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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眉目”的词汇化历程及其机制探究

2012-04-02秦晴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2年6期
关键词:成词条理容貌

秦晴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眉目”是于唐代初步成词的复合词,它由表并列关系的名词“眉”和“目”通过连用而逐步凝固成词。“眉”和“目”在古代汉语中均可单用,二者都有多个义项,在对举并用时,“眉”和“目”表示同一范畴,均为人的五官。发展到现代汉语,“眉”和“目”已较少单用,而是被其他复合词所替代。在古代汉语中,“眉”和“目”可以自由组配且常以对举的形式出现,而现代汉语除却成语等固定搭配,这一用法已基本消失。如:

(1)祖曰:“我有时教伊扬眉瞬目。有时不教伊扬眉瞬目。有时扬眉瞬目者是。子作么生?”(唐《马祖语录》)

此外,在古代汉语中,“眉”和“目”连用的使用频率也很高,高频率的使用为眉目的词汇化创造条件。“眉目”由最初的“眉和眼”这一短语义发展到现代汉语,已经衍生出了多个义项,如“容貌”“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等。本文在调查文献用例的基础上勾勒“眉目”的词义演变轨迹,尝试从语音、句法位置、语义、认知等角度较为系统地研究“眉目”的词汇化的机制,重点揭示其演变的内在动因和认知规律。

一、“眉目”的词汇化历程

“眉目”的词汇化历程大致经历了分立时期、成词阶段、成熟时期等三个阶段。下文将对这三个阶段分别进行描述。

(一)“眉”和“目”的分立时期

这一时期,“眉”和“目”由对举形式衍生出连用形式,在意义上,表示“眉和眼”,为并列性的名词短语。最早出现“眉”和“目”连用的时期为战国,但这一时期用例较少,从检索到的语料来看,仅有1条相关用例。

(2)子曰:“虽然,吾愿游于其藩。”许由曰:“不然。夫盲者无以与乎眉目颜色之好,瞽者无以与乎青黄黼黻之观。”(战国《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

例(2)中的“颜色”义为“容貌和姿色”,为联合短语。“眉目”与其连用,表明其为短语。故此处“眉目”应“眉”义和“目”义的加合,为联合短语。

到了汉代,“眉目”连用的例子也非常少,西汉、东汉分别为1例。及至六朝才渐渐增多,为3例。

(3)其容貌颜色,国已过绝人矣。若乃其眉目准权衡,犀觉偃月,彼乃帝王之后,非诸侯之姬也。(西汉,刘向《战国策·中山策》)

(4)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二月。河南邮亭樗树生枝。状如人头。眉目须皆具。无发耳。京房易传曰。王者德衰。下人将起。(东汉,荀悦《前汉纪》)

(5)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枝,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六朝,干宝《搜神记》)

例(3)的译文为“她的容貌姿色,实在超出一般的美女。至于说她的眉毛、眼睛、鼻子、脸蛋、额角,那头形,那天庭,那真是帝王之后,绝不是诸侯的嫔妃”。由此看到,“眉目”此处作“眉毛和眼睛”义理解,为短语。例(4)、例(5)中“眉目”均与“须皆具”搭配使用,“皆”义为“全、都”,与其搭配使用的对象的数量须为两个以上,故而这两个例子中“眉”和“目”应该是分立存在的,为“眉毛和眼睛”之义。

由此可见,在六朝以前,“眉”和“目”还没有结合成一个词,这一时期“眉”和“目”只是偶尔连在一起使用,而且用例极少,“眉”和“目”这两个词偶然在句中的位置相连。虽然这时并没有结合成一个词,但二者连用情况逐渐增多。使用频率的增加为二者结合成词创造了条件。

(二)“眉目”的初步成词阶段

有关古代汉语词汇双音化进程的研究,朱庆之曾经指出,到了唐代,双音词为主的词汇系统已经建立①。这一论断与我们对“眉目”的考察是一致的。我们认为,“眉目”的成词年代大致是在唐代。在这一时期,“眉目”除了继续保留“眉和眼”这一短语义之外,还衍生出了“容貌”这一词汇义。如:

(6)身长八尺,腰带十围,眉目如画,机神不竭,见贤斯惕,闻善若惊。(唐《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7)君吞天地之精,含太和之粹,眉目如画,心灵若神。(唐《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以上两例中,“眉目”均与“如画”搭配,表示“容貌端正秀丽”。在句中,“眉目”不再指具体的“眉和眼”,而是由这一意义通过借代的方式借指人的容貌,关系上可以说是以部分代整体。“容貌”作为“眉目”借代义的出现标志着“眉目”开始向词汇化方向发展。而“眉目如画”这一用法后作为成语也沿用至今。

在唐代,“眉目”表示“容貌”这一意义时的用例较少,用法也比较单一,多与“如画”连用。依据北京大学CCL古代汉语语料库的检索结果,我们发现,及至宋元明时期,不仅“眉目”的使用频率大幅增加,共有78例,而且表示“容貌”义时的用法也更为灵活多变。如:

(8)有一尼,眉目朗秀,若旧识者,每过必凝视公佐,若有意而未言者。(唐,李复言《尼妙寂》)

(9)后汉时,姑苏有男子,衣白衣,冠帻,容貌甚伟,身长七尺,眉目疏朗。(北宋《太平广记·卷第468 水族五》)

(10)生得眉目清新,丰姿俊雅,读书一目十行,举笔即便成文,原是个风流才子。(元《元代话本选集·玉堂春落难逢夫》)

(11)话说广东惠州府河源街上,有一小使行过,年可八九岁,眉目秀美,丰姿俊雅。(明,安遇时等《包公案》)

以上四例分别用“朗秀”“疏朗”“清新”“秀美”等形容词对“眉目”进行修饰。从句意角度去判断,“眉目”均作“容貌”解。除此之外,北宋还有“眉目若画”“眉目渊秀”等搭配,也是“容貌”之义。

我们认为,从唐代起出现的“容貌”义之所以作为“眉目”的成词标志,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从唐代起,“眉”和“目”连用的使用频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用的增多可以增加这两个词结合的稳定性,这是前提条件。其次,董秀芳曾指出,典型的词与短语在意义上的差别是:短语的整体意义可以通过组成成分的意义和短语的结构进行预测;而词的整体意义则不能由其组成成分的意义与结构关系推知②。按照这一标准,毋庸置疑,当“眉目”表示“眉和眼”时为短语义,而当其表示“容貌”义时,实际上是弱化了“眉”和“目”的本义,即“容貌”义不等于“眉”“目”义的简单加合,且“眉”和“目”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自然为词义。

此外,应该指出,在这一时期,“眉目”虽然衍生出了“容貌”义,但是,“眉和眼”这一短语义并未消失,而是仍在大量使用。我们看到,“眉目”不论表示任何一种意义均可受形容词修饰,那么,这个形容词究竟是要具体修饰“眉和眼”还是修饰整个人的“容貌”呢?从检索到的语料上看,很多用例我们很难明确地去断定究竟表示哪一个意义,似乎是两可的。因而,对于这一阶段某些用例中的“眉目”是词还是短语的判断有可能因人而异。

我们认为,造成这种划界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双音词都是从短语演变而来的,在一些双音词的身上可能还带着或深或浅的短语的烙印,它们还处在由短语向词的转化过程中,使用频率不高,还没有完全固化,因而有时难以与短语截然分开。正如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指出的:“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词和非词(比词小的,比词大)的界限,词的界限,各种句子成分的界限,划分起来难于处处‘一刀切’,这是客观事实,无法排除,也不必掩盖。”③也就是说,一个语法组合可以在上古是短语,而到了中古则发展成词,或者说兼为短语和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之所以给这一成词阶段加上“初步”进行修饰,是因为虽然“眉目”产生了“容貌”这一词汇义,但是其词化程度较于下一个阶段而言是相对较低的。在有些例句中“眉目”兼为短语和词,“眉目”表“容貌”的词汇义尚未完全固化,短语与词区分得不是十分彻底。在此后的发展阶段,随着“眉目”“容貌”义的大量使用,这一词汇义已逐渐固化,划界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了。

(三)“眉目”的成熟时期

与之前朝代相比,“眉目”在清代的使用频率大大增加,我们检索到的189条语料主要集中在1691年至晚清时期,这些语料中的“眉目”与现代汉语的用法很接近。最大的变化是这一时期,由“眉和眼”这一短语义引申出的“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一词义得到广泛使用,且“眉目”的“容貌”义在这一时期也大量使用,“眉目”的词和短语界限区分得较为明显。故而,我们把清代以后的时期称为“眉目”的成熟时期。

(12)每阅一传,即当检阅数朝之事,转觉眉目不清。(清,赵翼《廿二史劄记》)

(13)至于方志所书,乃是历官岁月,与夫科举甲庚,年经事纬,足以爽豁眉目,有所考索,按格而稽,于事足矣。(清,章学诚《文史通义》)

(14)钦差此番南来,无非为的是筹款。江南财赋之区,查了几天,尚无眉目,别处更可想而知了。(清,李伯元《官场现形记》)

(15)秦凤梧看这事有些眉目了,方才放心。(清,李伯元《文明小史》)

例(12)、例(13)的“眉目”均可作“文章的纲要、条理”理解,例(14)、例(15)则是“事情的头绪、条理”之义。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眉目”这一义项在清代以前尚未产生,清代以后则开始大量使用。“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一词汇义应为“眉和眼”这一短语义引申出来的比喻义,其引申机制和认知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将在后文加以论述。

“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一义项没有具体所指,其词义也不是语素义的简单加合,且所表达的意思较之于“眉和眼”更为抽象化,这符合从具体到抽象的词汇化的典型轨迹。同时,“眉目”作这一义项理解时,也不存在短语和词的判别问题,可见其词汇化程度是十分彻底的。可以说,经过这一阶段的发展,“眉目”已经完全词汇化了。

综合以上三个阶段可以看到,“眉目”作为“容貌”义成词后在清代又有了新的发展,在“眉目”短语义的基础上发展出“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义。应当看到,“眉目”的词汇化始终是在名词范围内进行的,并没有发生转类。当“眉目”最初作为句法单位变为词汇单位引申出“容貌”义之后,其内部成分之间的关系并非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仍在不断发展,从而变得更加相互依附,即发生了进一步的词汇化,最后完全固化成词。“眉目”发展至清代,通过比喻引申,内部语义关系发生了变化,进而衍生出“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一义项。“眉目”连续进行的词汇化过程使得处在演变过程中的“眉目”性质上不稳定,因而也就造成共时状态下不同人对同一个词的类属判断的分歧,如上文所述,“眉目”最初表示“容貌”义时便存在这样的问题,此处不再赘述。

二、“眉目”词汇化的条件和机制

“眉目”之所以能词汇化,是因为它符合双音词衍生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从根本上促使了“眉目”的最终成词。其条件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一)语音因素

“眉”“目”是两个单音节词,两者可以结合起来构成一个双音节音步。现代汉语以双音节复合词为主,因此双音的句法单位才最有可能词汇化。董秀芳指出:“当短语是双音节时,就满足了一个音步的要求,构成一个韵律词,从而也具备了造词的形式基础。”④而“眉目”最初作为联合短语,其组成成分“眉”和“目”在语音上结合得十分紧密,高频的使用使得它们之间的句法关系逐渐变得模糊,直至后来发展出“容貌”“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等词义时,“眉目”最终变为一个在句法上无须再作分析的单纯的单位,从而纳入了现代汉语词汇体系中。

(二)句法位置因素

从现有语料来看,“眉”和“目”最早期常单用或者对举使用,从战国起,“眉”和“目”开始打破句法上的距离,线性序列上没有阻隔且十分贴近,相邻的句法位置也为“眉目”的词汇化创造了条件。

(三)语义因素

“眉”与“目”是两个表示相关意义的语素,它们的上位概念是相同的,都表示五官范畴。所以,同属五官范畴的“眉”和“目”可以直接并列组合起来而不需要形式标志,即组合为“眉目”,而不是“眉和目”。此外,“眉”“目”在并列使用过程中其语义发生了改变,二者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由直接变得更为隐蔽,这也为其词汇化创造了条件。

(四)认知因素

“眉目”词汇化后主要有“容貌”和“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两种义项,前者为“眉目”的借代义,后者则为比喻义。尽管两种用法产生的方式有所不同,但认知因素对于这两个义项的产生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表现主要有距离像似性和隐喻抽象化机制两个方面。

1.距离像似性

认知因素首先体现在“眉目”由对举并用走向连用这一过程中。在认知语法体系中,“像似性”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句法结构是对客观现实的临摹。“认知上或概念上相接近的实体,其语言形式在时间和空间上也相接近,就是说,概念之间的距离跟语言成分之间的距离相对应”⑤,通俗而言便是,在客观世界中接近的概念反映在语法结构上也比较接近。在人的五官中,“眉”和“目”是相邻存在的,因而,依据这种距离像似性原则,“眉目”多以连用的意合形式存在,这就为“眉目”从意合并列短语词化为复合词创造了条件。

2.隐喻抽象化机制

“眉目”的组成成分“眉”和“目”分别指向不同的实物,为有指成分。“眉”和“目”在客观世界的分立存在映射到语言系统中就使得语言单位中这二者间的分立性更加明显,从而造成两个语言单位较难直接发生粘合,词汇化的难度增大。因而,“眉目”要想顺利词汇化,语义上要经过隐喻机制使词义发生抽象化之后方能成词。所以,“眉目”词汇化之后不再指“眉毛”和“眼睛”,而是通过隐喻机制,去掉二者的具体含义,使其变成无指成分之后成词。因而,不管“眉目”成词后表示何种意义,“眉”和“目”的含义均已抽象化概括了。

“眉目”作为“容貌”义与其作为短语义之间是很容易联系起来的。“眉毛”和“眼睛”为一个人容貌的组成部分,许多人在看他人容貌之时多是先看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与眼睛相近的眉毛自然也映入眼帘,足见一个人的“容貌”与其“眉”“眼”的密切关系。因而,依据这样的认知,在词汇化过程中,“眉毛和眼睛”这一短语义的义项经过抽象泛化,用来概括指一个人整体的容貌特征,“眉目”就引申出了“容貌”义。

而“事情(文章)的头绪、条理”这一词义的抽象化程度则更深。在人的五官中,“眉目”和“眼睛”虽然相邻却平行存在,界限分明而毫不含糊,基于这样的认知,“眉目”也可以比喻引申来借指事情或文章的界限、条理是否清晰明了。亦即在原本短语义基础上通过隐喻抽象化机制,使得语义由五官认知域延伸到表示事情头绪、条理等其他更为抽象的认知域。这种变化符合人们从具体到抽象的认知模式。在这一义项上,“眉目”通过隐喻发生了意义的转移,转移以后的意义不能再通过原本的并列关系以及并列成分的意义直接推测出来。并列关系被模糊化,从而相应提高了词汇化的程度。值得一提的是,在现代汉语语汇体系中,像“眉目”这种借用人身上的某两个部位加以组合意义上再作比喻引申的例子还有很多,如“肝胆”“心腹”“手足”“耳目”“眉睫”等,足见这一类型词汇的丰富。

三、关于“眉目”词典释义存在的问题

关于“眉目”的词典释义问题,主要存在短语义和词义混淆的情况。一般而言,词典主要收录词兼带一些固定短语,而自由短语则不在其列。《现代汉语词典》对“眉目”一词的释义如下⑥:(眉目):1.(1)眉毛和眼睛,泛指容貌:~清秀。(2)(文章、文字的)纲要、条理:~不清|在重要的字句下面划上红道,以清~。2.事情的头绪:把事情弄出点~再走。《当代汉语词典》对“眉目”的释义为:(眉目):(1)眉毛和眼睛,也借指容貌:~清秀。(2)文章等的条理、纲要:~不清⑦。两个词典的义项(1)中的“眉毛和眼睛”应为短语义,而“容貌”为词汇义,后者由前者演变而来。这两本词典均将二者平行而列,且没有明确指出“眉毛和眼睛”为短语义,从而造成混淆,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作为词典,收录其短语义也无可厚非,因为这样有利于解释该词的词汇化历程,但前提是要在短语义前做个显著的标识来指明其语法范畴。

当然,词典的编者这么处理“眉目”的词义,可能是认为“眉毛和眼睛”亦为词汇义,而并列式双音节复合词与短语的划界本身就不够明晰。较之于其他结构的双音节复合词,并列式的双音节复合词的整体意义更像是词语组成成分意义的相加,与其短语义在语义构成上的差别并不是很明显。所以,许多词典对这一类词语的义项的处理往往就是将每个组成成分意义的加合作为词义。对于这种标准不统一、划界混乱的现状,我们认为,任何一本标准化的词典,都有责任对词语的词汇义和短语义作更为准确、统一的划分,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语言使用者的应用,而这也是今后应该加以改进的地方。

注释:

①朱庆之:《佛典与中古汉语词汇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1992年。

②董秀芳:《双音词的衍生和发展》,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83页。

③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1页。

④⑤董秀芳:《词汇化:汉语双音词的衍生和发展》,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37页,第37页。

⑥吕叔湘、丁声树:《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927页。

⑦《当代汉语词典》编委会:《当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9年,第9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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