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4-10阳俐
阳 俐
(衡阳水利电力学会 衡阳市 421001)
1 衡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衡阳市辖7县(市)、5区,总人口730万,总面积1.53万km2,其中耕地面积28.43万hm2(426.4万亩)。湘江穿境而过,湘江一级支流洣水、蒸水、耒水、舂陵水交汇其中,全市有主要防洪堤215条595 km。各类水利设施43.96万处,其中中型水库29座、小(Ⅰ)型水库183座,小(Ⅱ)型水库959座,塘坝42.1万处,总蓄引堤水量31.65亿m3,其中总蓄水20.698亿m3,有效灌溉面积 22.17万 hm2(332.575 万亩)。 这些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在全市防汛和农田抗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到水毁和人为因素的破坏,导致溃坝、放水洞(闸)毁坏,造成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损毁严重。全市现有620座小(Ⅱ)型以上水库属病险水库,占总处数的53.9%,现有的215条595 km主要防洪堤有近380 km低于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约占总长度的64%。这些水利工程水毁、管涌、崩岸裂缝、滑坡、闸门损毁、涵管断裂等隐患众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与自然灾害以及一些人为破坏,健全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完善管理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设计方面。
设计工作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设计工作随着可研、招标设计、施工详图设计不断深入,不仅意味着结构图、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计算的逐步细化和分解,还包括作为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必须逐步补充完善,设计方案的比较也须进一步深入论证。但实际情况是在水利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在整个设计阶段中施工方案基本无比较,只要方案可行即可,技术经济观念不强。招标设计阶段的深度与可研阶段差不多,无设计优化。在进入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后,由于业主的强烈干预,设计单位才对设计方案进行较细致的比较,导致进入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后设计修改很多。
(2)施工方面。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水利设施的寿命以及工程的效益。目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施工队伍的质量参差不齐、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建设单位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管理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3)管理方面。
目前财力投入不足,导致管理经费不足,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后管理和维护出现了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由于资金短缺,虽然衡阳市大力扶持水利建设与管理,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很大倾斜;但难有较多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配套,致使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启动,开工建设的也很难按计划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管理不力,建成不到年时间,引水渠道淤堵,泵站毁坏严重,过早地失去其使用价值,同时也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
(4)产权方面。
过去,建成的设施归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管理,工程维护管理较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水利工程所有者主体“缺位”。基层政府代替“集体”承办本该由“集体”办的事,造成政府“越位”。兴修农田水利是农民自己要干的事情,结果变成政府要农民干,甚至被人理解为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工程集体所有与分户经营的体制矛盾,导致“集体”工程有人使用、无人管理,老化、损坏、丢失等现象严重。
3 对策
(1)推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设计监理制度。
通过招标投标制,引进竞争机制,促使设计单位具有忧患意识,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设计质量。利用工程监理制度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监督,必然会促进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实施设计监理制度,对投资控制是非常有益的。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因素,使工程设计有条不紊进行,可对设计单位设置奖惩办法,辅助设计工作又快又好地完成。
(2)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行使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管理机构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权责明确,认真抓好组织落实,以保证管理队伍有效和有序地运作。在工程项目招标时,选用具有施工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注意考察:一是施工队伍人员构成。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业务水平,以及政治素质。二是施工设备。考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完成该工程所必须的主要设备。三是施工经验。了解施工单位建设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及业绩。四是经济能力与信誉情况。要对投标单位的经济状况和信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估,在同等条件下,选用经济实力和信誉较好的单位,按招投标程序选出最合适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技术规程。成立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组成的质检组织,由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中要对工程分阶段、分部分、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负责施工自检,并及时向质检组织汇报质检情况。每项工程及施工阶段要履行相应的程序,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3)加强管理。
管理机构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登记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管理,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4)明确产权归属,实现依法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明确工程的产权归属,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确定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在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时,一是可以采取工程产权拍卖、承包、股份制、租赁等形式落实管护主体;二是采取分级产权移交,落实管护主体。对较大型的工程产权、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移交给乡(镇)水利站进行管护。对田间水利工程,由村统一管护或农户分散管护。在农户分散管护中,可采取拍卖、承包、租赁等办法,把工程管护与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挂钩,增强其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