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据的两种基本形式
2012-04-01李建洲
李建洲
提起议论文,人们往往会想到“摆事实,讲道理”六个字,而议论文的论据有两种基本形式: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
事实论据是对客观事物真实的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因此是证明论点的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就是这个道理。事实论据包括具体事例、概括事实、统计数字、亲身经历等等。
通常,对于事实论据的特点,人们提到的多是论据的“四性”,即典型性、确切性、针对性和新颖性。但笔者认为还应加上一“性”,即“概括性”,这一点往往被人们所忽略。
“概括性”要求写作者在表述事实论据时必须言简意赅,必须突出重点,必须倾向鲜明。
议论文中作为论据的事实与记叙文中的事实在表述的方法上区别很大。记叙文中的事实力求完整生动,而议论文中的事实则要求简明扼要。否则,不分彼此,就会造成写记叙文却不像记叙文,写议论文却不像议论文的结果。
任何事实材料都包含意义上的多面性,作者在作为论据使用时,要根据论点和论证的需要,有目的地在某一方面加以突出,以达到议论文三要素的契合。
当然,“概括性”还应表现在作者表述事实论据时所流露的情感上,即作者的爱憎、喜恶和褒贬等。
事实论据在表述中还要注意到它和论点的层次关系,常见关系有三种,即先事实后观点、先观点后事实和边事实边观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先叙后议、先议后叙和边叙边议。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讲究论据和论点的紧密结合。笔者以为,“摆事实,讲道理”广义上可以看成是对议论文论据两种基本形式的概括,狭义上可以看成是对事实论证所提出的要求,即运用事实论据时不能一味地罗列事实,光“摆”不“讲”,只开处方,不谈作用。
道理论据是指为了证明某个观点而引用一些名人名言、谚语、古代文献等方面的材料。一般指那些来源于实践,并且已被长期实践证明和检验过,断定为正确的观点。它包括经典性的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经典性的或广为人知的事例,以及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等。
对道理论据的表述也要注意到“四性”,即典型性、确切性、针对性和新颖性,这和事实论据的运用有相通之处。道理论据在表述上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区别。直接引用必须标上冒号和双引号,如有把握,可以注明出处或作者。所以,直接引用对准确性要求较高。间接引用多采取转述方式,引用者活用自己的语言,述其要义,以此为论点服务。所以,间接引用不必标上冒号和双引号,也不必刻意点明出处或作者。但间接引用同样要求准确,尤其不能歪曲原来的意思。
第二,道理是别人的,也是你自己的。运用道理论据时,特别是运用权威性的言论或公认的观点时,不能只摆出别人的东西,自己袖手旁观,不置可否,或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似的敷衍几句。而应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为己所用,并且自己能创造性地阐述精深的观点,如此不留痕迹,得心应手,方能现出自己的写作功底。否则,盲目堆砌,不分主次,只能让人看出你的浅薄,而不是渊博。
第三,表述或分析道理论据时不能偏激。偏激不是创新,而是钻牛角尖,自找死胡同。多角度不是唱反调,而是要具备发散思维。
总之,写议论文离不开事实和道理,关键要灵活运用两种方式。当然,也不要泾渭分明地去看待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