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比较研究
2012-04-08牟维静李明勇
牟维静 李明勇
(1.河南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2.黄河科技学院 国际学院,河南 郑州 450063)
中美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比较研究
牟维静1李明勇2
(1.河南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南 洛阳 471003;2.黄河科技学院 国际学院,河南 郑州 450063)
高校知识产权的合理经营有助于国家科研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设立专业机构经营知识产权是斯坦福大学和北京大学科研成果顺利流转的关键,其成功经验包括多元投资渠道、完善制度和信息充实的官网。这些做法值得其他高校学习借鉴。
知识产权经营;技术许可办公室;科技开发部;信息平台建设
我国现有各类高校1400多所,在校生2300万以上,教学科研人员130多万,承担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以上的任务,每年创造了大量的科技成果。可以说高校是知识和创新的源头,而知识和科技创新的成果最终表现为各种类型的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申请和获权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高校科技创新的能力。但对于高校而言,如何找到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的平台实现知识产权的流转、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实现高校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积极探索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建设之路,实现高校知识产权顺利流转,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收入不断,对于完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 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建设的必要性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宪法。其中第7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应有利于促进技术革新、技术转让和技术传播,有利于生产者和技术知识使用者的相互利益,保护和实施的方式应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福利,并有利于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也就是说国家社会设计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技术转让和传播。高校科技成果往往处于产业化的初级阶段,距离最终产品的推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其顺利流转过程必然要兼顾各方的利益。有学者提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措施(含成果转化中的保护)不力;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缺少职业化的管理队伍、缺乏知识产权专用费用等。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及时有效地将其科研成果通过系统运作,在流转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让高校、发明人和社会各方(主要是公司)在科研成果流转过程中获得收益,取得共赢的局面[1]。高校通过知识产权流转实现收益的过程实质就是知识产权经营的过程。
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是指大学及附属研究机构中的科技和创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转移,大学在这种转移过程中获取一定的收益,社会通过这种转移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2]。在高校科研成果与市场对接的过程中,涉及到专利权申请、成果披露、寻找风投和技术许可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的顺利完成都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参与。因此,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组织这些专业人员来协调院校、发明人和投资者各方利益,保证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成功。
中外高校在长期的知识产权经营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成功的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包括威斯康辛大学首创的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斯坦福大学的技术许可办公室、北京大学的科技开发部和清华大学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本文将对在美国成绩卓著的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和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众多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有所启迪。
二 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OTL)运营现状
1970年斯坦福大学在科研管理部门外增设独立的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OTL),当时的业务仅仅涉及三项技术成果,一名专职人员,当年通过技术许可获得了55000美元。经过40多年的发展,当前拥有专职人员将近 40名,运营的知识产权项目超过 3000项,2011年度通过技术许可收入6600万美元。其成功运营主要通过三方面展开:
(一)斯坦福大学OTL运作机制
斯坦福大学从事研究的教师、员工和学生准备申请专利时,需要将研究成果披露给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将发明人提交的《发明披露表》编号记录,安排相关专业的技术经理进行评估;技术经理充分考虑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和发明的市场前景后,有权决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专利的手续和经费由技术许可办公室承担;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其商业化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转让或许可将专利交给产业界开发;二是发明人或其他参与研究的科研人员自主创业进行产品开发。在两种情况下负责人都必须和OTL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协议。OTL按合同收取专利许可费用,并负责将相关收入合理分配。
(二)技术许可收入分配方案
OTL自负盈亏,按学校授权独立经营,提取专利许可收入15%用于支付办公经费以及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费用;剩余的85%由发明人、所在院系和学校平均分配。整个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平衡,完美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分配机制,发明人投入的人力资本、院系和学校投入的设备实验室和OTL投入的商业和人力资本都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三)OTL信息平台建设
OTL实质上就是一个高校科研与产业界对接的平台,切实履行信息交流和中介沟通的职责对于其经营效果的好坏非常重要。注重官方网站的建设,实现三方信息的交流的常态化,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其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otl.stanford.edu/,主要有三大板块内容:OTL全面介绍(About OTL),包括其使命、历史、员工、数据和规划;为发明者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包括办事的流程、斯坦福大学相应的规章制度、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企业的技术需求和相关材料模板;为产业界提供的相关信息,包括许可谈判的流程、发明人和斯坦福大学的目标、需求和期望值、合同的模板和准备转让的专利项目等。
三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运营现状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对外是依法登记的法人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主要职能是:1.管理、组织和协调各单位的科技开发工作;2.审核、签署和登记各类技术合同;3.管理各单位在校内外企业的技术股份;4.管理“科技开发风险基金”。换而言之,科技开发部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北京大学知识产权经营的机构。现有专职人员10名,2011年度科技开发部共签订技术及相关合同588项,合同总额28759万元,其中技术合同572项,合同额28677万元,其它合同16项,合同额82万元;进款合同448项,进款合同额26218万元,出款合同140项,出款合同额2541万元;合同到款15454万元;先后获得了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优秀示范机构等荣誉称号。该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采取了和斯坦福大学OTL相似的策略保障其正常运行:
(一)科技开发部运行机制
科技开发部运行遵循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院系力量抓大放小,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技术合同洽谈、拟文和初审事宜。10万元以下合同由各单位法人代理签署,10万元以上合同由科技开发部法定代表人签署。单位应在签约前一周将合同文本和《北京大学科技合同审批表》送科技开发部审查批准。凡以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技术合同,由科技开发部到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科技成果转让和专利实施的收益扣除部分上交学校作为科技开发的预算开支,其余由院系和发明人和参与研究人员分享。
(二)科技开发收入分配方案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收入管理的若干规定》详细规定了科技开发的收益分配方案。开发合同总收入中学校提取15%,各单位可提取不超过10%的管理费,项目组可从其合同总收入中提取20%用于完成任务的人工费,任务完成后,结余部分按下列比例分配:50%作为项目组的发展基金,50%作为项目组人工费用和福利基金、劳务酬金;转让技术成果、专利实施和专利转让时,校外转让费上缴学校 15%作为管理费,上缴单位 10%作为管理费,余额的 60%作为项目组的发展基金,40%作为项目组的劳务费和奖酬金。校内转让费上缴学校的部分为向校外转让技术成果的75%,经费结余部分按技术开发分配方案处理。
(三)科技开发部信息平台建设
科技开发部信息平台建设同样是依托其官方网站,网址为 http://kjcy.pku.edu.cn/,主页由四大板块构成。中间醒目位置设置了重点项目推广和企业技术难题两个板块:左侧为部门概况,包括规章制度、工作通讯、科技交流、地区合作和合作案例、博士后工作站介绍、部门练习方式、下载专栏和银行账户;右侧为新闻动态,内容多数是描述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产学研对接活动。
四 中美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成功之道给我们的启示
斯坦福大学和北京大学在知识产权经营上各有其独到之处,但其成功背后所采用的相似做法值得其他高校借鉴学习。
(一)拓宽知识产权营收渠道
高校科研成果商业化过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缺少足够的资金投入往往是高校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关键。没有进一步的资金投入,很多前景远大的项目只能成为高校技术储备,带不来任何收益。这就要求高校根据自身校学科优势和当地的产业需求,采用多种形式,既有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又有技术秘密和专利权转让许可,专利实施许可还包括独家实施和非独家实施。形成了技术入股分红、专利转让变现、创业获利等多元营收渠道,实现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实施良好互动。这些都是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和北大科技开发部的成功之道,也是国内大部分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的必经之路。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经营水平
知识产权经营水平的高低,取决于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机构如何平衡社会、高校、市场和发明人利益,在发明专利商业化过程中实现帕累托效应,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本得到变现和增值。只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经营过程中相关主体的责权利,知识产权经营部门才能合理分配营收,激励各方主体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加速知识产权实施的过程。我国有学者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专利的申请及保护、专利的产权及经营、人员奖励、人员培训等。”[3]只有项目运作过程有章可循,才能保证知识产权经营稳定有序。
(三)加强知识产权经营信息平台建设
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和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都非常重视信息平台建设,特别是以官方网站为核心建设信息平台,实现了高校科研成果与相关产业界信息对接常态化,无论发明者还是感兴趣的业界人员都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到项目进展状况。一个成功的知识产权实施案例往往能够激起高校师生员工创造的热情,成为普及知识产权教育的契机,养成保护他人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意识。有学者认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意识缺乏的问题十分严重:如现在关于项目组织、专家鉴定等活动,谈的都是成果的内容,而对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问题,少有涉及。”[4]因此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并公布在官方网站上也有利于高校广大师生养成知识产权意识,使得他们参与科研活动有章可循。知识产权项目实施流程、政策和结果的官网披露,可以项目运作过程规范有序,这就对参与项目运作的技术经理、营销顾问和法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加速他们职业化的进程。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端深入,高校从边缘走到社会中央已经成为必然的潮流和趋势。“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新技术研究的生力军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重要方面军。”[5]高校科技成果能否及时转化,关系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创新主导产业升级能否实现。只有学习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经营机构,聘用专业人员操作,保证正常的运作经费,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才能摆脱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经营相对落后的现状,涌现出更多特色明显业绩突出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1]黄鹂,查之玲.高校知识产权的经营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15):98-102.
[2]刘兰茹,宋文婷.中美日高校知识产权经营比较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8,(11):175-176.
[3]马忠法.从TRIPS协议有关规定谈高校知识产权战略之重点[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7,(11):45-47.
[4]吗忠法,陆飞.论高校的知识产权战略重点——以知识产权制度目标为视角[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5]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高校科技奖励报告(2008)[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F49
A
1673-2219(2012)08-0155-03
2012-06-11
2011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项目编号20110102);2011年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项目编号2011B426)。
牟维静(1976-),女,重庆人,硕士,河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讲师。李明勇(1973-),男,河南周口人,硕士,黄河科技学院国际学院助教。
(责任编校:张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