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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开”将给化肥市场带来什么?

2012-04-11周和平

化工管理 2012年12期
关键词:复混肥磷肥产品质量

文/周和平

何为“两公开”

10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会同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在河南郑州万庄化肥交易市场举行了化肥产品“两公开”承诺活动。所谓“两公开”,一是指公开化肥销售渠道;二是公开查处假劣化肥的信息。由行业协会通过网络、散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帮助农民群众掌握更多品牌化肥销售渠道等有关信息。

活动现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和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6家化肥骨干企业签署了承诺书,并通过中国磷肥协会网站公布6个主要品牌和磷酸二铵、尿素、复合肥等3个系列产品和14569家销售网点在内的有关信息。

为趁热打铁,进一步提升化肥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又在10月26日在山东临沭县召开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会上发布了2012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复混肥料、磷肥两类主要化肥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7%和94.3%。同时现场会上约谈了55家产品严重不合格的化肥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就产品质量问题组织集体约谈企业。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质检系统组织开展了化肥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其中,在开展产品质量联动抽查、企业生产条件检查和无证生产清查等“三查”行动中,共抽查了1648家复混肥料和磷肥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查涉及北京、天津、内蒙古、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61家复混肥料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产品和287家磷肥企业生产的299批次产品。抽查了2704家企业的生产条件,依法对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188家企业、检查发现不能持续保证发证条件的316家企业、清查发现无证生产的40家企业进行了处理。

为什么要实行“两公开”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表示,化肥作为重要的农资产品,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影响。为解决假劣化肥坑农害农、经营网点销售产品良莠不齐、假冒品牌化肥充斥市场、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自律。此次化肥行业组织开展“两公开”行动,有利于化肥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执法部门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两公开”是强化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正确引导消费、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有力举措。

化肥产品之所以要实行“两公开”,一是《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今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发〔2012〕9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规定,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二是与化肥产品的特殊属性相关。化肥是为三农服务的,牵涉到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大事,并且近些年来化肥的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化肥质量的监管。今年2月21日,在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首批8家白酒骨干企业签署了自律宣言,共同承诺“两公开”:即公开销售渠道、网点和供应量;公开假冒产品产销商名单和案件查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对白酒骨干企业的“两公开”承诺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白酒行业“两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后,化肥成为第二个实行“两公开”的行业,这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化肥行业的重要地位和国家职能部门对化肥质量的高度关注性。

“两公开”将给化肥市场带来什么

总体来看,“两公开”是化肥行业打假保优的一项重大举措,将给今后化肥市场特别是假冒伪劣最为严重的复合肥市场带来深远影响。

复合肥由于易生产性,小厂众多,并且极易造假,每少一个养分含量就是几十元利润,受利益驱使,复合肥行业的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绝,成为化肥行业的重灾区。据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介绍,养分、总氮、有效磷、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水分、氯离子、粒度、包装标识等九项指标是当前化肥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在2012年化肥联动抽检中,质监部门共抽查了1361家复混肥料生产企业的1394个样品和287家磷肥生产企业的299个样品。其中,复混肥料合格企业1190家,合格产品1222个,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82个,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95.6%。磷肥合格企业270家,合格产品282个,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87个,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96.0%。共有139种复混肥料产品、6种磷肥产品标识不合格,尤以复混肥料包装标识不合格情况最为严重,占总不合格项的60.4%,主要涉及无含氯标志、养分含量不以单一数值标明、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等问题。总养分和总氮以29项次和23项次产品不合格位列抽查问题中的第二、三位。

“两公开”的实施,将有助于化肥市场拨乱反正,扶优打劣,树立诚信经营的氛围,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使农民轻松购买到货真价实的化肥产品,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也使得正规化肥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获得更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化肥企业希望质监部门公布产品不合格企业黑名单时,不仅公布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而且和工商、公安、农业的化肥监管信息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发挥打假协同作用。

要使“两公开”活动取得更大的实效,必须有更多的化肥企业参与到“两公开”中来。现在有些化肥企业有顾虑,因为要将销售渠道网点名称、地点、电话等公开,这相对于把自己的商业“机密”公开了,因此不太乐意参与。实际上这种顾虑是多余的。相比于白酒企业的“两公开”,化肥企业的“两公开”可谓松了许多。白酒企业两个公开内容全部是白酒企业自身的,而化肥行业只有一个渠道内容是自身的,另一个产品质量检验信息内容由监督部门发布。另外,白酒企业要求公开企业的市场供应量,而化肥“两公开”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只要求公布经营网点信息,方便消费者购买。

安徽六国化工、山东金正大等6家骨干化肥企业已经开了个好头,笔者希望更多的企业效仿他们的做法,将化肥行业的“两公开”活动真正扎扎实实地有效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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