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回顾展望
2012-04-01李化树
许 芳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南充 637002)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回顾展望
许 芳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 南充 637002)
“特岗计划”实施五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结构,拓宽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应继续完善有关政策,优化相关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村教育。
特岗计划;农村教育;特岗教师
一、“特岗计划”出台的相关背景
(一)政治、经济背景
党的“十七大”指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农村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成为关系我国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但当前我国不同地区、城乡及校际教育的差距,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为了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政府不断出台有关政策,但师资不足等问题却一直是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
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但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仍存在较大差异,城乡“二元化”结构明显,农村教育的政府投入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二)教育背景
城乡基础教育师资配置不均。农村教师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及结构不合理等仍是突出问题。农村学校仍存在大量代课教师,农村教师总量不足。从年龄结构看,农村学校年轻教师偏少。从学历水平看,城乡教师学历差距较大。
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不健全。由于教师流动相关制度的缺失,我国教师的流动表现为无序流动:一是教育系统内部的流动;二是从教育系统内部流向外部。无序流动导致了师资队伍的不稳定。因此,国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缩小城乡师资水平的差距。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倾向。当前,东部发达地区人才济济,而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却急需人才。对此,中央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特岗计划”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简称,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一项新举措。
二、“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结构。近年来,随着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我国教师数量明显增加,但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仍旧突出。在学科结构上,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的教师仍大量缺乏,特岗教师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该问题。[1]在学历层次上,特岗教师成为许多农村学校最高学历的教师。在年龄结构上,特岗教师的加入使得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年轻化。“特岗计划”不仅优化了教师队伍,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还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拓宽大学生的就业途径。“特岗计划”是依据学校对各学科教师的需求量设置岗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学校部分学科师资短缺的问题,产生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一些省份依照中央的“特岗计划”模式,推进了地方的“特岗计划”,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一些发达地区也采用类似措施优化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吸收优秀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教育工作,从源头上保证了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推进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具有重大意义。[2]
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岗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途径。近年来,受金融危机、高校扩招等因素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愈发困难。“特岗计划”的出台使得部分农村学校有了空缺岗位,创设了一条大学生就业的新渠道。[3]
三、“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服务年限较短。“特岗计划”对农村教育来说是一场“及时雨”,但却只能解决农村教育的一时之需。特岗教师的聘期是三年,聘期结束后,特岗教师有可能离开学校,农村学校仍可能缺少合格、稳定的教师。因此,农村学校师资不足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难以得到保证。
特岗教师的自我成就感较低。“特岗计划”实施地区主要是西部“两基”攻坚县、国家级贫困县,而这些地区位置偏僻,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一项针对贵州若干名特岗教师的调查显示:“45.9%的特岗教师认为他们在当地的社会地位‘一般’,认为‘较低’的占25.7%,另有14.9%的认为‘非常低’;在受尊重程度的调查中,认为‘一般’的有43.2%,24.3%的认为‘不受尊重’,14.9%的认为‘非常不受尊重’。”[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特岗教师的自我成就感不高。
职业发展前景模糊,特岗教师出路不确定。我国《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义务、考核、培训及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为广大教师提供了法律保障,教师入职后即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常管理范围内,有专门的入职教育、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程序,职业发展前景非常清晰。“特岗计划”规定对于三年聘期结束的特岗教师,愿意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但对特岗教师的身份却没有明确规定,对其入职教育、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也没有相关阐述。
四、完善“特岗计划”的对策
完善“特岗计划”相关政策。首先,建立健全特岗教师招聘制度。各地有关部门应加强统筹,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特岗教师招聘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村教育。其次,完善特岗教师的福利待遇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优化和提高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特岗教师的福利待遇,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相关部门在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应鼓励其为农村教育事业继续贡献力量。再次,细化特岗教师的再就业政策。部分特岗教师对服务期满后能否成为正式教师有着担忧,相关部门应对特岗教师的转正工作等做好安排。对于聘期结束后不愿留在本校的特岗教师,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人事制度,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优化特岗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特岗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与评价,能够促进特岗教师自身的发展。教育部门及学校应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特岗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了解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及自身发展状况。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相关部门应积极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标准,使得考核成为特岗教师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外在动力。
建立“特岗计划”相关的法律监督制度。用立法的形式来确保“特岗计划”相应政策的权威性。特岗教师工资的发放应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提高大众对“特岗计划”的关注度。部分不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惩罚,切实保障特岗教师的合法权益。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及学校建立“特岗计划”信息公布平台,积极主动地公布“特岗计划”的相关动态信息,充分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1]魏建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的回顾与展望[J].现代教育论丛,2010(9).
[2]石华富.提高认识,加强“特岗计划”的实施[J].中国大学生就业,2010(2).
[3]张杰,刘红艳.新聘特岗教师自我和谐状况调查研究——以安徽阜阳2009年新聘特岗教师为例[J].当代教师教育,2010(9).
[4]杨廷树.贵州省W县“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及建议[D].东北师范大学,2010.
G640
A
1673-1395(2012)02-0132-02
2012-01-08
许芳(1986—),女,安徽青阳人,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叶利荣 E-mail:yelirong@126.com