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营造公民监督的社会道德风气
2012-04-10袁奇林
摘要:我国当前公民监督存在着一些与公民监督伦理价值相违背,不遵循公民监督道德理念的情形,而公民自觉地行使公民监督,需要法律制度来保障,也需要道德环境来依靠。因此,营造公民监督的社会道德风气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字:公民监督,社会道德风气,公民的道德品质。
公民监督就是公民通过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不道德行为进行监督,以达到纠正不正义,实现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道德风气是指整体或局部社会里,在一个阶段内所呈现的道德习尚和道德风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是一种无形的力量,给公民监督指明了方向,让人们所坚持的,反对的,倡导的和抵制的都非常明确,做到不混淆是非、善恶、美丑。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营造好这一风气可以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进行。
(一)从宏观角度营造公民监督的社会道德风气,人们应该努力地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坚持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政治是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及国际方面的活动。政治教育是培养不断追求真理和崇高理想应该培养并增强其责任感,勇于且能够负起自己的应负责任应该鼓励其自我政治实践,推动社会向趋于完美的形态变化和发展。加强公民监督的政治教育,使每一个公民敢监督,会监督。
道德是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道德教育是以人性为重的“做人”教育、“成人”教育 ,其目的是“培养一位好人”、一个合乎社会规范的人。加强公民监督的道德教育,使每一个公民想监督,要监督。
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是我国学校德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一方面捍卫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要求加大公民监督的力度;一方面间接地反映经济基础,要求加强公民的监督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二,坚持个人荣辱观的树立和社会舆论导向相结合。
“所谓荣誉,是社会和个人以某种赞赏性的社会形式或心理形式,对人们履行一定社会义务和相应的行为的道德价值所表达的肯定性态度和褒奖。”①胡锦涛指出的八荣八耻,其中,“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两项体现了对公民监督的价值判断。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
社会舆论导向首先需要肯定舆论监督的可行性。人民的监督, 是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一个重要补充。党和政府各权力机构要满怀热情地欢迎和支持舆论监督, 善于通过舆论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荣辱观的树立是社会舆论导向的基础,社会舆论导向要包含个人荣辱观的树立这一内容,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五个“有利于”: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 ,开拓创新;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
(二)从微观角度营造公民监督的社会道德风气,公民应该具有相应的道德品质。
亚里士多德说:“一个城邦,一定要参与政事的公民具有善德,才能成为善邦。”②公民监督要能取得比较好效果,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应该具备,首先应该具备各自相应的道德品质,如荣誉观、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等道德品格,作为监督者尤其应该具备监督以下三种道德品质。
第一,勇敢。
勇敢是公民监督首要的道德品质。它是指人们有勇于敢为人先的精神或气质,不畏惧。有勇气敢为人先的人才能被称作是勇敢的人③。但是那些为了表现自己,不顾后果的去做一些无益的事甚至是破坏公共利益的事,不能算真正的勇敢,那是逞强。真正的勇敢是能够沉着冷静地,并能担当后果地,为正义和理想而采取的扬善惩恶的行动。那么这里的勇敢,是公民在监督过程中敢于质疑,敢于批判,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精神。
公民监督之所以需要勇敢的品质,首先是因为监督政府及其行政人员需要公民的勇气。有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出来的政府及其行政人员,能否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取决于公民是否敢于质疑,敢于监督。另外,在监督过程中要能坚定监督决心和意志,之所以谈到这一点,是因为很多缺乏勇敢品质的公民可能会因一己私利中途放弃监督。比如,遇到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对公民施以恐吓等不道德手段而选择退缩,或者在所谓的“封口费”面前变得软弱。
勇敢地参与公民监督,就是真正地把监督作为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畏强暴勇敢地如实反映、揭露公民监督案的事实真相,使侵犯人民利益的“公敌”无处藏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从民族、国家利益的高度出发,为维护宪法的尊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每个公民都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二,尊重。
尊重是公民监督重要的道德品质。它是指敬重,重视。尊重他人是一个人的政治思想修养好的表现,是一种文明的社交方式,是顺利开展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的基石④。公民只有具有尊重的品质,才能有效实施公民监督,才能让公民监督的途径程序化,合法化。因为尊重作为公民监督重要的道德品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监督的内容应该是客观事实,物质决定意识,只有尊重客观事实,才不会造成公民道听途说,或编造谣言,实行不道德的监督行为。这不仅不尊重客观事实,更是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污蔑和侮辱。第二,尊重公民监督的合法程序。监督过程中,遵守法律制度,讲秩序。公民监督的处理结果来自正当的法律程序。其结果不一定体现了大多数人的意愿,但也仍然不能忽视少数人的利益。如有不服的,还可以再次上诉,但仍然要尊重法律制度,这是人们在法治社会中的理智选择。
第三,正义。
正义是与邪恶相对立的。正义的行为应该是人们战胜邪恶的行为,并且为了战胜邪恶,该出手时就出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由此可见,公民监督的正义品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第一,公民监督代表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其中可能包含了自己的基本权益,但是不能因为某一时的个人兴趣爱好。韩非子说:“能法之士,必强抑而劲直,不径直,不能矫奸。”⑤法治者如此,作为守法公民,在利益面前同样应该做到果断,正直。第二,公民监督的方式要正当。公民监督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表达权益的过程,更是一个促进政治和谐的过程。公民应当以正当的方式获得认可和支持,而不是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方式来说服其他公民的妥协。第三,公民建要注重维护正当的个人利益,特别是一些少数人的正当权益。监督过程中,正义的道德品质是从实际出发,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与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不正义的行为作斗争。
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体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社会顺利发展。同时,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给公民监督提供了动力,让人们敢于与奢侈腐朽,没落颓废的行为作斗争,这种风气倡导下的公民监督也充分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①唐凯麟,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209.
②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384
③④ “关于勇敢的解释”[DB/DL]http://baike.baidu.com/view/496772.htm
⑤ 韩非子校注组.韩非子校注(说难)[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104.
作者简介:
袁奇林(1981-),男,汉,湖南省衡南县第一中学教师,研究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