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文学研究边界问题(专题讨论)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论上的五大难题
2012-04-11林精华
林精华
(首都师范大学 a.文学院;b.外语学院,北京100089)
比较文学研究边界问题(专题讨论)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论上的五大难题
林精华a,b
(首都师范大学 a.文学院;b.外语学院,北京100089)
比较文学研究因其研究对象是文学文本或文学现象,这就需要立足于文学现象或事实的文学性,不能脱离语言艺术层面或诗学,把审美现象替代为历史、哲学、宗教等。而比较文学研究的这类困难,是其作为一门学科发展的自然结果,要解决这些苦难,须自觉克服比较文学研究过程中的民族主义动机:比较文学研究不应该是现代文学理论发达或传统文化悠久之国度的学者,用来计算本国文学财富及其影响世界的手段,更不是用来区分文学发展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话语权。
比较文学;“世界文学”视野;“比较”与“可比性”;“文学性”问题;方法论
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自诞生伊始就不断被诟病,并随之疆域逐步扩大,危机相应地不断加深,个中原因不能排除疆界不断扩大所带来的方法论难题。
我们知道,法国学者布吕纳介率先将达尔文的进化论引入比较文学研究;加拿大著名文学理论家弗莱在那次教堂山比较文学会议上声称,“每个文学评论问题,都是比较文学问题,或者就是文学本身的问题”;佛克玛的《比较文学的新变化》认为,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除文学文本之外,还应包括“文学交流情境”和“文学符号系统”。这些论述已经大大扩展比较文学边界,不但如此,各种思潮——女性主义、后殖民批评、族裔研究等又分别进入比较文学领域,它们原本是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又变成了比较文学研究方法。所以,韦勒克在其演讲的《比较文学危机》(1958)中已经主张,“我们学科的处境岌岌可危,其严重的标志是未能确定明确的研究内容和专门的方法论”。“应当把文学研究,同思想史研究,同宗教及政治观念和情形的研究区分开来,而这些研究常常被建议用来替代文学研究。很多文学研究者,尤其是比较文学重要学者,根本不是真正对文学感兴趣,而是热衷于研究公众舆论史、旅游报道和关于民族志的见解。总之,对一般文化史感兴趣,文学研究被扩大到与整个人类史等同起来。我们必须正视文学性问题,它是美学的中心问题,是文学艺术的本质。”也就是说,韦勒克敏锐地看到了比较文学在扩展研究疆域过程中,沿着所触及的相关性方向上越走越远,以至于离开文学自身,从而导致比较文学研究对象和立足点失去稳定性、迷失了自身。但是,比较文学的这种危机并非始自1950年代,而是诞生伊始便隐藏着,令人疑惑的是,韦勒克指出这种情形之后,危机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因为学科发展过程中的方法论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于是,探讨如何进行比较文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继续成为比较文学学科中重要而敏感的难题。
1比较文学研究是否需要和如何可能有“世界文学”视野问题。我们知道,比较文学发展过程无论
多么复杂,但突破单一国家或地域或语言之限制,以图在更大的空间中解释文学现象的趋势则显而易见。姑且不论歌德和马克思等人在理论上对“世界文学”概念的探讨,实际上俄国著名的比较文学理论家亚历山大·维谢洛夫斯基院士,其《历史诗学》(1891-1892)和《诗学三章》(1897)就切实讨论这样的情形,即交流受到时空和技术手段限制的岁月,各自发展的各族裔文学,仍能显示出相关的或影响的轨迹,正如此才共同形成了世界文学进程的有机性和规律性;德国学者施特里希的《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史》(1930)、《歌德和世界文学》(1945)等,着力探讨比较文学发展与世界文学格局问题;艾田伯的《比较不是理由》(1963)主张,比较文学研究者应当从世界文学的角度,将每个民族的文学看成是彼此间相互联系的整体,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因而比较文学首要任务是反对一切沙文主义和地方主义,若没有对人类文化价值几千年来交流史的真正认识,便不可能理解、鉴赏人类的文化,当然交流的复杂性又决定了任何人也不能把比较文学当做一种语言文学或某一个国家文学[1]。诸如此类的论述意味着,虽然美国学者亚瑟·E·昆斯特的《亚洲文学》的主张,“亚洲文学对欧洲文学几乎一向没有任何影响。如有什么影响的话,那也只是对小作家而言……这种影响在大作家的作品中是微不足道的”,是狂妄的西方中心论,但他说的,在亚洲三大文化传统中,“汉语在远东的影响范围内所曾占有过的那种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远非拉丁文和希腊文在西方的地位所能比拟的”,“亚洲的作品应该用来作为我们狭隘设想的矫正剂。但对亚欧文学进行比较研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创立一种真正全面的文学理论。这种理论不是基于对英、法、西、德和其他一些语言互相翻译之作的了解,而是基于对各个独立演变、富于想象的文学传统的认识。如果我们有幸发现亚洲文学中的新技巧和各种新经验,那么作为比较文学家,我们甚至可以期望在欧亚文学中产生种种尚不为人所知的文学方面,对文学理论发展会有所帮助”[2]175-176,如此之论是有相当道理的。美国在理论上是这样坚持,实践上亦然,如普林斯顿大学首位比较文学博士学位证书是颁发给对庞德和中国诗歌进行跨文化研究的叶维廉。诸如此类表明,比较文学需要相应的“世界文学”视野。
然而,“世界文学”终究不是比较文学,并因其是比较文学中不可或缺的,还与文学批评、文学理论和文学史等关系复杂,因而一些著名学者特别关注这个话题,但不少比较文学学者却因此反过来质疑这个概念的可行性。法裔哈佛大学教授和巴塞罗那大学教授、西班牙皇家学院院士吉延,虽有文《比较文学的危机》(1993)呼吁放弃文学的族群中心论、面向族裔文学和普世文学之间的张力关系,却在《世界文学》(1993)中质疑说这个术语所指较模糊,即使是肯定之,也认为该词外延过于宽泛,容易引起误解;同样,哥伦比亚大学英语和比较文学系教授达姆罗希的《何谓世界文学》(2003)导言也疑惑道,“世界文学”术语是“歌德杜撰的一个用语”,“它真正含义说的是一种‘世界文学’吗?什么样的文学、怎样的世界?在歌德宣布民族文学必然退却过时之后,民族国家文学的产品甚至壮观如初,这个术语和这种民族文学有何关系?西方文学和全球其他地区之间、古代文学和现代性之间、新生大众文学和精英文学之间有着何种新关系”?继而主张要避免价值判断,应该坚持世界文学就是世界各国文学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而后从中筛选出各自的文学名著组成世界文学,“世界文学并非一成不变的经典,而是一种阅读模式,能带领读者超然地去触摸其时空之外的不同世界的模式”[3]。他本人甚至按这种判断和同仁选编六卷本《朗曼世界文学文选》(2004)。这种把“世界文学”文本化的做法,已经大大缩减了世界文学的意义。比这种诠释更为激烈的是,哥伦比亚大学比较文学系教授萨义德,其《文化与帝国主义》认为,“世界文学”作为一个概念,是大师有关著作所包括的种种理念、想法,与全世界各国文学的价值综合之间偶然出现的现象,它在实践和理论层面上皆意味着,只要文学和文化被关注,欧洲文学和西方关于文学的认知就是领路人和影响源,“世界文学”主体就是欧洲人所建构的文学体系。因而,他断然否定作为统一的“世界文学”概念。
这些针对文学史探讨和比较文学研究中“世界文学”视野的矛盾性论争,与各国的文学发展和实际生活变化的国际趋势相背离。二战以后美国推行的移民政策,使世界各地的不同专业人才和劳动力纷纷涌向此地,多元的民族文化在美国各地相互融合,形成了不同于欧洲国家单一文化色彩的文化混杂现象,促使当代美国知识界必须关注不同族裔的居民如何和谐相处问题,美国文学也由此叙述美国地方文化的“世界性”问题,自然促成美国比较文学研究族裔文学关系问题。殊不知,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美国的做法居然被世界不同国家程度不等地演绎着,国别文学中的世界性色彩和文学研究的世界视野之趋势应运而生。由此,比较文学必须关注国别文学中的世界性问题、相互牵连的各国文学如何进入全球化并构成统一的“世界文学”的问题。其实,雷马克的《比较文学及其定义和功能》(1961)已经明确,国别文学和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并没有根本差别,如比较拉辛和高乃依,同比较拉辛和歌德所采用的方法,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都需要计算时间差和空间距离、文体差别、审美观不同等;但是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考虑空间、时间、质量和感染力诸因素的方式不同,即比较文学需要考虑其中的“关系”,世界文学则不需要,而且世界文学主要研究已获得世界性声誉的经典作家作品,至少是所在国的著名作家、历史上的重要作家,而比较文学却可自由地研究各种能体现族裔或地域特色的作家作品,经典之作也必须重新被赋予身份归属。
2“比较”与“可比性”是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论中的又一个难题。众所周知,雷马克的《比较文学的定义和功用》(1971)已经指明,比较文学范围包括一种文学与另一种或几种文学的比较,以及研究文学与其他领域知识或信仰之间的关系;此前卡雷的《比较文学》初版序言(1951)更是主张,比较文学研究的是不同国家文学之间的关系,可是,韦勒克的《比较文学的名称和性质》却批评说,“比较”不能算作比较文学的特性,如研究拜伦在英国影响的方法,不可能有别于研究拜伦在法国影响的方法,比较的方法普遍适用于一切文学研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更有甚者,德国学者霍斯特·吕迪格的《比较文学的内容、研究方法和目的》全方位质疑当时的比较文学中的“比较”:在概念上否定“比较”,认为德文的“比较文学”术语来自法语的“比较文学”(literature compares),和英文的“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样涵义不明确,只是因找不到更确切的表达,才被迫使用“比较文学”(Vergleichende Literautrwissenschaft),如此一来造成似乎比较文学的任务仅仅在于比较;在学术实践中否定“比较”,如德国和法国文学比较之类的业绩甚少,而综合几种民族文学的总体比较则太浮泛,得不出有科学价值的结论,至于两个作家之间的比较,往往只是凸显他们各不相同,而不是让人们认识文学的共同点;对结构类似的文本进行的平行比较也不可靠,因为具体文学作品是根本不能比较的;主张文学研究要超越语言的界限,但又要避免陷入文献海洋之中,必须对文学史做出历史上有影响之作的限定,才能进行比较文学研究,“由此,纯比较的方法对于理解文学作品也就不无意义”,“对于比较学者而言,关键是运用比较方法上的自觉意识,首先利用最小的文学单位,使分析过程更加细致”[2]17-19。可见,在比较文学走向第二个阶段时,对“比较”本身提出了明确规定。
有意味的是,反对任意的“比较”是不同时代、不同区域的比较文学家的共识。既尝试影响研究又践行阐发研究的现代学儒陈寅恪,其《与刘叔雅论国文试题书》(1933)就如是批评当时中国不成熟的比较文学景观:“以今日中国文学系之中外文学比较一类课程言,亦就只能白乐天等在中国及日本文学上,或佛教故事在印度及中国文学上之影响和演变问题,互相比较研究,方符合比较研究之真谛。盖此种比较研究方法,必须具有历史演变及系统异同之观念,否则古今中外,人天龙鬼,无一不可取以相与比较。荷马可比屈原、孔子可比歌德,穿凿附会,诡诞百出,莫可追诘。”[4]同样,强调切实影响具体文学现象中的不同因素的法国比较文学,对“比较”更是有着独特要求,如梵·第根的《比较文学论》就认为,一般意义上的“比较”运用于文学研究,“只是把那些从各国不同的文学中取得的类似的书籍、典型人物、场景等并列起来,从而证明它们的不同之处和相似之处,此举除了得到好奇心的兴味、美学上的满足、有时得到爱好上的判断高下等级之外,就没有其他目标了。这样的比较,对培养鉴赏力和思考力很有兴味和用处,但没有任何历史的涵义:没有因为它本身的力量使人向文学史推进一步。反之,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更充分地对每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总之,‘比较’这两个字应该摆脱全部美学的涵义,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而那对于用不同的语言文字写的两种或许多种书籍、场面、主题或文章等所有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的考察,只是使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影响,一种假借,以及其他等等,并因而是我们可以局部地用一个作品解释另一个作品的必然的出发点而已”[5]57-62。可以说,这种从理论上辨析“比较”问题,对后来比较文学在方法论上的规范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之相比,卡雷(加列)为基亚《比较文学》初版所写序言(1951)因为反对粗鄙的比较,就提出“比较文学不是文学比较。问题并不在于将高乃依与拉辛、伏尔泰与卢梭等人旧辞藻之间的平行现象,简单地搬到外国文学的领域中去。我们不大喜欢不厌其烦地探讨丁尼生与缪塞、狄更斯与都德等等之间有什么相似与相异之处”,后来在该作再版时(1977)又重申:“比较文学并非比较。比较文学实际只是一种被误称了的科学方法,正确的定义应该是国际文学关系史”;而巴登斯贝格的《比较文学:名称与实质》同样主张:仅仅对两个不同的对象同时看上一眼就作比较,仅靠记忆和印象的拼凑,靠一些主观臆想把可能游移不定的东西扯在一起来找点类似点,这样的比较决不可能产生论证的明晰性[5]33。重视影响研究的法国,这样限定“比较”,完全是情在理中的事情。
同样,强调平行比较的美国学派,对“比较”也并非没有要求。当时正在研究欧洲文学批评史的捷克裔美籍学者韦勒克,在《比较文学的危机》(1953)中就认为,过去的学者并没有解决比较文学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上的基本任务,“他们将一套陈旧过时的研究方法强加于比较文学,使之陷入19世纪僵死的唯事实主义、唯科学主义和历史相对主义的泥潭中而不能自拔”[6]。与韦勒克关于“比较”的论述相当,美国另一位比较文学研究学者雷马克的《比较文学及其定义和功能》则如是主张:比较文学的研究不必每一页、每一章都包含“比较”,但总的目的、重点和方法必须具有可比性,而且比较并不取消所研究现象的个人、民族、历史的特性,只是借助于比较更好地判明异同、判断其特性所在。并且,正因为“比较”的特性,维斯坦因的《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断言,“鉴于文学是一种艺术,是非功利主义的、积极创造的产物,因此它与其他缪斯管辖下的领域有着某种自然的亲缘关系,那么说一些共同因素(它们又会为比较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存在于使用不同媒介的各种艺术领域之间,就是合乎情理甚至很有可能的了。仅仅由于这一理由,我就倾向于把纯文学与其他艺术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成为‘比较的研究’,特别是在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联系和相互交融的现象时”[9]。艾田伯教授的《比较文学的目的,方法,规划》明确表示:“确实,如韦勒克以及其他许多人所批评的,文学的比较研究不应当局限于‘事实联系’的研究。”[10]他本人开设“欧洲前浪漫主义”课程,开始大量引用从屈原到宋代的中国古代诗歌。而美国学者列文的《比较的基点》(1972)指出,美国学派和法国学派在“比较”问题上的争论,不是民族冲突在学界的延伸,而主要是方法论之争,这正体现了比较文学的发展,强调各国学者要秉持国际的眼光进行可行性比较。
在国际文学研究界看来,“比较”之于比较文学研究是如此的复杂,俄国学者就独辟蹊径,沿着其文类相关性和论题关联性的学术传统走向另一条同样有效的比较文学之路:类型学研究。上文提及的维谢洛夫斯基院士,他在《诗学三章》和《历史诗学》中不是进行简单的“比较”,而是创造性地运用了与“影响”并列的“借用”概念,辨析共同的文学现象(共同母题的民间故事),在不同民族的文学中是如何流传、变异的,寻找出文学的类型学规律。在维谢洛夫斯基开创的学术传统影响下,苏联著名的东方学者康拉德在《现代比较文学研究问题》(1959)中提出,用类型学方法去讨论没有可比性的文学事实是可能的,如同样的爱情诗歌,可能既存在于法国普罗旺斯游吟诗人创作中,也出现在同时期的中国古典诗歌中,并且早在《乐府》诗集和《玉台新咏》中就有这种爱情诗的萌芽,如此情形成为一种诗歌传统,从汉代一直在唐诗和宋词中得到自然的延续,并且在阿拉伯文学和日本文学中也能见到类似情况。这样的类型学研究,能充分估计不同历史时期里文学创作的相似性或相关性事实,从而也为人们认识类型背后的差异和类型之外的文学现象提供了可能性。对此,苏联最为重要的比较文学专家日尔蒙斯基,在《对文学进行历史比较研究的问题》(1960)中专门讨论类型之间的“影响”因素,“影响不是偶然的来自文本的机械推动力,不是一个作家或一批作家个人生平所经验过的事实,不是偶然熟悉一本新书或迷恋一种文学时尚的结果,也不是偶尔创作两种语言的媒介者、旅行者或政治流亡者的结果,但持经验主义立场的梵·第根和法国其他比较主义者十分关心这类现象。任何思想的影响是有规律性和受社会制约的,这种制约性取决于前一时期的民族、生活和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了使影响成为可能,就必须存在这种思想输入的要求,必须有在一定社会、一定文学中多少已经定型发展的类似倾向”[5]291。这种认知,是日尔蒙斯基的学术追求,如1967年贝尔格莱德举行国际比较文学学会第五次会议上,日尔蒙斯基发表报告《文学流派是国际性的现象》称,在未必存在模仿或影响的情况下,不同国家会出现各不相同的文学流派,我们不是去对比这些流派、追踪其发展起来的影响源,而是研究这些流派的类型学规律,能找到世界文学思潮的某些共性。
3比较文学研究中的“文学性”问题,是历次关于比较文学危机之争的第三大论题。在讨论比较文学危机之际,艾田伯的《比较文学,或比较不是理由》(1958)就声称,“从未忘记比较,但人们往往忘记其中的文学”,因而反对那些没有很高文学价值的作品被纳入比较文学论题,赞同美国人的做法,即使不存在影响的时候,比较也有其正当理由。这种强调比较文学是研究有文学价值的文学现象的主张,目的是要纠正比较文学研究偏离了文学本体的趋势,并因为“新批评”的兴起,而在比较文学研究中得到特别重视。这种文学批评观,对1960年代以来的比较文学自我调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确实,美国比较学派的实质性主张在于:使文学研究得以合理存在的主要依据是文学作品,所有研究都必须导致对那个作品的更好理解,反对欧洲比较文学研究日益远离文学性的倾向,即韦勒克批评的文学的双边贸易活动,使比较文学转向研究不同国度的两部或多部重要文学作品,或者以文学文本为基础的其他文学现象,以更好认识文学文本的美学价值,从中提炼出普遍性的结论。然而,重视文学活动影响问题的比较文学第一阶段,在发展中因过于注重历史和考据,而日趋偏离了文学文本美学,第二阶段的平行研究更多的是矫正比较文学研究中的历史主义倾向,但因为把比较文学研究扩展到文化和社会思潮等领域,文学的审美特性问题继续没有得到被关注,如比利时图松的《比较文学中的主题研究和方法论》(1965)就重视文学的社会学和伦理学意义的表达。当然,第二个阶段中把文学当做思想史之载体的现象,在第一个阶段也已经出现,如德国学者维斯的《比较文学史中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1934)、法国学者罗季耶的《比较文学和思想史》(1953)。对此,维斯坦因的《文学体裁研究》(1968)详细列举这类现象——那些经典的比较文学论著如何忽视研究真正体现文学审美中的文体问题,包括不同民族文学所流行的文体、东西方不同文学类型之间的实际联系,“遗憾的是,在比较文学发展史中,学者们一直忽视对历史体裁理论的研究的责任”。这种趋势,在比较文学发展到第三阶段——阐发研究并未得到遏制,甚至有增无减。
面对比较文学研究中去文学性的趋势,其他学科的那些有助于揭示文学性的方法,就容易为那些已经发现比较文学去文学性趋势的比较文学研究者所采用。大量的文学作品,尤其是18世纪开始成长起来的小说文体,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或者从人物的心理意识变化角度叙述人、人与社会关系、社会等方面的问题,外加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确立、弗洛伊德的临床试验和大量精神分析成果的问世,从心理学和精神分析角度研究文学,成为一次大战之后的趋势之一,也就影响了第二阶段以来的比较文学发展,即探讨不同民族文学中的心理表达方式及其意义。所以,雷马克的《比较文学:再次处于十字路口》(2000)称:“通过把各种文学现象与最基本、最密切相关的其他艺术进行系统比较,与其他人文学科,包括历史学、历史编纂学、哲学、心理学、宗教和神学等相关联,然后与社会和社会科学,再后与自然和自然科学进行系统比较(比较的次序大体如此所述),相互砥砺,促使我们更清楚而不是更模糊地理解各种文学现象……所有确切的知识都是建立在比较、类推和对照的基础之上的。比较文学中的比较绝非一个偶然的现象,它是比较文学的精髓。”
这种强化比较文学研究回归文学本体的要求,对当时和后来严肃认真的比较文学研究,无论是欧美的,还是中国的,那些卓有成就的比较文学研究,都曾产生了积极影响。
4比较诗学是比较文学研究中最有难度的方法论问题,并因为是在方法论上使比较文学研究实践更有理论依据的行为,因而又成为比较文学研究中最重要的话题。按文体,分门别类地讨论各种文学文本的内部规律和语言机制问题,是自亚里士多德《诗学》以来的欧洲文学研究传统。因而,比较文学研究出现之后,自然会关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学批评范式、文学理论,这正是艾田伯的《比较文学的危机》(1963)所说的,“比较文学不可避免地将走向比较诗学”;刘若愚的《中国文学理论》开篇就仔细解释了这种趋势:“我相信对历史上互不相关的批评传统进行比较研究,如果在理论层面上,而非在实际层面上展开,将更富有成效。因对那些不能阅读原作的读者而言,对某些作家及其作品的批评是不具任何意义的,而且一种文学中产生的批评标准未必适用于另一种文学,而比较文化传统不同的作家和批评家对文学的思考,或许可以揭示出哪些批评概念具有普遍意义,哪些概念则只适用于某些文化传统,哪些概念只属于某一特定传统。这反过来会有助于我们发现,什么特征是为所有语言所具有的,什么特征则只限于用某几种语言写成或在某几种文化产生出来的文学,什么又只为某一特定文学所独有,因为批评概念常常是以实实在在的文学作品为基础的。因而,对众多文学理论的比较研究会有助于获得对所有文学有一个更好地了解。”[7]正因为是如此艰难又很重要的方法论工作,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文学理论跨文化研究札记》(1990)绪论甚至把它独立成学科,“比较诗学理所当然是一门内容广博复杂的学科。对该学科研究的任何努力,都免不了要求研究者能对众多方面做出高深的阐释”,他本人也深知比较诗学研究之艰难,就简化为戏剧、抒情诗和叙事文学在世界不同国家文学中的各自表现,以及各自的文学研究对其独特认识。如此看来,在比较诗学研究上最有贡献的,当属俄国: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在俄国出现以来,就基本上是比较诗学研究,如亚历山大·维谢洛夫斯基院士的历史诗学研究、其兄弟阿列克谢·维谢洛夫斯基院士的文学影响研究,都是经由对文学现象学的客观描述,重建比较诗学体系,而不是在辨析具体文学现象中演绎欧洲古典诗学;苏联时代的文学关系研究,虽然整体上受意识形态左右,但用诗学研究方式讨论俄罗斯文学如何影响了其他加盟共和国、斯拉夫文化圈、东欧和社会主义阵营的文学发展,仍是显而易见的。重视诗学的传统,在后苏联演化为文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如著名的《文学问题》杂志就开设“比较诗学”栏目。
5关于阐发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是中国制造的独有话题,因为关涉到比较文学的中国学派建构及其合法性、可能性问题,自然也就成为近年来学界内部最敏感的难题。阐发研究主要是第三世界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不仅学习西方的科技,而且也借用西方思想解释本土文学问题。这种用他人理论理解本土文学现象的方法,给比较文学发展第三阶段带来巨大生命力,也加剧了比较文学危机,在中国尤为兴盛。早在1926年,梁实秋那篇因美国新人文主义思想家白璧德之触动而成就的文章《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就为这种方法找到了合法性,“中国文学本不该用西洋文学上的主义来衡量,但对现今中国文学则可,因为现今中国的新文学就是外国式的文学,以外国文学批评的方法衡量外国式的中国文学,在理论上似乎也是可通的”。这便是新时期乐黛云教授率先把中国现代文学置于比较文学框架下来研究,从而揭示出现代文学界局限于本土理解鲁迅、茅盾、巴金、曹禺等著名作家所不及的复杂性,这种研究此后在中国学界波澜壮阔,波及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近代文学等学科。其实,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就用叔本华理论解释中国传统文学现象,提出诸多发人深省的观点;鲁迅用启蒙主义思想辨析中国文学发展,揭示出中国文化的病症问题,用进化论审视中国小说发展史,建构了至今为学界所遵从的《中国小说史略》;1940年代末以来,中国采用苏联马克思主义美学解释中国文学,提出了完全不同于传统诗论、小说评点和词论等社会学观点。但是,回首历史便蓦然发现,这些阐发研究的意义,主要是增加了阅读视角、丰富了阅读趣味,并非根本性决定了文学阅读理解的方式,原因是它整体上缺乏学理性根据,在自由理解中造成过度阐释、牵强附会的延伸,因而对比较文学发展的后果是严重的,甚至殃及社会规范建立。由此,我们必须重视阐发研究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四个方面疑惑:(1)运用西方哪些理论阐发中国的哪些文学,属于比较文学?例如,用现代西方理论诠释独立发展起来的中国古典文学是否属于比较文学?若这种所谓“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诠释”属于比较文学,那么能否用“民主”或“自由”等概念论述未经现代民主政治洗礼的中国古代文学,用“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概念定位和工业化无关的中国传统文学?若是可以,那么阐发研究是否有疆界?(2)在欧美学界任职东亚系的华人学者、汉学家,自动地置身于西方现代学术语境中,他们理所当然地用西方理论解释中国文学问题:若这种人的身份及其所进行的研究也属于比较文学阐发研究,那么比较文学发展第三阶段起源于何处,目的何在?(3)海外华人学者的历史学、哲学、政治学等著作,或汉学家的中国思想史或文化史著作的再研究,因为渗透了比较意识,并且也有对传统问题进行现代诠释,那么能否归于比较文学研究?若是如此,那么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和比较史学、比较政治学、比较哲学等有何区别?(4)朱光潜的《诗论》因为很恰当地用中国古代诗学分析欧洲文学现象,令人叹为观止。但朱光潜并不自称是比较文学家,其著作也不标示比较文学。更有甚者,钱钟书的《管锥编》用中国本土观念阐发相关的世界文化现象,阐发中渗透着强烈的比较意识,有效寻找到人类审美文化中诸多共同现象。既然王国维肇始了用西方概念解释中国的某些文学现象,揭示出传统诗学所不可能彰显的意义,此后这种论述蔚为大观,出现了大量的阐发性成果,那么能用中国本土概念去阐发外国文学,并切实确立比较文学的中国视野和夯实中国文化在比较文学中的立足点吗?当代中国学者如何能达到这种境界呢?
可以说,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因其要求研究者有多种语言能力、文学史修养、思想史的责任等,成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中很难的领域,并因研究对象本身的复杂性,研究过程的困难度可能高于比较法学、比较经济学等。就这种困难度,梵·第根的《比较文学论》就此又衍生出一系列概念——“放送者”、“接受者”、“传递者”等,并要求明确国别文学、比较文学和总体文学之分别(“总体文学是探讨许多国文学所共有的那些事实——或是那些事实,或事实的相互关系”,“只有站在相当宽大的国际视点上,才可以研究那些新近发生的特殊命题。这是空间的伸展,又可以说是地理上的扩张”),尤其是需要精通多种语言(“至少应该流利地阅读与其研究相关国家的文学作品原文”)、懂得多国文学等,“还要知道比较文学的专门知识。在特定时代和若干国家之间,那些政治、社会、哲学、宗教、科学、艺术和文学的主要关系是什么?那些最生效力的媒介是什么?那些最勤勉最受人欢迎的翻译家是谁?在每个国家中,那些作家、批评家和读者,对于另一国家的语言和过去或现在的文学有着怎样的认识?”“比较文学研究者不是处身于研究这位作家本人的史学家或研究这位作家所从属的文学史家的观点上。在外国发生作用的,往往是他的著作,而不是他的全部著作;只是几部作品,且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几部;而单单那几部作品又往往由于环境的遥隔和殊异,受到误解并歪曲了真正的意义。在许多场合中,那是作家其人、精神和情感的人格,却不是他的实在人格:人们在外国所起作用的是观念,一个和现实不大相同的观念”,这就是“比较文学史家的价值表,和各国别文学史家的价值表绝对的不相同”[5]57-62。正因为有这些独特的比较文学方法论,才发现并澄清国别文学史研究中所不可企及的难题,也就使不断遭到诟病的比较文学能适时地自我改善,成为不可替代的研究方法,这正是德国学者哈兹菲尔特的《比较文学即一种不可或缺的方法》(1968)所论述的比较文学的不可替代性。
总之,把比较文学方法论和比较文学的学科发展历程关联起来,我们就发现比较文学研究对象包括:不同区域或语言的文学现象之间所发生的实际联系、不同区域或语言的文学在美学或诗学或文化价值之间的可比性关系、特定的文学现象不完全是局限于审美界域的涉及多个学科或领域复杂关系。研究对象本身如此艰深,导致比较文学须在世界文学框架内研究国别文学或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进而决定了比较文学在研究方法特性,即对特定的文学现象或事实不能局限于单一的地域、文化系统,而需跨越民族(国家)疆域的世界视野;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是以特定的文学现象或事实存在着的,而同样的文学现象或事实,在不同语言系统中有可能是分别独立产生、发展的,有可能是以影响或被影响的关系出现、变化着的,这就意味着对特定文学现象或事实需要通过不同语言文本去感受、体验,这样的国际眼光使文学研究能超越母语或对象国语言限制的;特定的文学现象或事实,其美学价值或诗学特性或其他意义,局限于其自身的文化体系是难以识别、深入理解的,这就需要我们跳出所在的文化系统,通过跨文化的对比意识在更大空间中见出其价值、特性;同一个文学现象或事实的存在形态或意义表达,仅靠文学理论是不足以充分认识的,需要不同学科的参照性阅读或关联性理解,这种跨学科研究文学现象或事实的意义是局限于文学谈文学所无法企及的。这样的比较文学研究,自然能达到促进不同文学之间的互动交流和平等对话之目的。因而,决定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学科发展过程是不断在更大范围内研究特定文学现象或事实的,在空间上从欧洲扩展到俄国、北美和亚洲,文学的价值也随着跨学科从审美领域扩展其他学科;比较文学研究的视野突破地域性或特定语言界限,比较文学研究者需要用包容的胸怀理解不同文学现象或事实,比较文学不是从单一视角理解文学现象或事实,而是从多学科去理解之;终究,比较文学研究因其研究对象是文学文本或文学现象,这就需要立足于文学现象或事实的文学性,不能脱离语言艺术层面或诗学,把审美现象替代为历史、哲学、宗教等。而比较文学研究的这类困难,是其作为一门学科发展的自然结果,要解决这些困难,须自觉克服比较文学研究过程中的民族主义动机:比较文学研究不应该是现代文学理论发达或传统文化悠久之国度的学者,用来计算本国文学财富及其影响世界的手段,更不是用来区分文学发展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话语权。
[1]艾田伯.比较不是理由[J].国外文学,1984,(2).
[2]张隆溪.比较文学译文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3]David Damrosch.What is World Literature? [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1.
[4]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28.
[5]干永昌,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6]韦勒克.批评的诸种概念[M].丁泓,等,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65 -66.
[7]刘若愚.中国文学理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 -2.
编者按:本刊曾在2011年第5期发表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系一组关于比较文学研究的论文,得到学界积极呼应。鉴于论题的重要性、迫切性,我们再约请文学研究界在各自领域建树颇丰的专家,从各自学科角度讨论比较文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具体包括首都师范大学林精华教授《比较文学研究方法论上的五大难题》、南开大学王立新教授和王旭峰博士《论比较文学中的纵向发展研究与横向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季广茂教授《比较文学的研究对象与身份危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梁展教授《比较文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在西方的分化与融合如何影响对文学的认知》、天津师范大学郝岚教授《比较文学发展与传播媒介变化的三个阶段》等,希望以此促请学界关注比较文学发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从而学理性地变动学科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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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4937(2012)04-0103-07
2012-04-19
林精华(1965-),男,安徽黄山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从事苏俄后现代主义文学和比较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