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荒诞 两种人生
2012-04-07郭志艳于雪茹
郭志艳,于雪茹
(1.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大连 116002;2.北方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
一种荒诞 两种人生
郭志艳1,于雪茹2
(1.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大连 116002;2.北方民族大学外语学院,宁夏银川 750021)
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和余华的《活着》都讲述了各自主人公痛苦的人生经历。虽然故事情节各不相同,但是其中的批判意蕴并无二致。从萨特的存在主义角度来分析两部作品,发现在两位主人公各自所处的荒诞时代,人并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他们的一切痛苦都源于那个时代的荒诞。
批判;存在主义;荒诞
托尼·莫里森是美国当代著名的黑人女作家,1987年发表其代表作《宠儿》并在全世界产生轰动。故事是关于一个曾经做过奴隶的黑人母亲痛苦的一生。她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重复她非人的命运,曾经在蓝石路124号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宠儿。可在未来的时间里,却遭到了重返124号凶宅的宠儿的鬼魂的折磨,差点死去。《宠儿》中的杀婴情节取材于发生在19世纪50年代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寻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他们父辈和祖辈为人奴役、驱使、蹂躏、残害的悲惨命运,加纳毅然抡起斧子,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杀死了一个女儿。小说《宠儿》中的女主人公塞丝就是以玛格丽特·加纳为原型塑造的。无独有偶,20世纪90年代,中国作家余华创作了一部名为《活着》的小说,而且在自序中明确地指出这是一部受美国的一位老黑奴启发而创作的小说,[1]故事记述了主人公苦难的一生。从故事情节来看,两个老黑奴似乎无法让人联想为同一个人,可是从故事内容来看,两个故事的主人公却都因身处一个荒诞的时代而饱经沧桑。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认为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活着,然后是选择活着的方式。为了活着,人们可以不用顾忌现有的价值观和道德理念,为了活着而活着。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人与人之间是对立的,他人是导致痛苦的根源。其三是“自由选择”。这是存在主义的精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认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作出“自由选择”。[2]下面就从存在主义的这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两部作品。
一、存在先于本质
赛斯出生在奴隶主的庄园上,是个“天生”的奴隶。在奴隶制下,黑奴被视为动物而不是人,不论年龄、性别,黑奴们都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3]首先,奴隶没有自己的语言。从一出生,赛斯与母亲之间的联系就是靠母亲胸前的圆圈和十字维系的:看到胸前有圆圈的女人,赛斯就知道了这是母亲。其次,奴隶没有尊严和人格。长大后,赛斯成了为奴隶主创造价值和繁殖劳动力的机器,她被迫与黑奴交配以生出更多的黑奴,还时常遭受白人奴隶主的凌辱。“学校老师”的侄子甚至在赛斯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占有她,而她却不能反抗。最后,即使是动物也有和自己的幼崽在一起的权利,可是奴隶却不得不和自己的孩子分开。无论是与黑奴还是与白人奴隶主生的孩子从一出生就被卖掉或者留在种植园里继续做奴隶,因此赛斯无法享受做母亲的快乐。连哺乳孩子的乳汁也无法自己支配,被奴隶主残酷掠夺。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赛斯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4]人的尊严和价值完全无法顾及。
与赛斯不同,福贵刚出生时是地主家的公子,过着优越的生活。他每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光顾赌场,最终输光了家产,气死了自己的父亲。后来,在去给他母亲买药的路上稀里糊涂地被抓了壮丁,稀里糊涂地上战场,然后回来。母亲因为患病没钱医治而死去,儿子因为给县长老婆输血过量失去生命,女儿因为难产而死,老婆因为病痛折磨死去,女婿因为意外死亡,就连外孙也因为饥饿过度吃了过多的豆角死亡。这一切磨难犹如连珠炮,把福贵的身体打得体无完肤,把福贵的心灵打得千疮百孔,可是福贵活着,同样抛弃了做人的尊严。
无论是赛斯还是福贵,他们都应验了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理论。如果说赛斯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做奴隶的命运而失去了做人的本质的话,福贵则是因为主体意识的缺失而失去了自己做人的本质。一开始,他像动物一样随心所欲,然后像动物一样接受命运的安排。
二、自由选择的缺失
缺失了上帝,人类将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理论上讲,面对困境,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赛斯也一样。事实上,赛斯也是这么做的。纵观她的一生,赛斯无时无刻不在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这一点显而易见,只是她的努力永远换不来令她满意的结果。为了逃避做奴隶的命运,赛斯的母亲在赛斯还小的时候“抛弃”了她,使她从小无法享受充足的母爱,因此赛斯记恨母亲,这是她唯一能够使用的反抗手段。可是她除了记恨母亲外,却不能重新选择母亲或者得到母爱。长大后,作为女人,她受尽凌辱,她也不断反抗而后遭毒打。生了孩子被卖掉,哺乳孩子的乳汁被掠夺,她也发誓以后她的乳汁除了自己的孩子之外再也不属于任何人。[5]她甚至在自己怀有身孕的时候选择逃跑,想要脱离这个地狱。当逃跑快要被奴隶主抓获时,她在绝望中想要改变自己孩子的命运,毅然选择亲手杀死孩子。在赛斯的一生中,她不停地反抗着命运,不停地想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可最终的结果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在福贵的一生中,我们看不到他的自由选择。年轻时家境富裕的他,无所事事,整天吃喝嫖赌,最终他输光家产,也因此气死了父亲。财富的消失和父亲的离去没有给福贵造成“伤害”。之后,在去给母亲买药的路上稀里糊涂地被抓了壮丁,福贵“顺理成章”地去打仗。回来后,由于家里实在太穷了,他就送走了女儿,虽然这么做他很不情愿,但是他还是把女儿送走了。接下来的事情似乎与福贵更加扯不上关系了。儿子死了,因为给县长老婆输血太多了;女儿死了,是因为难产;老婆死了,是因为疾病折磨;女婿死了,是因为意外伤害;外孙死了,是因为过度饥饿后被撑死了。这一切都是在主人公缺乏主体意识的状态下完成的。不管反抗是否有用,福贵从未反抗过。不管努力是否会有结果,福贵从未努力过。他任事态发展,逆来顺受。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这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福贵依然为了活着而活着。
赛斯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后,她以为得到了永久的解脱,至少自己的宠儿永远地摆脱了做奴隶的命运,可是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是错误的。她要为她的选择付出代价:宠儿用一生折磨着她的灵魂。幼年的宠儿的灵魂从来没有离开过蓝石路124号,因此吓走了赛斯的两个儿子,而小女儿丹芙也性格极度抑郁;成年后的宠儿回到了赛斯的身边。当她确定是自己的宠儿时,赛斯以为她可以用尽全力去弥补这个孩子失去的爱,却发现宠儿要索取的是她的生命。因此赛斯所谓的自由选择并没有给她带来她渴望的自由,相反却让她的余生陷入了极度痛苦之中。
无论是福贵还是赛斯,无论他们是要主动对人生作出选择还是干脆放弃选择的权利,他们都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痛苦的人生轨迹。他们都是饮尽苦痛顽强活了一生的典型。福贵看着全家人一个个都先他而去了,而赛斯永远也逃不脱奴隶制度给她制造的精神樊笼,这或许是两部作品对萨特存在主义理论所提出的人有选择自由的最大讽刺。
三、荒诞的世界造就痛苦的人生
萨特认为人与他人和世界是对立的,他人是造成痛苦的根源。人被扔到这个荒谬的世界上来,因此有恐惧、孤独和被遗弃的感觉。对于赛斯而言,她的痛苦是由那个荒诞的奴隶制度造成的。赛斯一出生就无法摆脱奴隶制度的控制。因为这个可恶的奴隶制度,赛斯失去了她的母亲,失去了对于孩子来说最最宝贵的母爱;因为这个可恶的奴隶制度,赛斯失去了语言,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做人的人格和尊严,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奴隶制度已经被废除的赛斯的下半生,赛斯依然无法摆脱它的阴霾。宠儿的灵魂不断在房间萦绕,丹芙的胆小抑郁,两个儿子的离家出走,婆母的去世,黑人社区的孤立,让赛斯无时无刻不忆起过去的时光给自己带来的折磨,使她永远也无法摆脱曾经亲身经历的荒诞。由于这个荒诞的社会,赛斯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赛斯是一个对人生有着执著追求的人。她反抗奴隶主的压迫和凌辱,不惜遭受毒打;她想要摆脱奴隶制的噩梦,于是她计划逃走,冒着被抓回遭受毒打的危险;逃走后,在“学校老师”和他的两个侄子追来的时候,她杀死自己两岁的女儿宠儿以避免她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这一切都是赛斯所作的不懈努力,为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作的选择,只可惜这种所谓的自由选择其实是不自由的,因为选择的结果与不作选择并无二致。荒诞的社会决定了赛斯的存在形式:即使肉体上摆脱了做奴隶的命运,心灵上也依然被它牢牢禁锢。赛斯的一生是悲哀的,她的悲哀在于即使努力了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而这种悲哀的根源在于她所存在的荒诞世界。在奴隶制盛行的时代,赛斯只是沧海一粟,千千万万的“赛斯”在赛斯的年代过着赛斯的生活。
福贵与赛斯所处的年代截然不同,因此他没有经历赛斯的煎熬和挣扎。但是福贵的一生一样是饮尽沧桑和痛苦的一生。福贵的痛苦源于他所处的世界让他经历了太多的“偶然”。从阔绰的大少爷一夜之间变成了穷光蛋,福贵开始了他戏剧化的下半生。父亲的死是福贵经历的第一个亲人的离去,也是福贵经历的第一个偶然。之后,“偶然”间,福贵被抓壮丁,在战场上拼杀一阵后又很偶然地活下来回到了家。因为贫穷,他把女儿送走是一次“偶然”,儿子因为给县长老婆输血而失血过量死去也是“偶然”,女儿的难产致死是“偶然”,老婆的积劳成疾最后死去亦是“偶然”,女婿死于“偶然”的事故,外孙撑死更是“偶然”。这一系列的“偶然”事件不偏不倚全部发生在福贵的身上不得不让人深思。如果说父亲的死亡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偶然的话,那么剩余的偶然全部应该归咎于他所处的荒诞的时代。由于时局的混乱,福贵被抓壮丁;由于官本位思想,儿子失去了生命;由于那个落后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极度卑微,连生孩子都能死人;由于饥饿,外孙撑死过去。在那个连填饱肚子都成了问题的时代,一切的偶然都成了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四、结束语
《宠儿》和《活着》是两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作品,它们所讲述的故事也各不相同,然而故事主人公的苦难却同时让人联想到了存在的荒诞,活着的卑微。他们的荒诞不是由他们自己造成的,而应归因于他们所处的荒诞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不管主人公有没有发挥主体意识,结局都是一样的。这也正是这两部作品中赛斯和福贵的可怜、可悲之处。
[1]汤吉红.从偶然到超然——余华《活着》评析[J].时代文学,2010,(7).
[2]Sartre,Jean Paul.Marxism and Existentialism[A].Critical Theory Since Plato(3rd edition).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6.
[3]王道水.论莫里森《宠儿》中的黑人解放之路[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5.
[4]赵歌东.从愤怒的写作到虚伪的活着——余华创作的后现代叙事策略[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7).
[5]刘秋兰.扭曲的心理——《宠儿》中赛斯母爱的诠释[J].安康师专学报,2006,(8).
One Grotesque,Two Kinds of Life
GUO Zhiyan1,YU Xueru2
(1.Dalian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Dalian,Liaoning 116002;2.North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Yinchuan,Ningxia 750021,China)
Toni Morrison’s latest novelBelovedand Yuhua’s famous novelTo Liveboth tell the miserable life of the protagonist respectively.Although the two novels don’t share the similar plots,their criticism against the society is the same.From the analytical perspective of Satre’s existentialism,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two protagonists live in their grotesque era and have no freedom for other options.So all their misery is aroused by the grotesque era.
criticism;existentialism;grotesque
I06
A
1008-469X(2012)01-0049-03
2011-10-22
郭志艳(1977-),女,辽宁大连人,英语语言文学硕士,讲师,主要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