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民工能否追回汇错的工资

2012-04-08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

湖南农业 2012年6期
关键词:财产性有权合法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342400) 方 园

【咨询】我是一名农民工。1个月前,我在一家银行使用自动取款机将2011年来所积蓄的15000元工资汇回家时,由于操作失误,错汇到了千里之外、根本不认识的李某的账户上。发现汇错款后,我当即向银行作出了报告,并通过银行查找到了李某的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可我先后多次通过电话或到李某家要求还款,均被他拒绝,理由是他没有偷也没有抢,是我自己给了他,他有权支配,也有权决定是否还我,我顶多只能批评他道德水平差。请问:李某的说法对吗? 读者:钱 芳

【解答】李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你有权要求其全额返还。这里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且还涉及到法律上的不当得利问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其构成要件为:一方取得了财产利益;另一方受到了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财产者没有获得财产的合法根据。本案的情形与之吻合:一方面,该款被错汇给李某账户,即意味着李某意外获得了15000元现金,即其取得了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你失去了15000元现金,即受到财产损害,而该财产损害的发生并非你的真实意愿,因为你根本就不想甚至没有想过将款汇给李某,出现这一结果完全是由于自己操作失误;再一方面,李某所获取的15000元利益,是建立在你的损失之上,没有你的损失自然没有李某的对应利益,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第四,不当得利中的“没有合法依据”,是指获取财产性利益的人,对已经获取的财产,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而你与李某之间并没有付款的法定义务(如存在亲属关系、赔偿关系等等),也没有签订合同、无任何经济交往,甚至根本不认识,明显当属其列。就不当得利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作了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鉴于李某我行我素,你可以通过向李某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救济。

猜你喜欢

财产性有权合法
Entanglement and thermalization in the extended Bose-Hubbard model after a quantum quench: A correlation analysis
农村财产性收益扶贫 为精准扶贫开辟新路
合法兼职受保护
被赖账讨薪要合法
合法外衣下的多重阻挠
找个人来替我怀孕一一代孕该合法吗?
为“有权不可任性”点赞
新时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径
杭州市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现状及对策
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