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工作之我见
2012-04-10曹忠宏
曹忠宏
摘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一直是扰乱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的顽疾。如何破解影响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制肘,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行政执法;打击;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行为
Abstract: no tobacco monopoly retail license for cigarettes, cigars and retail business is to disrupt the illegal behavior has been cigarette market economic order ill. How to crack effect to the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tobacco monopoly undoing, and to better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the interests of consumers? This paper through the analysis question causes, and further puts forward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low; No tobacco monopoly retail license; Management behavior
中图分类号:F768.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确立和完善了国家烟草专卖专营制度,为促进烟草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一直扰乱着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影响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因此需要得到进一步地解决。
一、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的现状
受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个体商户要求经营烟草制品的诉求日益强烈,纷纷开展卷烟零售业务。烟草行业因势夺度,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公告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证流程、建设专卖服务大厅、开展“一体式”办公、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措施,尽可能满足个体商户的需求,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需求与监督管理之间的矛盾。然而,受合理布局等因素制约,零售户的办证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部满足,一些零售户或明或暗地从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由于无法得到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货源的供给,零售户进货渠道呈现多元化特点,假冒、走私卷烟伺机而入,逐步蚕食消费市场。
无证经营行为的存在,削弱了国家卷烟供给体系主流渠道作用的发挥,客观上助涨了非法卷烟流通,侵害了国家利益和卷烟消费者利益,流失了国家税源,剥夺了守法经营零售户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无证户与有证户之间恶性竞争,扰乱正常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因此,对于无证经营行为,各级烟草专卖部门历来是认识明确,态度坚决,一直予以严厉打击。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从法律层面讲,无证经营行为归口工商部门处理。然而事实上,当无证经营案件移送给工商部门管辖后,案件处理“困难”,造成烟草部门“想管不能管”、工商“不想管而不能不管”的尴尬局面,无证经营行为依然存在。
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工商部门对无证经营案件“处置不力”,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工商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 商品从进入流通环节,到最终的消费,都要受到工商部门的监管。工商部门陷入人员少、任务重的困境,监管工作应接不暇。
(二)烟草案件处理工作麻烦大多数无证卷烟零售户经营卷烟数量少、品种多、价值不高,罚款少,行政处罚程序繁琐,协作部门工作无积极性。
(三)维稳工作压力大少数无证零售户在正常申请渠道受阻后,采取上访、聚众闹事等方式扩大事态,引起地方政府部门干预。
三、解决无证经营零售业务问题的措施
针对烟草想管不能管、工商部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必须用超常规的思维和打破常规的手段来解决市场管理中的“肠梗阻”。按照“依法行政、正确引导、区别对待、坚决取缔”的思路,推行柔性执法,逐步化解市场管理的压力,解决无证经营问题,遏制非法卷烟流通渠道,正本清源,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卷烟经营秩序,还消费者一片蓝天。
(一)依法行政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公示行政许可流程,有的放矢地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让零售户学习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内容和实质,掌握依法办证的原则和条件,了解工作程序,消除工作偏见。同时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公开已办卷烟零售证的信息和上级、同级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零售户的监督。
(二)正确引导对申请卷烟零售证的零售户,烟草部门要积极受理。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卷烟零售户限时办理。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涉及合理布局因素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属于学校周围等布点要求,明确予以拒绝,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属于与经营范围相冲突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残疾人、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在引导、规劝的基础上予以优先照顾。
(三)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办证要求的零售户,可采取“深挖潜力”和“借助外力”方法,为我所用,形成合力,迸发张力,坚决取缔。
1、深挖内部潜力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大专卖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职业素养,知法、懂法、执法,深谙执法理念,讲究执法技巧,采取行政提醒、劝告、引导、建议、协调的柔性执法方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争执纠纷的发生和升级。最近某市城管执法人员对乱摆摊点行为,实行多人围观制,用“双眼”打动个体商户,改变以往“夺称、抢车、扣物”的生硬执法态度,受到个体户欢迎,值得我们借鉴。
2、借助外部力量主要通过借助当地政府及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执法权威,力推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向纵深化迈进。
(1)、借政府力量目前,许多城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人居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我们要主动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汇报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的困难和重大意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把取缔工作列入政府治理范畴。
(2)、借工商力量工商行政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要紧抓这个核心不放松,争取他们支持。一是建议建立健全工作衔接制度。烟草要主动与工商沟通,建立市场治理的长效机制。烟草部门向工商部门移交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人员名单、烟草制品,对予查处的无证经营卷烟行为,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奖励,提高工商部门打击无证经营的积极性。二是尝试工商部门授权烟草部门处理模式。要大胆创新,主动探索,在充分协商和深度合作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可以授权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无证经营问题。烟草邀请工商部门定期督查案件处理情况,共商取缔无证经营治本之策。
(3)、借人大力量烟草行业要与时俱进,主动工作,加快修订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工作步伐,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通过法律法规授权取缔无证经营工作归口烟草部门,进一步加大烟草专卖执法力度,从而维护好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