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问答5则
2012-04-06
问如何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它的用途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有四种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需开具党员证明信;二是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三是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四是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进行管理。
问我们单位有个党员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单位党支部有些党员提出应将其开除党籍。请问应该这样做吗?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第3款这样规定:“因过失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里的“个别”两个字应指该党员在政治上、工作上表现一贯较好,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其犯罪行为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但是,即使不开除党籍,原则上也应当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问党员“停薪留职”期间党费交到哪里?按什么标准交?
答“停薪留职”的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党费仍交到原单位党组织。如果外出做工或从事其他工作,已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党费应交到转往单位的党组织。党费交纳标准,暂按“停薪留职”前本人的基本工资计算,自愿多交的不限。
问我们村个别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是很热情,为了调动大家开会积极性,村党支部想采取开会付给一定报酬的方式。请问我们这种做法对吗?
答党员参加党组织召集的有关会议,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之一。召集农村党员参加会议特别是参加组织生活付给报酬,违背党的宗旨,会淡化党员的组织观念和责任意识,影响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也会影响党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并采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以保持党组织活动的严肃性。
问重庆某退休党员给杂志社打来电话,希望本刊介绍如何发挥老党员余热,如何开展形式多样的离退休支部生活。
答中国农业大学离退休分党委第20支部书记乔惠理答:我们支部有30名党员。我们支部广大离退休党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离退休党支部活动机制,不断拓宽发挥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们开展了六项工作:
1.支部给每个离退休党员建立了通讯录(有子女的联系方式),以便在特殊需要的时候联系,并配合学校离退休处做好服务工作;2.围绕“退休后想什么,做什么”为主题让老党员交流心得;3.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过一个形式新颖的组织生活;4.在春节期间,让离退休党员和群众一起举行“新春联欢会”,气氛热烈、场面感人的联欢会拉近了群众与党员的关系;5.以“理想永存、思想常新、健康长寿、夕阳无限好”为主题召开支部会,离退休党员畅所欲言;6.召开“献给建党90周年感言”的组织生活,每个老同志以一句话、一首诗或一篇文章的形式向党表达心声,收到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