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式水电工程规划阶段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分析
2012-04-10胡正伟
胡正伟
摘要:水电规划相关规划方案应做到可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并均衡经济和环境双重效益。由此相关梯级电站的工程布置、施工规划应高度重视对保护区植被及生态的影响,落实环保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后续设计中针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并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
关键词:引水式 水电环境保护措施
Abstract: the hydropower planning and other planning scheme should b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hould be fully considered and balanced ec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double benefit. Thus related engineering arrangement of cascade hydropower stations, construction planning should pay high attention to reserve the influence of the vegetation and the ecology, imple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subsequent desig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pecific detailed analysis and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cedures.
Keywords: water diversion type hydropow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21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电规划相关规划方案应做到可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并均衡经济和环境双重效益。由此相关梯级电站的工程布置、施工规划应高度重视对保护区植被及生态的影响,落实环保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后续设计中针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并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 在项目环评中应落实敏感对象与工程的相互关系,并针对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实现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针对项目及周边环境特点,进一步研究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具体的减免措施,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布置和运行情况,对各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区域的珍稀保护动植物进行调查,明确珍稀动植物的种类、分布,分析对其影响,并提出合理可行的保护措施。下面分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
1、 水环境保护措施
下泄流量 :规划梯级为引水式开发,将形成规模不等的减水河段。为维持减水河段内水生生物适宜的水生环境,各梯级电站水库需下泄一定生态流量。根据《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记要的函》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方法——“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最小水量一般不应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当多年平均流量大于80m3/s时按5%取用)”。
规划阶段初步考虑按照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具体下泄流量在下阶段将结合河段形态、生态要求及支沟补水、区间用水等详细调查分析后确定。生态流量下泄后,各减水河段相当于一条小型河流的流量和水势,河流景观和生态用水可得到有效维持。放水设施将在主体工程中一并考虑。
水库库区:规划的各梯级水库库区在蓄水前,应按照《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 5381-2007)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库底清理。 加强水库周边区域的水土保持治理及森林管护,严禁毁林开荒,大于25º的坡耕地必须退耕还林,减少泥沙入库和面源污染。控制氮、磷养份入库量,避免库区局部水域出现富营养化,防止浮游植物过量繁殖。此外,日常还需对库区水面的漂浮物进行清理,以保证库区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减水河段:梯级规划实施后将形成较长的减水河段,减水河段内无工业污染源,区间居民较少,居住较分散,无集中式生活污水排放。规划电站运行后,减水河段水量由区间来水和闸(坝)下泄生态流量组成,水量和水环境容量将减小,需加强对减水河段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管理,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电站绿化,禁止排入河道。
2、 陆生生物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各梯级电站施工场地应科学选址,合理布置,一地多能,综合利用,尽可能少占或者不占用林地或其他影响陆生植物的区域。
明确划定施工界限,严禁超界限布置施工项目,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区域活动,禁止开展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工程建设期间,加强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制定严格的制度,严禁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砍伐林木、非法捕猎等,减轻施工人员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受影响的高大乔木实行围护或其他保护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区有珍稀或受保护植物物种时,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实施特别保护措施或移栽,防止人为破坏。
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料场、渣场、临时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占地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对工程永久建筑物占地区四周、办公区、生产生活区、公共区域可利用范围,实行绿化美化,植树种草。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对工程占地区及影响区进行生态详查,对受工程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移栽或挂牌保护等措施;在施工期内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景观的宣传教育,提高对保护施工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认识,使之自觉保护区域内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严禁施工人员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兽类,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鼠类的危害。严格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及有关措施,建立施工区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确保工程区所在区域森林资源的安全;结合工程的水保工程及植物措施,因地制宜对施工迹地及移民安置区进行绿化景观恢复。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规划干流河段及其邻近支流河段鱼类进行捕捞,尽量避免对鱼类资源的人为破坏。在爆破施工前应先驱赶施工现场的鱼类后再进行爆破作业。梯级电站施工截流后,上下围堰之间的区域内可能残留一部分鱼类,应对它们进行集中捕捞并放生。在施工期间,特别是汛期后,应对基坑内的鱼类进行集中捕捞放生。在截流或蓄水初期,由于库区环境发生剧烈变化,鱼类容易被捕捞。因此,在这段时间内,规划河段应全面禁止鱼类捕捞。
此外,为防止规划河段水质污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还应加强施工河段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和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
4、水土保持措施
控制、预防措施 :合理规划工程施工场地和设施布置,各项施工活动应满足水保要求,并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合理选择渣场,加强防护 :若规划河段属于平原河流,可在附近设置弃渣场,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若规划河段属于典型山区河流,渣场选择则相对困难,各规划电站在预可研阶段选择弃渣场时,在满足“水保、经济、适用、抗冲”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占地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因素,以获得最优的渣场布置方案,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将渣场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