务操作和财务管理,能够胜任出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仅要学习全面系统的知识,还要掌握会计实务操作能力。毕业前一年,学生应完成岗前的实践锻炼,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毕业时实行“双证书”毕业制度,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至少获得该方向上一个职业资格证书。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我们的教师不仅能讲好课,还需要懂操作,具备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2.会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基础。
高职院校的教育指导思想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跟本,以实践为导向”。会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应符合高职院校的教育理念,以就业为导向。当前一段时期是我国从原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的重要的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各种新兴行业和产业都需要大量的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对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双师型”教师因为具有教学性和实践性的综合特质,一方面他们熟悉高职院校的各个教学环节,另一方面他们非常了解市场,能够及时洞察行业发展变化,捕捉行业人才供求信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对于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起到重要作用。
3.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保障。
高职院校在教育领域的生存和发展是由某办学实力决定的,即是否为社会供应了急需的适用的人力资源。高职院校的办学实体强弱,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校的教学环境、设施、实验实训条件等硬件设施;另一方面就是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的提高只要资金充裕,很容易模仿和复制。因此,高职院校把师资队伍的建设作为提高办学实力、突显办学特色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建设一支既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具有较强的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才能培养出一批真正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做的好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才能满足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从而使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得以保障。
二、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1.“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是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王义澄先生 (1990年)在《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一文中首次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指出教师不仅具备教学能力,还应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官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是在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 (教职 [1995」号)中。继首次提出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经历多次修订,不断完善。
2000年教育部高教司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中指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并把“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界定为“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会计师”[2]。这一时期的“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带有鲜明“双职称”特色。
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高厅[2004]16号)的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试行)》中提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备讲师 (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 (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 (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4)近五年主持 (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3]这一时期“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得到了拓展,逐步趋于成熟。在认定标准上更加侧重考查教师的专业实践经历和专业实践能力,复合高职院校对教师的实际要求,但是仍带有“双职称”、“双证书”的特点。
2008年教育部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 [2008]5号)中对2004年提出的双师素质教师的界定进行了修订[4]。“具备讲师 (或以上)教师职称”改为“具备教师资格”,另外4个条件改为3个,取消了对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要求。这一举措使得“双师型”教师的界定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既突出强调了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专业实践经历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又避免以“双职称”、“双证书”为标准衡量“双师型”教师的一些弊端。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可以从两个角度把握。首先,从个体教师的角度,如果个人具备双师素质教师的条件,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将知识准确传播给学生,能够把专业实践技能传授给学生,就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其次,从教师队伍整体角度,如果一支教学队伍在构成上既有专职教师,又有兼职教师,既有来自学校的教师,又有来自企业的实训师,既有侧重于专业理论教学的教师,又有侧重专业技能培养的教师,这支教学队伍就能在整体上实现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功能,就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队伍。从而,高职院校在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时,可以从教师个人培养和整体教师队伍机制建设两个途径去开展。
2.高职院校对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要求。
为了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具体到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不是机械化的“教师+会计师”,而是既具有会计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具有较强的从事会计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的教育者。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
(1)达到高职院校教师任职基本条件。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首先,应该经过笔试和试讲两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其次,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既能教书更要育人。在次,作为一名专业教师,必须具有扎实、系统的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当今社会,知识更新很快,特别是会计制度、政策法规的变化会使会计实务发生变化,要求专业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2)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能力。作为一名专业教师,不光自己对专业知识很精通,重要的是能够准确的传授给学生。教学能力主要体现在教学组织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研究能力、专业和课程建设能力等四个方面。教学能力是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需要不断改进、提高的一项技能,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技术、以学生乐意接受的方式传授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完成教学任务。
(3)具备会计专业实践经历或实践能力。负责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训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具备会计专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认可的技能培训认定其专业实践能力。只有自身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够在教学环节很好的动手示范,才能够深入、全面的指导学生。例如“双师型”教师在讲授账簿处理的内容时,能够自然的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自身有关账簿登记、审查的经历结合起来,使教学过程生动形象,使学生不仅理解有关账簿的理论知识,还能够熟练进行登帐、查账等实务操作,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三、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1.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度保障体系。
(1)严格专业教师准入制度。高职院校对专业教师具有严格的要求,既具有本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具有较强的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因此,应该严格专业教师准入制度,在源头保证高职院校师资的整体水平。根据高职院校对专业教师的要求,可以从两个方面设立准入标准:一是取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规定学时的教师岗前培训;二是经认定能够独立完成所授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取得“双职称”或“双证书”,在所授专业领域的工作实践等附加条件不是“双师型”教师的必要条件,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考虑是否列入准入标准。
(2)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科学的考评体系可以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朝着组织期望的方向发展。高职院校应该从两个方向去建立考评体系:一是对专业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课时量、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方面;二是对专业教师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实训课程的完成情况、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情况、教师为企业解决业务难题的情况、教师承担横向课题的情况等方面。
(3)改进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当前国内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都是参照普通高校的标准实施的。仅仅根据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提高了课时量的要求,适当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要求。现行的评定标准不符合高职院校的教师培养目标,不仅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发展,甚至因为教师忙于应付评职称所需的论文和科研课题,而疏于对自身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适合高职院校发展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和来源结构。
(1)发掘“双师型”教师培养对象。高职院校专职教师培养应该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对于会计电算化专业,首先要认真分析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和可能从事的出纳、会计核算、税务会计等岗位,然后调研专职教师是否具备相关领域的职业岗位的实践能力,是否能够胜任相关领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例如通过调研发现,会计电算化专业财务管理教师应当具备财务分析和项目投资决策等方面的能力,如果该专业教师不具备这些能力,就应该将其列入培养对象范围。
(2)多种途径,加大专职教师培养力度。一方面,选送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到合作办学企业去实践培养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有效途径。高职院校有很大比例的专职教师都是一毕业就进校,从事教学工作,缺乏相关专业的实际工作经验。将这些教师送到对口的合作办学企业去顶岗锻炼,可以使他们亲身了解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从而改革教学环节,丰富教学素材,更好的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和高职院校取得合作意向的企业是有限的,高职院校应该鼓励专职教师在校外专业相关行业兼职。让他们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不断提高自身实践技能,提升实践教学水平。
(3)多种渠道,壮大兼职教师队伍。通过聘请具备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兼职教师来校担任实践教学环节任课教师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功能。一方面,充分利用校内兼职教师资源。例如会计电算化专业,学校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的教工都是兼职教师选聘对象。相对于校外聘用教师,校内兼职教师更稳定和便于管理。另一方面,选聘在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优秀人才来校任教。高职院校可以从合作办学企业的校外实训基地选聘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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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义澄.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N].中国教育报,1990-12-5(3).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Z].教高[2000]2号文件.
[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54—57.
[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Z].教高[2008]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