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化保护
2012-04-07方旭红黄钟浩郑丽虹
方旭红, 黄钟浩, 郑丽虹
(1.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2.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江苏苏州 215021)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化保护
方旭红1, 黄钟浩1, 郑丽虹2
(1.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2.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江苏苏州 215021)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诸多问题,需对其采取“生活化”保护策略,即稳固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创新其表现形式、增强其时代感,加大财政投入、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传承和革新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其存续的社会环境等,使其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现代居民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对象,成为现代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化保护;精神消费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科技革命日新月异背景下,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西方文化迅速扩张,消费文化日益盛行,文化发展呈现越来越明显的世界趋同、融合趋势,致使素有“民族身份的基因”、“民族身份证”之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渐成为世界性课题。虽然各国政府和有识之士都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通过了有关国际公约,致力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世界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以语言为例,据美国《国家地理》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世界7 000多种语言中有一半面临消失的危险,平均每两周有一种语言消失[1]。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同样严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方式承传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文化遗产现象时有发生[2]。不但一些少数民族世居地特有的民族文化不断消失,就是汉族很多地方文化也不断消亡,如解放前一直是江西很多地区最重要娱乐活动的弋阳腔,现在已经失传;上世纪80年代尚有52个剧种的山西地方戏,现在仅存28个[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个具有世界性共识,各国政府乃至热心民众都付出巨大努力、孜孜以行的活动,为什么会面临如此窘境,成效难彰?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既有的保护措施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生活方式的自然展现,在当今社会,如要对其进行保护,必须追本溯源,从其赖以存续的社会环境入手,对其进行“生活化”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
要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首先必须厘清什么是文化。文化虽然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现象,关于其定义,据克鲁伯与克拉克洪(Kroeber &Kluckhohn)统计,已有160多种[4],但在人文学科中,学者们基本认可它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总和,包括社会成员所共有的预期行为、信仰、价值、语言和生活实践”[5],是用来指“使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显得与众不同”的符号的创造与使用,无论这种生活方式是属于“一个民族的,一个时期的,一个群体的,或者普遍意义上的人类的”[6]。人们创立文化,从功能主义视角看,其目的就在于“为实现对于世界的组织而教导人们如何行事以及如何思想”[7]。
而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8]。它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8]。
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天然是“遗产”。它首先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文化,是特定社会空间下,人们在特定的生产实践、生活实践和社会交往中不断建构或重构的。它包含的各组成要素,原本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是人们生活方式的自然展现,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当下,它之所以变成了“遗产”,是因为在全球化发展和新科技革命浪潮的冲击下,剧烈的社会变迁导致它所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的生产实践、生活实践、社会交往方式——开始消解,或者说,是因为特定社会空间下的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空间还是那片空间,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不再“那样生活”了。如果说特定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人们的生活方式是“皮”,那么,依托于这种生活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1)活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产生到消亡是一个动态过程。生生不息的人们在文化传承过程中,总是根据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进行建构和重构,从而推陈出新,使其更加丰富多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需要借助于传承人一代代的口传身授,或者需要通过某种高超、精湛的技艺才能被继承下来。对于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来说,音乐、舞蹈、巫术、民俗、节庆等仪式的表现也都是动态的过程;器物、器具的制作技艺也是在动态的过程中得以表现的。非物质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它的存在必须依靠传承人的实际参与,如果离开这种活动,其价值便无法实现。特定的价值观、生存形态以及变化品格,造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特征[9]。
(2)传承性 这是指它具有人类集体、群体或个体代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人对“精神文化”的传递,其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传承过程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即言传、身教、观念或心理积淀等形式进行的,具有无形性、抽象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遗留,是人类不断更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所以对之不可用“博物馆”式的静态纪录和保存的方法,而应该采取切合遗产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动态方法,与时俱进地传承、发展。这样的方法是具体且多元的。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比传承物质文化遗产更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往往也是其创造者,如皮影戏传承内容包括制皮、雕镂、操纵、演唱、伴奏等技艺及其道具,所以皮影戏的传承人就不仅仅是影戏道具的保管员,还应该是能够制作和表演皮影的创造者,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特点决定了传承人的培养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地域性 就一个区域来说,每一个社区的居民大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活和活动地域,该地域的自然环境对社区有很大影响,进而会在此基础上形成该社区的文化特征。通常,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的地域产生的,与该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都从各个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既典型地代表了该地域的特色,是该地域的产物。离开了该地域,便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也就谈不上保护、传承和发展。地域性既体现也进一步强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或地方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
所谓生活化保护,是指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生活方式的自然展现这一本质属性,追本溯源、多管齐下,传承和革新生活方式,营造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社会环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根“毛”,有其所附之“皮”。要而言之:
第一,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民众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以提高他们对本土文化的归属感,稳固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人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构者、传承者和接受者,失去人民群众的认同、接受、传承,它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终将失去活力,退出历史舞台。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因为剧烈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融合使人们生活方式发生急速转变,进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逐渐消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对某种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的强弱,归根结底取决于该文化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从历史经验看,工业革命以来,西方文化之所以呈现强势并全球扩张,依托的正是其发达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国家,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下,则对本土文化产生强烈的不自信,进而予以抛弃、损毁。以我国为例,民国时期,全国各地市政建设中曾兴起一股拆除或“改建”历史遗物、以致其遭受重大破坏的风气,其中原因,除了国人在经历了晚清以降长期落后挨打局面后普遍产生一种“求治”心理,渴求摆脱落后面貌、走上富强之路的原因外,也与长期的落后挨打,使得国人对民族文化产生了某种不自信或者说自卑心理,由此连带着也把历史遗物视为“敝履”不无关系。其他如国人在这一时期普遍兴起的“崇洋慕新”、日渐西化风气,也多出自同样的社会心态[10]。从社会现实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人们,往往对自己所属区域的地方文化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人们,则对自己所属区域的地方文化有一定程度的疏离感。以我国的方言为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广东、上海、江浙等地的人们,对自己的方言往往有某种优越感,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人们,则对自己的方言存在某种游离感。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要之举就在于大力发展各地社会经济水平,构建公平、公正、理性的和谐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使其自觉自愿接受和传承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地稳固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
第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感。生存条件的改变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要随着环境的改变应时创新。在不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核”的前提下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可以在经济、文化、技术三个层面进行创新。一是在经济方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适合旅游者消费的旅游产品。旅游开发是将“非遗”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开发成可供游客游览、体验、学习和购买的旅游产品,使“非遗”在现代社会中以一种新的方式生存和发展的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保护非物质文化,不能停留在“记忆工程”和收藏实物的层面上,最重要的是能够创造一种非物质文化的现代生存方式,使其能够通过自己的方式生存、发展下去。二是在文化层面,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现代的流行文化创造出新颖的文化表现形式。例如可以将历史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成网络游戏和动漫产品,将其中的人物变为青少年乐于接受的形式,提高青少年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热情。三是在技术层面,运用高新技术来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含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感。例如电影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电影拍摄的对象可以让更多的人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而且3D电影是未来电影发展的方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3D电影中是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一个有益尝试。
第三,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备人才的培养。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期,原有的农业文明状态下的文化形态和方式在现代化的冲击下面临更大的困境。应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基金,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必须使各级政府清楚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也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形成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局面,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使我国的优秀文化传统薪火相传,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维护健康的文化生态,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采取多种方式,抓紧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所需的各类人才,注重传承人的保护,培养专业人才。
第四,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提高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载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目前,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有些地方非物质文化文化长期不被重视,宣传手段和方法陈旧,缺乏有计划的组织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科学的保护,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加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过程。在人类各民族所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涵着各民族传统文化最深的根源,保留着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和该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着各民族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心理特征,承载着各民族特定的历史记忆和遗传基因,寄寓着各民族的生活情感与人生理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基础和根本的维系纽带,其兴衰存亡将关系到民族文化与身份的合法性的存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一个民族的记忆与文化认同的载体。要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使得现代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要改变单一的推广方式,需要应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媒体工具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认同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社会环境下人们生活方式的自然展现。人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构者、传承者和接受者,失去人民的认同、接受、传承,它终将失去活力,退出历史舞台。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因为急剧的社会变迁和文化融合,使得其赖以存续的社会基础日渐削弱。为此,需在既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架构以及各种措施下,追本溯源,从源头抓起,多管齐下,对其实施“生活化”保护。
[1]VOA.Somewhere a Language Dies Every Two Weeks[EB/OL].(2009-12-02)[2011-07-20]http://www.tingvoa.com.
[2]新华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三大难题[EB/OL].(2006-02-03)[2011-07-21]http://news.sina.com.
[3]凤凰周刊.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困局[EB/OL].(2006-05-29)[2011-07-20].http://www.sach.gov.cn.
[4]Kroeber A,Kluckhohn.C.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M].New York:Random House,1985.
[5]Reisinger Y,Torner.旅游跨文化行为研究[M].朱路平,译.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15.
[6]Williams R.Keywords: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M].London:Fontana,2ndedn,1983:288,90.
[7]Dodder C.Dynamics of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M].Boston:MA.McGraw-Hill,1998.
[8]UNESCO:Safeguard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B/OL].(2003-10-17)[2011-07-21]http://www.unesco.org.
[9]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103-104.
[10]方旭红.集聚分化整合:1927——1937年苏州城市化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5:136.
[11]王德刚,田 芸.旅游化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生存模式[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1):17-19.
On Life-oriented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ANG Xu-hong1, HUANG Zhong-hao1, ZHENG Li-hong2
(1.College of Tourism,Huaqiao University,Quanzhou 362021,China;2.School of Arts,Soochow University,Suzhou 215021,China)
Nowadays,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the strategy of life-oriented protection is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namely to strengthen the social basis for the heritage to survive,reform the form of expression of the heritage,and enhance the sense of the times;to increase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and strengthen the cultivation of the reserve talents;to inherit and develop the lifestyle,and create a favorable social environment for the persistence of the heritage.The aim is to integrate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to people's daily life,and make it become an integral part of life and an object of material consumption and mental consumption for modern resident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life-oriented protection;mental consumption
G122
A
1008-3634(2012)04-0027-04
2012-05-14
方旭红(1970-),男,安徽合肥人,副教授,博士后。
(责任编辑 蒋涛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