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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为金陵翼圣堂书坊主人考辨
——与《李渔与翼圣堂、芥子园书坊关系考辨》一文作者商榷

2012-04-02

关键词:书坊刊刻琴谱

黄 强

(扬州大学 文学院,扬州 225002)

20世纪以来的李渔研究,存在不少有争议的话题,但谈到李渔是金陵翼圣堂暨芥子园书坊的主人,翼圣堂与芥子园书坊在李渔主持期间其实是一回事,则很少有人持异议,因为这是李渔移家金陵后全部文学活动与文化活动所呈示的基本事实。故迄今为止,并未有人觉得有必要穷尽所有的资料对此加以全面细致的梳理和考证。然而,《文献》2011年第1期刊载的李亚力的《李渔与翼圣堂、芥子园书坊关系考辨》(以下简称“《考辨》”)一文(正文页眉误标为“2010年10月第4期”。下文凡引述此文不另注),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一基本事实。作者遗憾地说:“在关于李渔与翼圣堂、芥子园书坊的关系上,一直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甚至有人把李渔说成是一个当行的出版家。笔者认为,这是对李渔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文中提出的全新见解主要是:“李渔与翼圣堂是合作关系”,“芥子园书坊并非李渔创建”。

毫无疑问,李渔与翼圣堂、芥子园书坊的关系问题,涉及李渔移家金陵后处于事业高峰期的一系列文学与文化活动,关系到包括其小说、戏曲在内的一大批著述的刊刻信息;既是决定李渔是否系出版家与著名作家二位一体的代表人物的关键,也是解释李渔大半生东荡西除,南征北讨,究竟是作为作家维护自己的著作权,还是作为书坊主维护版权,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这一问题的前提。正是在李渔研究中这一举足轻重的问题上,《考辨》虽然提示我们应当更深入地关注这个问题,并提供了某些新的角度,但确凿的证据表明,其结论是完全不能成立的。限于篇幅,本文先确证李渔为金陵翼圣堂书坊主人,李渔创办金陵芥子园书坊则另文考述。

“金陵翼圣堂是明代就有的名肆”斟疑

《考辨》断定李渔与翼圣堂只是合作关系,主要根据是“金陵翼圣堂是明代就有的名肆”。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前所未闻的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但事实上,问题远不如此简单。本文的斟疑包括三个方面:一、明代是否有金陵翼圣堂?二、如果有,是否就一定延续到了清初?三、如果有,而且延续到了清初,是否是名肆,以至于李渔无力购置?

《考辨》之所以确认“金陵翼圣堂是明代就有的名肆”,是因为其“万历间就曾刻印有《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大全》十卷、《翼圣堂重订苏老泉朱批孟子》等”。然而,仔细梳理关于这两部书的材料出处,不免使人怀疑金陵翼圣堂在明代是否存在。

《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大全》(以下一般简称《琴谱大全》)一书,杨绳信的《中国版刻综录》根据其他书目著录云:“金陵唐氏翼圣堂:万历间刊《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大全》十卷,明杨表正撰。”[1](59)只言万历间,不明刊刻的具体年代。杜信孚纂辑的《明代版刻综录》卷七根据其他书目著录《琴谱大全》十卷,云:“明杨表正撰,明万历十三年金陵书林翼圣堂刊。”[2](卷七第十六叶上半叶)这里给出了翼圣堂刊刻此书的具体年代。仅据此著录,确可说万历十三年金陵已有翼圣堂。但同书卷五又出《琴谱大全》十卷,云:“明杨表正撰,明万历十三年金陵书林唐氏富春堂刊,卷十后有‘万历乙酉岁孟秋吉旦金陵三山街富春堂’牌记。”[2](卷五第四叶上半叶)此富春堂刊十卷本今存,系该堂在万历元年所刊六卷本基础上增订而成的原刻本(此书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版,子部第73册)。对读杜书中这两则著录,矛盾显而易见:如果明代金陵已有翼圣堂的话,则万历十三年,金陵唐氏富春堂与唐氏翼圣堂均在刊刻同一种重修后增订为十卷的《琴谱大全》,这可能吗?是否是翼圣堂在富春堂出书后盗版呢?同样不可能!因为没有哪一家书坊会在盗版书中亮出自己的招牌甚至姓氏,成为众矢之的。再说盗刻《琴谱大全》这样的书也没有必要。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版刻综录》、《明代版刻综录》据以转录的原书目中关于明代翼圣堂刊刻《琴谱大全》的著录可能有误。抑或是清初翼圣堂翻刻《琴谱大全》,使用的是明代唐氏富春堂万历十三年刊刻本,除署翼圣堂之名外没有提供其它刊刻信息,后来的书目著录者未细加辨析,误以为翼圣堂也是明代唐姓书坊。舍此之外无法解释上述矛盾现象。这种推测并非没有根据。李渔晚年移家杭州后,其婿沈心友仍服务于已属他人的金陵翼圣堂暨芥子园书坊。沈心友在康熙四十年辛巳所作的《(芥子园)画传合集·例言》中云:“是书成后,本坊嗣刻甚多,祈宇内文人,不惜染翰挥毫,藉光梨枣,或寄金陵芥子园甥馆,或寄武林抱青阁书坊。”(《(芥子园)画传合集·例言》,见嘉庆庚申金陵芥子园重镌珍藏本卷首,通行本不载。)而所列“本坊嗣刻”的第二种即《琴谱会纂》,或许后来正式出书时改名为《琴谱大全》。

《翼圣堂重订苏老泉朱批孟子》一书,《考辨》作者见之于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09年秋季拍卖会图录。图录中对此拍品的描述云:“翼圣堂,明万历间金陵一书坊名,刻书精良,名声斐然。”《考辨》亦云:“金陵翼圣堂是明代就有的名肆,以刻书精良而著名。”两者何其相似乃尔。笔者无由得见此书,不敢妄下结论。但私意以为,拍卖会图录中对拍品的介绍不宜作为可信的材料引入学术论文。在中国当今拍卖行业潜规则大行其道,甚至将赝品当真品拍卖而事后可以免责的乱相中,怎能使人相信代表拍卖方作出的鉴定意见呢?即以《朱批孟子》论,到了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2010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图录中,又被鉴定为“世宗初年物”,是否可因此而认定金陵翼圣堂在嘉靖初年已存呢?

《禅真逸史》八集四十回,其版本之一据说也是明代金陵翼圣堂刊刻的。《考辨》未提及。杜信孚《明代版刻综录》卷七著录此本云:“明方汝浩撰,明崇祯金陵书林翼圣堂刊。”然而,孙楷第先生对之的鉴定却云:“清初刊本,封面题‘白下翼圣斋藏板’。”[3](218)此本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孙先生记封面所题不误,《明代版刻综录》中“斋”变为“堂”,当是沿袭了原书目著录之误。更值得关注的是,孙先生谓此本乃清初刊本,也就是说,此“白下翼圣斋”并非明代书坊。因此,《禅真逸史》此本不仅不能支持翼圣堂在明代就有的结论,恰恰相反,其启示我们应仔细辨析、谨慎使用各种现存书和已佚书的书目所提供的版本信息。

斟疑至此,可以说,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部书以确凿可信、毫无破绽的版本信息,表明它就是明代金陵翼圣堂刊刻的,换言之,明代金陵是否确有翼圣堂书坊还是个问题。既然如此,岂可根据疑点重重的版本信息,贸然断定李渔与清初金陵翼圣堂只是合作关系呢?

当然,这里只是斟疑。笔者具体的记述或考辨容有疏漏甚至错误,但即使刊刻《琴谱大全》、《朱批孟子》这两部书的金陵翼圣堂在明代已存,是否就能肯定这个翼圣堂一直延续到清初呢?须知明清鼎革、天翻地覆的历史大变局对作为明王朝留都的金陵的冲击之大不言而喻,明末盛极一时的金陵三山街刻书业何能独免(书坊不能跨朝代延续,还有其他多方面的因素,此处不具论)?杨绳信《中国版刻综录》中所列明代金陵书坊如唐振吾之广庆堂、唐锦池之文林阁等[1](43、66),并未延续到清初,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孔尚任在《桃花扇》传奇中,描写“金陵三山街书客蔡益所”在历经南明灭亡后随张薇出家,则是生活真实基础上的艺术概括。因此,即使明代金陵已有翼圣堂,也不能断定清初的金陵翼圣堂就不是李渔创办的。

再退一步说,即使明代已有金陵翼圣堂,而且此堂历经明清鼎革之乱得以延续到清初,何以见得其就是《考辨》中所言“刻书精良”的“名肆”,以至于李渔因其经济状况不佳而置买不起呢?一般而言,刻书精良的名肆传世之书或书目必多,而《考辨》统共也就例举了《琴谱大全》、《朱批孟子》这两部书为其刊刻,虽不能以偏概全,但其刻书业绩可想而知。《考辨》的作者却非要将之与明代世德堂、富春堂等诸家著名的金陵唐姓书坊相提并论,并猜测说:“清初翼圣堂很可能是唐氏家族书坊中的一支,继承了刻印插图本戏曲、小说的优良传统。对于这样一个有历史背景有著名声誉的名书坊来说,在各方面必然有一定保障。李渔看上了翼圣堂,翼圣堂也看上了李渔这位畅销书作家,因为他们的合作有双赢的市场前景。”这种推测未免过于大胆,根源则在于推测者将私家书坊想象得过于完善。私家书坊与官办书局不可比。私家书坊规模小者,不过只有几间作坊或铺面,刻工、刷印工以及装订工可根据需要临时雇佣,一次投入仅刊刻一部书。从明代可能存在的金陵翼圣堂的刻书业绩推之,其可能不过是小规模的私家书坊而已,如李渔决意要购置这样一家书坊,是完全办得到的。

《考辨》作者为了支持自己关于李渔置不起由明代延续至清初的金陵翼圣堂的观点,对李渔的经济状况作了与事实相去甚远的判断。确实,李渔为了五十口之家的生计问题,半生穷途托钵,有时甚至到了“米盐莫支”、“衣囊质尽”的地步。然而,被《考辨》作者忽视了的是,在不少情况下,恰恰是因为李渔强自己所难,透支财力,实施生活计划,满足不一般的生活欲求,才导致其陷入所谓穷愁相继的窘境。《考辨》引述了李渔于康熙七年写的四句诗:“费尽终年力,难偿积岁逋。买山更何日?托钵又穷途”,以显示李渔此时债务缠身。殊不知此诗题为“秦游颇壮,归后仅偿积逋,一散无遗,感而赋此”。因其在秦游之前已计划购下后来的金陵芥子园所在地,秦游筹集到了资金,归来后自然一散无遗。但这也只是夸大其辞而已,如果李渔此时真的囊空如洗,紧接着的康熙八年,精巧别致的芥子园别业也就不可能落成。芥子园“地只一丘”,李渔雄心勃勃是想“买山”。《考辨》用这几句诗证明李渔没有购买翼圣堂书坊的经济实力,无异于南辕北辙。更何况,李渔即使没有经济实力,他也会想方设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移家金陵,他甚至不惜去借杭州武人重利盘剥的营债(《复王左车》一札云:“客岁以播迁之故,贷武人一二百金,追呼之虐,过罗刹百倍。”见《李渔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卷,第179页),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综上所述,如果明代本无所谓金陵翼圣堂,或虽曾有过但因明清鼎革之乱以及种种其它因素未能延续到清初,则李渔是清初金陵翼圣堂的创办者;如果明代已有金陵翼圣堂而且延续到了清初,则李渔购置了它,成为清初金陵翼圣堂书坊的新主人;三者必具其一。因此,仅据明代就有金陵翼圣堂,而断定李渔与清初翼圣堂只是合作关系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李渔为金陵翼圣堂书坊主人确证

笔者认可李渔是翼圣堂书坊主人,主要基于以下事实:一、李渔的重要著述如《闲情偶寄》、《一家言初集》、《笠翁传奇十种》(合刻本)等均由翼圣堂刊行。[4](299-301)二、李渔移家金陵后,于康熙二年有《癸卯元日》七律一首,称自己“水足砚田堪食力,门开书库绝穿窬。”(故宫珍本丛刊本《笠翁一家言初集·诗集》卷四)三、李渔的“书库”中存有其自著书之印板。《粤游家报》之一云:“离家后记起一事,靠东一带墙垣单薄之甚,此穿窬捷径也……不若以生平所著之书之印板,连架移入其地,使之贴墙,可抵一层夹壁。贼遇此物,无不远之若浼。”(《笠翁一家言初集·文集》卷四)李渔的“书库”存放印板当然是为了印书,为了印书而存在的“书库”所在地就是书坊。印书主要印的是李渔生平所著之书,而李渔的书又主要是由翼圣堂刊刻的,则此书坊岂不就是翼圣堂书坊?虽然还可以作更精细的梳理和考证,但这样的逻辑推论完全合乎情理。然而《考辨》的作者为了自圆其说,对上述后两个事实作了一相情愿的解释。

一曰“书库不是书坊”,“历史上似无以书库指代书坊名称的例子”。殊不知李渔此处所言乃诗家语,不能胶柱鼓瑟地予以理解。在此联中,李渔可以用“书肆”代替“书库”,但书肆毕竟是经营之所,与金钱有染,不利于“绝穿窬”,故不合诗意。能不能用“书坊”呢?“坊”是平声字,用之则与上联同位字“田”平仄失对。显而易见,李渔于此处用“库”字,而不用“坊”、“肆”二字,非不欲也,是不能也。况且用“库”字也不尽合适,“书库”何须“门开”而对外?若不考虑“绝穿窬”之意与对平仄之律,“门开书肆”或“门开书坊”才是合适的。因此,不谙诗家语的特殊性,断言此联中的“书库”不是书坊不足为据;进而言“当今把李渔的书库当成李渔创办的书坊者,人不在少数,且人云亦云,众口铄金”,这样的结论未免下得太早了。

二曰“李渔将自己杭州、金陵出版的书的刻版买下,收藏在家中”,他“收藏自己书籍印板主要是防止别人盗印”。这两句话的要害是:李渔不是自己著述的刊刻者和刻板的最初拥有者。《考辨》作者的目的在于进而以此证明“李渔是书籍的作者和书稿征集者,和翼圣堂是作者与出版者的关系……翼圣堂主人则是书坊的真正主人,是和李渔长期合作的书商”。然而,《考辨》未提供,我们在李渔的全部著述中也找不到一条他购买别人所刻其书印板的材料。李渔南征北讨的是对他书的翻刻而非仅仅是盗印,诚如《闲情偶寄·器玩部·笺简》中所云:“至于倚富恃强,翻刻湖上笠翁之书者,六合以内,不知凡几。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将他人所刻自己之书的印板买下收藏,岂能阻止翻刻?况且,如果李渔为防盗印,向所谓的“合作者”翼圣堂主人购回自己著述的印板,首先防范的岂不是翼圣堂主人!这不是矛盾吗?

《考辨》的作者想方设法自圆其说,却处处适得其反,盖因企图“自圆”的“其说”完全违背了一个基本事实:李渔移家金陵后,不仅著书编书评书,而且刻书印书售书。

既然《考辨》的作者将是否刻书视为书坊能否成立的决定性因素,而又刻意否认李渔是刻板者,那么,我们首先看李渔自己家中雇佣刻工刻书的确证。李渔《与魏贞庵相国》书云:

剞劂氏刘某,江南名手也。从事敝斋有年,拙刻如林,多出其手。兹来燕都售技,公卿大夫鲜有识之者,敢恃爱进之阁下,乞检大集一二种试之。如果异寻常,则望收之左右,以听指使,亦药笼必需之溲渤也。(《笠翁一家言初集·文集》卷四)

此札写于康熙五年丙午李渔游京师之时(魏贞庵拜保和殿大学士是在康熙三年,康熙五年李渔入都才会称其为相国)。信中确切无误地表明江南剞劂名手刘某在李渔家中刻书多年,“拙刻如林,多出其手”云云,表明李渔“书库”中所藏印板绝对不是购自他人,其谦称的“敝斋”除了指自己的“书库”(书坊)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任何人的书坊。

其实,李渔是不是翼圣堂书坊的主人,他自己不经意间的表述恰恰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资治新书》初集卷首载李渔的《征文小启》,署“后学李渔载拜启”。《小启》后复有说明云:“名稿远赐,乞邮致金陵翼圣堂书坊。稿送荒斋,必不沉搁,但须封固钤印,庶免漏遗,并索图章贱刺报命,以验收否。前蒙四方君子远贻尺牍,尊稿本坊未收,或为他人误领,或为驿使浮沉,以致开罪名流。”[5](7)《资治新书》第二集《总目》前又有说明云:“是集分类取材,非但不同于坊刻,即较本堂之初集,又加备焉。”[6](1)上述引文中,李渔明确以“荒斋”、“本坊”、“本堂”称呼金陵翼圣堂书坊,并要求送稿者索要自己的图章名片作为稿件已经送达的凭证。凡此种种,无一不昭示李渔就是金陵翼圣堂书坊的主人。只有李渔自己,才会自谦地称呼自己的书坊为“荒斋”,称自己的名片为“贱刺”。《与魏贞庵相国》一札加上此处李渔自述,二证可谓定谳。

关于李渔翼圣堂书坊的几个问题

一、李渔何时成为翼圣堂书坊主人?

《资治新书》初集有康熙二年癸卯王仕云、王士禄二序,《征文小启》包括其后的说明文字,是为《二集》征集案牍,也应写于此年。由此可知,康熙二年,金陵已有李渔的翼圣堂书坊。但立坊的时间还要更早一些,因为上引《征文小启》后的说明有“前蒙四方君子远贻尺牍,尊稿本坊未收”云云,指的是“四方君子”回应李渔《征尺牍启》,踊跃来稿,但李渔翼圣堂书坊失收之事。李渔的《征尺牍启》为续编《尺牍二征》而作,载于其所编《尺牍初征》卷首吴梅村一序之后。吴序后题“顺治庚子中秋前五日梅村道人题于金阊舟次”,《征尺牍启》亦当作于同年,末署“西湖流寓客李渔敬启”。此《启》中未交待寄送尺牍到何处,而从李渔其时仍自称“西湖流寓客”来看,其接受尺牍来稿的地点是在杭州。[7]但随即李渔于顺治十八年辛丑或康熙元年壬寅移家金陵,其接受尺牍来稿的地点很快又变成了金陵翼圣堂书坊,或许正因为寄送地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才导致翼圣堂书坊失收尺牍来稿之事。然而对于李渔研究而言,这一信息是重要的。它提示我们,顺治十八年或康熙元年,李渔移家金陵之初,就创办或购置了翼圣堂书坊。《癸卯元日》一诗中所言“书库”,《与魏贞庵相国》书中谦称的“敝斋”,与《资治新书》初集《征文小启》后说明文字中的“荒斋”一样,均指翼圣堂书坊。其时李渔居于金陵闸附近,所谓“壑处林居,贵游绝少”(《征文小启》)。《资治新书》第二集载康熙六年丁未周亮工序,《总目》前的说明文字当作于同年。可见,直至康熙六年丁未,《资治新书》第二集编竣付刻,李渔继续称翼圣堂书坊为“本堂”。

二、李渔移家金陵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李渔《与赵声伯文学》书云:“弟之移家秣陵也,只因拙刻作祟,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笠翁一家言初集·文集》卷三)然而20世纪以来,绝大多数李渔研究者偏偏不认可或不完全认可李渔这一说法,总以为李渔另有所图。《考辨》更是破天荒地将“李渔到金陵后自始至终都能与翼圣堂稳固合作出书”,视为其“移民就食”的“实质含义”。李渔移家金陵之初即创办或购置翼圣堂书坊的事实告诉我们,他自己关于移家金陵的原因的解释并非不是由衷之言。在移家金陵以前,李渔均是自鬻所刻,并未立坊。对于刻书而言,立坊与不立坊大不相同。书坊虽非官办书局,但属于坊官登记在册的书籍经营部门,接受管理,在反盗版翻刻方面,也享受官府直接的保护,至少“本衙藏板”几个字可以冠冕堂皇地刻在书的封面上。李渔自然也可以在杭州立坊,但“天下书籍之富,无过金陵;这金陵书铺之多,无过三山街。”这虽是《桃花扇》传奇第29出中人物的夸张描述,但金陵出版环境优于杭州自不待言。李渔为了立书坊,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版权而移家金陵,也就是很可以理解的事。

三、李渔的书坊何以名翼圣堂?

如此堂创自李渔,则李渔以“翼圣”名之;如此堂系李渔购自他人,则李渔以为先得我心,仍以原名名之。若谓李渔以翼圣堂名书坊,是表示自己要做一个清政权下的顺民,忠心辅佐太平盛世,虽不免言过其实,但也并非无据,不能像《考辨》作者那样指责为“无异于小说家言”,因为李渔“翼圣”的言论比比皆是。《闲情偶寄·凡例七则》首则即“一期点缀太平”,谓“圣主当阳,力崇文教……方今海甸澄清,太平有象,正文人点缀之秋也,故于暇日抽毫,以代康衢鼓腹”。传奇《凰求凤》剧终诗云:“莫道词人无小补,也将弱管助皇猷。”如果联系李渔移家金陵前的一、二年,其小说《无声戏》初、二集刻印行世引起的风波,已成惊弓之鸟的李渔选择或沿用此堂名,增加一些保护色,就更不值得奇怪了。

四、如何看待《闲情偶寄》等书封面上的翼圣堂主人题识?

翼圣堂原刊本《闲情偶寄》封面上有翼圣堂主人题识云:“先生之书,充塞宇宙,人谓奇矣,绝矣,莫能加矣。先生自视蔑如也,谓生平奇绝处尽有,但不在从前剞劂中,倘出枕中所秘者公世,或能真见笠翁乎!因授是编,梓为后劲。”这样的题识怎么看?《考辨》谓李渔不可能自称先生,“这样露骨地吹捧自己的书”,此乃“书商的炒作手法”,由此可证翼圣堂主人不可能是李渔,而是“和李渔长期合作的书商”。在李渔的著述中,这样的题识并非一例,翼圣堂原刊本《笠翁一家言初集》的封面上亦有翼圣堂主人的题识,有“先生之书,充满六合,皆属零星杂刻,非其著述本来。兹因海内名流,每入坊间,即询诗文全集,答不胜答”云云。但因为这样的题识而断定翼圣堂主人不是李渔,而是其他书商,只能说是《考辨》作者的误解。因为这两处题识后所署“翼圣堂主人”,不过是一个虚拟的角色,是李渔作为书坊主介绍他在自己的书坊中刊刻己著新书之信息的代言人,也就是翼圣堂的对外发言人。李渔这种书坊主与作者一身而二任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的书坊在推荐他的新书时只能采用这种虚拟的对外发言人的角色。《考辨》所举《词林一枝》的例子中,此书的选辑者与推荐此书的出版者为不同的人,与李渔的情况不能相提并论。事实证明,李渔采取这样的处置方式,让人读到这两则题识,并未感到如《考辨》所言是李渔在“露骨地吹捧自己的书”。比起李渔在《闲情偶寄》各部中动辄自己现身说法,自我欣赏,自我炫耀的文字来,反而更能接受。只要确认了李渔乃翼圣堂书坊主人,类似的疑问均可迎刃而解。

[1]杨绳信.中国版刻综录[Z].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2]杜信孚.明代版刻综录[Z].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

[3]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Z].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4]黄强.李渔研究[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

[5]李渔.李渔全集(第十六卷)[Z].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

[6]李渔.李渔全集(第十七卷)[Z].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

[7]黄强.李渔《古今史略》、《尺牍初征》与《一家言》述考[J].文献,1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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